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居住权的房子是什么意思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7 16:01:38 453 人看过

房屋居住权,是指房主按照住房性能对房屋进行事实上的利用。同样通过一定法律契约,非房屋所有权人也可获得房屋的使用权。房主将房屋租给他人使用,并不失去对房屋的所有权。

一、商业房产权40年后如何处理

房屋产权是指产权人对房屋的所有权和对该房屋所占用土地使用权。房屋作为不动产与土地是不可分割的一个整体,房屋在发生转让等产权变更时,必然是房地一体进行的,不可能将房屋与土地分割开来处理。住房的所有权,是没有期限的。住房所属土地使用权依照住房性质分为:商品房70年,商住房50年,商业房产40年。土地使用权到期后,业主可以依据法律规定申请继续使用该土地。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二、民法典居住权如何办理

居住权办理的一般程序为房屋所有权人和居住权人双方共同提出申请;如以遗嘱方式设立的,则可在办理房屋所有权继承的时候一并提出申请或者分别办理。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以遗嘱方式设立的,如现房屋所有权人与居住权人有纠纷,即其不认可居住权设立的,则应当先通过诉讼解决后再行办理相应的居住权登记。

三、居住权房能出租么

居住权房不能出租,居住权合同中另有约定的除外。居住权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具有人身专属性。居住权人不属于该房屋的所有权人、对该房屋不具有所有权,无权对房屋进行租赁收益。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10日 19:2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居住权相关文章
  • 什么是有居住权的房屋
    房屋居住权,是指房主按照住房性能对房屋进行事实上的利用。同样通过一定法律契约,非房屋所有权人也可获得房屋的使用权。房主将房屋租给他人使用,并不失去对房屋的所有权。房屋居住权是用益物权的一种,指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设立居住权,可以根据遗嘱或者遗赠,也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离婚后只有居住权的房屋是否能出租离婚后只有居住权的房屋是否能出租取决于:1、双方离婚的,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都有法律约束力,因此如果协议只规定房屋有居住权,则不能出租;2、如果对房屋权利没有明确约定的限制,可以出租,租赁期间租赁物所有权发生变更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出租人出售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售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
    2023-07-23
    307人看过
  • 女方享有永久居住权的意思
    依据现行法律规定,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房屋终身居住权,而居住权是用益物权的一种,一般由所有权决定的,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房屋居住权的年限由合同规定。夫妻签订房屋居住权协议只要夫妻双方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双方自愿签订,且协议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即为有效合同。下列情况下享有居住权:(一)依照合同约定取得享有居住权;(二)依照法律规定取得享有居住权;(三)依照遗嘱等法律行为取得享有居住权;(四)因取得时效的经过取得享有居住权。《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2023-03-21
    351人看过
  • 居住证和暂住证的区别是什么意思
    一、居住证和暂住证的区别是什么意思居住证和暂住证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1.证件受理和签发机关不同:暂住证是由派出所受理并制发给流动人员的,而居住证的受理机关是城市社区或农村乡镇专门设立的居住证受理点进行受理审核,县级公安机关统一制证。2.证件式样不同:居住证采用表面可擦写内置芯片式IC卡,记录持有人的多项个人信息,而暂住证则没有这样的技术。3.制证周期不同:居住证采用分散采集、集中制证的方式制作证件,首次申请证件的需五个工作日的制证周期,而暂住证的制证周期可能较短。4.证件有效期限不同:居住证有效期限拟定分为临时和长期两种,临时居住证有效期为半年,长期居住证有效期为二年。而暂住证的有效期限可能较短,且没有长期和临时之分。二、居住证办理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居住证办理需要满足的条件有:1.外来人口在居住地有合法稳定收入,并持续工作满6个月以上;2.外来人口在居住地有稳定住所,并可以居住满6
    2024-02-13
    148人看过
  • 居住权是租房吗房子是居住权吗
    一、居住权是租房吗房子是居住权吗通常情况下,租房仅涉及到租赁关系,租户所获得的权益为使用权,而非居住权。若在租房过程中签订居住权合同且已依法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则承租者有权享有该房屋的居住权。居住权,系指权利人为满足日常生活所需,依据合同约定或者遗嘱,在他人拥有所有权的房产上设定的占有、使用该房产的权利。此种权利具备独特性质,因居住权人仅能享有对权利客体即房产的占有及使用权益,无权获取收益,故不得利用其进行诸如出租等盈利活动。《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第七百零三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的规定分析,居住权和住房租赁权的不同之处如下:1.权利的类型不同。居住权是物权,住房租赁权是一种使用收益权,居住权一旦设立不能随意撤销,只能由法律规定的情形灭失或者居住权人自己抛
