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考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法制建设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3 17:04:28 245 人看过

中国是一个农村人口占绝对多数的发展中国家,农民占全国人口的63.91%,农村老年人占全国老年人的75%。当前我国正在加速步入老龄社会,在这种情况下,做好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工作就成为完善国家整体社会保障机制的有机组成部分,事关社会公平和公民权益的保障,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一、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概念、特点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采取个人、集体、国家等多方出资筹集养老基金并为老年人提供经济帮助和服务,保障其基本生活的一项制度,它是农村养老模式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未来社会化养老保障的核心和基础。它的主要特点有:一是由个人缴费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政策扶持;二是建立个人账户;三是以县为单位统筹,基金由县级部门管理;四是政府组织引导和农民自愿参加相结合。

二、建立农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现实性和必要性

我国已开始步入老龄化社会,日趋严重的人口老龄化迫切要求政府重视农村社会养老机制的转变,同时我国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客观上也为建立符合国情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提供了物质基础。鉴于目前农村家庭小型化、青壮年进城务工、土地被征用、家庭养老功能正在弱化等因素,依靠家庭储蓄、土地资源和农民自身养老的方式已不能适应发展的要求,难以保障老年农民的基本生活。探索建立与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其他保障措施相配套的农村社会养老制度已成为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建立农村社会养老制度是现代社会发展的重要方向,党和政府最近几年对开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高度重视,并曾在多次重要的会议和文件中强调要探索建立农村居民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三、当前我国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

1.立法层次低、运行混乱,适用无法统一,实施困难

目前我们可依据的仍主要是民政部1992年的《基本方案》,这是个对农村养老保险法律制度仅作原则性规定的部门规章。所以各地出于实际需要,制定了不少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政策等,其内容不一、适用各异。在实际运行中,《基本方案》并不绝对是在全国范围内能够普遍得到适用的法律规范,地方性法规有可能在适用性上优于《基本方案》。

2.农村养老保险法律规范制度设计不够科学,可操作性不强

一是农村养老保险覆盖面有限,保障水平低。我国农村养老保险采取的是农民自愿的原则,即鼓励具备投保条件的农户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目前开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大多是比较发达的地区,参加养老保险的人也几乎都是农村的富裕居民。未来养老将会面临困难的恰恰是那些养老保险工作并未覆盖的不发达农村地区和没有能力投保的贫困农村居民。所以,当前保富不保贫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并不能真正达到其目的。且现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为2元/月-20元/月,共分10档。由于我国农村的经济发展水平低,大多数地方的农民选择了保费最低档次的投保。因而,农民老年时得到的保险金少的无法满足其基本生活需要。按《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交费领取计算表》计算,农民缴费10年后,每月可以领取养老金4.7元,15年后每月可以领取9.9元。如果考虑管理费和银行利率下调或通货膨胀等因素,农民领取的钱可能会更少。这点钱对农民养老来说根本起不了任何保障的作用。

二是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管理风险高、收益低,缺乏有效监督机制。目前,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以县级为单位统一管理,同时实行县、市、省农保机构三级统筹管理,基金管理过于分散,很难形成规模效益,而管理成本却很高,基金运营风险加大。加上缺乏专业人才和严格的管理制度,机构设置的不健全,在基金管理中出现了许多漏洞,一些基金管理部门自行寻求增值渠道,违规投资、担保、挤占、挪用基金的情况时有发生,造成部分基金血本无归。

四、完善当前我国农村养老保险法律制度的几点建议

1.完善农村养老保险法律制度体系

首先,制定农村养老保险基本法。该法是指由全国人大制定的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进行统一而全面规定的法律文件。根据我国农村养老问题的长期性、艰巨性、紧迫性和特殊性,我们应制定专门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法》,而不应把它和企业职工、国家工作人员统归在《社会养老保险法》中,这样也可以提高《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法》的层次和效力。

其次,增强农村养老保险法律规范制度设计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确定合理的基金筹集方式和档次,扩大覆盖面,提高保障能力。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的筹集方式应坚持国家、集体、个人分担的原则,建议以立法形式明确三者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资金筹集当中应承担的责任和比例。另外在全国范围内根据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状况,设计不同的筹资档次,具体根据投保人自身的承受能力和意愿进行选择。

2.完善养老保险基金的监管机制

养老保险基金的监管制度是社会保险基金的免疫系统。这一机制应包括:政府监管、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法律监督、社会监督。农村养老保险法律制度的完善是一个系统工程,如何立足我国国情,改革和完善现行农村养老保险模式、建立科学而合理的农村养老保险法律制度,便成为一个国家实践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宪法诺言和实现建立社会保障总目标、切实保障农民养老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

