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的程序是:
1、展示执法状况;
2、收集证据;
3、告知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告知依法陈述和辩护的权利;
4、听取陈述和辩护,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予以采纳;
5、填写处罚决定书,交给被处罚人;
6、当场收缴,填写收据,交给被处罚人;未当场收缴,通知被处罚人限期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一、执法人员罚款私底下不给开收据算是犯法吗
执法人员罚款私底下不给开收据算是犯法。
罚款不开收据,这就是变相贪污罪,属于执法犯法。可留有证据,向纪检委举报。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当事人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银行应当收受罚款,并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对上述原则规定的例外情形,应当依照行政处罚法规定的当场收缴罚款的条件和收缴办法办理。对于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或者没收非法财物拍卖的款项,必须全部上缴国库。任何行政机关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私分、截留财政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行政处罚决定机关返还。
二、农村违章建筑拆除程序
违法建筑是指未经规划土地主管部门批准,未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建筑的建筑物和构筑物。根据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我国法律明确规定,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强制拆除的程序:
1、立案。
立案就是执法部门对于发现或接到投诉、举报等事实或者材料后,认为有违法事实发生或存在并需要追究法律责任时,决定把它作为行政案件进行查处的一种活动。有权立案查处违章建筑的行政机关是:
(1)、规划局或者规划委员会。这是法定部门,城市里的违章建筑由它来管。
(2)、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也就是俗称的城管,城管有没有权利来管违章建筑,主要看它是否得到省级政府的授权。
(3)、乡、镇人民政府。它的执法范围是乡、村庄规划区范围内,简单讲就是在农村的违章建筑由它来管。
2、调查。
在调查中,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1)、调查人员不得少于2个人。
(2)、调查人员要主动出示执法证件。有两个作用:一是调查人员必须具备执法资格;二是防止没有执法资格的人冒充执法人员进行执法活动。在实践中很多地方得执法人员在调查时往往是不出示执法证件的。面对这种情形,建议被处罚的人可以主动要求他们出示证件,并记录下他们证件上的相关信息(比较重要的信息有姓名、编号等),这样方便日后维权。
(3)、在被询问以及在签署笔录时要谨慎。
3、决定。
(1)、告知,听取陈述、申辩。这个主要是保证被处罚人的知情权、陈述权、申辩权。执法人员在作出处罚决定前,一般会书面告知被处罚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被处罚人有权陈述、申辩,如果执法人员拒绝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行政处罚决定不能成立。
(2)、听证。听证是指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过程中,在作出决定前,由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听取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与法律依据,并听取当事人的陈述、举证、质证和申辩及意见的程序活动。《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
4、处罚决定书的送达和执行。
执法机关如果决定要进行处罚,会作出并向被处罚人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
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对于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有什么影响?
127人看过
-
行政案件处理程序规定:公安机关指南
405人看过
-
第七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行政案件办理程序
198人看过
-
行政机关移送案件规定程序
130人看过
-
行政案件由什么公安机关办理
219人看过
-
公安机关关于协作办案的规定
410人看过
笔录指的是公安、司法人员在诉讼过程中,按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以文字或视听记录的形式记录或反映诉讼活动和案件事实。笔录包括: 1、询问简介。 2、询问内容。 3、检查记录记录。 4、相关人员依次签... 更多>
-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办理刑事案件的实施机关西藏在线咨询 2022-04-18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一)程序公开 1、对公安机关在办理治安、刑事案件中,当事人要求进行伤情鉴定的,办案单位应及时开具法医伤情鉴定委托书,当事人凭委托书到被委托的法医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2、公安机关办案单位应告知双方当事人被委托的鉴定机构。 3、按照《刑事诉讼法》第28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对被委托的鉴定机构成员提出四避申请。伤者不在本地治疗,可要求办案单位变更委托鉴定机构,但不得自行要求到
-
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程序规定是否同意了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山东在线咨询 2022-02-14关于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的程序规定,同意按照《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进行。并没有办理关于经济侵占案件程序的相关规定。同时,目前执行的《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于2012年12月3日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条规定,为了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贯彻实施,保证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正确履行职权,规范办案程序,确保办
-
公安机关办理自诉案件规定程序是怎样进行的?河北在线咨询 2022-08-17公安局立案的程序: 1、先由承办人员填写《立案报告表》,包括:填报单位、案别、编号、发案时间和地点、伤亡情况及财物折款、案情概述、承办人员姓名及填表时间等。 2、然后制作《立案请示报告》,经本机关或部门负责人审批后,制作《立案决定书》。 3、由负责审批人签名或盖章。属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还要报请上级人民检察院备案。上级人民检察院认为不应当立案的,以书面形式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撤销案件。
-
公安机关行政拘留行政处理程序湖北在线咨询 2021-11-17纪委对行政拘留党员的处理取决于具体情况。移交纪委的结果取决于案件。如果不涉嫌刑事犯罪,将开除党籍、公职、撤销党内外职务、降职、留党检查、党内警告、行政记过等。如涉嫌刑事犯罪,移交检察院,应追究刑事责任。
-
办理行政案件规定第二百三十二条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三十二条海南在线咨询 2021-12-04《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三十二条行政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结案: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的;适用调解程序的案件达成协议并已履行的;作出行政处罚等处理决定并已执行的;违法行为涉嫌构成犯罪,转为刑事案件的;作出处理决定后,因执行对象灭失、死亡等客观原因无法执行或者无需执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