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工伤鉴定等级后病假单是否需要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4 16:42:49 338 人看过

在工伤鉴定之后,如果员工还需要休息,必须由医院开具疾病证明书休息,也是可以有病假单的。

一、异地住院医保如何报销,都需要什么材料

办理住院手续的时候:有医保的患者,要出示身份证、医保证、然后办理住院手续,登记住院。这样才能保证在医院的部分开销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然后如果想要出院,这时候需要(1)主治医师开具诊断证明书,去门诊收费处盖章生效;(2)住院通知单,住院押金条收据;(3)身份证、医保卡。

如果要去异地就医,先要到县级及以上的医院,一般镇上都会有县级的医院,让医生开一个转诊证明。到医院社保窗口盖章。医院的社保窗口一般会在收费口,拿着转诊证明去报销经办机构办理即可。

在报销医保时需携带以下资料: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的原件;定点医疗机构专科医生开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门诊病历、检查、检验结果报告单等就医资料原件。

二、治疗工伤期间需要注意什么?

工伤治疗过程中需要注意的问题:

1.以下相关资料原件,都应保存好:

病历、入院记录、出院记录、出院小结、疾病诊断证明书、病历本、X片和X线报告单、CT片和CT报告单等治疗相关资料。

2.住院期间:

(1)让医生在病历中注明需要护理人员(之后可以要求护理费);

(2)如果需要购买相关的辅助器具;

3.出院时,要让医生在出院小结或出院记录中注明:

(1)出院后是否需要护理人员;

(2)需要医生注明“加强营养”;

(3)需要医生注明休养多久;

