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委托理财?
委托理财,是金融证券行业的一个习惯用语,是指证券公司或投资公司接受客户委托,通过证券市场对客户资产进行有效管理和运作,在严格遵守客户委托意愿的前提下,在尽可能确保客户委托资产安全的基础上,实现资产保值增值的一项业务。在我国民事法律中所称的委托理财包括两种:一是以证券公司或投资公司为主体的狭义上的委托理财。这些证券公司或投资公司仅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要求,能开展委托理财业务的综合类券商。这类委托投资受《信托法》、《关于规范证券公司受托投资管理业务的通知》和《基金管理公司委托资产管理业务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等法律法规的规制,因而具有集资的合法性。二是一般公司或个人为主体的委托理财。属于广义上的委托理财,这在学理上可以通过一般的委托合同或合伙协议进行民法上的规制,因而也具有集资的合法性。需要注意的是,在委托理财业务中,风险由客户自行承担,而这一特征也符合民法中对一般委托合同中的相关规定。
二、以委托的方式非法集资怎么认定?
司法实践中,行为人为了吸收资金,往往打出保本付息等广告,加以高额利息,从而达到吸收数额巨大的资金的目的。张印富律师认为这种保本付息式的保底条款是区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与一般委托理财的核心判断标准。
行为人以“承诺保本和固定年收益”进行所谓的“委托理财”,这种行为具有非法集资的本质。委托理财应当具有“在风险和收益分配上,委托方与受托方签订委托代理合同的目的是为了实现委托资产收益最优化,其投资风险由客户自行承担”的特征,类似这种保本付息式的“委托理财”根本不具有委托理财的特征。相反,这种保本付息的承诺符合最高法院《非法集资解释》中对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中“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给付回报”的特征。而且,这种“委托投资”的吸存方式也符合《非法集资解释》中第2条所规定的“以委托理财的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的行为方式。行为人在名义上是受委托进行资产管理,但是这种委托依旧是以保本付息、承诺承担风险为前提,排除了资金提供人对具体投资行为的管理,这类行为本质上还是属于吸收存款的行为。
-
委托理财形式非法集资的具体表现
230人看过
-
非法集资怎样认定如何认定非法集资
205人看过
-
欠非法集资的贷款怎么处理,非法集资的认定
464人看过
-
钱宝非法集资超千亿!非法集资怎么认定
306人看过
-
诉讼非法集资会委托律师吗?
91人看过
-
非法集资的资金处理方式是怎样的
318人看过
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接受要约的全部条件以缔结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 (2)承诺须向要约人作出; (3)承诺的内容须与要约保持一致; (4)承诺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内作出。... 更多>
-
以委托的方式非法集资和委托投资的区别是哪些山东在线咨询 2022-08-01委托投资又称代客投资。指专业管理人接受资产所有者委托,代为经营和管理资产,以实现委托资产升值或其它特定目标的行为,一般特指证券市场内的委托投资,即投资银行作为管理人,以独立帐户募集和管理委托资金,投资于证券市场的股票、基金、债券、期货等金融工具的组合,实现委托资金升值或其它特定目的的中介业务。通常情况下,人们把个人与个人之间、个人与公司之间的委托投资也称为委托投资。 而非法集资是指根据《关于取缔非
-
非法集资的退赔方法非法集资的减刑怎么认定海南在线咨询 2022-08-01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有关金融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诈骗方法进行非法集资,扰乱国家正常金融秩序,侵犯公私财产所有权,且数额较大的行为。集资诈骗罪中的"非法占有"应理解为"非法所有"。从这一概念可以看出本罪是目的犯、法定犯、数额犯、结果犯。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依本节第200条的规定,单位也可以成为本罪主体。在通常情况下,这种
-
以合法方式掩盖非法集资山西在线咨询 2022-01-30第一,非法集资是指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的集资;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超越权限批准集资,即集资者不具备集资的主体资格,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还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货币形式为主外,也有实物形式和其他形式;向社会不特定的对象筹集资金。这里“不特定的对象”是指社会公众,而不是指特定少数人;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实质;第二,对于您说的情况来看,您的行为尚不构成集资,但是对于
-
什么是非法集资?非法集资的认定标准和认定界限?辽宁在线咨询 2022-03-21什么是非法集资根据《关于取缔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中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为依法惩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非法集资犯罪活动,最高人民法院会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有关单位,研
-
非法集资罪与委托投资罪的区别湖南在线咨询 2021-12-09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形式向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定期以货币、实物等方式偿还本金、利息或者回报投资者的行为。委托投资应当称为委托财务管理,是指接受资产所有资产所有人委托,代表其经营管理资产,以实现委托资产升值或者其他具体目标的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个人进行集资欺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