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加强出口收汇核销监管工作的通知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5 22:24:59 321 人看过

(2004年9月30日汇发[2004]98号)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各中资外汇指定银行:?

最近,一些分局陆续反映在辖区内发现企业倒卖出口收汇核销单的行为。此外,有关部门向国务院反映,发现在浙江、江西、四川等地有人大量收购美元,将其打入出口企业,再以出口创汇的名义骗取国家退税。针对上述情况,国务院有关领导同志已作出重要批示,要求相关部门迅速联合查处,完善管理。为此,现就外汇局系统进一步加强出口收汇核销监管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对核销单发放环节的管理,在继续支持贸易便利化的前提下,严格按照《出口收汇核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加强对核销单发放环节的管理。特别是对领取数量大、领取频率高的出口企业进行重点监管,跟踪和督促其及时办理出口收汇核销手续。各分局应提高警惕,对出口企业领取核销单过程中出现的异常情况要及时上报,并调查核实,如发现有违规问题应迅速采取措施处理。

二、进一步加强对以外币现钞方式结算的出口项下的管理,对于出口项下的收汇,外汇局应督促银行严格按照《出口收汇核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的有关规定办理结汇和入帐手续。对于按规定不应以外币现钞方式结汇或收帐的,银行严禁出具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用于出口企业办理出口收汇核销手续。?

三、外汇局柜台人员在为出口企业办理收汇核销手续时,应严格遵照执行有关内控制度,按规定程序办理业务。要注意认真审核出口企业提供的相关凭证,确保核销单证和电子数据的真实、完整。要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手工补录入工作并做好手工补录入数据的复审工作。?

四、各地外汇局应在所在地人民银行的领导下,自觉主动地加强对系统内办理出口收汇核销业务合规性情况的检查和监督。要按照内控制度要求组织做好核销柜台业务的事后抽查和稽核工作,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严格按照《出口收汇核销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核销监管工作。如发现有章不循造成管理漏洞的,应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五、各地外汇局严格按规定出具出口收汇核销单退税专用联,并积极与海关、税务部门密切配合,堵塞在出口收汇核销、退税环节的漏洞。

