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债务中有限合伙人的角色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2 20:26:14 338 人看过

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即有限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能清偿到期债务的,由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有限合伙人的个人债务应该怎么清偿

有限合伙人的个人债务首先使用自有财产偿还,有限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的,可以以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

根据《合伙企业法》第七十四条规定,有限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有限合伙人的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全体合伙人。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5日 17:3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有限合伙人相关文章
  • 经济法视角下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
    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企业中,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并存的债务承担如何承担债务并存债务承担是指债务人并不脱离合同关系,而由第三人加入到合同关系当中,与债务人共同承担合同义务。在加入债务人时,无需债权人同意,因为新增债务人,对债权人多了一层保障,有利无弊。但是债务人应当通知债权人。第三人加入债务以后,即和原债务人同样,具有向债权人清偿债务的义务。《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七条【按份之债】债权人为二人以上,标的可分,按照份额各自享有债权的,为按份债权;债务人为二人以上,标的可分,按照份额各自负担债务的,为按份债务。按份债权人或者按份债务人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第五百一十八条【连带之债】债权人为
    2023-07-15
    354人看过
  • 企业法定代表人在企业中的角色与影响
    1、企业法定代表人是企业法人意志的实现者。2、实现企业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设立使公司获得独立性,加快了两权分离,调动了管理阶层的积极性,促进了经济发展。3、维护国家利益。在中外合资、合作的公司中,由中方派员担任的法定代表人,体现了国家主权,有效地维护了国家利益。4、推动市场经济的发展。市场交易的过程中,法定代表人制度明确了责任,提高了效率,适应了经济生活方便快捷的要求。企业监管组的作用是什么?企业监管组主要负责处理以下事务:1、清点、保管企业财产;2、核查企业债权;3、为企业利益而进行的必要的经营活动;4、支付人民法院许可的必要支出;5、人民法院许可的其他工作。在企业原管理组织不能正常履行管理职责的情况下,可以成立企业监管组。《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五条,公司以实物券方式发行公司债券的,必须在债券上载明公司名称、债券票面金额、利率、偿还期限等事项,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公司盖章
    2023-07-24
    180人看过
  • 合伙企业中的有限合伙人是股东吗?
    一、合伙企业中的有限合伙人是股东吗合伙企业中的有限合伙人不是股东,有限合伙人模式是合伙企业中一种合伙方式,主要是相对于无限合伙人也即普通合伙人而言,有限合伙人依据自己的出资承担有限责任,无限合伙人则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股东,是专门针对有限责任或股份有限公司而言的,是指对股份公司债务负有限或无限责任,并凭持有股票享受股息和红利的个人或单位。其以自己的出资为限承担有限责任。虽然有限合伙人和股东同样是承担有限责任,但是这两者是完全不同的概念,适用的范围不同,其具体的权利义务也不同,大家一定不要混淆。二、有限合伙人是否可以劳务出资我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从该条规定可以看出,我国公司法要求的公司出资是“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
    2022-06-03
    243人看过
  • 共同债权债务的债权人角色
    共同债务,是两个人以上共同承担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是指夫妻为了维持正常的家庭共同生活包括家庭的衣、食、住、行和教育等方面所负的债务。在日常生活中,主要包括:购置家庭生活用品所负债务;购买、装修、共同居住的住房所负的债务;夫妻一方或双方为治疗疾病支付医疗费用所负的债务。从事双方同意的文化教育、文娱体育活动所负的债务;婚前一方贷款购置的住房等财物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物的,为购置财物所负的债务;以及其他发生在日常生活中的应由双方共同负担的债务。夫妻在离婚时,因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的债务未作处理,或者在离婚后产生的因原财产处理、子女抚养所负的债务,形成离婚后的共同债务。股东和债权人的区别是什么公司债权人和公司股东都可以从公司获得利益,但公司债权人和股东的区别是很明显的,那公司债权人和股东的区别是什么呢?1、股东拥有的是所有权,债权人拥有
    2023-07-07
    309人看过
  • 有限合伙企业债务如何认定
    《合伙企业法》第43条规定合伙人个人财产不足清偿其个人所负的债务时,该合伙人只能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效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但是,如果合伙人个人的债务与合伙的债务同时存在,合伙人个人的债权人和合伙的债权人都要求以合伙人个人的财产和他在合伙财产中的应有份额来满足自己的债权,应当如何确定履行债务的先后顺序?《合伙企业法》对这一问题并没有做出规定。对这一问题的处理,世界上不同国家和地区有不同的规定,概括起来,主要有并存债权原则和双重优先权原则。我国台湾地区的司法判例对这一问题的处理实行的是并存债权原则。[5]所谓并存债权原则指合伙债权人就合伙财产优先受偿,不足部分,与合伙人个人债权人就合伙人的个人财产共同受偿。而英美等国家的合伙法,大都采取双重优先权原则,即合伙人个人的债权人优先于合伙的债权人从合伙人的个人财产中得到满足,合伙债
    2023-06-29
    218人看过
  • 企业拆迁中律师的角色分析
    律师在帮助拆迁企业维护权利时,是运用各种法律手段的组合,发出律师函、申请信息公开、提起行政复议、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乃至刑事诉讼或者进行申诉,就是说诉讼只是最后的手段而不是唯一的手段,有的案件,仅仅一封律师函就解决问题;有时候,在申请信息公开得到的回复中,往往能得到非常不利于拆迁方的文件信息,使对方同意商谈;至于行政复议,人们总是认为既然几乎是维持原决定的结果,行政复议有多大意义,但事实上行政复议法律程序的启动,不仅能阻止拆迁的继续,从而使眼看拆迁期限迫近而又无法取得进展的拆迁方压力之下主动找到企业寻求和谈,而且往往在行政复议的进程中能有意想不到的有利于企业的发现。就算到了诉讼这一步,也未必一定要到法庭上见一个分晓,在企业提起诉讼的压力下,政府也会愿意以提高补偿来结束。在未上法庭之前,政府面对律师各种法律手段组合的压力下通常会提高补偿条件。最后提起诉讼时,企业可以对项目审批、规划许可、土地使
    2023-07-03
    495人看过
  • 合伙企业中的合伙人之间债务是怎么回事?
