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31 19:30:36 356 人看过

人身损害赔偿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79条的规定,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精神损害抚慰金

一、过错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的过错责任原则,是指在确定人身损害赔偿的责任主体时,以行为人是否有过错为依据来判断行为人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原则。其包括如下内容:

1、过错责任原则的构成要件。

适用过错责任原则确定人身损害赔偿责任时,其构成要求四个条件,即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有违法行为、有损害事实、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这四个要件缺一不可。

2、主观上有过错是确定人身损害赔偿责任构成的必备要件。

如果行为人的主观上没有过错,就不能构成人身损害赔偿责任。即缺少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要件,即使行为人造成了损害事实,并且行为人的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也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3、过错责任原则的适用。

过错责任原则适用于一般侵权行为。在适用过错责任原则时,应当把过错作为行为人承担人身伤害赔偿责任的根据。过错责任的举证责任由原告一方承担,即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诉讼中原告要对自己的主张承担全部的举证责任,举证不足或者举证不能,将依法承担败诉的法律后果。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幼儿园员工工伤如何赔偿多少

工伤认定标准《工伤保险条例》第三章对工伤范围作出了规定,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7日 17:1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损害赔偿相关文章
  • 幼儿园被辞退补偿标准
    幼儿园被辞退,可以按照工作几年就补发几个月的工资。比如说你工作5年,就可以领到5个月的工资,但是最多不能超过12个月。一、辞职后工资什么时候发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公司应该按照约定每月给员工发放月度工资,同时《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的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而关于办完离职手续后最迟什么时候发工资,法律上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一般是根据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以及公司工资支付制度的规定进行支付。公司如果超过正常工资日支付工资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该情形属于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逾期不支付的,责令公司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公司一般应在办理好离职手续时一次性付清工资。二、辞退职工补偿的钱要扣税吗需要扣税的。公司裁员赔偿标准是
    2023-04-12
    385人看过
  • 棚户区幼儿园补偿标准
    法律综合知识
    一、棚户区幼儿园补偿标准棚户区赔偿标准。棚户区被拆迁改造,就会产生相应的赔偿问题。具体标准如下:(一)按照被征收的棚户价值进行补偿;(二)赔偿征收棚户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费用;(三)赔偿征收棚户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具体计算标准,按照当地的具体政策为准,也可以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确定赔偿标准以后,征收方应当按时赔偿到位,若被征收方同意征收以后,征收行为都已经完成了,赔偿还没到位的,被征收人可通过提起诉讼方式处理。二、如何认定棚户区认定棚户区标准:棚户区是指国有土地上集中连片简易结构房屋较多、建筑密度较大、基础设施简陋、房屋建成年限较长、使用功能不全、安全隐患突出的居住区域。根据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五部委下发的《关于推进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做好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规定:棚户区是指国有土地上集中连片简易结构房屋较多、建筑密度较
    2022-04-17
    316人看过
  • 人身损害5级伤残赔偿标准是多少,人身损害的赔偿金标准?
    一、人身损害5级伤残赔偿标准是多少人身损害5级伤残赔偿标准是: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2.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二、人身损害的赔偿金标准人身损害的赔偿金标准是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受害人
    2022-06-08
    156人看过
  • 人身损害赔偿项目确定人身赔偿标准
    本文介绍人身损害赔偿项目以及赔偿标准的相关法律知识,为需要进行人身损害赔偿计算的读者提供参考依据。因为车祸受到的人身损害,想让车主赔偿损失,请问一下人身损害赔偿项目都有哪些?个人身损害赔偿项目的计算标准又是怎样的?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如下:《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3〕20号)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
    2023-06-08
    51人看过
  • 人身损害诉讼费是多少,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一、人身损害诉讼费是多少?新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第(二)项规定: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其他人格权的案件”中,所以应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第(二)项的规定按非财产案件来交纳诉讼费。(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3、其他非财
    2023-04-27
    457人看过
