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职期间做私单是职务侵占吗?
1、在职期间做私单不一定是职务侵占。
(1)通常情形下不会成立职务侵占,如果在劳动合同有相关约定或公司规章制度有规定在职期间不能接单,给公司造成损失,公司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2)在职期间接私单如果损害公司的利益,是违法的,例如以单位名义签的,自己收了钱,就可能构成职务侵占罪。
2、认定职务侵占罪的证据体系还需要从以下几方面加以考虑:
(1)调取有关被害单位的企业注册登记资料和劳动合同,证实犯罪嫌疑人的职务、身份的证据材料,以确定犯罪主体。
(2)犯罪嫌疑人所占有的财物是否为利用职务上便利的证据材料。
(3)调取财物账目等有关犯罪对象和数额的证据,并由司法会计审计部门作出审计鉴定报告。
(4)根据犯罪嫌疑人的作案手段,收集相关的物证,如用来平帐的假发票,伪造、变造的有关帐目的凭证等。
(5)犯罪嫌疑人所侵占财物的去向的证据材料,如挥霍、还债等。
(6)追缴的赃款、赃物,根据需要进行拍照固定证据,并由估价部门对赃物作出估价鉴定。
(7)有必要的对提取的文字材料进行文字鉴定。
(8)询问案件涉及的参与人、知情人、关系人,获取案件有关事实和证据。
(9)审讯犯罪嫌疑人。
应问清犯罪的动机、目的;犯罪的手段、方法,重点在于是否利用职务之便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有;犯罪的时间、地点、次数、作案过程;赃款、赃物的去向;有共同犯罪的问清预谋、分工情况,区分地位、作用,确认分赃情况等。
二、职务侵占多少钱追究刑事责任?
1、职务侵占金额三万元以上的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职务侵占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2、在进行职务侵占犯罪行为报案时,当事人需按照如下方面提供证据材料:
(1)提供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和营业执照,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等能证明单位依法成立的材料。
(2)提供能证明涉嫌人是在单位职工的身份证明,如聘任书、聘任合同、任命书、工作证、工资发放材料、职工履历表、两金(养老金、公积金)缴纳材料等。
(3)涉嫌人侵占单位财产、挪用单位资金的依据及数额认定的依据。如涉案的发票、单据、银行提款单、财务账册中记载相关内容的帐页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任何在单位就职的职员,都不得利用单位的名义接私活,否则有可能会被认定为是职务侵占,且即使不被认定为是职务侵占,以单位名义签署的合同,经济利益也需要归属于单位,职员若是侵占了单位的利益,那么是需要返还侵占的数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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