(4)休养时间到,如果还有必要休养,可以再到医院复诊,要求开病假单。

三、强制取消员工公休假是不是违法

强制取消员工公休假属于违法行为。但是如果单位外特殊情况下取消公休假,但是会在经济上补偿或是给予调休等情况,就不算违法,员工需要接受单位的工作安排。公休假包括公休假日和公共假日。是指国家法律明文规定的带薪休假制度。法律规定或者依法订立的协议规定的每工作一定时间必须休息的时间。如每工作5天以后休息2天,这2天就是公休假日也称公休日或者休息日。由于我国规定职工每周工作时间不得高于44小时,一般用人单位实行每周休息两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4日 10:5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病假相关文章
  • 在我国省级工伤鉴定严格吗
    在伤残鉴定时是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要求三到五名专家共同鉴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和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工会组织、经办机构代表以及用人单位代表组成。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建立医疗卫生专家库。列入专家库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医疗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2、掌握劳动能力鉴定的相关知识3、具有良好的职业品德。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要确定申请工伤鉴定的最佳时间要分两种情况:一是伤势的严重,也就是比较严重的伤残,比如没有了手或者手臂等
    2023-02-15
    140人看过
  • 在我国规定工伤是否有误工费等
    如果认定为工伤,产生的误工费由用人单位承担。工伤误工费赔偿标准是由单位按受伤前的月工资标准支付,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后,最长期间不超过24个月。“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后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一、工伤不支付误工费怎么办?这类情况属于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劳动者必须在事故发生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的,认定之后向老板提出误工费支付要求,若老板仍不愿意支付,可走法律途径要求赔偿。当事人首先需要先到工伤认定科申请工伤认定,待
    2023-02-19
    105人看过
  • 在我国十级工伤要劳动能力鉴定吗
    工伤后,不是一定需要劳动能力鉴定。如果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才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如果不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情形的,则不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工伤认定后并不是必须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通过对一个人从事体力工作的能力的鉴定,确定其劳动能力丧失的程度。劳动能力的丧失可分为:(1)部分丧失劳动能力。这种人虽然因伤、病导致身体衰弱、器官功能障碍或肢体残废,但仍能从事一些轻微或力所能及的工作。(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这种人因伤、病已经不能从事任何强度的工作,甚至连日常生活都需要他人照顾。对劳动能力的鉴定是一项复杂而困难的工作,它涉及医学,伦理学等有关的知识,并依照国家的有关政策性规定,是在明确的鉴定标准的基础上,综合分析被鉴定人的病情后做出的。它要求鉴定人员在鉴定过
    2023-02-23
    54人看过
  • 工伤索赔需要鉴定工伤等级吗
    1、工伤索赔需要鉴定工伤等级,因为工伤等级是劳动者获得工伤赔偿的重要依据之一。2、依据《工伤保险法》第十八条第一项规定,申请工伤赔偿,需要提交工伤认定表,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3、《工伤保险法》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一、工伤赔偿合同解除后养老金如何处理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因工伤获得赔偿后,劳动合
    2023-03-25
    482人看过
  • 工伤等级鉴定后在什么情况下需要进行再次鉴定?
    问:工伤等级鉴定后在什么情况下需要进行再次鉴定?我已经鉴定过一次,我想知道有没有什么法律法规的会不会要求过上几年以后进行再次能力鉴定答:《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规定第二十八条(再次鉴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用人单位、工伤人员或者其直系亲属对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或者职业病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市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对职业病鉴定结论不服的再次鉴定申请,市鉴定委员会应当另行组织专家组,进行再次鉴定。市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再次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第二十九条(复查鉴定)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人员或者其直系亲属、用人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提出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申请。第三十条(鉴定费用)工伤人员的初次劳动能力鉴定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用人单位、工伤人员或者其直系亲属提出再次鉴定或者复查鉴定申请的,再次鉴定结论维持原鉴定结论,或者复查鉴
    2023-06-10
    336人看过
  • 工伤等级评判标准,工伤等级鉴定在哪里
    一、工伤等级评判标准工伤等级评判标准就是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二、工伤等级鉴定在哪里做工伤等级鉴定在地(市)级劳动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初次劳动能力鉴定是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申请的时间应当是工伤职工的伤情处于相对稳定的状态或者是已经痊愈。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所提交的材料不因申请主体不同而有所区别。应提供的材料主要包括:工伤认定决定书(或工伤证),工伤诊断证明,以及医院记载的有关负伤职工的病情、病志、治疗情况等资料(包括有关的放射材料)。三、工伤等级赔偿与劳务损害赔偿区别工伤等级赔偿与劳务损害赔
    2023-06-25
    290人看过
  • 工伤等级确定后,是否需要律师协助?
    工伤评级过后不需要找律师,如果对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工伤评级及赔偿标准工伤伤残级别从高到低分为一到十级,均可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本人工资为标准,由高到低为:27个月、25个月、23个月、21个月、18个月、16个月、13个月、11个月、9个月、7个月;一到四级伤残、五、六级伤残但是无法重新安排适当工作的,可享受伤残津贴。以本人工资为标准,由高到低为:本人工资的90%、85%、80%、75%、70%、60%。《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
    2023-07-08
    140人看过
  •  工伤等级评定是否需要签定书
    工伤评定伤残等级由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负责,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需要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或委托代理律师在规定期限内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申请时限根据医疗终结或工伤认定作出情况而有所不同,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一年后,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或用人单位可以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工伤评定伤残等级通常在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进行,由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负责。因工伤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应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或者其委托的代理律师按下列规定的期限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一)医疗终结前已经作出工伤认定的,应当在医疗终结后三十日内提出申请;(二)医疗终结后作出工伤认定的,应当在作出工伤认定后三十日内提出申请;(三)申请旧伤复发鉴定的,应当在病情发生后治疗终结前提出。申请因病致残或非因工致残的等级评定和其他鉴定的,按照相关规定的时限提出申请。自劳动能
    2024-01-10
    59人看过
  • 在我国县工伤鉴定做不作假?
    在进行伤残鉴定时,必须确保结果是真实的。为此,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会要求三到五名专家共同进行鉴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和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工会组织、经办机构代表以及用人单位代表组成。在进行伤残鉴定时,必须确保结果是真实的。为此,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会要求三到五名专家共同进行鉴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和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工会组织、经办机构代表以及用人单位代表组成。 工 伤 鉴 定 会 做 假 吗 ? 权 威 部 门 如 何 保 证 ?工伤鉴定是工伤患者获得工伤保险赔偿的重要环节。虽然工伤鉴定机构的目的是为了确定伤者的伤情和程度,但有时难免会出现一些假鉴定或者夸大伤情的情况。为了保证工伤鉴定的公正性和权威性,需
    2023-09-10
    480人看过
  • 在我国工伤鉴定10级司法鉴定能达到10级吗
    一、在我国工伤鉴定10级司法鉴定能达到10级吗?工伤鉴定后赔偿的标准是按工伤赔偿;司法鉴定的赔偿就是按司法标准。鉴定级别可能不同而且赔偿也不一样。工伤鉴定和司法鉴定是两个不同的范畴,作用是各不相同,工伤鉴定后再进行司法鉴定是可以的。1、工伤按规定是做工伤伤残鉴定的,工伤做司法鉴定不能作为工伤赔偿的依据的。2、工伤伤残鉴定的依据是《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而司法伤残鉴定的依据是:《人体损伤残疾程度鉴定标准(试行)》工伤必须做工伤劳动能力鉴定,不然工伤标准无法确定。司法鉴定是用来做司法赔偿的,工伤的赔偿标准要和司法赔偿标准做比较的。二、工伤与司法鉴定不同1、申请鉴定主体不同:工伤鉴定申请主体是已被认定为工伤的职工本人、近亲属、雇佣单位均可;伤残鉴定申请主体只能是伤者本人。2、申请鉴定的前提条件不同:工伤鉴定的前提是,工伤申请鉴定主体已经取得了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出具的职工工伤认定决定书
    2023-06-18
    494人看过
  • 在我国工伤认定时需要病历吗
    在我国工伤认定需要病历。《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工伤认定申请表;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一、什么是工伤认定吗?工伤鉴定即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二、如何申请工伤认定吗?1
    2023-03-15
    227人看过
  • 怎样申请工伤等级鉴定,工伤等级鉴定后应该做什么?
    一、怎样申请工伤等级鉴定1、因残职工在医疗终结后应携带资料到当地社保机构申请伤残等级评定;2、鉴定者携带医疗机构出具的伤、病、残诊断证明,如:病历、出院证明、CT片、化验单、心电图等相关诊断材料及《职工伤病残劳动鉴定审批表》于每周一、二、三、五来做鉴定。3、鉴定办对鉴定者携带的材料由专家确认后,交纳200元鉴定费。如材料不全,由我办出据委托诊断后,再来鉴定。4、鉴定办于每周四定期召开鉴定会,做出等级或结论,并予以公布。5、自鉴定材料收下登记之日起15日后,由单位劳资人员前来领取鉴定结果及所收全部材料。二、工伤等级鉴定后应该做什么?1、看鉴定的级别有没有问题,你要是对鉴定结论(级别)不服或有疑义,可以在受到鉴定结论15日内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结论申请。2、工伤鉴定以后,就可以依据鉴定的标准计算出赔偿数额了。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交通费、住
    2023-04-10
    117人看过
  •  我国工伤伤残等级鉴定制度的时间规定是什么?
    根据我国工伤伤残等级鉴定的相关规定,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在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结论,若情况允许,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根据我国工伤伤残等级鉴定的相关规定,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在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结论,若情况允许,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再 次 鉴 定 申 请 期 限
    2023-08-31
    72人看过
  • 工伤鉴定等级是否必须确认?
    如果需要赔偿就需要鉴定,工伤级别鉴定标准就是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如何鉴定工伤等级1、因工伤残职工在医疗终结后应携带资料到当地社保机构申请伤残等级评定;2、鉴定者携带医疗机构出具的伤、病、残诊断证明,如:病历、出院证明、CT片、化验单、心电图等相关诊断材料及《职工伤病残劳动鉴定审批表》于每周一、二、三、五来做鉴定。3、鉴定办对鉴定者携带的材料由专家确认后,交纳200元鉴定费。如材料不全,由我办出据委托诊断后,再来鉴定。4、鉴定办于每周四定期召开鉴定会,做出等级或结论,并予以公布。5、自鉴定材料收下登记之日起15日后,由单位劳资人员前来领取鉴
    2023-07-04
    209人看过
换一批
#员工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病假
    词条

