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礼与民法中赠与的关系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13 18:34:32 346 人看过

一、彩礼与民法中赠与的关系有哪些

实践生活中,有婚约关系的男女双方会存在大量的资金支出,这是给付彩礼还是属于一般赠与,要结合给付时间和当地习俗等因素,来分析给付人支付财产时的心理状态,看其是否具有明确的赠与意思表示。彩礼与赠与可从如下几个方面区分:

(1)给付对方财产是否基于当地习俗;

(2)是否以缔结婚姻关系为目的;

(3)给付财产是否为不得已而为之。

二、通常彩礼和陪嫁属于谁的财产

彩礼一般是男方给予女方的财产,而陪嫁一般是女方给予男方的财产。

第一,彩礼一般来说是男方给予女方的赠与,带有缔结婚姻的目的,目的达到就归送赠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才可能是夫妻共同财产。彩礼一般是婚前所得,不是双方存续期间共同取得,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如果赠与彩礼了,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第二,嫁妆同彩礼一样,在司法实践中视为女方的赠与。对于陪送嫁妆,嫁妆是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根据二人是否进行婚姻登记和约定来进行判断。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7日 11:5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彩礼相关文章
  • 婚姻中的彩礼问题彩礼是否被视为赠与
    一、婚姻中的彩礼问题彩礼是否被视为赠与结婚时男方给女方的彩礼钱算是赠与。根据法律规定,彩礼是属于以结婚前提附条件的赠与,如果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赠与条件不成立的,男方可以解除赠与合同,要求女方返还之前赠与的彩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二、结婚不给彩礼违法吗结婚不给彩礼不违法。结婚给付彩礼是民间习俗,只要双方能协商一致,是否给付彩礼以及给付多少彩礼都是合法的。需要注意的是,《民法典》规定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借婚姻索取财物主要是指男女双方自愿或基本自愿结婚,但一方却以对方给付一定的财物作为结婚条件的行为,这种情况下彩礼应当
    2023-09-14
    88人看过
  •  民事诉讼中的法律关系参与者有哪些?
    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主体包括人民法院、当事人、第三人及其代理人、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以及其他。与诉讼主体不同,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中各种角色的总称。诉讼主体在民事诉讼中具有重要的诉讼地位,没有诉讼主体参加诉讼,诉讼将无法进行或失去进行诉讼的意义,诉讼主体的诉讼行为对诉讼的发生、变更和终结起着决定性作用。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主体包括以下几类:(1)人民法院;(2)当事人、第三人及其代理人;(3)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4)其他。在这里,注意将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主体区别于诉讼主体,诉讼主体是指诉讼法律关系主体中能够引起诉讼程序发生、变更和终结的人。诉讼主体在民事诉讼中居于重要的诉讼地位,没有诉讼主体参加诉讼,诉讼将无法进行或失去进行诉讼的意义,诉讼主体的诉讼行为对诉讼的发生、变更和终结起着决定性作用。 民 事 诉 讼 中 的 诉 讼 主 体 有 哪 些 作 用 ?民事诉
    2023-08-31
    87人看过
  • 彩礼与有婚约性质的赠与有何不同?
    一、彩礼与有婚约性质的赠与有何不同?有婚约性质的赠与是在恋爱时期以希望双方建立婚姻关系为目的,给予的大金额赠与。1.时间的早晚。有婚约性质的赠与发生的时间较彩礼的更早些,有婚约性质的赠与处于恋爱期,在谈婚论嫁前为促成婚约而进行的大金额的赠与,即可以以实物形式,也可以直接是钱款。而彩礼是婚约已促成,进入婚姻准备阶段产生的赠与行为;2.不考虑当地的彩礼风俗。因为希望与对方建立婚姻关系,在任何地区都有可能发生有婚约性质的赠与。而彩礼更多是因为遵循当地的婚姻习俗,属于当地风俗要求下的给付行为;由于有婚约性质的赠与是以希望双方建立婚姻关系为目的的赠与,如果最后双方分手,赠与一方可以条件未满足为由撤销赠与合同,而彩礼能够返还与否,还要根据判断双方是否共同生活、是否已登记结婚等具体情形。二、恋爱期间的赠与如何判断?恋爱期间的赠与一般都具有相互性,且金额较小,目的只是为了巩固恋爱关系,增进彼此的感情。也因
    2023-04-14
    453人看过
  • 哪些赠与的财物不能认定为彩礼
    一、哪些赠与的财物不能认定为彩礼下列财物及消费支出不宜认定为彩礼:1.当地并无给付彩礼的风俗习惯,一方在婚前自愿给付另一方的财物;2.男女双方在交往期间,一方为表情达意而赠与对方的定情物、信物及其他财物;3.男女双方在交往过程中请客花费等人情往来的消费性支出及其他维系发展情感的必要支出;4.一方及家人在特定节日等时点给付对方和家人的礼物和礼金;5.男女双方在筹备、举办婚礼过程中为款待、宴请亲友所支出的相关费用。二、关于彩礼返还的主体在中国的传统习俗中,儿女的婚姻被认为是终生大事,一般由父母操办,送彩礼也大都由父母代送,且多为家庭共同财产,因此,在确定彩礼返还主体时需要考虑习惯做法。实践中,涉及彩礼返还的,大体分为以下两种情况:1.男女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后,一方提起离婚诉讼,并在离婚诉讼中一并要求返还彩礼。由于离婚诉讼的主体只能是夫妻双方,因此,此类诉讼中,不宜将其他彩礼实际给付人、实际收
    2024-01-21
