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权益保护还看落实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7 20:20:45 138 人看过

8月5日,随着国家工商总局正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正式面世,公众终于一睹这一事关亿万公民消费底气的征求意见稿真容。征求意见稿中,缺陷商品的召回能否不再任性,预付卡商家关门跑路如何避免,消费者投诉维权如何不被扯皮,个人信息泄露乱象如何缓解,以及快递、网购维权如何细化等重点内容,受到公众广泛关注。

中国早在1994年1月1日起就施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此后,历经多次修订。22年后,我们终于看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的面世。它是工商管理部门对201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消保法执法检查报告中有关建议的积极落实,让我们看到国家工商管理总局兑现年底前出台实施条例承诺的希望,进步意义值得点赞。

然而,法律的真正意义在于实施。如果条文说得漂亮,却不能成为公众维权的有力武器,那么也不过是一张张美丽的法律墙纸。实际上,正如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在相关报告中所指出的,我国消费领域法律法规,仍存在没有真正落地、新的消费领域缺乏有效规制、消协组织作用发挥不够、维权渠道不畅等问题。

举一个简单的例子。此次征求意见稿中提到保护个体信息,并有多个条文对此作出规制。比如,规定未经消费者明确同意或请求,经营者不得向其拨打商业性推销电话。然而,这与生活中公民信息被大量泄露买卖、公民深受其扰的严重乱象相比,落差相当大。这样的法律规定要落实,不仅有待法规本身进一步细化,并提升违法成本,同时亦须执法者以更大力度严格执法。

中国正迎来服务业一马当先的经济结构变革性时代。中国不断增长的消费能力,令全球惊叹。然而,消费意愿化为行动,消费环境和法律保护,是重要桥梁。现实中,面对网络假货的一次次伤害,面对无良商家的一次次天价欺诈,多少原本钱包鼓鼓囊囊的人,底气就此一泻千里,化作无尽悲凉。消费维权,多少爱恨情仇、多少酸甜苦辣,就如普通你我而言,谁没有一把辛酸泪?

建设法治国家,推动经济转型,拉动经济增长,完善和落实消费法律体系不可或缺。以此而言,在消保法实施条例之外,还需强化执法监管机构主动作为、健全司法救济。一方面,相关执法、监管机构,在一系列关乎公共利益的重大消费事件面前,须更加强化主动出击姿态和责任。此前,宜家夺命家具对中国选择性不召回引发争议,后经监管者主动约谈,终于召回。这就是一次积极主动作为的正面案例。

而另一方面,加大消费者维权的司法救济。目前,最高法已出台关于审理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信,这一司法解释的出台,必能推进消费公益诉讼制度的真正落地。实际上,公益诉讼在环保、检察等领域已经开启了较好的司法实践。相信公益诉讼在消费维权领域的落地,必将有效缓解消费者维权专业性不足、地位不平等问题,遏制恶性消费侵权行为势头,为消费者撑起司法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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