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土地使用权是销售不动产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4 09:31:42 183 人看过

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送。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权转让,应当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分割转让的,应当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并依法办理过户登记。土地使用权转让须符合上述规定,否则即为非法转让。

一、方式

关于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方式,《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有出售、交换和赠与三种方式。后《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六条略作发展,将转让的方式规定为买卖、赠与或其他合法方式。“其他合法方式”一般包括:

1.买卖。

作为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最广泛的方式,买卖以价金的支付为土地使用权的对价。由于“买卖”是土地使用权“转让”的主要表现形式,我们通常所说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指的就是土地使用权“买卖”。下文关于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的讨论实际上也是关于土地使用权买卖合同的讨论,所以说,“转让”有广、狭两个概念之分,当“转让”是广义概念时,它包括所有的以权利主体变更为目的土地使用权的移转行为;当“转让”是狭义概念时,它与买卖具有同样的涵义。

2.抵债。

抵债是买卖的一种特殊形式,只不过价金支付的条件和期限不同而已。在土地使用权买卖时,土地使用权的移转和价金的支付是对等进行的,而在以土地使用权抵债时,价金支付在前,所抵之债视为已付之价金。

3.交换。

以交换的方式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权的对价不是价金,而是其他财产或特定的财产权益。土地使用人将土地使用权移转给受让人,以此取得受让人提供的其他财产或特定的财产权益。

4.作价入股。

作价入股介于买卖和交换之间,既类似买卖,又类似交换。说它类似买卖,是因为将土地使用权用来作价,所作之价如同买卖之价金;说它类似交换,是因为土地使用权被用来入股,所得之股如同其他财产或特定的财产权益。

5.合建。

在开发房地产时,合建与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都属于一方出地、他方出钱建房的合作形式。为合作建房的目的而设立独立法人的,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对价是股权;不设立独立法人,而采取加名的方式,或甚至不加名、仅以合建合同约定合作各方产权分配的,土地使用权的对价是房屋建成以后的产权。因合建而分配产权以后原土地使用人虽然拥有部分房屋产权及该房屋占用范围和公用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却不再拥有原来意义上的土地使用权,可视为交换的一种特殊形式,即用地人以部分土地使用权换取房屋产权。

6.赠予。

赠予是用地人将其土地使用权无偿移转给受赠人的法律行为。以赠予方式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权的移转没有直接的对价,它无需价金的支付或财产权利的提供作为对应条件。但土地使用权赠予合同可能会附加其他条件,如用地人在将土地赠予给学校使用时,可能会将土地的使用限于与教育有关的目的。

