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调解失败下一步
离婚案件,双方在进行诉讼之前,法庭会听取双方的意见,进行调解。如果在经过调节之后,没有丝毫效果的,一般审判法官会安排具体时间,当事人等法官通知即可。我国民法典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实践中,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有两种形式,一是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期限是3个月;二是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期限是6个月。
二、如何向法院提出可撤销婚姻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婚姻。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该手续时,当事人必须携带下列材料:
(一)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
(二)要求撤销婚姻的书面申请。
(三)公安机关出具的当事人被拐卖、解救证明,或者人民法院作出的能够证明当事人被胁迫的判决书。
必须要特别注意的是:撤销婚姻的申请,必须要在婚后1年之内,由被胁迫一方主动提出。之所以要规定这样一个时间限制,是为了尽量维持婚姻关系的稳定性。如果婚姻登记已经过了1年,受胁迫一方只能提起普通的离婚诉讼。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一千零五十三条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三、可撤销婚姻与无效婚姻的区别
(一)形成的原因不同。无效婚姻是因为不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违反结婚的禁止性条件而形成的婚姻,可撤销的婚姻仅仅是指欠缺婚姻合意要件的婚姻当事人非自愿而形成的婚姻。
(二)请求权人不同。可撤销婚姻的请求权人只能是当事人本人,无效婚姻的请求权人由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行使。可撤销婚姻的请求权仅由当事人行使,主要是为了尊重当事人的意愿,如果当事人愿意维持这种关系,任何人不得提出撤销该婚姻。
(三)请求权的存续期间不同。无效婚姻可以在婚姻无效原因消除前的任何时间提出请求宣告婚姻无效,而可撤销的婚姻必须在婚姻登记后一年内提出请求撤销。如果当事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应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超过法定期限,当事人撤销婚姻的请求权即消灭,不得再提出撤销婚姻的请求。
-
离婚调解失败多久立案
417人看过
-
起诉离婚调解失败一审要等多久?
87人看过
-
起诉离婚调解失败怎么办
415人看过
-
离婚纠纷调解失败要起诉吗
100人看过
-
离婚调解失败,什么时候开庭
316人看过
-
离婚起诉调解失败能算好吗
451人看过
法院调解离婚案件的具体程序主要有以下三步: 1、调解动员。调解动员即审判人员向双方当事人讲解有关的法律规定,针对当事人的认识水平和当事人态度进行教育疏导,动员双方通过协商解决纠纷; 2、协商调停。双方当事人交换意见,审判人员或协助调解的人员... 更多>
-
-
-
离婚调解失败应该如何办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3-28起诉离婚第一次调解失败,是否进行第二次,这需要根据情况判断。 一般调解,法官认为夫妻双方感情尚未完全破裂,或者是激情离婚,所以,法院往往会进行多次调解,在此过程中,若二人感情尚未完全破裂,有可能放弃离婚并撤诉。 如果多次调解无效,法院最后还是要启动审判程序,用法律程序来解决已经没有希望的婚姻。
-
一般起诉离婚调解失败多久后开庭西藏在线咨询 2022-11-06离婚案件,双方在进行诉讼之前,法庭会听取双方的意见,进行调解。如果在经过调节之后,没有丝毫效果的,一般审判法官会安排具体时间,当事人等法官通知即可。 我国民法典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
-
起诉离婚调解失败多久会开庭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6-07双方在进行诉讼之前,法庭会听取原被告双方的意见,然后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无效的,一般审判法官会安排开庭时间,当事人等法官通知即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