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合同的专用条款是否要明确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2 09:40:58 254 人看过

1、合同文件:合同组成和解释次序的补充或更改;

2、设计文件:甲方提供设计文件的份数;乙方负责部分设计时,提交设计文件时间、份数;

3、合同范围:列入本合同范围内的工程地点、内容、规模、建筑物的尺度,建筑物的结构形式,并明确合同范围内水工、堆场、水电、土建、机械、疏浚等不同专业的施工内容。

4、技术标准的替代:适用于本工程的其他技术标准及应用范围;

5、提供场地条件:甲方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的时间、位置、面积和高程;

6、提供水电与交通条件,甲方提供水、电、交通和通讯等条件和接至地点及时间,甲方提供施工船舶的临时停泊水域的位置和时间。

一、施工发包人的工作

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设备、管道的安装满足施工进度要求;

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承包方在施工中使用的水、电、电讯,发包方在施工场地内指定具体使用;

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在施工期间,发包方应保证施工运输要道畅通。

二、施工合同的交款与支付

1、本合同的承包方式,合同价款的计算与支付办法;

2、合同价款的调整,对调整情况的限制或补充,调整的具体方法;

3、工程预付款支付,工程预付款支付的时间、金额和方法;工程预付款抵扣的时间、金额比例和方法;

4、工程量确认,乙方提交工程量报表的时间;

5、进度款支付,工程进度款支付的时间约定和实施办法以及进度款延期支付的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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