7.继承。

在用地人是自然人时,用地人的死亡会使其继承人取得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在用地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时,其合并或分立也会导致合并或分立之后的主体取得相应的土地使用权。通过继承取得土地使用权时,土地使用权的移转也没有直接的对价,但可能会有间接的对价,如在通过合并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关系中,新公司继承了原公司的财产,也会继承原公司的债务,新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对价,可能以承担原公司的其他债务的方式体现出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31日 03:4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土地使用权相关文章
  • 土地使用费是转让费吗
    土地使用费是转让费吗?答案是否定的。土地使用费是指国家对外商投资企业通过不同的土地使用方式有偿使用土地收取的费用(以出让、转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外)。是企业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费用。它是规范土地资源利用的手段之一,是国家财政收入的组成部分。土地使用费不同于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税是国家对国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沿海地区的土地使用费原则上高于内陆地区,大中城市的土地使用费原则上高于中小城市,市中心地区的土地使用费原则上高于市中心地区,繁华地区的土地使用费原则上高于其他地区和郊区,原工业区高于新开工业区,原企业改造高于新建工厂。土地使用费的计算包括征地补偿费、原建筑物拆迁费、人员安置费和公共设施费。这是计划经济条件下引进外资的一次过渡性尝试。现在因为实行了土地出让制度,土地使用费制度已经基本取消。土地出让金:是指土地使用者按规定向政府缴纳的土地使用费,或者土地使用期满时土地使
    2023-05-08
    129人看过
  • 研究出让土地使用权和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差异
    1、主体不同:出让主体是国有土地所有者,由法律授权的县以上人民政府予以具体实施。出让是指土地所有权的部分权能(占有、使用、收益)与所有权相分离而作为独立的财产权。转让主体是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作为独立财产权的土地使用权在公民或法人之间的转移。转让有出售、交换、赠与、继承等方式。2、行为性质不同:根据物权理论,出让是他物权设定,转让是他物权转移。3、转移条件与程序不同:出让条件无限制,签订出让合同,缴出让金,即可办证。转让条件有限制,转让须经申请、审批或补办出让手续,缴纳税费,方可登记过户。4、交易市场不同:出让是属于一级市场,即国家作为国有土地所有者垄断。转让属于二级市场,即符合法定条件的自由转让。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概念我国的土地制度实行双轨制,即土地归国有和集体所有。根据法律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开发用地必须是而且只能是国有土地,开发用地获得的途径主要有两个:第一是通过
    2023-07-06
    266人看过
  • 不动产包括土地使用权吗?
    一、不动产包括土地使用权吗?不动产包括土地使用权。不动产范围大于土地使用权,且包含土地使用权。不动产,是指依照其物理性质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将严重损害其经济价值的有体物。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二、不动产与土地使用权的区别是什么?不动产与土地使用权的区别是两者的范围不同,不动产的范围较大,包括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证属于不动产登记范围,可以进行不动产使用权登记,土地使用证需要向国土局申请,申请的时候需要交纳一定的费用,所以双方的区别不大。不动产在中国是指依自然性质或法律规定不可移动或者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状改变的财产,包括建筑物、构筑物等。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
    2023-06-17
    115人看过
  • 将别人的土地转让是否是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
    正确认定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1、必须是违反土地管理法规的行为。土地管理法规,是指以《土地管理法》为代表的一系列土地管理法规。如《土地管理法》、《国务院关于出让国家土地使用权批准权限的通知》、《城镇国家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2、必须是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土地管理法规定,我国实行土地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所有权,但是,国有土地和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严格依法进行。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并依法办理过户登记。总之,土地使用权转让须符合上述规定,否则即为非法转让。3、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属情节犯,也就是说,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必须达到情节严重,才能
    2023-02-28
    435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转让后地役权还存在吗
    一、土地使用权转让后地役权还存在吗土地使用权转让后地役权还存在的,而且要一并转让。我国《民法典》规定:地役权不得单独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转让的,地役权一并转让,但是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地役权不得单独抵押。土地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抵押的,在实现抵押权时,地役权一并转让。由此可知,地役权因为其具有从属性,不能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债务的担保而抵押给其他人,任何单独转让或者抵押地役权的合同都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对此我们应当注意。二、地役权的含义地役权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效益的权利。
    2023-05-04
    424人看过
  • 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土地登记
    l、申请人:转让方与受转让方2、申请时限:转让合同或协议签订后三十日内,涉及房产变更的,在房产变更登记发证后三十日内;3、受理提交资料:①申请书;②申请人身份证明(详见初始登记);③原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④已办理变更手续的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权属证明;⑤转让合同和地产市场批准土地转让的审批文件;⑧其他有关资料。4、地籍调查同初始土地登记5、权属审核审核内容:①对申请人的审核;②对转让地块投资情况的审核,是否达到法定投资额;③对使用期限的审核;④对土地转让价格的审核;⑤对税费缴纳情况的审核,是否全部支付土地出让金等;⑥对土地用途的审核;⑦对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权属转移的审核6、上报市局地籍处地籍处审核、报批、整宗地转让的,在原《土地登记卡》上注册登记;分割转让的,分别新建《土地登记卡》,在新《土地登记卡》上登记。缮制土地证书。
    2023-06-10
    211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转让和继承都要变更土地使用证吗
    一、土地使用权转让和继承都要变更土地使用证吗?土地使用权转让和继承都要变更土地使用证的,土地使用证变更流程主要是:1、申请。由用地者填写变更土地登记申请书,说明变更依据和变更内容,同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一)因土地有偿出让、转让引起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应提交出让、转让合同及有关批准文件。(二)用出让、转让获得的土地使用仅进行抵押、或因抵押终止引起权利消失的,应提交抵押合同和有关批准文件。(三)因买卖、转让地上建筑物、附着物引起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应提交地上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等。(四)因继承地上附着物引起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应提交地上建筑物的建筑物产权证明及公证机关有关继承权的公证书。(五)机构调整、企业兼并等引起土地权属变更的,应提交有关领导部门的批准文件和原土地证书。(六)因处分抵押财产引起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应提交有关的证明文件。(七)商品房预售,预售人应在预售合同签定后三十日内,将预售
    2023-04-16
    52人看过
  • 房地产开发用地的获得-----土地使用权转让
    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按照《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均可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否则不得转让。1、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条件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使用人缴付了全部土地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并对该副土地进行了一定程度的开发后,可向其他投资者转让。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之规定,一定程度的开发是指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一般情况下,我国法律不允许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转让。但在《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实施前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占很大比重,为了防止土地闲置和浪费,该法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准予以
    2023-06-10
    179人看过
  • 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是否必须有土地使用权
    农村土地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的家庭承包方式的一种。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不能由任何组织和个人以盈利为目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违反土地管理法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管教拘役,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的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一、倒卖土地会判多久行为人倒卖土地的,可以构成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是指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二、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既遂判几年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既遂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规定,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
    2023-03-09
    355人看过
  • 农村土地使用权能否进行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有何规定?
    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根据最新的相关政策和法规,农村土地属于农村集体所有,农民只有使用权,将土地出让,转让,出售给非农业建设的人群,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即使你私自把土地使用权转让给这类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也有权收回。但是,如果在政府相关部门的同意下,农村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农业建设的群体(如大农业,农村家庭,农村合作社等),则是合法的,受法律保护。农村土地使用权转让符合农村土地使用规划的企业,并且该企业取得农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这样的土地转让是合法的,受到法律保护,其他情况下,占用农村耕地,均属于违法行为,政府有权回收土地,并有权依照法律进行处罚。律师补充:土地使用权是土地所有权的其中之一,对于使用权来说我们要妥当的安排,更大的发挥出它的价值性。
    2023-05-07
    305人看过
  • 土地出让就是土地使用权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国有土地出让后,受让人需要缴纳全部土地出让金,并按规定进行登记,取得土地使用证后才能取得土地使用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四条土地使用者应当自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逾期未足额支付的,转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违约金。第十六条土地使用者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登记,领取土地使用证,取得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有哪些类型?
    2023-05-31
    197人看过
  • 小产权房转让是否需要土地使用证
    小产权房土地使用证不归个人,归集体所有。法律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除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都会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一、自己没有宅基地可以申请宅基地吗自己没有宅基地在农村可以申请。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农村宅基地有所有权,农村宅基地所有权归全体村民集体所有,村民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但对地上房屋享有所有权。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二、老人去世后宅基地该归谁老人去世后宅基地该归村集体。宅基地只能由本村居民享有。子女户口已经迁出的,不再享有本村宅基地。子女户口迁出的,农村父母去世后,父母所享有的宅基地由村集体收回。老人去世后宅基地不能够继承,因为宅基地属于村集体所有,按规定,宅基地不可以作为财产继承,但是起宅基地上面的房屋是可以作为财产继承的,继承人拥有农村房
    2023-03-22
    241人看过
  • 土地转让的类型有哪些,土地使用权转让流程
    土地使用权类型的转让方式包括:1、买卖,以价格支付作为土地使用权的对价2、还债是买卖的特殊形式3、交换,土地使用权的对价是其他财产或特定财产权利4、作价入股;5、合建;6、赠予;7、继承。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九条,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再次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办理土地转让手续的流程有哪些1、交易双方提出转让、受让。2、审查。接到申请后,承办人应对资料及宗地情况进行详细审查了解,凡未按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抵押、查封、出租而未通知承祖人知道的,权属不清、四邻有纠纷的等不予办理转让手续,并在15日内通知转让当事人。3、现场勘察。现场勘察应与有关资料对照核实。如需分割转让,应考虑土地利用率、出路及他项权利等因素,并制图确定四至、面积,必要时需经
    2023-08-07
    178人看过
  • 永久转让土地使用权有效吗
    土地不能永久性转让,土地转让不得超过承包期。一、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审批程序是什么?(一)由转让人提出土地转让申请,由受转让人提出用地说明。(二)由转让人提交以下相关资料: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宗地图。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呈报表。3、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4、主管局批复(如兼并应提交兼并合同)。5、职代会决议。6、双方营业执照。7、双方公证书。(三)经实地勘测后,填写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审批表及绘制转让红线图。(四)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二、耕地转让权可以转让吗耕地转让权可以转让。转让是土地使用者依法对其享有的土地使用权进行处分的权利。转让的内容包括出售、交换和参与。土地使用权转让必须签订合同,受让方还必须到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登记。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规定,有权将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互换、转让等方式流转。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未
    2023-03-30
    107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使用权是国有土地使用权中的一种,是国家向土地使用者发放的,用于开发、经营、使用土地的一种特有权利。 这种权利可以是由土地使用者自行使用土地,也可以是将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给他人,甚至是进行抵押贷款。 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土地使用者可以对... 更多>

