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到期如何收回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31 16:54:53 471 人看过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土地以合同形式出让后,如果合同到期,一般会延长合同期限。用人单位撤销的,应当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一条耕地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场承包期为30-50年。林地承包期为30年至70年。前款规定的耕地承包期再延长三十年,草原、林地承包期依照前款规定相应延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出让管理办法》第十四条:受让人在出让期间因投资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土地出让合同期满或者未期满,承包人依法收回承包土地的,受让人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具体补偿方式可在土地出让合同中约定或双方协商解决。如何确定土地出让合同的效力

1。出让人未取得使用权证书,未与受让人签订出让协议,出让人已取得土地证或有批准权的政府在诉讼或申请仲裁前同意转让的,本合同有效。

出让人未取得土地使用证的事实,是其未完全取得所出让土地的所有权,应视为无权处分。但合同签订后,有权批准颁发土地使用证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向出让人颁发土地使用证或者批准转让的,对证书或批准的处理应视为对转让人未经授权处置的认可。因此,合同此时有效。

2。如果售出多个场地,则合同有效。(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的当事人可以要求交付土地。

(2)未办理变更手续,依法提前占用投资开发的,有权申请变更登记。

(3)未经登记且未合法占有开发项目的,先支付出让金的一方有权要求交付土地并办理变更。(4)未履行合同的,依法成立的当事人有权继续履行;未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赔偿损失。

出售多个场所是欺诈行为,而不是无效合同。受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赔偿损失。但多个受让人不行使解除权,要求履行合同的,只能按照不动产物权转让登记原则处理,即登记胜于占有,占有胜于支付,付款总比先签合同好。

3。未经政府批准,转让合同无效。但是,如果合同在诉讼或申请仲裁前获得批准,则合同有效;合同的性质是赔偿,而不是转让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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