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女子因堕胎索赔青春损失费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5 09:40:16 411 人看过

法律咨询:和男友相处了好几年,现在我怀孕了,想去堕胎,但男朋友不肯出钱,我可不可以向他要青春损失费?

律师解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的解释》中并无赔偿青春损失费一说,也就是说所谓的青春费不属精神损害赔偿的范畴,所以要求青春损失赔偿没有法律依据。在因恋爱分手而要求精神损失赔偿的案件中,双方的同居关系是一种自愿行为,在这样的前提下,女方若以青春赔偿、贞操权等为理由显然是不合理的。除非女方能举证同居关系的发生出于被迫,法律才可予以保护。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2日 12:5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同居关系相关文章
  • 女青年恋爱分手索要青春损失费是否合法
    【现实】小丽(女)与小平(男)从大学开始,就生活在一起已经6年了,在朋友圈里大家都承认并称呼他们是一对夫妻。两人在生活中的6年里,小丽为小平堕胎了6次,因为堕胎次数过多,小丽已经失去了生育能力。如今,因为两人家庭的不融合,导致两人感情裂痕斑斑,最终在今年的元月份以分手告终这份6年的恋爱。分手后,小丽向人民法院起诉小平要求赔偿青春损失费一百万,请问能否得到法律的支持?【说法】目前根据我国的法律对于恋爱关系并不受调整,恋爱关系是男女双方之间一种自愿且具有很强的人身性关系,不属于法律调整范畴的社会关系。湖南楚章律师事务所许小军还解析说,案件中的男女双方之间是一种非法同居关系,不是婚姻家庭关系,从我国法律来看,法律不保护非法同居关系,只有以婚姻家庭关系作为社会基本关系的才受法律调整,如果小丽要求小平给予赔偿青春损失费,必须有证据证明小平侵害了其权利,仅仅就以青春损失费要求赔偿的话,法院是不会支持的
    2023-06-12
    185人看过
  • 保胎药开成堕胎药女子向医院索赔30万
    事态发展●2007年12月26日一直不孕的叶海容在医院确诊意外怀孕后,全家惊喜。●2007年12月28日医院为叶海容开了7盒保胎药,她服药两天后下体流血。●2008年1月2日医院诊断她是宫外孕,要她立即切除剩余的输卵管。●做完手术一周后叶海容去医院欲退药时,偶然发现自己孕后服的是打胎药:含珠停米非司酮片。●2008年7月15日叶海容向青羊区法院起诉,向医院索赔30万元。●目前青羊区法院委托四川求实司法鉴定所对该案“关键点”进行司法鉴定。31岁的叶海容状告成都市妇幼保健院,索赔30万元,她认为是后者错开打胎药造成她流产。日前,青羊区法院已委托相关部门进行司法鉴定。意外怀孕却被迫流产叶海容是三台县人。2003年,她在一次宫外孕手术中被切除半边输卵管,此后便一直不能正常怀孕。2007年9月,朋友建议她到成都市妇幼保健院“不孕不育科”求医。经过3个多月的治疗,2007年12月26日,叶海容确认怀孕
    2023-06-05
    433人看过
  • 男子离婚向妻子索要青春损失费可行吗
    男子离婚向妻子索要青春损失费不可行。因为我国没有关于青春损失费的相关规定。仅规定,因一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过错行为,导致双方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请求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持法院的离婚调解书可直接向债务人索要债权肖某与前夫曾共同经营过一家针织厂。2006年1月8日,双方经法院调解离婚,调解书规定双方对外债权中,某公司欠厂里的9万元货款归肖某所有。后肖某前夫离开该地,且不知去向。肖某将法院就相关债权的分割情况告知了某公司,并要求其履行。因遭公司拒绝而成讼。审理中,有人认为公司以仅同肖某前夫发生过业务往来,要钱也得由肖某前夫办理,再由肖某前夫按调解书转交肖某,肖某无权直接提起诉讼。笔者则认为肖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给付欠款。理由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发生的对外债权,在夫妻双方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属夫妻共同财产范围。夫妻共同财产债权属连带债权,夫或妻均可独立地
    2023-08-10
    330人看过
  •  同居关系中如何看待青春损失费?
