死刑复核期间的同案犯如何处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1 20:55:30 93 人看过

死刑复核期间同案犯如何处理,依据判决的刑罚而定,如果不是死刑的,并且当事人不上诉、不申请抗诉的,判决生效后执行判决。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九条判决和裁定在发生法律效力后执行。

下列判决和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

(一)已过法定期限没有上诉、抗诉的判决和裁定;

(二)终审的判决和裁定;

(三)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的死刑的判决和高级人民法院核准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判决。

第二百六十条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无罪、免除刑事处罚的,如果被告人在押,在宣判后应当立即释放。

第二百六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判处和核准的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

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死刑缓期执行期满,应当予以减刑,由执行机关提出书面意见,报请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应当执行死刑,由高级人民法院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7日 08:1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死刑相关文章
  • 高级人民法院对复核死刑缓期执行案件如何处理
    一、高级人民法院对复核死刑缓期执行案件如何处理1、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死刑缓期执行案件,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原判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诉讼程序合法的,应当裁定核准;(二)原判认定的某一具体事实或者引用的法律条款等存在瑕疵,但判处被告人死刑缓期执行并无不当的,可以在纠正后作出核准的判决、裁定;(三)原判认定事实正确,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过重的,应当改判;(四)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可以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或者依法改判;(五)复核期间出现新的影响定罪量刑的事实、证据的,可以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或者依照本解释第二百七十一条的规定审理后依法改判;(六)原审违反法定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应当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二十八条。二、什
    2023-06-19
    325人看过
  • 死刑复核案件的环节
    死刑复核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刑事诉讼程序的一个环节。《中华人民共和国》规定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死刑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可以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和判处死刑的第二审案件,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由高级人民法院核准。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死刑缓期执行的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组成合议庭进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授权高级人民法院和解放军军事法院核准部分死刑案件的通知》规定将《刑法》分则第二章(危害公共安全罪)、第四章(侵犯公民
    2023-02-24
    368人看过
  • 公安局刑事复核超期如何处理
    公安机关刑事复核超过期限的,可以向检察机关申请申诉。相关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办理刑事复议复核案件程序规定》第六条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下列相关人员可以依法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提出刑事复议申请:(一)对驳回申请回避决定不服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律师可以提出;(二)对没收保证金决定不服的,被取保候审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可以提出;(三)保证人对罚款决定不服的,其本人可以提出;(四)对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控告人可以提出;(五)移送案件的行政机关对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该行政机关可以提出。第七条刑事复议申请人对公安机关就本规定第六条第二至四项决定作出的刑事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其上一级公安机关提出刑事复核申请。第十六条收到控告人对不予立案决定的刑事复议、复核申请后,公安机关应当对控告人是否就同一事项向检察机关提出控告、申诉进行审核。检察机关已经受理控告人对同一事项的控告、申诉的,公安机
    2023-06-14
    89人看过
  • 复核死刑期限
    死刑复核的期限一般是两个月以上,重大敏感案件,死刑复核不到一个月。通常,死刑复核程序一般要两个月以上,个别的案件核准需要数年。死刑复核是人民法院对判处死刑的案件进行复核所遵循的一种特殊审判程序。一、死缓的核准有哪些规定死刑复核程序是人民法院对判处死刑的案件进行复查核准所遵循的一种特别审判程序。死刑复核死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生命的刑罚,是所规定的诸刑种中最严厉的一种,称为极刑。我国法律一方面把死刑作为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的有力武器,另一方面又强调严格控制死刑的适用。因此,除在实体法中规定了死刑不适用于未成年人、怀孕妇女等限制性要求外,还在程序法中对判处死刑的案件规定了一项特别的审查核准程序——死刑复核程序。死刑复核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对判处死刑的案件报请对死刑有核准权的人民法院审查核准应遵守的步骤、方式和方法,它是一种特别的程序。死刑复核的规定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由高级人民法院核准
