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合同诉讼管辖有哪些内容?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6 21:00:51 292 人看过

当我们的权益受到损害的时候,要时刻记得我们身在法治社会,要学会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近几年来,建筑的完成是需要签订建筑合同的,但是建筑合同也会有出问题的时候,这时会向法院提起诉讼,那么建筑合同诉讼管辖有哪些内容?

建筑合同诉讼管辖有哪些内容?

因履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发生纠纷、无法自行和解时,合同当事人将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合同约定仲裁则向约定的仲裁机关提起仲裁)。受诉法院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案件是否具有管辖权,是受诉法院能否受理立案并进行审理的前提,因此,诉讼管辖权直接关系到民事诉讼程序能否顺利、合法进行,并直接影响到实体审理的正确与否。本文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谈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诉讼管辖问题,便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事先正确约定纠纷受理机关或在发生纠纷后选择有管辖权的法院审理案件,从而使得纠纷得以迅速处理。

一、民事诉讼管辖简介民事诉讼管辖是指确定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和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了下列几种管辖:级别管辖、地域管辖、指定管辖和移送管辖。

(一)级别管辖级别管辖是指人民法院系统内划分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级别管辖的确定,在我国立法上主要是以案件的性质、案件的影响的大小为标准。

我国级别管辖的特点是:一是基层人民法院至最高人民法院依法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二是级别管辖的重点在于区分基层人民法院和中级人民法院的分工;三是级别越低的法院受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量越大,级别越高的法院管辖的地域范围越广但实际受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量越小。

(二)地域管辖地域管辖是指确定同级的不同区域的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地域管辖,包括一般地域管辖、特殊地域管辖、协议管辖、专属管辖和共同管辖。

1、一般地域管辖。一般地域管辖是指按照当事人所在地与人民法院辖区的隶属关系所确定的管辖。该类管辖遵循“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即原告起诉应到被告所有地的人民法院提出。

2、特殊地域管辖。特殊地域管辖是指以诉讼标的所在地、被告住所地与法院辖区之间的关系所确定的管辖,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特别地域管辖有以下几种:

(1)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2)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3)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4)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5)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3日 11:2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合同诉讼相关文章
  • 抵押担保合同的诉讼管辖的内容是什么
    诉讼管辖分为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1.级别管辖的确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2.地域管辖的确定:抵押担保合同纠纷的地域管辖,首先,可以由双方协商确定由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其次,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合同纠纷委托法院管辖管辖法院要依据合同的类型来确定,如果该合同纠纷有专属管辖的,由法律规定的具有专属管辖权法院管辖;如果没有专属管辖法院的,但是当事人约定了管辖法院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由其被告所在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三十四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
    2023-03-06
    375人看过
  • 建设建筑合同纠纷如何管辖
    建设建筑合同纠纷属于不动产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法院,应为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建设建筑合同纠纷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一、房屋买卖合同的管辖应当如何确定?房屋买卖合同的管辖确定内容为:如果属于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则由房屋所在地人民发院管辖。上述情形以外的房屋买卖合同,在有效管辖协议的情形下,按照协议确定管辖法院。如无管辖协议,则由合同履行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三十三条规定,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离婚后房产纠纷属于不动产纠纷,该由哪个法院
    2023-02-04
    441人看过
  • 确定合同纠纷管辖法院条款内容有哪些
    1.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2.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地;没有约定的,依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采用送货方式的,以货物送达地为合同履行地;采用自提方式的,以提货地为合同履行地;代办托运或按木材、煤炭送货办法送货的,以货物发运地为合同履行地。购销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3.加工,以加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4.财产、租赁合同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5.补偿,以接受投资一方主要义务履行地为合同履行地。6.书面合同中的协议,是指合同中的协议管辖条款或者诉讼前达成的选择管辖的协议。7.因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保险标的物是运输工具或者运输中的货物,由被告住所地或者
    2023-02-24
    306人看过
  • 合同诉讼条款示范内容有哪些?
    合同的拟定,甲乙双方就达成了合作协议,为了达到共同的利益,履行合同约定的各项事宜。当其中一方出现违约行为,就会发生合同纠纷时。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原告可以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通过审制的方式给予法律上的保护。总的来说,诉讼条款主要包括:诉讼条件、起诉地区、诉讼证据保存这三个部分。诉讼条件原告(公民、法人或团体)必须与本案有明确的利害关系,被告人以及要维护的权益明确;诉讼请求详尽,事实真实无虚假,本就达到起诉条件,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起诉状应当明以下事项。首先,要注明当事人的个人信息,以及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代表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和住所;第二,诉状中明确写明索要赔偿的请求;第三,所提供的证据要真实、明确。人民法院接收诉状后,会对诉讼事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受理此案。如果法院驳回诉讼,当事人对裁定有异议的,可以提起上诉。另外还要注意
    2023-06-27
    266人看过
  • 民事诉讼法专属管辖有什么内容?
    一、民事诉讼法专属管辖专属管辖:是指法律强制规定某类案件只能由特定法院管辖,其它法院无权管辖,也不允许当事人协议变更管辖。与其他法定管辖相比,专属管辖具有优先性、排他性与强制性。专属管辖有分为国内专属管辖与涉外专属管辖。(一)国内专属管辖的范围1、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2、因港口作业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由港口作业地法院管辖。3、因继承遗产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是的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由价值大小来认定)管辖。(二)涉外专属管辖的范围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46条规定,属于我国人民法院专属管辖的涉外民事案件有:1、在我国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纠纷;2、在我国履行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纠纷;3、在我国履行的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纠纷。此外,根据国际私法的理论和实践,下列情形发生的案件,也应当专属人民法院管辖:其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
    2023-06-03
    444人看过
  • 建筑施工合同备案合同诉讼起诉流程有哪些
    合同纠纷起诉流程有以下几点:1、梳理案情收集证据现有证据包括合同及合同履行的相关材料,要求是原件。如果这些材料不是原件,应让律师审查是否会影响诉讼结果。2、确定管辖法院对于合同纠纷来讲,管辖可分为约定管辖和法定管辖。如果合同中有有效的管辖法院约定条款,就以合同中约定的法院为管辖法院。如没有约定管辖,则实行法定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般要到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起诉。3、聘请律师对于复杂案件以及在异地诉讼的案件,建议聘请律师,避免因小失大。同时,我们建议尽量聘请专门从事合同纠纷代理的律师,以便能够更好的维护当事人的权利。4、准备开庭若是聘请了律师,律师会为你到法院立案。确定了开庭时间,法院会以传票的方式通知开庭。开庭前,应与代理律师沟通,确定你是否需要在法庭上发言以及发言时有哪些注意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
    2023-02-25
    123人看过
  • 陕西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有哪些内容
    陕西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一、入场所需资料准备1、A1工程开工报告。2、A2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3、A3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二、图纸会审1、从业主方取得施工图纸。2、与设计单位沟通图纸是否满足设计要求。3、图纸会审后,会审单需四方签字。4、图纸会审单拿到以后,熟悉图纸。三、设计技术交底四、施工技术交底技术交底是指项目部与施工人员的技术交底,技术交底分三部分:线缆技术交底、管槽技术交底、设备技术交底。五、施工人员培训记录1、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后提交身份证复印件、1寸照片两张,一份存为项目部备案,一份上交总部,办理出入证。2、施工人员需要参加安全教育培训,并接受考核,考核成绩合格后方可上岗。3、安全培训教育试题由项目部保管,等候质检站检查。六、进场后所需资料管材、线槽、线缆的样品上交监理单位,监理同意后主材方可进入现场,供货方需提供以下材料:1、厂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3
    2023-06-04
    223人看过
  • 抵押合同管辖的内容
    抵押合同发生纠纷时,应由被告住所地或者抵押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合同纠纷诉讼的管辖法院怎样确定1.当事人约定管辖时,在不违反法院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情况下,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2.当事人没有约定管辖的,通常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3.其他由法律规定的管辖法院: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保险标的物是运输工具或者运输中的货物,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运输工具登记注册地、运输目的地、保险事故发生地的人民法院管辖。4.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二、赠与合同纠纷的法院有哪些赠与合同纠纷分为动产和不动产,动产的赠与合同纠纷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赠予物为
    2023-03-20
    222人看过
  • 特殊地域管辖有哪些内容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殊地域管辖有: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因船舶碰撞或其他海损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碰撞发生地、碰撞船舶最先到达地、加害船舶被扣留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海难救助费用提起的诉讼,由救助地或者被救助船舶最先到达地人民法院管辖。因共同海损提起的诉讼,由船舶最先到达地、共同海损理算地或者航程终止地人
    2023-05-01
    297人看过
  • 《建筑法实施细则》有哪些内容?
    我们应该非常关注建筑质量,因为建筑安全问题将直接影响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在我们的生活中,经常会遇到一些建筑质量问题,直接给人们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有关法律法规对建筑物有详细规定。《建筑法实施细则》全文有哪些内容?第一条为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障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现将本问题作一详细介绍,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进行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法。本法所称建设活动,是指各种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设,第三条建筑活动应当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符合国家建筑工程安全标准。第四条国家支持建筑业的发展,支持建筑科学技术研究,提高住宅设计水平,鼓励节能环保,提倡采用先进技术、先进设备、先进技术,第五条建筑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阻挠依法进行的建筑活动第六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的建设活动实
    2023-05-07
    397人看过
  • 建筑劳动合同书标准版内容包括哪些
    建筑劳动合同书标准版内容包括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一、签订医院聘用合同书需注意什么签订医院聘用合同书时注意合同是否具备必要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二、公司签订入职协议时应该注意些什么?公司入职协议的注意事项是:劳动者应注意了解单位基本情况;明确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劳动报酬;关于试用期的问题要特别注意;劳动报酬的支付方式与支付时间应标注清楚;关于社会保险与住房
    2023-03-03
    84人看过
  • 建筑施工合同质保金管辖
    建设工程都是一些较大的工程建设,都会通过承包方式给他人进行施工建设,就是签订一个建设工程合同。但是建设工程涉及的东西多,很容易发生纠纷,那么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管辖法院是哪个?《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该规定明确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适用专属管辖,明确以不动产所在地即建设工程所在地法院为管辖法院。《民事诉讼法》解释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综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由不动产所在地管辖。一、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能不能约定管辖租赁合同纠纷管辖法院可以约定,若是当事人没有约定的,就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
    2023-03-07
    268人看过
  • 行政诉讼中特殊管辖的内容
    特别管辖是级别管辖权和地域管辖权的一种例外。包括共同管辖、移送管辖以及指定管辖。1.共同管辖。共同管辖是指两个以上的行政主体对同一行政事务都具有法定的行政管辖权。共同管辖可以分为两种情况:其一,不同质的行政主体对同一行政事务具有共同的管辖权。如《音像制品管理条例》第4条规定,国务院文化行政部门和广播电影电视行政部门共同组成音像制品内容审核机构主管全国音像制品内容的审核工作。根据这一规定,全国音像制品内容的审核工作由国务院文化部和广电部共同管辖。在这种情况下,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应当共同署名。如果是分别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则不属于共同管辖的情形。其二,同质行政主体对同一行政事务具有共同的管辖权。如《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9条规定:对同一违法行为,两个以上的司法行政机关都有管辖权的,由先立案的司法行政机关管辖。在这种情况下,只能由其中的一个行政主体行使管辖权。从行政实践看,共同管
    2023-06-06
    407人看过
  • 建筑安全检查的内容有哪些
    一、建筑安全检查的内容1、生产班组每天上班前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及时做好班组安全活动记录,交底要有针对性的内容;2、施工员、安全员每天对作业面上须进行日常安全检查,对检查时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采取整改措施,落实执行人员和整改期限;3、项目工程部每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并由安全员及时做好台帐;4、检查要有重点,要讲究实效,并建立项目整改书面通知单,及整改反馈档案制度;5、项目要设置专人负责安全的管理及有关记录,对较大隐患在短期内不能及时整改的,应采取紧急措施并向上级请示;6、对操作班组或个人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制度的行为要及时制止,并以相应的奖罚措施制约。7、凡承包单项工程的承包人,在签定合同时,必须签定安全责任合同,对自己所管辖的民工生命安全负责,如发生伤亡事故,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均由承包人自己负责,与公司无关系。民工入场时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公司、工地、班组),认真开展班组安全生产
    2023-04-24
    218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违约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合同诉讼主要有经济合同的诉讼。诉讼是合同纠纷的一方当事人将纠纷诉诸国家审判机关,由人民法院对合同纠纷案件行使审判权,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进行审理,查清事实,分清是非,明确责任,认定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从而解决争议双方的合同纠纷。... 更多>