    病假是指劳动者本人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企业应该根据劳动者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一定的医疗假期。病假期劳动者可照常拿工资,对于病假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80%。... 更多>

    #病假
    相关咨询
    • 在我国工伤鉴定等级去哪里办?
      河北在线咨询 2023-10-01
      在我国工伤鉴定等级去劳动能力鉴定部门办理,初次劳动能力鉴定是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申请的时间应当是工伤职工的伤情处于相对稳定的状态或者是已经痊愈。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所提交的材料不因申请主体不同而有所区别。
    • 工伤伤残等级是否需要民政局鉴定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2-03
      工伤的伤残等级不应当由民政局鉴定,应当由工伤鉴定部门鉴定。如果工伤等级四级的,可以从工伤基金那里获得: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
    • 工伤未鉴定等级病假如何算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8-01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 父亲现在需要做工伤认定工伤认定完了以后要做工伤等级鉴定是否可行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1-18
      根据您的叙述您父亲现在需要做工伤认定工伤认定完了以后要做工伤等级鉴定 【工伤范围】《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
    • 在我国员工伤残等级鉴定的标准是哪些呢?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8-04
      工伤职工被鉴定为7—10级伤残的,以往被称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对于这部分工伤职工,国外通常是计发较低的一次性待遇,《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规定的也是一次性待遇。《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与其是一致的。同时,鉴于7—10级伤残的工伤职工仍具有大部分劳动能力,可以通过劳动自食其力,用人单位应当与其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或者视客观情况依法与其变更劳动合同的部分内容,并按照劳动合同的规定支付相应的工资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