    2023-06-27
    120人看过
  • 关于……(被告人姓名和案由)一案死刑(或者死缓)复核的审理报告(复核死刑、死刑缓期执行案件用)
    ()刑核字第号一、被害人和被告人的基本情况被害人______,……(写明其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以及与被告人的关系和受害情况等)。被告人______,……(首先写明其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党派、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因本案被拘留、逮捕或者所受其他强制措施的情况,现羁押处所;其次写明其主要经历,以及历史上何时、何地、何故受过何种处罚,包括劳动教养、行政拘留、犯罪判刑和是否累犯等情况;再次写明被告人家庭情况,如有亲属侨居国外或者在台、港、澳地区的,亦应详细写明其情况)。如果同案被害人或者被告人有多人的,应在其相关项后增项续写。二、案件的由来和审理经过______中级人民法院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以(______)______刑初字第______号刑事判决,认定被告人______犯______罪,
    2023-06-11
    212人看过
  • 死刑复核和死缓复核
    死刑复核的特点有:1、死刑复核程序审理的对象具有单一性和特定性。2、死刑复核程序是死刑案件必经的程序。3、引起死刑复核程序的方式具有特殊性。4、死刑案件的核准权,只能由最高人民法院或者高级人民法院行使。一、最高法院死刑复核期限是多久目前我国刑诉法对死刑复核程序的期限没有规定,有的死刑复核案件报请最高法院后,迟迟没有回音,个别案件复核期限长达数年。死刑复核是人民法院对判处死刑的案件进行复核所遵循的一种特殊审判程序。二、死刑复核期限只有10天吗根据最高院相关的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案件,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置:(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未上诉、人民检察院未抗诉的,在上诉、抗诉期满后十日内报请高级人民法院复核。高级人民法院认可判处死刑的,应当在作出裁定后十日内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不认可的,应当依照第二审流程提审或者发回再次审判;(二)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
    2023-03-10
    212人看过
  • 死刑复核几年处理完毕?
    一、死刑复核几年处理完毕?死刑复核程序没有期限。死刑复核是一个特殊程序,复核需要多长时间,不仅《刑事诉讼法》没有明确规定,连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也没有规定。死刑复核期限可长可短,视案件情况由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司法实践中,对重大敏感案件,最高法院复核时间很短,有的用不到一个月,而通常,死刑复核程序一般要两个月以上,个别的案件核准甚至需要数年。二、死刑案件复核后如何处理?最高人民法院或高级人民法院经过对死刑案件复核后,按照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以下处理:1、核准死刑。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时,则裁定核准死刑并由院长签署执行死刑的命令;2、发回重新审判。经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或证据不足的,则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3、改判或发回原一审或二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经审核认为原判决认定事实正确,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则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或者
    2023-06-16
    246人看过
  • 想请问如何报死刑复核
    报请死刑复核的程序:1.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由高级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可以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2.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和判处死刑的第二审案件,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3.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死刑缓期执行的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组成合议庭进行。死刑复核的程序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02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死刑缓期执行案件,应当由审判人员三人组成合议庭进行。合议庭人员组成中不能有曾经参加过办案的侦查、起诉、辩护及审判工作的人员。合议庭复核时一般采用书面审核的形式,如果案情比较复杂,各级人民法院在认定事实上有不同看法,或者案情有可疑之处,在对案件复核时,人民法院还应对主要
    2023-07-25
    450人看过
  • 死刑复核期间可以见家属吗
    不可以。在死刑的复核期间的话,不可以见家属,可以见律师,但是在死刑复核程序完成之后,可以见家属。一、刑事案件在检察院阶段家属可以会见吗审查起诉阶段家属会见是合理的,但是必须是辩护人的身份才可以。在审查起诉阶段,家属作为辩护人的,经过检察院的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犯罪嫌疑人会见。与辩护律师相比,被限制了许多条件。如果仅是家属身份,是不可以会见的。二、诈骗罪拘留可以探视吗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涉嫌诈骗罪对犯罪嫌疑人予以拘留措施的,公安机关会在拘留后24小时之内及时通知家属,但是在刑事拘留期间,家属会见当事人是不被允许的,但必要时可以考虑委托律师到看守所会见当事人,了解案件的真实情况,和公安机关进行沟通,了解案件的侦查进展,安抚当事人,并告知亲属相关情况。律师在会见之后可以对犯罪情节做出判断,判断犯罪嫌疑人是否存在自首、立功、从犯、未遂等从轻、减轻的情节,或者可能根本不构成犯罪的情形,并
    2023-03-31
    275人看过
