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不成立是否影响仲裁条款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3 19:42:40 299 人看过

合同不成立不影响仲裁条款。仲裁协议独自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虽然合同尚未生效,但是仲裁条款与合同相互不影响,合同效力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因此尚未生效的合同,仲裁条款有效。但仲裁协议生效的条件是: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一、仲裁协议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一)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的;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

(三)一方采取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仲裁协议的。

二、合同不成立的情形有哪些?

1、一人自行订立合同;

2、当事人之间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不一致,未形成要约、承诺的合致;

3、合同的客体不确定;

4、要物合同未履行物的给付;

5、须经批准、登记方能成立的合同未履行批准、登记手续;

6、法律规定或者是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订立书面合同且未履行的。

三、合同成立的认定标准有哪些?

(一)合同当事人必须具有签约能力。

(二)合同必须有对价或约因。

(三)合同的内容必须合法。

(四)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

(五)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

四、合同不成立和合同无效的区别有哪些?

1、两者的法律含义不同。无效合同是指因不符合或违反法律要求的、不能发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后果的合同。不成立合同是形式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合同。

2、两者形成的法律关系不同。不成立合同当事人之间已形成的是缔约关系。而无效合同的当事人已完成了合同订立的程序,双方已形成合同关系,只不过无效合同是国家法律禁止订立的合同,合同的内容得不到法律的承认和保护,不能产生法律约束力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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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30日 2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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