    2024-07-10
    132人看过
  • 房产有居住权吗?老房子居住权吗
    一、房产有居住权吗?老房子也有居住权吗是的,房产可以有居住权,老房子也有居住权。居住权是指特定的自然人依照法律规定对他人所有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权利。老房子也可以设立居住权,只要该房屋符合法律规定的设立居住权的条件即可。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居住权的设立需要符合法律规定,并且需要所有权利人的同意,否则可能会产生法律纠纷。因此,在设立居住权之前,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或法律机构,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的设立】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二、房屋居住权是否可以继承?不可以,房屋“居住权”作为一种特殊的财产权利,从房屋所有权中脱离出来后,具有很强的人身性,即“居住权”只能依附于特定的人,伴随具有“居住权”人的终生,随着“居住权”人死亡,“居住权”也随之消亡。即“居住权”的人死亡后,并不产生遗
    2024-02-15
    95人看过
  • 我国公民的有效居住证明是什么意思?
    一、我国公民的有效居住证明是什么意思?有效居住证明的意思就是在当地有着稳定的、合法的住所而开局的证明,是指已经公安机关批准,核发了居住证,居住满一年,而又续签的居民,就是原来的暂住证。《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十条居住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每年签注1次。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居住证是中国一些发达城市借鉴发达国家“绿卡”制度进行的尝试,为中国制定技术移民办法,最终形成中国国家“绿卡”制度积累了经验。持有居住证者,可享受当地居民的待遇。二、居住证明的有效期多久?居住证有效期1年。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的最后1个月内到居住
    2024-01-17
    421人看过
  • 现居住地是什么意思,如何确定现居住地
    一、现居住地是什么意思现居住地是现在居住的地方。1、在法律上,户口所在地叫住所地,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叫经常居住地。不满一年的地方当然就叫临时居住地或暂住地。2、公民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为经常居住地。但住医院治病的除外。公民由其户籍所在地迁出后至迁入另一地之前,无经常居住地的,仍以其原户籍所在地为住所。二、如何确定现居住地1、民法上的居住地与经常居住地不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2015年)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2、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由此可见,居住地的成立不需要满足经常居住地的连续居住满一年的标准,但是仍需要居住到一定的合理期限,具体时间由法院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判断。3、公民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为经常居住地
    2023-06-08
    486人看过
  • 终止功能居住证是什么意思
    一、终止功能居住证是什么意思1、居民办理居住证到期,到期后没有续办居住证将自动终止居住证相关功能;2、公司办理的居住证,如果员工离职,没有就业登记,也会终止居住证功能。二、终止功能居住证如何重新恢复功能1、居民居住证功能终止,可登录当地居住证就业登记网上申报系统,中的居住证办理中申请居住证类型转换,24小时内可转换居住证功能。2、线下办理,个人到居住证办理房管所登记住址,然后到居委会、派出所可激活居住证,可激活半年,有社保的可以让用人单位办理。3、终止功能居住证续办时间。持证人应当在有效期满前十五天内申请延期。三、居住证作用有哪些1、它是代替之前的暂住证,并有许多针对外来务工人员享受本市的一些本地居民可享受的福利,也可在一定年限后成为本市居名。2、居住证一般要同社保一起,即有居住证还要一直交纳社保费才可享受到,累计居住年限五年,子女入读公校;满七年,就可以申请本地户口的机会。3、具体还有目
    2023-04-21
    270人看过
  • 办本市居住证明是什么意思?
    一、本市居住证明是什么意思?在一个新的城市居住,户口又不在这座城市,为了证明自己在这座城市生活居住,需要提供一些有效证件来证明,此时需要出具一份完整的居住证明。办理一份完整的居住证明需要按照规定提供完整的材料。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二、到居委会开居住证明本人不去行吗?根据居住证管理条例规定需本人到公安机关办理居住证,如果确实有困难不能亲自到公安机关办理居住证,可委托代办人办理居住证。代办人需要持代办人身份证和办理人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和房屋租赁合同到当地所属派出所办理居住证。民警将审核您的信息输入微机,信息完整、证
    2024-01-14
    364人看过
  • “住改非“是什么意思,房屋性质是什么意思?