六、各地外汇局接文后应速转发至辖内支局和外资银行,并认真组织贯彻落实。对辖区内出口收汇核销工作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应及时报告国家外汇管理局。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8日 05:3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内部审计相关文章
  •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调整部分境外投资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为适应对外经济发展的需要,完善鼓励境外投资的配套政策,便利境内投资者开展跨国经营,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调整部分境外投资外汇管理政策。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本通知所称境外投资是指我国境内各类法人(以下简称境内投资者)通过新设(独资、合资、合作等)、收购、兼并、参股、注资、股权置换等方式在境外设立企业或取得既有企业所有权或管理权等权益的行为。?二、境外投资应当符合国家境外投资产业政策,有利于促进生产要素跨境流动和优化配置。境内投资者到境外投资的项目须经有关主管部门核准。?三、境内投资者到境外投资所需外汇,可使用自有外汇、人民币购汇及国内外汇贷款。自2006年7月1日起,国家外汇管理局不再对各分局(外汇管理部)核定境外投资购汇额度。境内投资者的境外投资项目经有关主管部门核准后,按照现行外汇管理有关规定办理
    2023-06-06
    348人看过
  •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银行外币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部门: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文号:汇发[2003]65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各中资外汇指定银行:为规范境内金融机构发行的外币卡(以下简称境内卡)的各项业务,以及境外金融机构发行的银行卡(以下简称境外卡)的收单业务,严格外币卡项下交易管理,明确外币卡在境内外消费、提现等环节所涉外汇管理政策,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境外卡收单业务境内金融机构办理境外卡收单业务时,应遵守如下规定:(一)收单金融机构可以办理境外卡持卡人在本机构营业柜台或自动柜员机提取人民币现金业务,不得允许其在本机构营业柜台或自动柜员机提取外币现金。(二)持卡人使用境外卡在境内提取人民币现金或者消费后,收单金融机构应及时将从境外发卡机构收取的外汇款项结汇。(三)持卡人使用境外卡在境内消费后,收单金融机构与特约商户(指与金融机构签订接受银行卡支付协议的商店、饭店
    2023-06-07
    250人看过
  •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启用外汇反洗钱信息系统的通知
    发布部门: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文号:汇发[2005]45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各中资外汇指定银行总行、浙商银行:为进一步提高外汇反洗钱工作水平,国家外汇管理局设计开发了外汇反洗钱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反洗钱信息系统)。目前,反洗钱信息系统在全国范围内的部署和培训工作已经完成,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于2005年7月1日正式投入使用。为确保反洗钱监管工作能够持续稳定开展,保证反洗钱信息系统顺利推广使用,现就启用反洗钱信息系统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自2005年7月1日开始,各银行主报告行按照当地外汇分局规定的网址,登录反洗钱信息系统,通过该系统向当地外汇分局报送汇总后的辖内分支机构2005年6月(含)以后发生的大额和可疑外汇资金交易数据等反洗钱监管信息。二、2005年7月至8月期间,各银行主报告行向当地外汇分局报送辖内分支机构6月和7月外
    2023-04-24
    452人看过
  •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改进外商投资企业外汇年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2004年2月18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汇发[2004]7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2004年外商投资企业外汇年检即将开展,为规范会计师事务所在外汇年检中的执业行为,提高外商投资企业外汇年检参检率,全面监测我国外商投资企业外汇收支整体状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根据《财政部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外汇审计工作的通知》(财外字[1998]607号)和《国家外汇管理局财政部关于调整外商投资企业外汇年检外汇内容表的通知》(汇发[2002]124号)的有关规定,各分局、外汇管理部应要求会计师事务所为外商投资企业出具审计报告时,必须填写并随报告出具外汇收支情况表。同时,在审计报告中以文字说明被审查企业在外汇收支方面是否遵守外汇管理规定,且出具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将该项审查内容转包给其他会计师事务所。?二、各分局
    2023-06-09
    252人看过
  •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正式运行“口岸电子执法系统”出口收汇系统的通知附:出口收汇系统操作规程(暂行)
    发布部门: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文号:汇发[2001]140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自2001年6月1日在全国试运行“口岸电子执法系统”出口收汇系统以来,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局(以下简称外汇局)、各地出口企业逐步开始使用该系统对核销单进行网上申领、登记电子底帐、口岸备案、挂失、注销、数据下载等操作。通过试点运行,目前该系统已基本具备了正式运行的条件。现决定,从2001年8月1日起在全国正式运行“口岸电子执法系统”出口收汇系统。为保证该系统的顺利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从2001年8月1日起,各外汇局一律发放带条形码的新版出口收汇核销单,并通过系统将核销单电子底帐上网登记。出口企业应在2001年9月1日前将未使用的旧版出口收汇核销单送回外汇局注销。二、各外汇局应当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关总署关于在全国范围内试运行“口岸
    2023-04-24
    306人看过
  •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当前外债工作中的几个新动向及进一步加强外债管理的通知
    发布部门: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文号:(93)汇资函字第193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各计划单列城市、各经济特区分局:今年以来,我国经济发展速度较高,投资规模扩大,国内资金短缺。特别是加强金融宏观调控、调整信贷结构以来,国内许多单位为解决资金紧缺问题,绕开管理,以各种方式转向国外资金市场筹资。违反国家外债管理的现象屡有发生。一、当前主要存在以下几种值得重视的新动向:1.以接受境外机构存款的方式规避外债指标管理,扩大外债规模。2.对外担保不断增加,在总公司为海外子公司提供外汇担保的案例中,相当部分是以子公司为筹资窗口,担保项下的借款变相流入境内为总公司所用。3.申请增加短贷指标的省份和金融机构日益增加,短贷长用的趋势逐渐明显。4.外商投资企业委托金融机构对外借款的现象逐渐增多,风险转移到金融机构。另有相当部分金融机构以外商投资企业筹款为名,利用外商投资企业借款无须指标政策优惠,
    2023-06-05
    474人看过
  •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调整中国公民出境旅游购汇政策的通知
    发文单位:国家外汇管理局文号:汇发[2002]55号发布日期:2002-6-7执行日期:2002-7-1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各中资外汇指定银行:根据国务院发布的《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规定的关于中国公民出境旅游所需外汇由游客个人自行购汇的规定,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将中国公民出境旅游所需个人零用费由旅行社统一代购调整为由中国公民个人自行购买,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经国家旅游局批准办理中国公民出境游业务的旅行社(以下简称组团社),不再统一代旅游者购买个人零用费,旅游者可持有关单证,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的规定到开办居民个人因私售付汇业务的外汇指定银行(以下简称银行)自行购买。二、组团社须严格按照每一团队的实际出境游名单,为每位旅游者开具《中国公民出国旅游购汇单》(以下简称《购汇单》见附件),供旅游者购汇时使用。《购汇单》一式
    2023-06-07
    442人看过
  • 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关于对贸易信贷外汇收付限额实行余额管理的通知》
