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诉案件种类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2 11:1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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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包括:
1、、侮辱、诽谤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3、、虐待案(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的);
(二)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2、、非法侵入住宅案(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的);
4、、重婚案(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的);
6、、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刑法分则第三章第一节规定的,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8、、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且有证据证明曾经提出控告,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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