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未到期是不是应当承担担保责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11 01:04:18 376 人看过

一、借款合同未到期是否应当承担担保责任

借款合同有担保人时,担保人要在债务人逾期不偿还债务时,才要承担担保责任。所以借款合同未到期的,担保人不承担担保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六条【担保物权的定义】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六百八十一条【保证合同定义】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二、担保的范围怎么划分

担保的范围

有约定从约定。

无约定的,法定担保范围为:

1、主债权,有称原债权、本债权,是担保的重要内容;

2、利息。

包括法定利息和约定利息。

3、损害赔偿金

指债务人因不履行债务或者不适当履行债务给债权人造成损害而支付的赔偿费用。

4、违约金;

指合同一方因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时,为违约行为支付的带有惩罚性或者补偿性的金钱。

5、延迟利息;

指由于人延迟履行而导致的利息,延迟利息是法定的附随性债权,因此不必经当事人特别约定或登记,即属于房地产抵押的担保范围。

6、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指抵押权人因行使抵押权而支出的费用,比如拍卖费、变卖费、诉讼费等。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担保人是在债务人逾期不偿还债务时,才要承担担保责任。

所以借款合同借款期限未届满的,未产生债务违约,担保人不需要承担担保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三章 保证合同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六百八十一条 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6日 07:0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借条担保期满,担保人是否仍需承担担保责任?
    借条担保期限已过,不承担担保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借条签署不明确怎样认定是借款人还是担保人借据签署不明确,不能确定为担保人,不能要求其承担保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他人在借据、收据、借据等债权凭证或者借款合同上签字或者盖章;但未表明其担保人身份或者承担担保责任,或者不能通过其他事实推定其为担保人,贷款人要求其承担担保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
    2023-07-12
    402人看过
  • 借贷担保:借款人、担保人的责任承担
    借贷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具体如下:保证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1、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2、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民间借贷担保人有责吗民间借贷担保人是有责的,如果借款人无法返还财产,出借人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2023-07-10
    145人看过
  • 借款合同成立未生效的责任承担
    一、借款合同成立未生效的责任承担是可行的。在设定了生效条件的合同中,在该条件满足以前,合同就已正式建立起来;它必须要等待条件得到满足后,才能正式生效。在此过程中,由于所设置的条件未能满足,故此合同的效力并未完全体现出来,这种情况我们通常称之为“未决期间”。在此期间内,尽管法律行为尚未被明确认可为生效,但是已经设立的带有生效条件的合同对参与方仍然具备着一定程度上的法律约束力。《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二、借款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作为借款者,您享有的权益包括以下几点:首先,您具有分配贷款方按照合同规定向您支付特定数量资金的权利;其次,若您选择提前偿还借款,则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合同协议,并根据您实际借款的具体时间段来计算所产生的利息;最后,如果您需要
    2024-07-08
    360人看过
  • 探究担保人应当承担何种贷款责任
    一、探究担保人应当承担何种贷款责任在向银行贷款或者大额的民间借贷时,常常会出现担保人,担保人的法律责任,分为连带保证责任和一般保证责任。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承担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一般保证人的责任则有不同,只有在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才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二、贷款担保人的条件有哪些贷款担保人的条件有如下的: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的自然人,年龄在18至65周岁之间;2.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在当地有常住户口或固定住所;3.没有明显的违约记录,无不良信用记录,并享有政治自由,人身自由未受限制;4.能履行担保义务,有稳定收入来源与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能
    2023-08-02
    363人看过
  • 借款担保合同是不是借款合同
    一、借款担保合同是不是借款合同借款担保合同和借款合同不一样。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借款担保合同,是指为促使债务人履行其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而在债权人(同时也是担保权人)和债务人之间;或在债权人、债务人和第三人(即担保人)之间协商形成的,当债务人不履行或无法履行债务时,以一定方式保证债权人债权得以实现的协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二、借款合同生效日期不明确是就无效了吗借款合同生效日期不明确也是有效的,只要合同是借款人和出借人自愿签订的,合同的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借款人和出借人是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其所签订的借款合同就是有效的,生效日期不明确并不会影响合同的效力,生效时间不明确的一般是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2024-01-20
    107人看过
  • 借款担保中担保人的连带责任应如何承担
    只有在债务人完全不能或部分不能履行其债务时,保证人才就被保证债务的履行承担保证责任。而对于连带责任保证,是指对保证债务的履行由保证人与债务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对被保证债务的履行,保证人与债务人处于同样的法律地位而无先后之分。债务履行期到来后,债权人既可请求债务人履行,也可请求保证人履行,或者请求保证人和债务人共同履行。《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保证方式】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第六百八十七条【一般保证人先诉抗辩权】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二)人民法院已经
    2023-06-15
    203人看过
  • 贷款到期,保证人应该承担还款责任
    我与妻子经不住妻子表弟李某的纠缠,同意在他与银行的贷款合同中作为保证人,李某把所得贷款并未用在生产经营上,贷款还有半年才到期,可是李某现在已经下落不明,已经联系不上,是否有诈骗之嫌?问自己该怎么办?你与妻子作为保证人,在贷款到期李某不能偿还,你们就要承担偿还责任。理由是:保证合同对保证人来说是一种风险性较高的法律行为,即便是在无偿担保的情况下,保证人所保证的,不仅仅是保证债务人不逃避债务,更重要的是保证债务人履行债务。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就要承担履行债务或者连带责任。即使李某有诈骗之嫌,保证人首先要承担责任,而不能以其不知情,也是受害者,发生了诈骗犯罪,不以作为民事案件处理为由,免除保证的责任。这样才能体现权利义务对等的原则和公平原则。有利于从法律本质上体现担保的作用。由于有保证人担保,金融机构基于对保证人的信赖,发放大量的贷款,但当借款人携款外逃,下落不明,出借人追款无着,造成大