    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负面影响,促进贸易便利化,国家外汇管理局(以下简称“外管局”)昨日发出通知,将对贸易信贷应收(付)外汇金额统一实施余额管理,企业贸易信用的应收、应付外汇金额,根据企业前12个月的出口收汇或进口付汇情况、企业的预收、预付、递延收汇或递延付汇登记情况以及贸易信用的控制比例确定。在贸易信用登记管理系统中办理提款登记的预付款、延期付款和预付款不足30000美元(含30000美元)的,不计入控制比例限额。递延托收暂不纳入控制比例限额一位股份制银行人士认为,自贸易信贷登记管理政策出台以来,由于国际收支状况的快速变化,国家外汇管理局已多次发出调整政策的通知,这给银行和企业的运营带来了诸多不便,增加了交易成本。建议在制定此类政策时增加政策灵活性贸易信贷控制比率由基本比率和调整比率组成。根据通知,预付款和延期付款的基本比例设定为30%,预付款的基本比例设定为10%。调整比例由国家外汇管理
    2023-05-07
    215人看过
  • 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江苏、四川、山东省试行申报出口退税免予提供纸质出口收汇核销单的通知
    发布部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文号:国税发[2008]26号江苏、四川、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国家外汇管理局江苏、四川、山东省分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试行申报出口退税免于提供纸质出口收汇核销单的通知》(国税函[2005]1051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研究,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在江苏、四川、山东省试行出口企业申报出口退税免予提供纸质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联),税务机关使用出口收汇核销单电子数据审核出口退税。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试点出口企业在2008年4月1日(以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后报关出口货物,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时,可免予提供纸质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主管税务机关应按国税函[2005]1051号等文件有关规定,使用出口收汇核销单电子数据审核相关出口货物退(免)税。具体试点出口企业范
    2023-04-24
    376人看过
  • 国家外汇管理局加强个人分拆结售汇等行为的管理
    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个人结售汇业务管理的通知》(汇发[2009]56号,下称《通知》),旨在进一步完善个人结售汇管理,遏制个人以分拆等方式规避限额监管,规范个人手持外币现钞结汇行为。?《通知》强调,个人不得以分拆等方式规避个人结汇和境内个人购汇年度总额管理。个人分拆结售汇行为主要具有以下特征:境外同一个人或机构同日、隔日或连续多日将外汇汇给境内5个以上(含,下同)不同个人,收款人分别结汇。5个以上不同个人同日、隔日或连续多日分别购汇后,将外汇汇给境外同一个人或机构。5个以上不同个人同日、隔日或连续多日分别结汇后,将人民币资金存入或汇入同一个人或机构的人民币账户。个人在7日内从同一外汇储蓄账户5次以上(含)提取接近等值1万美元外币现钞;或者5个以上个人同一日内,共同在同一银行网点,每人办理接近等值5000美元现钞结汇。同一个人将其外汇储蓄账户内存款划转至5个以上直系亲属
    2023-06-07
    255人看过
  • 国家外汇管理局、建设部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外汇管理有关问题通知
    汇发[2006]47号为落实建设部等六部委发布的《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的意见》(建住房[2006]171号),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现就规范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所涉及的外汇管理事宜通知如下:一、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分支、代表机构(以下简称“境内分支、代表机构”)在注册登记地购买符合实际需要的自用商品房应按以下规定办理:?(一)从境外汇入购房款的,应持以下文件向外汇指定银行申请,外汇指定银行进行真实性审核确认后,将购房外汇资金结汇后直接划入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人民币账户:?1、商品房销售合同或预售合同;?2、境内分支、代表机构获准设立的批准文件和有效登记证明;3、房地产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境内分支、代表机构在注册登记地购房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等相关证明;?4、所购商品房符合实需自用原则的书面承诺。?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经常项目外汇账户不得保留境内分支、代表机构境外汇入的购房款。?(
    2023-06-10
    296人看过
  •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补办外债登记手续的通知
    发布部门: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文号:国务院各部委、各专业银行、交通银行、中信实业银行、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中国银行信托咨询公司、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投资公司、中国工商银行信托投资公司、中国新技术创业投资公司、中国农村发展信托投资公司:国家外汇管理局于1987年和1989年先后公布了《外债统计监测暂行规定》(简称《规定》)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外汇(转)贷款登记管理办法》(简称《办法》)。上述《规定》和《办法》公布以来,大部分借款部门都能及时办理外债登记手续,但也有部分外债、外汇(转)贷款使用单位至今仍未到外汇管理局办理登记手续,外汇债务漏登记和补登记现象时有发生。为了保证国家外汇管理局准确及时地向国务院和有关领导报告外债信息,现将有关规定重申如下:一、境内机构借用外债、外汇(转)贷款均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到当地外汇管理局办理登记手续,领取《外债登记证》和《外汇(转)贷款登记证》。二、借用外债的
    2023-06-07
    299人看过
  •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取消部分进口付汇备案类别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部门: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文号:汇发[2003]34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各外汇指定银行:为适应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的新形势,进一步完善经常项目外汇管理,促进对外贸易发展,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取消部分进口付汇备案类别,以简化进口单位进口付汇及核销的手续,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取消(98)汇国函字第199号《关于下发〈进口付汇核销贸易真实性审核规定〉的通知》中规定的“先支后收转口贸易”、“境外工程使用物资”、“超比例超金额预付货款”三种类别的备案登记。今后,进口单位办理“先支后收转口贸易”、“境外工程使用物资”、“超比例超金额预付货款”项下的购付汇,可持规定的付款凭证和商业单据直接到银行办理购付汇手续,不需向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局(以下简称外汇局)申领《进口付汇备案表》。二、进口单位在办理“先支后收转口贸易”项下购付
    2023-06-05
    85人看过
  • 国家土地管理局、国家海洋局关于加强滩涂资源管理工作的通知
    8月14日,国务委员宋健同志对出让土地使用权时要保留海滩、滩涂所有权问题做了重要批示。指出:“一切海滩、滩涂、港口都不应卖给外国人或分给私人,只能出租使用权。这对中国沿海地区的发展、集资至为重要。现在有些县、市(如兴城)把海滩都分给农民,这种做法对实现沿海发展战略极为不利。相反,凡是过去未明确产权的地方,都应尽量由地方政府管起来。以此来发展地产业,为发展工业积累资金”。宋健同志的批示很重要。滩涂是海岸的重要组成部分,卖掉一块海滩,就将丧失从这里出海的权利,这是涉及国家主权的根本问题。因此,海滩、滩涂等不仅不能卖给外国人,国有滩涂也不能划归个人和集体所有,必须为国家所有。为贯彻宋健同志的批示,加强滩涂资源管理,各地要积极做好以下工作: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滩涂资源除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部分以外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对滩涂资源权属不明确的地
    2023-04-22
    248人看过
换一批
#审计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内部审计,是一种独立、客观的确认和咨询活动,它通过运用系统、规范的方法,审查和评价组织的业务活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适当性和有效性,以促进组织完善治理、增加价值和实现目标。 目的在于帮助部门、单位的管理人员实行最有效的管理。内部审计与外... 更多>

