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存的债务承担的条件有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21 22:22:41 484 人看过

共存债务承担,又称债务加入,是指债务人与债务人共同承担债务,而不是脱离合同关系。共存债务承担成立后,债务人和第三人成为连带债务人。原则上,第三人不需要得到债权人的同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向债权人发出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第五百五十二条第三人同意加入债务并通知债权人,或者第三人表示愿意加入债务,债权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的,债权人可以要求第三人在其愿意承担的债务范围内与债务人承担连带债务。

民法典的并存的债务承担有哪些

根据《民法典》

第五百五十二条第三人与债务人约定加入债务并通知债权人,或者第三人向债权人表示愿意加入债务,债权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其愿意承担的债务范围内和债务人承担连带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二条第三人与债务人约定加入债务并通知债权人,或者第三人向债权人表示愿意加入债务,债权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其愿意承担的债务范围内和债务人承担连带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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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9月15日 0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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