    #土地使用权
    相关咨询
    •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是适用不动产所在地管辖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17
      不动产纠纷案件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专属管辖,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纠纷的合同标的为不动产,属于不动产纠纷。
    • 农村土地使用权转让可以吗转让农村土地使用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0-22
      土地法第六十三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 土地使用权转让,转让人对土地行使的是什么权利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0-30
      宪法里面写了不能转让土地,你为什么就不想想如果允许群众转让土地,宪法里面还写这个干嘛。现实中确实有些时候虽然可以启动审批程序审批,但是结果不能称呼为批准,国家为这个特殊情况作了一个例外,至于为什么非得称呼为转让,就是法律专家们制造法律概念的事了,他们不制造,非得瞎乱乎,老百姓有什么法。例如政府跨地区用地有可能不适合说是批准土地使用权
    • 什么是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转让后,受让方可以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5-10
      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如果受让方不改变土地用途的,按该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如果受让方要改变土地用途的,按该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应当征得出让方同意并经土地管理部门和城市规划部门批准,依照本章的有关规定重新签订土地
    • 土地使用证能转让吗土地使用权转让需要注意什么?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4-14
      如果你有土地使用权,可以在你原土地使用权年限内进行转让,但是,土地使用权转让方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须持有土地使用证或依法批准使用土地的文件,(2)土地使用权转让后的用途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3)交清地价款或有关的税费;(4)除地价款和上缴的税、费外,在该幅土地投入的开发建设资金,应达到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建设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另外,土地使用权受让方需具备实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