总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建设和完善,直接关系到广大农民权利的实现;体现社会公平,有利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谐社会主义。在我国人口老龄化高峰以前,我国应加快对农村养老保险的研究,建立合适的养老保险制度。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5日 10:4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养老保险相关文章
  • 尽快理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体制
    1、市、县机构改革“三定方案”已经明确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职能的归属。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主动与民政部门取得联系,尽快接收,各级民政部门要积极配合,确保移交工作平稳过渡。同时,抓住机构改革职能划转的机遇,妥善解决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人员经费问题,确保机构队伍的稳定。2、各地在移交时要严格执行劳动保障部、民政部和省劳动保障厅、省民政厅有关文件规定,切实做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移交接收工作。县区级(含部分代管基金的市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职能移交时,一定要做到先审计、后移交,力争交得清楚,接得明白,不留后遗症。3、妥善解决好移交中的突出问题。一是机构人员。原则上人随事走,既要稳定队伍,特别是要稳定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主要负责人和业务骨干,同时,要按照省民政厅[1998]107号文件规定严格控制进人;二是基金。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责任金”、“调剂金”同属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都无权平调、挪用
    2023-04-25
    421人看过
  • 对当前农村养老保险试行情况的思考
    scriptsrc=/adfile/activeinfotop.js>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保障事业得到迅猛发展,已经建立起以养老、医疗、失业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保险体系。但是,目前我国的社会保险体系还很不完善,还仅限于城镇劳动者,占中国人口绝大多数的农村人口还没有列入社会保险范围,尤其是已经从农业劳动中转移到非农产业、转移到城镇的农民工,大部分没能依法参加社会保险,他们的生老病死伤残失业得不到保障,将给社会留下隐患。随着经济的发展、科技的腾飞、社会的进步,农民的社会保险问题,尤其是农民的养老保险问题应当摆上议事日程,认真加以解决。近年来,东南沿海地区的一些地方开始试行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但据调查,进展情况不容乐观:一是参保人数少,二是缴费比例低,制约了农村养老保险的全面铺开。为什么会造成这些问题呢?笔者认为有以下几种原因:一是无法可依。农村社会保险各地规定不一,没有法律约束力,基层无法操作,农
    2023-06-09
    343人看过
  •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与此前的城镇社会养老保险的区别,新农村养老保险和社保有冲突吗
    一、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与此前的城镇社会养老保险的区别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与此前的城镇社会养老保险的区别:1保障对象不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是保证城镇就业群体;而新农保保障的是农村居民群体。2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是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强制实施的,是雇主、用人单位包括劳动者个人都必须按照规定缴费的;而新农保强调的是自愿原则,是农民自愿参加的,这也是根据农村现阶段实际,由政府加以引导,但是不搞强迫命令。3新农保政策中“有弹性”,这是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中没有的。在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中,有规定的缴费比例、规定的领取资格、规定的支付标准,总体来讲是没有太大的弹性的。4就是筹资结构是不同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主要筹资方是用人单位,虽然个人也缴费,但用人单位缴的是主要部分。而新农保的主要供款方是政府,政府给了现在的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基础养老金,同时对中青年的缴费也予以补助。二、新农村养老保险和社保
    2023-06-19
    227人看过
  • 有关构建我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立法思考
    构建合理而有效的社会保障是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基本内容,也是统筹城乡发展的基本手段。然而,由于“三农”问题固有的特殊性和复杂性,要在我国农村建立起具有一定保障能力的社会保障体系将是一件非常艰巨的任务。本文拟从立法的层面对这一问题做一探讨。一、立法原则(一)法律(政策)的制定和适用城乡分立尽管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我国城乡间的互动和融合已达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但笔者认为,由于既定社会结构内部张力态势的改变需要一个较长的时间,因此,尽管在市场和政府这“两只手”的共同推动下,我国城乡之间的统筹层次和融合程度将会持续提高,但城乡二元社会结构总态势在一个较长的时期内将难有实质性改变。城乡社会成员生存和发展所需社会保障体系建立的生产方式基础、物质条件基础、组织形式基础、文化观念基础等存在明显的差异:社会化工业生产是城市的基本生产方式,而以家庭为单位的联产承包是农村的基本生产方式;货币化的薪金收入是城
    2023-05-05
    161人看过
  •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断交了怎么办,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断交有什么影响
    一、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断交了怎么办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断交了可以进行补缴,只要在社保系统内查询到应缴信息,那么就可以进行之前年份的补缴。《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七十四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业务经办、统计、调查获取社会保险工作所需的数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及时、如实提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为用人单位建立档案,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缴费等社会保险数据,妥善保管登记、申报的原始凭证和支付结算的会计凭证。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断交有什么影响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断交的影响是推迟参保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时间。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到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
    2023-06-29
    319人看过
  • 东营市农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农村居民年老后的基本生活,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农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遵循个人储蓄与政府补贴相结合、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原则。第三条年满35周岁、具有本市户籍的农村居民(不含享受五保集中供养政策的人员),可以参加农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年满60周岁按照本办法规定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第四条市劳动保障部门主管全市农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市农村养老保险事业管理处具体负责全市农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业务。县区劳动保障部门负责本县区农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县区农村养老保险事业管理处具体经办保险业务;乡镇(街道)劳动保障所负责本乡镇(街道)保险费的收缴。财政、民政、老龄、农业、监察、审计等部门应当根据各自职责,配合做好农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第二章基本养老保险费第五条参保人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标准分为若干档次,由参保人根据家庭状况自由选择。
    2023-06-07
    479人看过