  •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死亡赔偿的标准是什么,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死亡赔偿的标准需要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进行计算的,一般需要赔偿两年,死者不满十六周岁的年龄每小一岁减少一年,七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均不少于十年,交通事故的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误工费、收入状况等凭证。一、交通事故人身损害死亡赔偿的标准是什么交通事故人身损害死亡赔偿的标准需要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计算,赔偿二年。死者不满十六周岁的,年龄每小一岁减少一年;七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均不少于十年。侵害人致人残疾的,应当支付一定数额的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残疾者疾者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计算。经法医鉴定为一级的,自定残之月起,赔偿十年;二至十级的,以10%的比例依次递减计算。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但最低不少于一年。二、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如
    2022-09-10
    312人看过
  • 在幼儿园受伤赔偿标准如何计算
    一、在幼儿园受伤赔偿标准如何计算劳动合同的形式可以转变为劳务合同。在此过程中,雇主与雇员需要经过深入的讨论和妥协来签订新的劳动合同,双方在承诺后方可更改先前已有的劳动合同约定事项。除却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外,其他任何时候都需要遵循双方同意的原则,这其中包括预先商议并签署的协议以及在特定时刻进行的紧急协商两大类情形。(一)事先签订的协议调整所谓预先设定的协议调整,即为雇主与雇员在劳动合同中的条款中约定允许调整劳动合同内容的事件,只要约定的调整事件发生,雇主便有权按照承诺进行劳动合同的变动。这种方法仅适用于那些可预期的调整事件,举个例子,如果雇主计划在未来短期内搬迁至某地办公,那么在招聘新员工时便可以在劳动合同中对合同期限内的工作地点进行明确定义。然而,必须注意的是,已约定的工作地址需具备唯一性,不能宽泛规定无论何时何地,公司都有权对劳动合同进行修改。(二)紧急协商的b方案当雇主作为市场主体面对
    2024-04-16
    463人看过
  • 修路对幼儿园的补偿标准
    一、修路对幼儿园的补偿标准当地政府会公布赔偿准则,原则上按公布准则进行赔偿,全国并无全国的统一准则,拆迁赔偿安置有一个基本原则,就是保障居民的生活会平不降低。特别提示:如果认为赔偿决裂了,肯定不要签订任何赔偿协议,能够通过申请复议和行政诉讼等法律流程争夺提高赔偿,律师需要到政府各个部门去调取立项审批、规划许可证,征地批文等信息。对事项用地的审批、立项、规划等方面进行审查,通过法律限定的复议或诉讼流程以及通过与政府相关部门商量的方式,争夺提高赔偿准则。二、什么是征地补偿征地补偿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对农民集体所有建设土地或棚户区实行征收或征用,并按照被征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2010年7月13日,国土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拆迁补偿既要考虑被拆迁的房屋,还要考虑被征收的宅基地。三、征地补偿的内容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
    2023-06-16
    419人看过
  • 厦门(2024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厦门市人身损害赔偿标准(2012年最新)厦门市人身损害赔偿标准(2013年最新)损害结果赔偿项目赔偿标准法律依据备注一般受伤,无残疾医疗费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数额,按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解释》17、19条误工费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
    2024-01-13
    100人看过
  • 国家赔偿法人身损害标准
    一、国家赔偿法人身损害标准国家赔偿法人身损害标准具体如下:1.对于造成身体伤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其中收入的减少按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并设有上限。2.对于部分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则还需支付残疾赔偿金等费用,残疾赔偿金的数额则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及国家规定的伤残等级来确定。国家赔偿法人身损害的标准主要依据《国家赔偿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来确定,当国家机关或其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过程中侵犯了公民的生命健康权时,需按照一定标准支付赔偿金。二、国家赔偿如何计算人身损害国家赔偿中人身损害的赔偿计算遵循严格的法律规定。1.需明确侵权行为的性质及损害后果,如是否造成身体伤害、部分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甚至死亡等。2.根据损害类型及程度,分别计算各项赔偿费用。3.以造成身体伤害为例,医疗费、护理费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均需纳入赔偿范围,其中误工减少的收入按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
    2024-08-02
    378人看过
  • 校园人身损害
    上海一九周岁的学生李某,在上午下课期间,因在校园楼道玩耍,从楼梯栏杆的上半部分摔至楼下,受重伤,李某的家长和学校商量此事的处理,学校辨称,李某是自己摔下楼梯的,而且老师也教育过学生,让其下课注意安全,故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请问学校应当承担责任吗?答:《解释》第七条明确规定: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学校除了对未成年人要尽到教育的义务外,还要尽到管理和保护的义务,虽然学校已教育过学生,让其下课注意安全,但学校还要保证学校的设施符合标准,从而保证学生的安全,学生从楼梯栏杆摔下,栏杆的质量是关键问题,国家对栏杆的高度有明确的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住宅设计规范低层不应低于1.05米,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也规定中小学校室外楼梯及水平栏杆(或