    #内部审计
    相关咨询
    •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国家外汇管理局行政处罚听证程序》的通知第6条包含些什么内容含些什么内容?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9-19
      听证程序遵循公开、公正原则。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应当以公开的方式进行。
    • 外汇管理条例售汇申核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2-05
      1.2.经常项目外汇3.资本项目外汇4.金融外汇业务员5.法律责任6.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外汇管理,保持国际收支平衡,促进国民经济健康发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及其分支机构(以下统称外汇管理机关),依法履行外汇管理职责,负责本条例的实施。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外汇,是指下列以外币表示的可以用作国际清偿的支付手段和资产:(一)外国货币,包括纸币、铸币;(二)外币支付凭证,包括票据、
    • 关于外汇管理的规定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2-15
      境内机构、境内个人的外汇收入可以调回境内或者存放境外;调回境内或者存放境外的条件、期限等,由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根据国际收支状况和外汇管理的需要作出规定。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依法持有、管理、经营国家外汇储备,遵循安全、流动、增值的原则。国际收支出现或者可能出现严重失衡,以及国民经济出现或者可能出现严重危机时,国家可以对国际收支采取必要的保障、控制等措施。
    • 怎么办理出口收汇核销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6-13
      一、开户 出口单位初次申领出口收汇核销单(以下简称“核销单”)前应当凭以下材料到外汇局办理登记: 1、单位介绍信、申请书; 2、外经贸部门批准经营进出口业务批件正本及复印件; 3、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4、企业法人代码证书及复印件; 5、海关注册登记证明书复印件; 6、出口合同复印件。 外汇局对上述材料审核无误后为出口单位办理登记手续。 二、领单 出口单位在开展出口业务前、凭单位介绍信、出口
    • 出口收汇核销如何办理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4-25
      出口单位初次申领出口收汇核销单(以下简称“核销单”)前应当凭以下材料到外汇局办理登记: 1、单位介绍信、申请书; 2、外经贸部门批准经营进出口业务批件正本及复印件; 3、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4、企业法人代码证书及复印件; 5、海关注册登记证明书复印件; 6、出口合同复印件。 外汇局对上述材料审核无误后为出口单位办理登记手续。 出口单位在开展出口业务前、凭单位介绍信、出口核销员证(现为开户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