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嫌疑人的刑事强制措施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2 20:23:54 79 人看过

1、拘传适用于不需要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

2、取保候审适用于: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期限最长不超过十二个月。

3、监视居住适用人群同取保候审,期限六个月,需遵守的规定更为严格。

4、刑事拘留适用见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规定,最长时间为37天。

5、逮捕最为严厉,也最为复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应即依法逮捕: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

一、犯罪嫌疑人无身份信息怎么认定

犯罪嫌疑人无身份信息的,公安机关可以通过一些技术手段确定犯罪嫌疑人的身份,如提取指纹、采集血样进行分析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三十条为了确定被害人、犯罪嫌疑人的某些特征、伤害情况或者生理状态,可以对人身进行检查,可以提取指纹信息,采集血液、尿液等生物样本。

犯罪嫌疑人如果拒绝检查,侦查人员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强制检查。

检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工作人员或者医师进行。

二、刑事案件的证据

物证、书证”,是以物品或者文字为表现形式的实物证据。物证是用于犯罪或与犯罪相关联的,能够证明犯罪行为和有关犯罪情节的物品或痕迹,如作案工具、赃款赃物、血迹、指纹、脚印等。书证是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文件或其他文字材料,如毒品犯罪分子进行联络的往来书信;贪污犯罪分子涂改的单据、账本等。

“证人证言”是知道案件真实情况的人,就其所了解的案件情况,向司法机关或有关人员作的陈述。刑诉法对知道案件真实情况的人向司法机关作证规定了义务,即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证人不能随意指定,也不能由他人代替。

“被害人陈述”,是直接受到犯罪行为侵害的人,就受害情况及案件的有关其他情况向司法机关或有关人员所作陈述。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与辩解”,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就本人的犯罪行为向司法机关所作的供述,或称口供,或者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否认自己有犯罪行为或者承认犯罪,但认为应当减轻处罚、免除处罚所作的辩解。

“鉴定结论”,是为了查明案情,对专门性问题由有专门知识的人进行鉴定后而写出的结论性报告。如法医鉴定、指纹鉴定、笔迹鉴定、化学物品鉴定、精神病鉴定等。

“勘验、检查笔录”,是侦查人员对与犯罪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和尸体进行勘验、检查所作的记录。根据法律规定,勘验、检查的情况应当写成笔录,由参加勘验、检查的人和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