    156人看过
  • 赠与彩礼的法律法规解析:是否符合赠与要件?
    婚前支付彩礼的行为视为对一方附解除条件的赠与行为,如果出现以下情况,可以解除赠与合同,要求返还彩礼:(1)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2)男女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可以在离婚诉讼中要求返还彩礼;(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也可以在离婚诉讼中要求返还彩礼。赠与属于法律行为吗赠与属于法律行为。赠与合同须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如果赠与人有赠与的表示,但受赠人并没有接受的意思,则合同不能成立。《民法典》规定,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地送给受赠人,受赠人同意接受的合同。赠与合同可以发生在个人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个人相互之间。赠与的财产不限于所有权的移转,抵押权、地役权等,均可作为赠与的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1、双方未办理结
    2023-07-10
    328人看过
  • 赠与合同中义务与权利的关系
    附义务的赠与合同是单务合同。赠与合同是赠与人无偿赠与财产给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合同。由于赠与合同中所附的义务和赠与财产的行为并不是互相对应的,因此附义务的赠与合同属于单务合同。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条规定,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第六百六十二条规定,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保管合同是双务合同吗?保管合同是双务合同。保管合同又称寄存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约定一方将物交付他方保管的合同,双方均有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而双务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互相承担义务和享有权利的合同。但如果是无偿保管合同则是单务合同。《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条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
    2023-08-15
    465人看过
  • 公民权利与宪法的关系有哪些
    公民权利与宪法的关系公民是法律概念,与外国人和无国籍人相对应;人民是政治概念,与敌人相对应,在不同历史时期有着不同的内涵。在现阶段,依据《宪法》序言第10段的规定,人民是指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所以其次,二者的法律地位也有区别。我们讲“人民的权利”,主要是指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权利;讲“公民的权利”,指的是所有具有中国国籍的人所享有的法律权利。第三,地位的不同导致了二者在享受权利方面的差异。公民中的人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全部权利并履行全部义务;而公民中的敌人则不能享受全部的法律权利,也不允许他们履行公民的某些光荣义务。第四,二者的范围也不同。我国公民的范围要比人民的范围更广泛,除了包括人民以外,还包括人民的敌人。第五,公民通常所表达的是个体的概念,人民所表达的是群体的概念。除了基本权利的概念外,我们还将谈到“宪法权利”和“公民权”两个词汇。一般而
    2023-06-03
    62人看过
  • 婚姻关系中的房产赠与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二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或者共有,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的规定处理。一、离婚房产的分割(一)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离婚房产如何分割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赠与合同的规定处理。此时,如果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哪怕是结婚很多年,只要是房产未过户的,赠与一方也可以撤销赠与,离婚时房产还是属于赠与一方,不予分割。(二)一方父母出资购房,离婚房产如何分割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此时,婚后
    2023-03-05
    115人看过
  • 彩礼是一种附条件赠与不同于赠与合同彩礼具有什么
    不同于赠与合同,彩礼具有:身份性、习俗性、复杂性、地域性一、结婚时送女儿彩礼合法吗结婚时收嫁女儿彩礼法律未作出禁止性规定,一般是允许的,彩礼是一种习俗。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二、知识产权法的特点知识产权法的特点包括以下几点:1、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2、知识产权具备专有性的特点;3、知识产权具备时间性的特点;4、知识产权具备地域性的特点;5、大部分知识产权的获得需要法定的程序。比如,商标权的获得需要经过登记注册。从法律上讲,知识产权具有三种最明显的
    2023-03-21
    114人看过
  • 彩礼赠与协议书有效吗