    一、“住改非“是什么意思,房屋性质是什么意思?所谓“住改非”房屋,是指原国有或集体所有的土地上的房屋,房屋所有权证上载明的用途为住宅,但改做经营,且依法取得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经营手续。“住改非”合法吗《民法典》赋予了所有权人对物享有绝对支配权,以实现物尽其用,只要所有权人在行使权利时没有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且没有侵犯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就应当予以认可。目前,我国还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将住房改作生产经营用房,只是有些地方规定“住改非”前需征得相邻权人的同意后,方能办理相关生产经营手续。根据“法无明文规定即可为”的原则,在不损害他人利益、公共利益和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或禁止性规定的前提下,“住改非”是合法的。二、房屋性质是什么房产性质,又称房产的属性,通俗的讲法就是不同的房屋通过其性质进行分类。房屋性质有许多种,在此列举最具有代表性和最常见的几种进行分析:a.商品房:指的是由房
    2023-08-06
    293人看过
  • 公房的“同住人”是什么意思
    “同住人”是指满足以下条件的人员:1、在被拆迁居住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2、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时在该房屋处已实际居住生活一年以上(特殊情况除外);3、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者虽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的人。结婚、出生可以不受上述居住一年和他处有无住房条件的限制。可视为“同住人”的情形: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至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因结婚而在被拆迁公有住房内居住的,即使居住未满一年,也视为同住人。但其在该处取得拆迁补偿款后,一般无权再主张本市其他公房拆迁补偿款的份额;2、一般情况下,在本市无常住户口,至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因结婚而在被拆迁公有住房内居住满五年的,也视为同住人,可以分得拆迁补偿款;3、在被拆迁公有居住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因家庭矛盾、居住困难等原因在外借房居住,他处也未取得福利性房屋的;4、房屋拆迁时,因在服兵役、读大学、服刑等原因,户籍被迁出被拆公有居住房屋,且在本市他处也没有福利性房屋
    2023-03-22
    270人看过
  • 诉讼中的实际居住地是什么意思
    一、实际居住地是什么意思实际居住地就是当事人目前居住的地点。二、关于实际居住地的法律规定及理解:1、国内自然人经常居住地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公民的经实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经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根据这一司法解释的规定,民事诉讼法上,对于实际居住地的认定要件有三个方面,一个离开原住所地,二是在起诉时已经在住所地之外的地方居住了一年,三是要求这一年时间的居住行为要连续;对于离开原住所地的认定,笔者结合相关的法律后果认为,应当是指当事人离开所在的区县区域。因为按照我国现行的法院设置现状,基层人民法院均按区县级别设置,如果住所在同一个区县范围内变更,是不存在审查经常居住地的问题的,只有离开了原来居住的区县,才有可能引起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同而引起法律后果不同的问题。对于居住的时间长度,前述解释也有明
    2023-06-08
    118人看过
  • 售后产权房同住人是什么意思
    一、从九四年开始房改,也就是把房屋从公有产权(或集体有产权)改为私人有产权。这种房改政策下转产的房屋简称为“售后公房”。按照上海市相关政策规定,售后公房的同住人应当满足两个条件:1、转产前在公房内有常住户口;2、实际居住在房屋内且他处无住房或他处有住房但居住困难的。二、在“94方案”中对购房人所有权中的收益和处分权能进行了限制,职工家庭购房时,可共同协商确定产权按份共有或共同共有。共有人必须是前款规定的购房对象,由于现在该房屋可能还是没有拿到产权证的,这样的房子分割一般法院不予处理,等到取得产权之后才能分割。三、《意见》)指出:“按‘94’方案购买的房屋,产权登记为一人的,在诉讼时效内,购房时的购房人、工龄人、职级人、原公房的同住人及具有购房资格的出资人主张房屋产权的,可确认房屋产权共有,作为同住人一般对售后公房享有永久的居住权,同住人甚至可以通过诉讼来主张自己成为房屋的共同产权人。有售后
    2023-04-15
    147人看过
  • 监视居住的具体解释是什么意思?
    一、监视居住的具体解释是什么意思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依据法律规定的条件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得离开固定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及遵守法定义务,并通过电子监控、不定期检查、通信监控等方式对其进行有效监视,并具有一定限制期限的一种强制措施。监视居住作为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种强制措施,与“偷窥”、“秘密跟踪”、“窃听”等行为毫无关系,而是指作为介于和逮捕之间的一种缓冲机制,监视居住可以起到对取保候审的补充作用和对逮捕的替代作用,有利于减少逮捕措施的适用,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利。被监视居住的对象及其家属,只有在正确认识何为监视居住的前提下,才能最大限度地保障被监视居住人的合法诉讼权利。二、监视居住的适用条件是什么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
    2024-01-31
    140人看过
换一批
#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物权 知识导航
    展开
    #居住权
    词条