“视听资料”,是以录音、录像磁带所反映的形象、声音以及电子计算机中所储存的数据、资料及其载体等用以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证据。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0日 00:0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刑事强制措施相关文章
  • 刑事强制措施可能一并适用吗
    一、刑事强制措施可能一并适用吗对同一犯罪嫌疑人,只能采取一种刑事强制措施,不能同时采取两种以上刑事强制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法》第六十六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二、刑事强制措施的时限要求1、拘传。是司法机关对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强制其到案接受讯问的一种强制措施。拘传持续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24小时,不得以连续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
    2023-04-18
    289人看过
  • 刑事案件中强制措施如何适用
    具体而言,刑事诉讼强制措施的适用要考虑以下因素: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的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越大,可以适用的强制措施的力度就越大,反之,适用的强制措施的力度就应越小。对于只须判处有期徒刑以下的犯罪分子,一般不得逮捕。2.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有实施妨害刑事诉讼行为的可能及可能性的大小。可能性越大,适用的强制措施力度就应越大,反之就应越小。对没有实施妨害刑事诉讼行为可能性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得采用强制措施。3.公安司法机关对案件证据的掌握程度。每一种强制措施的适用都必须符合法定的条件,只有根据已经查明的案件事实和已有的证据,才能确定是否需要采用强制措施以及需要采用何种强制措施。4.犯罪嫌疑、被告人的个人情况。例如,其身体健康状况是否适宜采用强制措施及应当采用何种强制措施,如是否患有严重疾病,是否是正在怀孕或者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等。不仅在决定适用强制措
    2023-05-01
    408人看过
  • 对涉嫌犯罪的劳教人员如何适用强制措施
    一、对涉嫌犯罪的劳教人员如何适用强制措施劳动教养是对被劳动教养的人实行强制性教育改造的行政措施,是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一种方法,其适用对象是有特殊违法行为,但尚未构成犯罪的人。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是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由法定机关根据法律规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暂时限制或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二者性质不同,适用的对象不同,故不能以劳动教养代替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劳改犯、劳教人员犯罪案件中执行有关法律的几个问题的答复》,劳教人员犯罪的,仍应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由公安机关侦查、预审和向人民检察院提请批捕、移送起诉。司法部《劳动教养管理工作执法细则》第56条规定:“劳动教养人员在所内作案构成犯罪的,应移送当地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立案侦查。”第57条规定:劳动教养人员因犯罪被逮捕的,劳动教养人员涉嫌犯罪需采取强制措施
    2023-06-02
    138人看过
  • 嫌疑人归案后一定要采取强制措施吗
    一、嫌疑人归案后一定要采取强制措施吗犯罪嫌疑人归案后,侦查机关要不要对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要依据犯罪的情节而定。符合条件的,可以先行拘留或者逮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五条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逮捕。第一百一十六条公安机关经过侦查,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案件,应当进行预审,对收集、调取的证据材料予以核实。二、刑事诉讼强制措施有哪些一般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拘传: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强制其到案的接受讯问的一种强制方法。取保候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责令某些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执行。监视
    2023-04-19
    438人看过
  • 对涉嫌醉酒驾驶的犯罪嫌疑人可以采用哪些强制措施
    对涉嫌醉酒驾驶的犯罪嫌疑人可以采取刑事拘留,在刑事拘留期限内完成侦查、起诉、审判工作的,应当变更为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决定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的,依法由公安机关执行。被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传讯、开庭审判时不到案,或者违反刑事诉讼法关于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相关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依法提请或者决定予以逮捕。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得采取逮捕强制措施。但人民法院作出对被告人的拘役实刑判决后,可以视情对其决定逮捕。一、醉驾能在取保候审吗《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根据案件情况,可以拘留或者取保候审。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对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由此可见,醉酒驾驶机动车
    2023-02-22
    406人看过
  • 刑事立案后才能适用强制措施吗
    是的,刑事立案后才可以适用强制措施。按照《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的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从刑事诉讼法的表述来看,强制措施只能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才可以适用。而只有刑事立案之后,才可能存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这一称谓,也因此,只有刑事立案后才可以适用强制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一、刑事强制措施的适用条件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
    2023-03-16
    104人看过
  • 证据不足,能否对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
    证据不足是不能刑拘的。如果刑事拘留证据不足,则公安机关必须补充侦查补足证据,否则就要释放嫌疑人。同样的道理,证据不足是不能判刑的。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既是适用于逮捕的首要条件,也是逮捕的证明要求。它包含两个方面:1、是关于实体事实的要求,即有犯罪事实;2、关于证据的要求,即“有证据证明”。这两个方面紧密相连,共同构成逮捕的证明要求。辩护之证据不足辩护针对公诉机关对被告人的指控,刑事辩护可以选择的基本抗辩方法是:案件事实辩护、证据不足辩护和法律适用辩护。证据不足辩护有以下几种情况:1、“孤证”不能定案。2、排除不合法、不真实、与案件无关联的证据。3、证据不能构成证据链不能定案。4、证据不充足不能定案可分为以下两种情形:(1)控辩证据相冲突,控方证据不能否定辩方不能否定辩方证据;(2)控方证据不能排除合理怀疑。《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2023-07-01
    295人看过
  • 有嫌疑没证据可否采取强制措施
    一、有嫌疑没证据可否采取强制措施有嫌疑但没有证据的,案件在侦查期间的,符合条件可以对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侦查结束后没有发现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撤销案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第一百六十三条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
    2023-04-20
    300人看过
  • 强制措施是否是对犯罪嫌疑人的必要手段?
    犯罪嫌疑人不是必须要采取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必须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情况有很多,比如现在犯罪、为犯罪做准备、打击报复举报人等等。逮捕的三个条件是,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以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式不足以防止社会危险和逮捕。当逮捕的三个条件发生变化时,逮捕措施可能会发生变化。为使刑事诉讼程序顺利进行,有关机关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羁押、逮捕等行为称为强制措施。强制措施的执行人必须通过相关申请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否则属于非法执行强制措施。刑案是不是必须采取强制措施刑事案件不是必须采取强制措施。刑事强制措施有很多,包括拘留,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刑事拘留,逮捕,适用各种强制措施。因此,并非所有刑事案件都必须采取强制措施。比如取保候审的法律条件如下:1、可以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2、可以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取保候审不会造成社会危险;3、患有严重疾病、不能自理、
    2023-07-06
    118人看过
  • 无强制措施之前嫌疑人还在派出所吗
    一、无强制措施之前嫌疑人还在派出所吗对于违法嫌疑人,如果需要继续盘问的,可以在采取强制措施前,将嫌疑人带到派出所继续盘问,由派出所对嫌疑人进行看管。《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五十七条为维护社会秩序,人民警察对有违法嫌疑的人员,经表明执法身份后,可以当场盘问、检查。对当场盘问、检查后,不能排除其违法嫌疑,依法可以适用继续盘问的,可以将其带至公安机关,经公安派出所负责人批准,对其继续盘问。对违反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依法适用继续盘问的,应当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继续盘问的时限一般为十二小时;对在十二小时以内确实难以证实或者排除其违法犯罪嫌疑的,可以延长至二十四小时;对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且在二十四小时以内仍不能证实或者排除其违法犯罪嫌疑的,可以延长至四十八小时。二、强制措施的种类1、拘传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强制其
    2023-04-20
    341人看过
  • 犯罪嫌疑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吗?
    本人,家属,辩护人都可以申请。犯罪嫌疑人可以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被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可见,提出强制措施申请的权利主体
    2023-06-26
    436人看过
  • 派出所传唤嫌疑人是否采取强制措施
    一、派出所传唤嫌疑人是否采取强制措施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派出所传唤嫌疑人时,如果嫌疑人没有正当的理由不到案的,派出所可以进行拘传,拘传是刑事强制措施。《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七十四条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需要拘传的犯罪嫌疑人,或者经过传唤没有正当理由不到案的犯罪嫌疑人,可以拘传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讯问。需要拘传的,应当填写呈请拘传报告书,并附有关材料,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第七十五条公安机关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出示拘传证,并责令其在拘传证上签名、捺指印。犯罪嫌疑人到案后,应当责令其在拘传证上填写到案时间;拘传结束后,应当由其在拘传证上填写拘传结束时间。犯罪嫌疑人拒绝填写的,侦查人员应当在拘传证上注明。二、拘传的程序怎样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人民法院依法拘传的程序:1、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人民法院认为有需要的,案件经办人应该填写《拘传证》,报机关负责人审批。2、拘
    2023-06-02
    265人看过
  • 对犯罪嫌疑人临时羁押是强制措施吗?
    对犯罪嫌疑人临时羁押不属于强制措施。羁押包括拘留和逮捕,而强制措施不仅包括拘留和逮捕还包括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强制措施包含的内容较羁押要广泛。民事和行政诉讼没有羁押,但是,在诉讼过程中,如果有妨碍诉讼的行为,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司法拘留等措施。一、什么是临时羁押1、没有临时羁押的这种说法。问的可能是一般羁押。2、羁押期限,是指犯罪嫌疑人在侦查中被逮捕以后到侦查终结的期限。根据刑事诉讼法和六机关《规定》的规定,侦查中的羁押期限可以分为一般羁押期限、特殊羁押期限和重新计算的羁押期限三种。3、一般羁押期限《刑事诉讼法》第154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两个月。如果犯罪嫌疑人在逮捕以前已被拘留的,拘留的期限不包括在侦查羁押期限之内。一般情况下,侦查机关应当在法律规定的侦查羁押期限内侦查终结案件。三、特殊羁押期限特殊羁押期限,意指侦查羁押期限的延长,但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并履行相应的审
    2023-04-10
    154人看过
  • 嫌疑人到案后未采取强制措施会怎么样
    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采取强制措施。传唤期限届满,未作出采取其他强制措施决定的,应当立即结束传唤。一、被告人可否请求变更强制措施?被告人能请求变更强制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被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二、检察院要怎么对嫌疑人拘传拘传,是指侦查机关对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强制其到案接受讯问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它通常是对经合法传唤拒不到案的犯罪
    2023-03-17
    372人看过
换一批
#强制措施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强制措施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查明案情,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在一定期限内暂时限制其人身自由的各种措施。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 更多>

