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债权合同、抵押合同的合同要素发生变更的,包括:
1、抵押当事人、债务人姓名或名称、身份证明号码等权利人基本状况变更;
2、变更抵押物(含部分变更);
3、抵押物坐落的街道、门牌号变更;
4、被担保债权种类、数额、利率、期限、用途等债权合同要素变更;
5、担保主债权的债务人转让债务导致债务人改变的;
6、担保范围变更。
(二)同一房地产上存在多个抵押权时,抵押权顺位变更的。
(三)在建工程竣工并已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在建工程抵押变更为房地产抵押权登记的。
(四)最高额抵押合同的最高债权额、债权确定期间变更的。
(五)将最高额抵押权设立前已存在的债权转入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内的。
一、质押需要登记手续吗
质押也称质权,就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就该动产卖得价金优先受偿。
以应收账款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质权自信贷征信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办理质押登记后对抗善意第三人的作用起效。应收账款出质后,不可以再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出质人应以转让应收账款所得的价款,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银行则提前收回贷款本息。
二、抵押权登记生效有哪些
抵押权登记生效有以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等的不动产进行抵押的,抵押权自办理抵押登记后生效。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抵押财产的范围】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民法典》第四百零二条,【不动产抵押登记】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
哪些情况需要申请最高额抵押登记
480人看过
-
什么情形下可以申请抵押权注销登记?
369人看过
-
哪些情况可以设立抵押权登记
473人看过
-
抵押物增加能申请抵押权变更登记吗
370人看过
-
抵押权人需要出具抵押申请么
232人看过
-
船舶抵押权登记申请书(范本)
470人看过
抵押,主要指的是抵押人和债权人通过书面的形式签订有关的约定,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抵押的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拒绝履行或者没有能力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将抵押的财产进行折价变卖、或者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进行受偿。... 更多>
-
什么情况下抵押房产需要进行登记山东在线咨询 2023-01-31浮动抵押可以登记也可以不登记,登记可以对抗善意第三人,以避免交易风险,可以使债权人查看抵押财产的权属关系以及曾否抵押过,以决定是否接受该财产抵押担保,也可使得实现抵押权的顺序清楚明确,预防纠纷发生,保护债权人和善意第三人的合法权益。
-
房屋抵押权人申请登记后还需要核对抵押权吗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11-27房屋抵押权的设立需要登记。对于房屋抵押权的设立,我国实行登记生效主义,具体是指抵押权的设立除了当事人之间的抵押合同外,还必须进行登记,否则不会产生抵押权设立的效力。因此,即使双方签订了抵押合同,抵押也没有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即抵押未经登记,也不具有法律效力。
-
变更抵押权不需要重新申请登记吗辽宁在线咨询 2022-10-26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抵押权可以随债权转让。抵押权转让时,原抵押权人应当告知抵押人。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房地产可以转让或者出租。抵押房地产转让或者出租所得价款,应当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应当签订抵押权转让合同,并办理抵押权变更登记。抵押权转让后
-
抵押权为什么要登记江苏在线咨询 2022-02-15抵押登记是将抵押权获得公信力的方式。法律规定,抵押登记分为两种,对于以下特定物的抵押,必须经过登记,抵押合同方可生效,抵押权成立。第一,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第二,城市房地产或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第三,林木。第四,航空器、船舶、车辆。第五,企业的设备和其他动产。当事人依上述五类财产之外的其他财产抵押的,可以自愿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时起生效。当事人未办理抵押登记的,不得对
-
什么情况下申请房地产登记需要公证山西在线咨询 2023-02-26依据有关合同申请房地产登记的,一方当事人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合同公证文书: (一)外国自然人; (二)华侨,包括居住在境外持有中国护照无国内身份证明者; (三)港、澳、台居民; (四)在外国和港、澳、台地区登记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