    据报道,某地区一对情侣因分手导致女友提出“青春损失费”赔偿要求,但被法院驳回。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没有关于“青春损失费”的实质意义,且不属精神损害抚慰金补偿的范围之内。因此,分手时同居关系会自行解除,一方无权向另一方请求物质或精神上的损害赔偿。“青春损失费”在法律上没有实质意义,我国法律中没有相应规定。而且这种情况,也不属法律规定的精神损害抚慰金补偿的范围之内的。不属于解释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换言之,当双方分手时,同居关系随之自行解除,一方无权向另一方请求物质或精神上的损害赔偿。同居关系解除后,能否索要精神损害赔偿?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同居关系解除后,不能向对方提出精神损害赔偿。然而,同居期间一方因受到伤害导致精神损害的,另一方应当给予一定的精神损害赔偿。因此,若同居关系解除后,另一方遭受了精神损害,可以索要精神损害赔偿。但需要注意的是,前提条件是同居期间另一方存在过错,
    2023-10-25
    317人看过
  • 男方在婚姻中不忠,应赔偿女方堕胎损失
    双方只是恋爱关系,不在法律调整的范围内,当事人自担风险。在未婚先孕的情形下,如果女方因为做人工流产而花费的医疗费,因为与男方有因果关系,可要求男方分担。如果女方可以选择将孩子生下,孩子出生后的抚养费,男方需要承担抚养费。小三怀孕了原配老公重婚罚成立吗?小三怀孕了也不一订成立重婚罪,是否成立重婚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重婚的行为包括: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2、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3、与配偶和他人都未登记结婚,但与配偶和他人曾先后或同时以夫妻关系同居。《中国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2023-07-17
    252人看过
  • 青春损失费离婚需要赔偿吗
    离婚后一般不能要求对方赔偿青春损失费。该费用是没有被法律直接认可和支持的,即使当事人提出这个要求,也不一定能得到法院的支持。其次,男女是平等的,不是女方的青春才叫青春。但是如果在离婚时对方存在过错行为,那么要求对方赔偿法院是可以支持的。一、同居关系主张青春损失费能得到支持吗?同居关系主张青春损失费不能得到支持。青春损失费根本不是一个具有法律意义的词,在我国法律中找不到相关规定。而且这种情况不在法律规定的精神损害赔偿范围内。不属于解释规定的任何情形。换句话说,当双方分手时,同居关系自行解除,一方无权向另一方要求物质或精神损害赔偿。根据民法典规定同居期间取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作出判决。二、青春损失费如何处理青春损失费一般是指在男、女双方因恋爱分手或婚姻关系解除后,男方或女方(一般为女方者居多)自觉为对方付出较多,希望对方对自己的青春损失进行一
    2023-03-25
    277人看过
  • 青春是否能成为同居关系损失费的主张?
    同居关系主张青春损失费不能得到支持。青春损失费根本不是一个具有法律意义的词,在我国法律中找不到相关规定。而且这种情况不在法律规定的精神损害赔偿范围内。不属于解释规定的任何情形。换句话说,当双方分手时,同居关系自行解除,一方无权向另一方要求物质或精神损害赔偿。根据民法典规定同居期间取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作出判决。同居关系导致离婚能否主张损害赔偿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无过错方可以主张损害赔偿。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
    2023-07-03
    230人看过
  • 什么是离婚青春损失费、有什么依据、怎么算青春损失费
    法律上并没有规定“离婚青春损失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了离婚损害赔偿,有规定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离婚损害诉讼的时效离婚损害诉讼的时效:在离婚诉讼时或离婚后一年内提起,自受害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开始计算。值得注意的是,离婚损害赔偿只能由无过错方提起,双方都有过错的,不得要求离婚损害赔偿。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二、军人离婚对女方补偿关于和军人离婚能得到什么赔偿这个问题,其实这个与双方身份无关系。有法定情形的,无过错方可以请求离婚损害赔偿,包括精神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
    2023-03-29
    107人看过
  • 为觅新欢擅自堕胎丈夫获赔精神损失费
    妻子刘某因嫌丈夫崔某老实没出息,于是擅自打掉腹中胎儿,并向崔某提出离婚。5月8日,山东省利津县人民法院判决原告刘某与被告崔某离婚,但刘某赔偿崔某精神损失费5000元。刘某与崔某均为利津县陈庄镇某村村民,两人于2006年1月结婚。同年4月,刘某怀孕。婚后,刘某因嫌崔某老实、没出息,便想与崔某离婚另寻他欢。最终,刘某打掉了腹中的孩子,并于2007年3月向利津县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庭审中,崔某同意离婚,但提出刘某未与自己商量,就私自引产,剥夺了自己做父亲的权力,对自己造成了很大的打击和伤害,要求赔偿精神损失。法院认为,男女双方登记结婚后,生育权为夫妻双方共同拥有,夫妻任何一方单独处分都是对对方生育权的侵犯。刘某未经丈夫崔某同意便擅自引产,应承担相应过错责任,遂做出上述判决。
    2023-04-22
    363人看过
  • 什么是青春损失赔偿?