  •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原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衔接指南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后,参加原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但还没有领取养老金的人员,选择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应将原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本息总额按当年本统筹地区参保人员平均缴费额折算成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折算公式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年)=已缴纳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费的本息总额÷折算当年当地参保人员平均缴费额已折算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的费用和没有除尽的余额全部记入个人账户。当年参保人员平均缴费额为当年实际缴费人员缴纳费用的人均额度。折算的缴费年限最长不超过15年。
    2023-05-30
    174人看过
  • 武汉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介绍(法律原文)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建立农村社会(以下称养老保险)制度,保障农村老年人的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农村。第三条养老保险的资金,实行以个人缴纳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给予政策扶持相结合的原则。第四条民政部门是养老保险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办法的实施和对本办法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民政部门设置的养老保险管理机构负责养老保险日常管理工作。第二章养老保险对象与组织投保单位第五条养老保险的对象是有本市非城镇户口、不由国家供应商品粮、年龄在20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的农村人口(以下称投保人)。第六条村办企业和私营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外出务工经商人员等由村委会组织投保。乡镇(含农场,下同)企业职工由所在企业组织投保。乡镇管理的民办教师和招聘人员由乡镇人民政府纽织投保。第三章养老保险费缴纳第七条养老保险费月缴纳额为
    2023-05-10
    280人看过
  • 社会养老最大难题在农村:制度保证农民老有所养
    当前日益增多的老年人口的抚养问题,已经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当务之急。社会养老最大的难题在农村,是因为农村的养老基本上靠家庭赡养,他们一旦发生病、死、伤、残等风险,个人和家庭将难以抵御。面对农村人口老龄化问题日趋严峻的形势,要解决广大农民老有所养、老有所靠的问题,就需要加快探索建立新型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用现代社会保障制度替代传统的土地保障和家庭保障。这是促进农村经济与社会相互协调发展,保持社会稳定的需要,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必要性有利于安定社会,维护社会稳定。有限的土地资源,无法承载农民的保障功能,农民收入水平偏低,在现有的收入水平上,农民没有能力考虑自身的养老、疾病等保障。为改善农村弱势群体和贫困群体的生活,减轻家庭负担、维护社会安定,需要建立健全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有利于加快解决三农问题。中国现阶段三农问题日趋严峻。建立和
    2023-06-09
    327人看过
  • 黑龙江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规定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1994年12月9日第一条为保障农村老年人的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根据宪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实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坚持农民自我保障为主,自助与互助相结合,社会保险与家庭养老相结合的原则。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本省境内农村(含乡镇企业)居民参加的社会养老保险。第四条各级民政部门负责组织本规定实施。第五条养老保险金交纳以个人为主,集体补助为辅。乡镇企业职工参加养老保险的集体补助,由企业按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税前列支。第六条参加养老保险人员的年龄一般为17至60周岁;16岁以下的,可由供养者为其交纳子女养老保险金。第七条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人员根据本地区和本人的实际承受能力,自愿选择投保档次,月投保档次标准的2、4、6、8、10、12、14、16、18、20元,自愿选择20元以上者不限。在保障老年时基本生活的
    2023-06-09
    254人看过
  • 农村养老保险算不算社保?
    一、农村养老保险算不算社保?社保和养老保险的关系是包含和被包含的关系,社保包括养老保险。1、社保:全称是社会保险。一般包括五个组成部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2、养老保险:可见上面,它是社保里面的其中一种而已,是预防人们晚年惨淡的一种保险。养老保险不能单独购买。当一个人参加了社保15年后,这个人退休了,他就可以享受养老保险的福利待遇了。扩展资料:社会保险:社会保险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社会保险计划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从基金获得固定的收入或损失的补偿,它是一种再分配制度,它的目标是保证物质及劳动力的再生产和社会的稳定。养老保险
    2023-03-15
    180人看过
  • 公平思考农民工养老保险困境
    虽然没有精确的官方统计,不过从各种报道可以看出,农民工总数约为1.5亿。一般来说,这一数据并不包括近年来新增的失地农民。据统计,1987年至2000年国家建设占用耕地3395万亩,导致5000万农民失去土地。按照《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10~2030年间全国被占用耕地将超过5450万亩,预计失地农民将超过7800万人。这样算起来,农民工总量要超过2亿。农民工这个特殊群体是我国工业化、城市化和现代化建设的巨大推动力量,为我国由传统农业文明向现代工业文明的过渡做着突出贡献。然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20多年来,与农民工联系密切的养老保险改革仍步履维艰,究其困境根源,主要有以下方面:(一)捉襟见肘的尴尬经济局面是农民工放弃福利权利的根源。市场经济中,乡村传统的生产力水平无法与城市现代化生产力水平竞争。农民前期家庭经济积累难以支持现代文明对生产效率的要求和现代水平的消费。跨地区的经济猎寻虽然
    2023-05-03
    376人看过
  • 如何办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保险费如何缴纳?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领取条件有哪些?
    2006-2-6参保对象持本人身份证到当地县级农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登记参保。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缴费方式十分灵活,大体分为发下三种:一是定期交费。如乡镇企业可按月、按季交纳保费,富裕地区的农民可按半年或按年交纳保费,其交费额既可以按收入的比例,也可以按一定的数额交纳。二是不定期交费。多数地区因收入不稳定而采取的方式。丰年多交,欠年少交,灾年缓交。家庭收入好时交,不好时可不交。三是一次性交费。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新方案的参保对象,按照新方案规定缴费。按照规定缴费、不分男女、年满60周岁开始领取养老金。
    2023-06-09
    62人看过
  • 甘肃农村“两户”家庭社会养老保险
    近日,省政府制定出台《甘肃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办法》,将农村计划生育两户家庭(独生子女领证户和二女节育户)作为特惠对象,明确规定对城乡非从业人员中一、二级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和农村计划生育两户家庭,由市州、县市区政府负责为其代缴全部或部分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切实体现了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和对计划生育家庭的优惠和照顾。自2009年实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以来,我省34个试点县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把新农保政策与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有效衔接,突出对农村两户家庭的补贴优惠,对农村两户家庭由政府代缴100元的基础养老保险金或提高30%的补贴标准。天水市武山、张家川两个试点县,结合实际,进一步加大对农村两户家庭的优惠政策,对年龄已达到61周岁及以上的农村计划生育两户家庭,在享受国家每月55元基础养老金的基础上,由县财政每人每月按高出30%的标准补贴16.5元,每月增加到71.5元;对45岁
    2023-04-23
    158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养老保险是劳动者在年老退出劳动岗位以后,由政府提供物质帮助,保障其基本生活需要的一项社会福利制度。 政府建立养老保险基金,并以税收优惠的形式负担部分费用,职工和用人单位按工资收入的不同比例,按月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费。... 更多>