    2023-06-08
    382人看过
  • 人身损害赔偿损害赔偿
    法律综合知识
    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如下:1、医疗费。以所在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的单据或病历、处方认定。2、误工费。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法医鉴定或者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等认定。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赔偿。4、护理费。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护理费的赔偿可以按照本意见关于误工费的计算。护理人员无收入的,护理费的赔偿可以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计算。5、住宿费。按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6、残疾赔偿金。参照伤残系数,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按二十年计算。7、丧葬费。按照侵权行为地的丧葬费标准支付。8、死亡赔偿金。按照当地居民平均可支配收入计算,赔偿二十年。死者满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赔偿五年。9、被扶养人
    2024-04-23
    243人看过
  • 幼儿园儿童受伤的赔偿标准是否有变化?
    幼儿园儿童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受到人身损害是过错推定责任。幼儿园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应当赔偿的是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具体标准各省市略有不同。打架受伤的赔偿标准1、一般规定:(1)打架致伤他人,尚未造成残疾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医疗费一般包括医药费、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必要的营养费等。(2)打架致人残疾的,除应当承担医疗费、误工费等全部费用外,还应当赔偿残疾者的生活补助费、生活自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以及残疾者致残前实际抚养而又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的必要的生活费。(3)打架致人死亡的,除应当承担医疗费等全部费用外,还应当支付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以及死者生前实际抚养而又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的必要的生活费。2、具体赔偿标准:(1)医疗费赔偿金额
    2023-07-04
    417人看过
  • 江西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伤害案件赔偿标准侵权损害赔偿标准
    江西省统计数据??1、职工月平均工资:2424.33元。??(职工年平均工资为29092元)??2、城镇住户人均每月可支配收入:1290.08元(15481元/年)。??3、农民人均年纯收入:5788.56元。??4、城镇居民月消费性支出:884.92元(10618.7元/年)。??5、农民年生活消费支出:3912??元。??6、司法解释第二十条第3款“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适用“各种分组的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请参照江西省统计局最终审定数据。??备注:本统计数据根据江西省统计局发布的进度统计数据整理而成!??[1].死亡赔偿金:城镇309620元、农村115780元;[2].丧葬费:14546元。
    2011-05-23
    179人看过
换一批
#侵权责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损害赔偿
    相关咨询
    • 幼儿园财产损坏赔偿标准,幼儿园财产损坏赔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6-07
      幼儿园如果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三人侵权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最高法《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
    • 幼儿园单方面的人身损害,幼儿园赔偿是重大责任吗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5-02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应当承担责任。因此可以要求幼儿园承担赔偿责任。、第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 幼儿园老师需要对幼儿园的员工做人身伤害赔偿吗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4-20
      根据过错责任原则,只有幼儿园有过错 的,才能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主要包括:(1)幼儿园承担全部承责任。即幼儿人身伤害完全是由于幼儿园的过错导致的,应由幼儿园承担赔偿责任。(2)幼儿园承担部分责任。即幼儿园和幼儿本人在事故中均有过错,幼儿园只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其他的则应由幼儿的监护人承担。(3)幼儿园没有任何责任。即幼儿园无任何过错,而责任完全在幼儿,则由幼儿监护人承担全部责任。
    • 未成年人在幼儿园受到同样的人身损害时,幼儿园应该承担赔偿责任吗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2-28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10周岁以下)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10——18周岁)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10周岁以下)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
    • 幼儿园遭遇人身损害赔偿的原则原则有哪些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4-28
      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第三人侵权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第十七条规定:受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