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在黑诊所输血后死亡,非法行医,如何判人性命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2 16:21:37 352 人看过

[病史]

黑诊所输血后死亡的男子

姚某来自河南省襄城市新桥镇。初中毕业后,他在郑州市第一卫生学校学习了三年。2011年,姚某到朝阳区金镇东姚村开诊所。她没有医生执照,诊所也没有医疗机构执照。她认为经过三年的医学教育她可以开一家诊所。

根据姚某接受警方讯问时的供述,2015年6月26日16时许,时年31岁的周某来到姚某诊所,称姚某胃痛、出汗、腹胀。姚明问周有没有喝醉,周说有。姚某说,她建议周某去医院看病,“但周某说他没钱,让我给他一些营养液。”。

按照周某的要求,姚某开了两针,加入葡萄糖,注入周某体内。当天20时许,周某离开诊所时,姚某给了他4包口服药,“每包含有两种维生素B、两种维生素C和两种二甲基硅氧烷片,都很有营养。”。2015年6月27日上午8时许,周某再次来到诊所,称病情不好。姚明用听诊器听了下个星期的胃音,没有听到任何问题。姚某还建议周某去医院做胃镜检查,但周某还是说自己没钱,他还说以前也有过这样的情况,“最好是输液。”。

姚明在两瓶葡萄糖液中加入4种维生素C,给周某输液。

在第二瓶输液时,周某说要上厕所,姚某为他拔出了针头。周某离开一小时后没有回诊所。后来,民警找到诊所,告诉姚某,周某死在厕所里。如何惩治非法行医罪。什么是非法行医罪,如何处罚?非法行医不仅扰乱了已建立的良好的医疗卫生工作管理秩序,而且由于非法行医者不具备执业资格和条件,往往侵犯了患者的健康和生命安全。由于患者人数不具体,该罪也侵害了公众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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