    #养老保险
    相关咨询
    • 什么是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有哪些问题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3-31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称为“新农保”,是继取消农业税、农业直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政策之后的又一项重大惠农政策。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坚持“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的基本原则,坚持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相适应;权利与义务相对应;政府主导和农村居民自愿参保相结合;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下面是十个有关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的突出问题: 1、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创新的显著特征是
    • 什么是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主要优点体现在哪方面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3-05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险的一个组成部分,它是指我国农村的非城镇户口人员(包括乡镇企业职工)支付一定的劳动所得,在丧失劳动能力时从国家和社会取得帮助,享受养老金,以保障衣、食等基本生活需要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国家的基本社会政策行为,是政府的重要职能。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坚持从农村实际出发,以低标准保障农村老年人的基本生活为目的;坚持保险资金以个人缴纳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予以政策
    •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缴费方式有哪些,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种类有哪些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2-15
      由于大多数农民的收入不固定,因此,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缴费方式十分灵活,大体分为发下三种: 一是定期交费。在收入比较稳定或比较富裕的地区和人群采用这种方式。如乡镇企业可按月、按季交纳保费,富裕地区的农民可按半年或按年交纳保费,其交费额既可以按收入的比例,也可以按一定的数额交纳。 二是不定期交费。多数地区因收入不稳定而采取的方式。丰年多交,欠年少交,灾年缓交。家庭收入好时交,不好时可不交。 三是一次性
    • 农村社会有存折吗...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有存折吗展开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22
      购买农村养老保险,也是一样要由银行代扣代缴的。购买时需要提供代缴银行存折。
    • 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法定条件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3-05
      国家建立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到2010年,该制度试点覆盖面已经扩大到全国23%的县(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其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已年满60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可按月领取养老金。 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筹资方式由参保个人和财政补贴构成,也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模式。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