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1999缴费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利率的通知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5 20:05:13 421 人看过

河南省劳动厅豫劳险[1999]19号

各市、地、县劳动(人事劳动)局,省直统筹各行业单位:

根据豫政办[1995]74号文件有关规定,参考银行存款利率,经研究决定,1999缴费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年利率为2.5%,使用期限为1999年7月至2000年6月。行业单位1999年1月至1999年6月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仍按我省去年确定的6%利率执行。

望各地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的计息和管理工作。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1日 14:5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养老保险相关文章
  • 关于转发《关于监狱企业工人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新劳社字[2006]26号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司法局,各地、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司法局:现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司法部《关于监狱企业工人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25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为切实解决监狱和劳教企业工人的养老保障问题,现就我区监狱和劳教企业工人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从2006年1月1日起,自治区监狱和劳教企业及其工人(含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不含监狱刑满留厂(场)就业老残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执行自治区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监狱和劳教系统所属企业分别作为一个单位参加自治区区级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监狱和劳教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业务由自治区社会保险管理局中央行业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直接经办。自治区监狱管理局和劳动教养管理局分别负责按月
    2023-06-04
    331人看过
  • 关于监狱企业工人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劳社部发〔2005〕25号关于监狱企业工人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为适应监狱系统改革和发展的需要,切实解决监狱企业工人的养老保障问题,经请示国务院同意,现就监狱企业工人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从2006年1月1日起,监狱企业及其工人参加当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执行当地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本通知下发前已将监狱企业及其工人纳入当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的,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政策。二、监狱系统所属企业原则上可作为一个单位参加当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实行省级管理。监狱企业已参加所在市、县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原则上可不再改变。具体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研究确定。三、监狱企业工人参加当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1998年1月1日以前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是否从1998年1月1日起补建个人帐户并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决
    2023-04-22
    68人看过
  • 佛山关于差额补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通告
    根据《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佛山市财政局佛山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公布2016社会保险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上限和下限的通知(佛人社〔2016〕237号),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下限从2408元上调至2906元,从2016年7月1日起执行。所属期为2016年7月、8月和9月已按低于2906元(不含2906元)的基数计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单位和个人,应在2016年12月31日前主动到所属地地方税务部门前台补缴差额,限期内补缴因下限调整造成的差额不加收滞纳金。逾期不予受理。请缴费单位凭《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差额补缴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到所属地地税部门前台办理。《申请书可通过以下途径获得:网报单位可通过佛山网报系统下载打印,定期定额户可到前台领取。特此通告。佛山市地方税务局2016年11月11日
    2023-05-29
    486人看过
  •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单位】劳动部【发布文号】劳社厅发[2001]5号【发布日期】2001-10-18【生效日期】2001-10-18【失效日期】----------【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厅发〔2001〕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下发以来,各地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的建立和管理工作进行了规范,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部分地区还存在建帐率低、记录不规范、变更不及时、对帐制度不落实等问题。为进一步规范个人帐户管理,保证养老保险制度的健康运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及时建立和补建个人帐户(一)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以公民身份证号码为标识,为所有参加社会保险的职工建立或补建个人帐户。个人帐户数据库的项目应参
    2023-04-23
    203人看过
  • 关于调整我市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的通知
    鞍政办发〔2005〕6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根据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鞍山市调整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的批复》辽劳社批〔2005〕4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调整我市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我市调整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的工作分两年进行,即:从2005年7月1日起,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缴费比例调整为22?5%;从2006年1月1日起,企业缴费比例调整为20%。二、企业缴费比例调整后,各有关部门要采取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提高参保人员缴费率等有力措施加强基金征缴,确保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收缴,保证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2005.7.19
    2023-04-23
    416人看过
  • 什么是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是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中,用以记录职工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单位缴费部分划入职工个人名下的帐户,是计算职工退休的基本养老金中的个人帐户养老金的重要依据。按国发[1997]26号文件规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的记帐基数为职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记帐比例全国统一为11%。目前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为5%左右,其余部分由单位缴费划入,随着个人缴费比例的提高(最终到8%),单位划入部分逐渐降低。职工退休时,其个人帐户的累计储存额除以120,即为该职工退休时的个人帐户养老金。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是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核心内容之一,是近年来深化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成果的具体体现。一、现行医保单位个人缴费比例1、用人单位和个人缴纳比例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为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7、5%,职工缴费比例为本人工资收入的2
    2023-04-11
    468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养老保险是劳动者在年老退出劳动岗位以后,由政府提供物质帮助,保障其基本生活需要的一项社会福利制度。 政府建立养老保险基金,并以税收优惠的形式负担部分费用,职工和用人单位按工资收入的不同比例,按月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费。... 更多>

    #养老保险
    相关咨询
    • 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7-05
      新养老保险的缴纳情况:个人账户的规模统一由本人缴费工资的11%调整为8%,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单位缴费不再划入个人账户。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计算: 1、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企业缴费)的比例,一般不得超过企业工资总额的20%(包括划入个人帐户的部分),具体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2、少数省、自治区、直辖市因离退休人数较多、养老保险负担过重,确需超过企业工资总额20%的,应
    •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4-22
      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计算: 1、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企业缴费)的比例,一般不得超过企业工资总额的20%(包括划入个人帐户的部分),具体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2、少数省、自治区、直辖市因离退休人数较多、养老保险负担过重,确需超过企业工资总额20%的,应报劳动部、财政部审批。 3、个人帐户储存额只用于职工养老,不得提前支取。职工调动时,个人帐户全部随同转移。职工或退休人员
    •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期限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4-10
      (一)累计缴费时间满一年不足两年的(领取)为三个月; (二)累计缴费时间满两年不足三年的为六个月; (三)累计缴费时间满三年不足四年的为九个月; (四)累计缴费时间满四年不足五年的为十二个月; (五)累计缴费时间满五年不足七年的为十五个月; (六)累计缴费时间满七年的为十六个月。 以后累计缴费时间每增加一年,领取期限增加一个月,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 2019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
      辽宁在线咨询 2021-10-29
      缴费比例分为企业保险和个体劳动者保险两类:(1)各类企业按职工工资总额的20%缴费,职工按个人缴费基数的7%缴费(2003年为7%,两年增加一个百分点,最终达到8%)。员工应缴部分由企业代扣代缴。(二)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按缴费基数的18%缴费,全部由自己承担。
    • 2020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3-19
      养老保险(20%):《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三、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企业缴费)的比例,一般不得超过企业工资总额的20%(包括划入个人帐户的部分),具体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少数省、自治区、直辖市因离退休人数较多、养老保险负担过重,确需超过企业工资总额20%的,应报劳动部、财政部审批。 《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三、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