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合伙企业注销登记办理有什么前提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28 09:25:21 298 人看过

一、扬州合伙企业注销登记办理有什么前提

提交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六条第一款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第三款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第十四条第一款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7日 03:1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合伙企业注销相关文章
  • 扬州合伙企业注销登记办理怎么做
    一、扬州合伙企业注销登记办理怎么做1、受理。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2、审核。依照《合伙企业法》,对申请材料进行核准3、送达。根据申请人选择的送达方式,送达《合伙企业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二、扬州合伙企业注销登记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九十条清算结束,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申请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第九十一条合伙企业注销后,原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第九十二条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也可以要求普通合伙人清偿。合伙企业依法被宣告破产的,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仍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023-05-13
    190人看过
  • 扬州合伙企业注销登记办理条件是什么
    一、扬州合伙企业注销登记办理条件是什么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就可以进行分公司注销登记办理。二、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条第一款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第七条第三款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第十四条第一款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第一百八十八条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来源:扬州政务网(ycdt.jszwfw.gov.cn)
    2023-05-12
    113人看过
  • 扬州合伙企业注销登记办理需要带什么
    一、扬州合伙企业注销登记办理需要带什么1、合伙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3、注销合伙企业指定清算人的决定。4、合伙企业清算公告。5、税务注销通知。6、合伙企业清算报告。7、营业执照。二、扬州合伙企业设立登记办理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九条申请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登记申请书、合伙协议书、合伙人身份证明等文件。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中有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该项经营业务应当依法经过批准,并在登记时提交批准文件。第十条申请人提交的登记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企业登记机关能够当场登记的,应予当场登记,发给营业执照。除前款规定情形外,企业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是否登记的决定。予以登记的,发给营业执照;不予登记的,应当给予书面答复,并说明理由。第十一条合伙企业的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合伙企业
    2023-05-12
    387人看过
  • 扬州合伙企业注销登记办理带什么资料
    一、扬州合伙企业注销登记办理带什么资料清算人签署的《合伙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或身份证明;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合伙企业依照《合伙企业法》作出的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合伙企业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撤销的文件;全体合伙人签署的清算报告;营业执照正、副本;设立分支机构的,应提交分支机构所在地登记机关核发的分支机构注销登记决定书;税务机关出具的清税证明。二、扬州合伙企业注销登记办理带什么资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九十条清算结束,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申请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第九十一条合伙企业注销后,原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第九十二条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也可
    2023-05-13
    498人看过
  • 扬州合伙企业注销登记办理是什么条件
    一、扬州合伙企业注销登记办理需要什么条件1、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2、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4、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5、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6、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二、扬州合伙企业注销登记办理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九十条清算结束,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申请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第九十一条合伙企业注销后,原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第九十二条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也可以要求普通合伙人清偿。合伙企业依法被宣告破产的,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仍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023-05-11
    500人看过
  • 扬州合伙企业注销登记办理流程是什么
    一、扬州合伙企业注销登记办理流程是什么1、申请。2、审查。3、决定。4、送达。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条第一款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第七条第三款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第十四条第一款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第一百七十九条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解散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设立新公司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设立登记。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第一百八十八条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
    2023-05-26
    80人看过
换一批
#合伙企业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合伙企业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 一般来说,申请办理个人独资及合伙企业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和备案,凡... 更多>

    #合伙企业注销
    相关咨询
    • 怎么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1-20
      合伙企业办理注销登记的流程包括:清算结束,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申请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 1)书面申请; ( 2)全体合伙人或清算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 3)全体合伙人或清算人签署的清算报告、债务清偿保证书、完税证明、印章、公告原件; ( 4)营业执照正、副本; ( 5)分支机构已办理注销登记的证明; ( 6)全体合伙人
    • 合伙企业怎么办理注销登记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1-07
      合伙企业办理注销登记的流程包括:清算结束,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申请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1)书面申请; (2)全体合伙人或清算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3)全体合伙人或清算人签署的清算报告、债务清偿保证书、完税证明、印章、公告原件; (4)营业执照正、副本; (5)分支机构已办理注销登记的证明; (6)全体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
    • 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浙江在线咨询 2021-11-12
      注册期限:(注销)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注销或不予注销的决定。登记条件:(注销)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的合伙企业。提交申请材料目录:(注销)(1)书面申请;(2)所有合伙人或清算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3)所有合伙人或清算人签署的清算报告、债务清偿保证书、完税证明、印章和公告原件;(4)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和IC卡;(5)分支机构已办理注销登记的证明;(6)所有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
    • 如何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1-08
      1、合伙企业办理注销登记,应当提交的资料包括书面申请、全体合伙人或清算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以及营业执照正、副本等。合伙企业注销之前应当进行清算。 2、法律依据;《合伙企业法》 第八十八条清算人自被确定之日起十日内将合伙企业解散事项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人申报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
    • 合伙企业如何办理注销登记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1-04
      1、合伙企业办理注销登记,应当提交的资料包括书面申请、全体合伙人或清算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以及营业执照正、副本等。合伙企业注销之前应当进行清算。 2、法律依据;《合伙企业法》 第八十八条清算人自被确定之日起十日内将合伙企业解散事项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人申报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