    合伙企业是没有法人的资格的。在合伙企业中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合伙企业注销后,原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一、有限合伙企业有注册资本吗?有限合伙企业没有注册资本,不需要注册资本。有限合伙是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承担有限责任。其本质也是不需要注册资本的。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二、合伙的企业需要注意什么首先,合伙企业根据分类的不同,产生的责任也不同。第一,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二,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
    2023-06-26
    170人看过
  • 合伙企业中的个人债务清偿的规定
    1、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个人债务清偿法律规定第四十二条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合伙人的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全体合伙人,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其他合伙人未购买,又不同意将该财产份额转让给他人的,依照本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为该合伙人办理退伙结算,或者办理削减该合伙人相应财产份额的结算。2、有限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个人债务的清偿规定第七十四条有限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有限合伙人的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全体合伙人。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
    2023-04-24
    271人看过
  • 个人合伙企业能否担保合伙企业债务
    个人合伙企业是否能够为合伙企业债务提供担保个人合伙企业不能为合伙企业债务提供担保,担保人不需要参与本案担保人具备法律规定的资格,即:,符合规定的条件:(I)不涉及本案(2)享有不受人身自由限制的政治权利(3)在当地有永久住所和固定住所(IV)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V)没有明显的违约记录担保人和债权人应以书面形式订立担保合同阅读本文后,您应该知道这不能担保合伙人的债务。合伙债务本身将承担连带责任,也就是说,你不能为自己担保。所以我们需要其他人来保证才能遵守法律的规定。让我们说清楚。阅读本文后,如果您有任何其他问题,欢迎咨询lba.com的专业律师
    2023-05-07
    209人看过
  •  合伙人和股东的角色与责任
    本文介绍了合伙人和股东在责任承担、法律适用、资金承担、加入与退出规定以及利润分配方式等方面的区别。合伙企业分为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其中普通合伙企业由2人以上的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而有限合伙企业由2人以上50人以下的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都至少有1人,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合伙人和股东在以下方面存在区别:1.责任承担:在合伙企业中,每个合伙人都要对企业的全部外债承担连带、无限责任。而股东只需承担有限责任。2.法律适用:合伙企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进行管理,而股东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3.资金承担:根据协议的约定,合伙企业承担资金,而股东则按照出资比例承担资金。4.加入与退出规定:合伙企业是根据合伙人之间签订的协议建立的。当合伙人退出或新合伙人加入时,必须取得全体合伙人的
    2023-08-29
    252人看过
  • 合伙企业债务与合伙人债务偿还顺序
    一,。国外关于合伙企业债务顺序和合伙人债务偿还的立法现状英美等国的合伙企业法大多采用双重优先原则。所谓双重优先原则,是指个别合伙人的债权人优先于合伙企业的债权人,合伙企业的债权人优先于个别合伙人的债权人,从合伙企业的财产中得到清偿。换言之,合伙企业财产优先用于清偿合伙企业债务,个人财产优先用于清偿个人债务美国联邦破产法明确接受了双重优先原则。该法第5条第7款规定,“合伙企业财产的净收入用于清偿个人债务”,“合伙人清偿全部个人债务后如有剩余财产,必要时应将剩余部分计入合伙企业财产,以清偿合伙企业债务”。美国《统一合伙法》第40条a项也规定了双重优先原则。这一规则将合伙企业的债权和合伙人的个人债权放在一个平等的偿还顺序上,并平等地偿还德国法律还规定,尽管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但可以作为诉讼当事人,其结果之一是合伙企业可以被宣告破产,这对合伙企业的债权人有利,他们可以在合伙人的个人债权人之前从
    2023-05-07
    74人看过
  • 债务转让人物角色的转变
    债务转让的效果有如下:1、第三人取得债务人的法律地位。债务转让有效成立后,第三人取代原债务人,成为新债务人;原债务人脱离债务关系的,第三人直接向债权人承担债务;2、抗辩权随之转移。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辩护;3、从债务中转移。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债务有关的债务。债务转让有哪些法律效果1、第三人取得债务人的法律地位。债务转让有效成立后,第三人取代原债务人,成为新债务人;原债务人脱离债的关系,由第三人直接向债权人承担债务。嗣后第三人不履行债的义务,债权人不得再请求原债务人承担债务,只能请求第三人承担债务不履行之损害赔偿责任或者诉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原债务人对第三人的偿还能力并不负担保责任。2、抗辩权随之移转。根据《民法典》第553条的规定,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债务存在无效原因的,第三人作为新债务人,可以向债权人
    2023-07-11
    74人看过
  • 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对企业的债务是指哪几种
