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已故土地征收儿女有继承权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7-10 12:3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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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父母已故土地征收儿女有继承权吗
征地补偿费用将不会被准许继承。
依据现行相关法规,当确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之际,若拥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员在土地补偿费用分配之前不幸离世,则其补偿费收益份额才有权得以保留并可继承;若是在安置方案正式确定之前就已经亡故的此类人员,便无法保留相应补偿费收益份额,因而也就无法进行继承了。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
二、父亲先于爷爷死亡儿媳有继承权吗
在通常情境之下,遗产之权属应遵照如下之顺位进行分配:首先是第一顺位,依次为配偶、子女及父母;其次是第二顺位,包括兄弟姐妹以及祖父母与外祖父母。
当继承程序启动之后,遗产将优先交由第一顺位继承人享有,而第二顺位则不再参与分配。
若无第一顺位继承人存在,则由第二顺位继承人接手处理。
对于失去配偶的儿媳照顾其公婆,或者丧失丈夫的女儿侍奉她的岳父母,如果他们承担起了主要的赡养义务和责任,那么他们就能够拥有与第一顺位继承人相同的权利。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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