  • 假释期间新发现的犯罪如何处理,漏案如何量刑
    假释期间新发现的犯罪如何处理,假释审判期间发现漏判的犯罪如何量刑?刑法第八十六条规定:在假释审判期间,判决宣告前发现罪犯有其他犯罪行为的,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条的规定数罪并罚。刑法第七十条规定,宣告判决后,刑罚执行完毕前,发现被判刑人在宣告判决前有其他犯罪行为的,应当对新发现的犯罪作出判决,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确定应当执行的刑罚。已经执行的刑期,在新判决确定的刑期内计算。根据刑法第八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假释犯在假释考验期间再犯新罪的,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刑法第七十一条规定,被判刑的罪犯在判决宣告后刑罚执行完毕前又犯罪的,应当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前罪未予执行的刑罚和后罪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确定。即所谓“先减后加”的原则。撤销假释,是指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内再犯新罪,或者在量刑前被认定犯有漏判罪,或者违反法律有关规定的执法活动,行政
    2023-05-31
    439人看过
  • 死刑复核程序与死刑之间的联系
    如果当事人被判处死刑程序的话,人民法院就会启动死刑复核程序,死刑是启动死刑复核程序的前提。什么是死刑复核程序死刑复核程序是人民法院对判处死刑的案件进行复查核准所遵循的一种特别审判程序。死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生命的刑罚,是刑法所规定的诸刑种中最严厉的一种,称为极刑。中国法律一方面把死刑作为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的有力武器,另一方面又强调严格控制死刑的适用。因此,除在实体法中规定了死刑不适用于未成年人、怀孕妇女等限制性要求外,还在程序法中对判处死刑的案件规定了一项特别的审查核准程序——死刑复核程序。死刑复核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对判处死刑的案件报请对死刑有核准权的人民法院审查核准应遵守的步骤、方式和方法,它是一种特别的程序。死刑复核程序有怎样的特征1、审理对象特定这一程序只适用于判处死刑的案件,包括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和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只有死刑案件才需要经过死刑复核程序。没有被判处死刑的案件无需经过
    2023-04-21
    239人看过
  • 死刑复核结果如何进行
    死刑复核程序如何进行死刑复核程序是人民法院对判处死刑的案件进行复查核准所遵循的一种特别审判程序。死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生命的刑罚,是刑法所规定的诸刑种中最严厉的一种,称为极刑。中国法律一方面把死刑作为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的有力武器,另一方面又强调严格控制死刑的适用。因此,除在实体法中规定了死刑不适用于未成年人、怀孕妇女等限制性要求外,还在程序法中对判处死刑的案件规定了一项特别的审查核准程序——死刑复核程序。死刑复核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对判处死刑的案件报请对死刑有核准权的人民法院审查核准应遵守的步骤、方式和方法,它是一种特别的程序。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由高级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可以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和判处死刑
    2023-06-11
    381人看过
  • 结果如何进行死刑复核?
    死刑复核结果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予以核准;认定适用法律有错误或量刑不当的,应当在纠正后作出核准死刑的判决或者裁定;认定事实不清楚或证据不足的,应当撤销原判、发回重审。一、法院判错了应该如何处理法院判错了的处理方式:1、当事人认为终审法院的判决仍然错误的,可以申请启动审判监督程序,即申请再审,也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国家赔偿主要付赔偿金,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可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按照上一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日赔偿金;2、二审人民法院对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如果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可以在查明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一年度职工日平均工工资计算。二、第二审法院上诉应按照哪些情况分别处理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
    2023-04-11
    293人看过
  • 死刑复核审理的原则
    1、复核死刑案件,应当全面审查以下内容:①被告人的年龄,有无责任能力,是否正在怀孕的妇女;②原审判决认定的主要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③犯罪情节、后果及危害程度;④原审判决适用法律是否正确,是否必须判处死刑,是否必须立即执行;⑤有无法定、酌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节;⑥其他应当审查的情况。2、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的,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时,应当对全案进行审查,但不影响对其他被告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执行;发现对其他被告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时,可以指令原审人民法院再审。(全案审查、分别生效)一、死刑复核程序需要多久我国的刑事诉讼法对侦查、起诉、审判等程序均规定了诉讼期限,但惟独对死刑复核程序的期限没有作出规定。虽然说死刑复核程序是一种对死刑案件的特别监督程序,有其特殊性,但是对死刑复核程序的期限不作出任何的规定,显然是不合适的,是立法上的一大疏
    2023-03-04
    59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死刑
    词条

