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拖航合同,承托方(也称拖方)是海水拖航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指用其拥有的或者租用的船舶,为他人提供海上拖航服务而收取拖航费的人。承拖方有的是专业性海上拖航企业;也有的是打捞、救助企业,因当今世界上海上打捞、救助业不景气而兼营海上拖航服务。
(一)按起拖地和目的地区分
1.沿海拖航合同
即起拖地和目的地均位于同一国境内的海上拖航合同。不少国家的法律规定,沿海拖航只能由其本国的拖船经营。根据《海商法》第4条规定,我国港口之间的海上拖航,由悬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的船舶经营,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非经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批准,外国籍船舶不得经营我国港口之间的拖航。
2.国际海上拖航合同
即起拖地和目的地位于不同国家的海上拖航合同。
(二)按拖航费的计收方式区分
1.日租型海上拖航合同
即在海上拖航的时间,按双方约定的拖船日租金率计收拖航费的海上拖航合同。
2.承包型海上拖航合同
即拖航费为双方约定的一笔拖航金额的海上拖航合同。有的承包型海上拖航合同中,同时规定海上日租金率,作为党被拖方在起拖地延误起拖和目的地延误解拖,以及因拖航过程中的延误,而向承拖方支付损失赔偿金发热计算标准。
一般认为,在海商法领域,海上拖航合同是一种独立的合同。一般情况下,它不同于海上运输合同。主要表现在:第一海上运输合同的标的是运送货物,货物装于作为运输工具的船舶上;在海上拖航情况下,拖航合同的标的是被拖物,它并不装于拖船或者被拖的驳船上,而是与拖船用索具或者其他特定装置连接。第二,在海上货物运输情况下,承运人不但提供运力,而且负责货物的装船、搬移、积载、运输、照料、保管与卸载;海上拖航合同的承拖方只负责提供拖力,对被拖物视为一个整体承担过失或者不完全过失,甚至不负过失责任。
海上拖航过程中,承拖方与被拖方之间的损害赔偿责任,实行过失责任制。损失由拖航中一方当事人的过失所致,有过失的一方应承担赔偿责任;损失由双方过失所造成,双方按各自过失程度比例负赔偿责任;由于承拖方和被拖方的过失,造成第三人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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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上拖航合同的种类贵州在线咨询 2023-01-14(一)按起拖地和目的地区分 1、沿海拖航合同 即起拖地和目的地均位于同一国境内的海上拖航合同。不少国家的法律规定,沿海拖航只能由其本国的拖船经营。 2、国际海上拖航合同 即起拖地和目的地位于不同国家的海上拖航合同。 (二)按拖航费的计收方式区分 1、日租型海上拖航合同 即在海上拖航的时间,按双方约定的拖船日租金率计收拖航费的海上拖航合同。 2、承包型海上拖航合同 拖航费为双方约定的一笔拖航金额的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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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上拖航合同的性质香港在线咨询 2023-01-141、一般认为,在海商法领域,海上拖航合同是一种独立的合同。一般情况下,它不同于海上运输合同。 2、主要表现在:第一海上运输合同的标的是运送货物,货物装于作为运输工具的船舶上;在海上拖航情况下,拖航合同的标的是被拖物,它并不装于拖船或者被拖的驳船上,而是与拖船用索具或者其他特定装置连接。 3、第二,在海上货物运输情况下,承运人不但提供运力,而且负责货物的装船、搬移、积载、运输、照料、保管与卸载;海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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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上运输合同和海上拖航合同的区别澳门在线咨询 2021-07-30海上拖航合同,就法律性质而言,是一种由承托方提供拖力以实现将被拖物从一地移至另一地的一种劳务合同。 海上拖航合同与其他有关合同相比较,既有相同之点,又有不同之处。 海上拖航合同与海上运输合同的相同点在于:合同的客体都是劳务。无论是海上拖航合同还是海上运输合同,订立合同的目的都是为了实现货物或相关物品的移位。 但是,海上拖航合同与海上运输合同相比较,又有两点重要的不同: 1.船舶的作用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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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上损失的类型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22货物损失的程度,海损可分为全部损失与部分损失;按货物损失的性质,海损又可分为共同海损和单独海损,二者在保险业务中均属于部分损失的范畴。 1、全部损失(TotlLoss)简称“全损”,是指运输中的整批货物或不可分割的一批货物的全部损失。全部损失又可分为实际全损和推定全损两种:1)实际全损(ActlTotlLoss)它是指被保险货物(保险标的物)全部灭失或指货物毁损后不能复原或完全丧失原有用途,已不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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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上拖航合同被拖方有哪些主要义务?新疆在线咨询 2022-07-291.被拖方的主要权利 (1)预付拖航费的返还请求权。在起拖前,由于不可抗力或不能归责双方的原因致使合同解除,除合同另有规定,被拖方有权要求承拖方返还预付的拖航费。 (2)被拖航权。被拖方有权要求承拖方按合同约定拖航条件提供拖航服务,完成拖航作业,在目的地交付被拖物。 2.被拖方的主要义务 (1)提交被拖物并保证其处于适拖状态。被拖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使被拖物做好拖航准备。 (2)配合拖轮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