    青春损失费一般是指,在情侣男女双方因恋爱分手或者是夫妻双方婚姻关系解除后,男方或者是女方自觉的为对方付出的比较多,希望对方对自己的青春损失进行一定经济上的补偿。但是青春损失费因为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所以很难得到法律的支持。青春损失费这一词,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法律名词,这个名词在法律条文中也从来没有出现过。分手后能不能要“青春损失费”一对情侣从恋爱走进婚姻非常不容易,期间需要经历许多坎坷、磨合。恋爱不仅有感情的交流,还涉及一些财物的处理,情侣在交往期间会互相赠送财物、发红包等;如果同居住在一起,还涉及同居期间的财产处理问题。两个人感情好时风轻云淡,一旦感情出了问题,甚至选择分手,很容易因为财产的处理等问题发生纠纷,那么在恋爱期间需要注意哪些法律问题呢我们特此整理了10个法律要点,以供诸位参考。01恋爱期间,男女双方会互赠一些小额礼物或者一起游玩,以培养感情。在日常交往范畴之内赠送财物及消费行
    2023-07-02
    82人看过
  • 离婚时的青春损失费怎么赔偿?
    因为青春损失费的赔偿依据的是精神损害赔偿的相关规定,因此损失费的具体计算方法也应当参照精神损害赔偿的方法。1、损害赔偿的范围(1)侵害他人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身自由权等人格权,给他人造成精神损害的;(2)灭失或毁损他人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而造成精神损害的。2、损害赔偿的参考因素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手段场合方式、造成的危害结果、获利情况、侵权人的经济水平等多种因素参考确定赔偿数额,因此离婚青春损失费也应当根据权利人的主张,综合考虑以上多种因素来确定数额。离婚可以要求对方赔偿青春损失费吗离婚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法律上并没有“青春损失费”一说,婚姻损害赔偿只有在家庭暴力,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其他重大过错的情况下,法院才能判决过错方给予赔偿。一般情况下,人民法院不会判承担青春损失费。离
    2023-08-05
    316人看过
  • 能不能在离婚时索要青春损失费的钱
    一、能不能在离婚时索要青春损失费的钱能在离婚时索要青春损失费的钱,但要结合实际考虑。1.法律上是否有依据。《民法典》规定:“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而且按照法律规定,构成侵害的责任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受害人确有名誉被损害的事实;行为人行为违法;违法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2.是否合理的问题。在因恋爱婚姻纠纷而要求赔偿青春损失费或者分手费的案件中,双方的恋爱、结婚以及同居关系是一种自愿行为,在这样的前提下,女方若以青春赔偿等为理由显然是不合理的。除非女方能举证同居关系的发生出于被迫,法律才可予以保护。另外,假如真的有青春损失的话,双方都有损失,青春的“损失”是由于时间的自然因素造成的,而不是对方造成的,因此,要求对方赔偿也是不合理的。3.当然,
    2023-10-25
    138人看过
  • 恋爱或同居关系解除,能否主张青春损失费
    因恋爱关系终止或同居关系解除,一方当事人单纯以曾经同居为由请求对方当事人给予精神上的损害赔偿,一般不予支持如今,未婚男女之间恋爱同居的现象越来越常见,在恋爱、同居关系解除时,一方可能会要求对方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以弥补其同居期间的付出。提出上述要求的一方如果仅仅基于双方同居给其造成了“青春损失”为由起诉,法院一般不予支持。如果当事人基于另一方实际侵害了其人格权为由请求赔偿的,按照侵权处理。恋爱或同居关系解除,能否主张青春损失费?陷入法律纠纷需要委托专业律师的话,可以点击#律师电话咨询#直接咨询,我们在全国范围内都能为您匹配到本地丰富案例经验的律师帮助您!打官司有没有必要请律师,请律师的好处?如果你和对方在案件事实上各执一词,且证据混乱,或者法律问题比较疑难,又或者案件结果对你的影响特别大的,那还是有必要请律师全程参与。律师能替你干两件事:(1)跑腿处理杂务。比如立案、缴费退费、收发法院材料
    2023-12-02
    193人看过
  • 青春损失费、分手费有效吗