    协议书只要双方当事人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协商一致,意思表达真实,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不存在欺诈、胁迫,没有显失公平,具有法律效力。一、合同成立的三条件有哪些合同成立要件有三个:1、签订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不存在欺诈、胁迫、乘人之危、显失公平、重大误解的情形。3、合同的内容和形式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二、保证书怎么写法律有效保证书或协议书等据具有法律效力,具有法律效力必须满足三个条件:1、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2、内容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3、内容没有违反公序良俗原则。当事人各方所签订的字据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属于自愿且是真实意思的表达,就有法律效力。如果是在胁迫下签订的则是无效的。三、婚前财产协议不具有法律效力婚前财产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只要夫妻双方是出自真实意愿签订的婚前财产协议,不存在欺诈、胁迫的情形;婚
    2023-04-06
    326人看过
  • 民法典彩礼可以退嫁妆是赠与吗
    一、民法典彩礼可以退嫁妆是赠与吗就本质而言,彩礼与嫁妆都具有赠予的特性。关于彩礼的问题,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当出现以下三种情况时,男方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女方退还彩礼:第一,在彩礼赠送完毕之后,男女双方尚未进行结婚登记手续;第二,在赠送彩礼之后,男女双方确实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然而在共同生活之前便选择离婚;第三,在赠送彩礼之后,男女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是由于彩礼的赠送导致男方经济状况恶化,最终选择离婚。至于嫁妆的问题,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将其视为一种赠予行为,具体分为以下三种情况:首先,如果嫁妆是在婚姻登记之前赠送的,应当被认定为女方家庭对女方的婚前个人赠予,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即使在离婚之后,这部分财产仍然属于女方个人所有;其次,如果嫁妆是在婚姻登记之后赠送的,并且女方家庭并未明确表示这是对某一方的个人赠予,那么这部分财产应当被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予,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最后
    2024-07-22
    158人看过
  • 如何区分彩礼与一般赠与
    1、彩礼根据传统习惯,主要是指男女双方结婚前一种以结婚为目的财产性给付,所以在法律上将这类纠纷称之为婚约财产纠纷。而恋爱期间的赠与一般是指恋爱过程中,一方向另一方表达情感而赠送的财物。2、彩礼只有在赠与所附条件生效时才成就。彩礼赠与得以生效的附加条件,实际上就是将来婚约得到履行而正式结婚;而一旦婚约解除,那么赠与合同效力就归于消灭;而一般意义上的赠与,即无偿转移财产的赠与行为,一旦赠与财产的所有权发生转移,则不论将来婚姻关系是否得以实现,赠与人都无权收回赠与财物。律师补充:恋爱期间消费性赠与的现象也非常普遍,比如一方为另一方支出吃饭、住宿、娱乐、旅游、医疗等费用。一般情况下由于消费现金已经不存在,并且一方向另一方赠与的并非实物,视为一般性的赠与。恋爱期间出现的大额赠与,如高档手表、金戒指、汽车等通常不属于日常生活消费的内容,在赠与对方之后是否能追回,要根据赠与人赠与贵重物品时的目的进行界定
    2023-05-06
    445人看过
  • 彩礼,赠与还是索要?
    彩礼,也有的地方称为聘礼、纳彩等,在我国已由来已久,早在西周时期,以中国先秦时期社会风俗为基础建立了婚姻“六礼”制度,即合法的婚姻必须通过纳彩、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这六礼完成。其中纳征就是指男方送聘礼给女方家。随着社会制度更替,法律的发展和进步,男方送聘礼在法律制度中已经被废除,但做为一种习俗被沿袭至今,并在全国范围内普遍存在。然而,关于彩礼的性质,究竟是一种赠与还是一种索要?实践中存在不同的做法。彩礼,是男方以结婚为目的而向女方赠送的钱物。长期以来,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一直以赠与来对待彩礼问题。然而,彩礼是以交付一定财物作为恋爱、订婚和结婚的前提条件,这种习俗里面常常包含有一种非自愿的被迫的因素,而违反这个“规则”的后果是十分严重的,因此隐含有一定的强制性和胁迫要挟的性质。而真正的赠与是出于内心的真实意思表示,对自己享有所有权的财物自主处分的行为。探究其交付财物的行为是否出于“本意
    2023-06-13
    367人看过
  • 彩礼的作用与婚姻法中的相关规定
    彩礼的目的是和女方结婚,女方收了彩礼就负担了和男方结婚的义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彩礼返还的标准和原则是什么?婚作为结婚的前置程序,在农村尤盛。一旦婚约解除,便引发纠纷。这种基于婚约所发生的财产流转关系在婚约存续期间,当然不发生返还问题;一旦婚约解除,此财产流转就失去了其合法性基础,接受彩礼的一方就应当返还其所接受的彩礼;如果双方已经结婚,婚约的法律效力就一直延续到双方的婚姻缔结,只要不符合司法解释关于彩礼退还的规定的,就不存在彩礼的返还问题。在现实生活当中,彩礼支付主要就是根据当地的习俗来进行确定的,如果支付彩礼之后双方并没有结婚的话,在这种情况之下是可以要求退还彩礼的,主要还是因为彩礼的支付,它是带有一定的目的性的,
    2023-07-12
    165人看过
换一批
#财产分割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彩礼
    词条