    #刑事强制措施
    相关咨询
    • 刑事案件中嫌疑人怀孕不适用羁押措施吗
      新疆在线咨询 2021-07-12
      对孕妇一般不予羁押。《看守所条例》第十条看守所收押人犯,应当进行健康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收押: (一)患有精神病或者急性传染病的; (二)患有其他严重疾病,在羁押中可能发生生命危险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但是;罪大恶极不羁押对社会有危险性的除外; (三)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
    • 故意伤害的强制措施必须向嫌疑人采用吗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7-30
      根据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办理刑事案件规则的规定,逮捕的条件为: 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所谓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是指同时具备下列情形: (1)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 (2)有证据证明该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 (3)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的犯罪行为的证据已有查证属实的。 2、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 3、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
    • 犯罪嫌疑人是否需要作为强制措施?
      西藏在线咨询 2021-11-05
      犯罪嫌疑人不必采取强制措施。采取强制措施的前提是犯罪嫌疑人可能妨碍刑事诉讼。犯罪嫌疑人不妨碍刑事诉讼的,不需要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 交通肇事罪存疑不起诉能否适用强制措施?
      新疆在线咨询 2023-11-09
      交通肇事罪存疑不起诉不能适用强制措施,交通肇事的罪名也必须是建立在绝对客观和真实的证据和事实之上才能够让罪犯心甘情愿认罚的,案件中的当事人确定没有犯罪嫌疑也就完全没有理由将其控制起来,或者检察院的人也不能用自己的职权关押无辜的人。
    • 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如何适用法律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1-09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这一规定即意味着,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都有对已经采取的强制措施的决定进行变更或者撤销的权力。我们认为,这是适应案件的不同进展情况而作出的变通规定。应当说,这一规定是比较合适的。取保候审撤销或者变更的表述方式及其理由主要有以下几种: 1.不应当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2.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