    居住权是《民法典》物权编新增的用益物权的种类。居住权是指权利人为了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或遗嘱,在他人享有所有权的住宅之上设立的占有、使用该住宅的权利。 居住权作为用益物权具有特殊性,即居住权人对于权利客体即住宅只享有占有和使用的... 更多>

    #居住权
    相关咨询
    • 房子的居住权是啥意思?
      河北在线咨询 2023-10-13
      房屋居住权是用益物权的一种,指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设立居住权,可以根据遗嘱或者遗赠,也可以按照合同约定。非房屋所有权人也可获得房屋的使用权。房主将房屋租给他人使用,并不失去对房屋的所有权。设立居住权,应当向县级登记机构办理居住权登记,经登记后居住权才成立。
    • 居住证的意思居住证是指房屋的居住权吗?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1-13
      房屋居住权的意思是用益物权的一种,指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设立居住权,可以根据遗嘱或者遗赠,也可以按照合同约定。设立居住权,应当向县级登记机构办理居住权登记,经登记后居住权才成立。法律规定用益物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 什么是房屋居住权,确认房屋居住权的意义是什么,对房屋有什么意义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2-14
      房屋居住权的含义居住权,指居住权人对于他人所有的住房以及其他附着物所享有的占有、使用乃至收益的权利。从罗马法以来,在一些国家的立法与实践中就有居住权这一制度。确认房屋居住权的意义1.确认居住权的这项权利是房屋这项财产在我们现代社会当中财产体系中的地位提高的一种表现。可以满足需要房屋的人的需要。房屋,是人民安身立命的基础,特别是可以满足弱势群体对房屋的需求具有扶助、赡养、关怀的性质。2.作为不动产的
    • 居住权和所有权的优先给定权是什么意思?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6-15
      居住权和所有权并不存在哪一个优先的问题。居住权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根据法律规定,设立居住权期间,所有权人可以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权利,但不能影响居住权的正常行使。
    • 居住证签注是什么意思!什么是居住证
      台湾在线咨询 2023-10-12
      居住证签注是有关部门为了解决居民居住证到期后换证的繁琐流程,采用的每年签注一次所在地的方式。 具体要求如下: 1、《居住证》每年签注一次,持证人应在其《居住证》每届满1年之前的30日内办理签注手续。 2、办理材料:本人身份证明、在本地合法居住证明和就业信息。 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 居住证明:拟在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的住所证明。 居住在自购住房的,提供相应的房地产权证复印件(验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