    一、青春损失费、分手费有效吗青春损失费、分手费,是很多恋爱关系结束讨论的司法热点,主要是指男女同居、恋爱结束、离婚分手时,一方约定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费用。约定的形式多种多样,可能是协议,也可能是“欠条”。青春损失费、分手费本来不是一个法律用语,也没有法律明文规定需要支付,因此一般不会受到法律支持,会根据费用合理性做出判决。二、案例剖析【案例】小莉(女)与小铭(男)是情侣,两人相恋后同居,在一起3年多时间。三年后两人分手,并签署了一份“分手协议”。两人经协商后约定:小铭支付小莉青春损失费和经济损失共20万元。签订协议后,小铭支付小莉10万元,之后便以种种理由推托,不愿再付剩下的10万元。小莉根据分手协议,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小铭继续给付分手费用。随机小铭在庭审中认为该协议无效,双方自愿恋爱,不存在分手费。【问题——法院应该支持谁呢?】一审法院认为,这份分手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没有违
    2023-06-16
    156人看过
换一批
#同居纠纷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同居关系的定义在我国法律中并无明确规定。同居关系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第一,同居双方为异性,即我们这里所说的同居关系只产生在男女之间; 第二,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这是同居关系与婚姻关系的本质区别,如果双方办理了合法的婚姻登记手续,那么双方便属... 更多>

    #同居关系
    相关咨询
    • 因同居关系引起青春损失费应该赔偿吗
      湖南在线咨询 2021-11-29
      同居关系结束后,一方向另一方索要青春损失以获得一定的补偿并不少见。一般而言,这种要求是无法得到法律支持的,因为青春损失费根本不是一个具有法律意义的词,在我国法律中也找不到相关规定。此外,这种情况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无论是青春损失还是分手造成的精神损害赔偿,都不是相关法律法规或司法解释规定的任何情形。因此,法律不干涉同居关系,这种
    • 分手索要青春损失费"青春损失费"有法律效力吗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17
      青春损失费是一种自愿赠与行为,不受法律保护,但如果自愿支付方已经支付了,也不能以“青春损失费”不受法律保护为由要求接受方返还。但是,在属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下,“青春补偿费”即使已经支付了,如果是用夫妻共同财产支付的,那么支付方的配偶是有权起诉请求“第三者”予以返还的。
    • 男女谈恋爱同居后分手索要分手费青春损失费合法吗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12
      索要分手费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分手费在法律条例里并没有,在婚姻关系结束时补偿给对方的也不能称之为分手费,但也区别于财产分配。男方在离婚的情况下承诺了给付一定数额的金钱约定。那么法院是会支持补偿约定的法律效力。分手费的形成首先要基于男女双方合理合法的情况下,并且是双方自愿达成协议的。
    • 青春损失费,可以主张同居费吗
      江苏在线咨询 2021-11-15
      现实生活中,青春损失纠纷经常发生在男女解除同居关系时。但而,青春损失只是一个流行的说法,而不是一个法律概念。由于同居关系不是法律保护关系,没有相关法律法规支持,在解除同居关系的过程中,青春损失不受法律保护,很多法院甚至主张青春损失违反公序良俗,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尽管青春损失费不受法律保护,但如果对方自愿支付此费用,且不损害他人利益,则不禁止该费用是青春损失费还是分手补偿费。而且如果自愿支付方已经
    • 陕西一女子要求离婚 丈夫索要“青春损失费”
      甘肃在线咨询 2021-01-17
      (陕西)丹凤县法院庾岭法庭在审理一起离婚案件时,碰到了这样的尴尬事:男方提出了“青春损失费”的赔偿要求。最终因该要求于法无据,法庭出面调解离婚。 10月28日,丹凤县人民法院庾岭法庭开庭审理一起离婚案件。辖区庾岭镇32岁的女子薛某向法庭提起诉讼,因与丈夫39岁的叶某感情不和,已分居两年,请求法庭判予离婚,并由丈夫支付5岁的孩子每月200元的生活抚养费。  叶某听后非常恼火,称妻子曾外出两年多都没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