    2023-06-08
    120人看过
  • 担保人跟贷款人应承担的责任是不是一样?
    担保人和贷款人责任不一样。贷款人有还本付息等合同义务,担保人是依据担保合同提供的担保责任。担保范围仅限于贷款人的义务,所以担保人的担保范围不会超过贷款人的合同义务。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后,可以向贷款人追偿。《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2024-05-09
    247人看过
  • 担保人因借款人逾期未还贷款要承担什么责任
    一、担保人因借款人逾期未还贷款要承担什么责任担保人需要按照保证方式承担一般保证责任或者连带责任保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
    2023-10-10
    274人看过
  • 民法典借款展期后保证人是否承担担保责任
    一、民法典借款展期后保证人是否承担担保责任民法典规定借款展期后保证人需要承担担保责任,债权人和债务人变更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经过保证人同意的,保证人的保证期间不受影响,对于变更了的合同内容,债务减轻的保证人仍需承担保证责任,家中的,保证人对于加重部分不需要承担保证责任。《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五条债权人和债务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协商变更主债权债务合同内容,减轻债务的,保证人仍对变更后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加重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和债务人变更主债权债务合同的履行期限,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期间不受影响。第六百九十一条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二、借款合同未到期是否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不承担。借款合同有担保人时,担保人要在债务人逾期不偿还债务时,才要承担担保责任。所以借款合同未到期的,担保人不承担担保责任
    2024-02-02
    168人看过
  • 在借车出了事故车主是不是应当承担责任
    借车出了事故,车主对损害的发生存在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若是车主对损害的发生没有过错的,不承担赔偿责任,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因此车主在借车时应当注意车子有无故障、使用人有无驾驶证或者酒驾、吸毒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2024-04-21
    189人看过
  • 借贷双方口头更改合同,担保人是不是还承担责任
    一、借贷双方口头更改合同,担保人是不是还承担责任如果双方私自变更合同的话,担保人这个时候还是要承担责任的,但是如果对于这个担保责任加重了的话,这个加重部分的责任担保人可以不用承担的。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履行期限作了变动,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期间为原合同约定的或者法律规定的期间。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这里的第三人即担保人,包括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做担保人的条件: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的自然人,年龄在18(含)-65周岁(含)之间;2、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在当地有常住户口或固定住所;3、没有明显的违约记录,无不良信用记录;4、与本案无牵连关系;5、能履行担保义务。担保人承担的责任自担保期限届满后,担保责任失效。债权人可以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
    2024-01-14
    481人看过
  • 借款人未还款项,中间人是否应该承担责任?
    借钱不还是否可以起诉中间人,要具体分析。能否起诉中间人,要具体分析中间人的身份。具体如下:1、中间人是保证人,其在保证期间承担责任;借钱不还的情况发生时,可以起诉作为保证人的中间人;2、中间人作为居间人,中间人撮合借款属于进行居间服务,而居间人对债务人偿还债务是有一定责任的,这种情况下,发生借钱不还情形的,可以起诉中间人;3、中间人仅仅作为义务介绍人,没要求任何报酬。此时不承担责任;这种情况下,不能起诉中间人。没有借条借钱不还可以起诉吗可以,借钱不还向法院起诉的条件是:(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
    2023-07-01
    427人看过
  • 借款人没有按期返还借款的,应当承担什么责任
    借款人没有按期返还借款的,应当承担什么责任借款人没有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对逾期利息的问题作出约定,这种约定既可以是自然人之间对逾期利息是否收取或者利率多少的约定,也可以是金融机构与借款人在国家规定的幅度内对逾期利率的确定。如果金融机构的借款合同中,没有对逾期利率作出约定,金融机构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的利率向借款人收取逾期利息。目前在实践中,金融机构就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办理的,即对于逾期借款,金融机构在日利率万分之四至万分之六的幅度内向借款人计收利息。一、提前返还借款哪一方的利益受损?提前还款在某些情况下对借款人有利而对贷款人不利,所以是否允许提前还款以及提前还款的条件应予明确规定。提前还款包括提前全部还款、提前部分还款且贷款期限不变、提前部分还款的同时缩短贷款期限三种情况。贷款银行只能受理自发放个人贷款第二个还款月
    2023-06-25
    130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合同到期债务人未还款承担担保责任吗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0-20
      根据具体合同的约定,担保人可以按照份额承担担保的债务,没有约定份额的,担保人要全额承担债务。
    • 担保人未签字是不是借款人也承担责任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0-21
      不构成刑法意义上的诈骗,属于民事意义上的欺诈。最终担保人不会承担担保责任。
    • 如借款人到期还不上有担保承担还款。是什么责任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0-27
      可以要求担保人承担还款义务,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后可以向债务人进行追偿~
    • 担保人无责还是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7-13
      当主合同或保证合同无效、债权人或债务人存在过错或主债权发生变更的,担保人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保证责任。根据《民法典》第693条规定,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第696条规定,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禁止债权转让,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转让债权的,保证人对受让人不再承
    • 抵押担保人是借款合同中出现的共同借款人吗?担保人应承担哪些责任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4-26
      抵押担保人是借款合同中出现的共同借款人吗?抵押担保人不是借款合同中出现的共同借款人。 共同借款人,对债权人来说,负连带责任,即是,债权人可以向任何一个人主张全部的债权,而任何一方均不能以他们之间内部对债务的分配协议对抗债权人的主张。 而担保分为两种,一种是一般担保,一种是连带担保。担保方式不同,承担的责任也不同。负连带担保责任的担保人,如果被担保人不能偿还债务,债权人不用启动法律程序,可以直接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