    死刑也称为极刑、处决、生命刑。指行刑者基于法律所赋予的权力,结束一个犯人的生命,执行死刑的方式采用枪决和注射等方法执行。 采用枪决方法执行死刑,人民法院有条件执行的,应交付司法警察执行;没有条件执行的;可交付武装警察执行。采用注射方法执行死... 更多>

    #死刑
    相关咨询
    • 复核处理死刑抗诉如何处理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8-08
      死刑复核不可以抗诉,可以讯问当事人。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或者是人民检察院认为确有抗诉的必要性,可以提出抗诉。死刑复核不可以抗诉,最高法院认为死刑复核不成立的,可以发回重审或者予以改判。
    • 如何复核死刑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8-22
      首先,最高法院五个死刑复核庭的管辖范围及分工。最高法院五个庭除刑二庭外,分别按地域管辖确定了一定的范围,比如北京、天津等归刑五庭,东北三省归刑四庭等,另外,根据案件性质,也有一定的分工,比如知识产权、环境保护由刑一庭管辖,涉黑案件由刑三庭管辖。刑二庭主管职务犯罪、涉外、国家安全等以及新疆地区的死刑复核案件。
    • 犯了哪些样的罪才会判为复核死刑,复核死刑怎么处理,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4-05
      死刑复核程序是人民法院对判处死刑的案件进行复查核准所遵循的一种特别审判程序。 死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生命的刑罚,是刑法所规定的诸刑种中最严厉的一种,称为极刑。中国法律一方面把死刑作为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的有力武器,另一方面又强调严格控制死刑的适用。因此,除在实体法中规定了死刑不适用于未成年人、怀孕妇女等限制性要求外,还在程序法中对判处死刑的案件规定了一项特别的审查核准程序——死刑复核程序。
    • 对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适用死刑的案件,对死刑案件应当如何进行复核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3-08
      死刑复核程序是人民法院对判处死刑的案件进行复查核准所遵循的一种特别审判程序。死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生命的刑罚,是刑法所规定的诸刑种中最严厉的一种,称为极刑。我国法律一方面把死刑作为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的有力武器,另一方面又强调严格控制死刑的适用。因此,除在实体法中规定了死刑不适用于未成年人、怀孕妇女等限制性要求外,还在程序法中对判处死刑的案件规定了一项特别的审查核准程序——死刑复核程序。 死刑复核程序只
    • 关于死刑复核期间犯新罪的条件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8-09
      死刑复核是人民法院对判处死刑的案件进行复核所遵循的一种特殊审判程序。《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至二百零二条对死刑复核程序作了原则性规定,有关的司法解释也已将这些规定具体化,为死刑复核工作提供了较周密的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