    #合同诉讼
    相关咨询
    • 建筑法规定的建筑合同的管辖有哪些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6-10
      建筑合同诉讼管辖地的规定是:建筑施工合同一般都是属于不动产纠纷,而不动产纠纷适用于属地管辖,即由不动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所以建筑合同一般由建筑施工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 合同诉讼中管辖有哪些如何确定合同管辖地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1-12-26
      合同诉讼管辖地有约定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四条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合同履行、合同签订、原告住所、标的物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方的人民法院管辖权,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权和专属管辖权的规定。
    • 最高法规定建设工程合同诉讼管辖的内容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6-30
      因履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发生纠纷、无法自行和解时,合同当事人将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合同约定仲裁则向约定的仲裁机关提起仲裁)。受诉法院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案件是否具有管辖权,是受诉法院能否受理立案并进行审理的前提,因此,建设工程合同诉讼管辖权直接关系到民事诉讼程序能否顺利、合法进行,并直接影响到实体审理的正确与否。本文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谈谈
    • 建筑工程合同纠纷的诉讼状可以参考哪些内容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1-29
      建筑工程合同纠纷的诉讼状应载明以下内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 代理合同的诉讼管辖的相关内容是哪些样的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8-01
      级别管辖,是指各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商事案件、知识产权案件以及其他各类案件之间的职权范围和具体分工。地域管辖、专属管辖、协议管辖均不得违反级别管辖的规定。 1.1第一审案件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诉法》)第17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例外情形,详见第1.2、1.3、4部分的内容。 1.2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