    在合伙企业中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合伙企业注销后,原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一、有限合伙人有哪些责任首先,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其次,有限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再次,有限合伙人未经授权以有限合伙企业名义与他人进行交易,给有限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该有限合伙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最后,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二、合伙企业种类有哪些啊合伙企业的种类有:1、普通
    2023-03-20
    316人看过
  • 有限合伙在中国经济和社会发展中扮演什么角色
    (1)丰富企业组织形式企业组织形式的多样化是市场经济发展的首要条件。社会和法律应为投资者提供尽可能多的实现投资的渠道和方式。在《合伙法》修订之前,中国的企业类型过于机械和简单。“从独资企业到股份公司,中层企业形式明显缺失。只有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公司。几种形式之间的简单过渡使得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公司之间可能存在的各种责任形式的其他企业形式空无企业法律形式意味着投资者选择的自由是有限的,不同的投资者有不同的理由。新合伙法不仅弥补了公司制度和合伙企业的缺陷,丰富了中国企业的组织形式,而且为自由竞争创造了条件各种组织形式的市场主体(二)有利于我国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现代社会是知识经济社会,知识经济产业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先导,知识经济的支柱产业主要是高新技术产业,但高新技术产业的风险往往相当高,因此,基金所有人一般不容易利用普通合伙的组织形式对其进行投资,此外,资本所有人一般对一些高科技知识知之甚少,不
    2023-05-07
    59人看过
换一批
#合伙企业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有限合伙人是指在合伙企业中对公司债务负有限责任的人。有限合伙人原则上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例外情况下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有限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 更多>

    #有限合伙人
    相关咨询
    • 合伙企业债务由合伙人承担吗合伙人的债务合伙人对合伙企业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4-24
      2006年8月27日修订的《合伙企业法》在各合伙人承担合伙债务的方式上有了重大的突破,各合伙人对合伙债务的承担可以是有限责任。修订后的《合伙企业法》第二条对“合伙企业”作了新的定义,即“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
    • 普通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中对企业债务有哪些承担方式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1-13
      1、先以合伙企业承担债务。 2、不足的部分,由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1)连带责任。即所有的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都有责任向债权人偿还,不管自己在合伙协议中所承担的比例如何。 (2)无限责任。即所有的合伙人不仅以自己投入合伙企业的资金和合伙企业的其他资金对债权人承担清偿责任,而且在不够清偿时还要以合伙人自己所有的财产对债权人承担清偿责任。
    • 有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如何承担责任有限合伙人如何承担合伙企业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3-06
      一、有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的承担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因为从“资合”性的特点出发,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承担责任。这有利于合伙企业进行融资,避免投资者因担心承担补充无限连带责任而对合伙企业望而却步。 二、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承担的责任 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
    • 有限合伙人退伙后的债务如何承担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规则是什么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4-08
      有限合伙人退伙后的债务如何承担:主要内容,有限合伙企业是一种特殊责任形式的合伙企业,其特殊性源于有限合伙人的有限责任。有限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有限合伙人的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全体合伙人。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
    • 有限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
      天津在线咨询 2021-12-17
      合伙事务执行人又称“合伙负责人”。由全体合伙人选举,负责合伙日常事务执行的合伙人。1、执行事务合伙人一定是普通合伙人,但普通合伙人未必是执行事务合伙人;2、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事务的权限源自于全体合伙人之委托授权,执行事务合伙人与包括普通合伙人在内的全体合伙人之间建立起一种委托法律关系,该等委托法律关系受到相关法律规则的约束;3、在普通合伙人人数超过一名的情形下,全体合伙人理论上可以委托其中的一名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