    彩礼如何认定: (一)如果彩礼是赠送给女方父母的,那么无论是婚前赠送还是婚后赠送,既不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也不属于夫妻双方的财产,而是属于女方父母的财产。因此,男方家长给女方家长,与夫妻双方均无涉,属于女方父母的财产。 (二)若在结婚登记前... 更多>

    #彩礼
    相关咨询
    • 彩礼赠与所附条件不成就,赠与关系解除的结婚彩礼返还吗?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6-11
      《解释(二)》第十条(一)项规定“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情形属于典型的彩礼返还形式,即由于彩礼赠与所附条件不成就,赠与关系解除,赠与物予以返还,对于登记结婚之前给付的彩礼,登记结婚之后,仍可返还的最高院在《解释(二)》第十条规定了两种例外情形:“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 法律上对赠与彩礼有哪些规定?
      陕西在线咨询 2023-10-01
      法律分析 彩礼和赠与在法律性质上是一回事儿。彩礼属于赠与的一种,是附条件的赠与。彩礼是中国古代婚嫁习俗之一,又称订亲财礼、聘礼、聘财等。中国旧时婚姻的缔结,有在婚姻约定初步达成时互相赠送聘金、聘礼的习俗,这种聘金、聘礼俗称“彩礼”。
    • 彩礼和赠与是一回事吗彩礼和赠与
      江苏在线咨询 2021-11-06
      彩礼和赠与是一回事,彩礼是赠与的一种,是有条件的赠与。彩礼是中国古代婚姻习俗之一,也称为订亲、聘礼、聘财等。中国旧婚姻的缔结,有婚姻协议初步达成时互赠聘金、聘礼的习俗,这种聘金、聘礼俗称彩礼。
    • 赠与与遗赠的法律关系?
      海南在线咨询 2023-10-10
      赠与和遗赠的关系是两者对于受赠人来说都是无偿获得他人财产。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遗赠才是有效的;如果被遗赠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 房屋赠与关系中的赠与关系怎么认定?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5-27
      赠与房屋,如根据书面赠与合同办理了过户手续的,应当认定赠与关系成立;未办理过户手续的,但赠与人根据书面赠与合同已将产权证书交与受赠人,受赠人根据赠与合同已、使用该房屋的,可以认定赠与生效,但应令其补办过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