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于差价以装修名义并且差价较小的,一般认定合同有效
2、没签过户确认书,现售价变少的,视为双方意思变更,现售合同有效。
一、免责的债务承担成立条件有哪些
免责债务承担的要求:
1、作为债务承担的标的债务是可转移的。一般来说,以下债务不具有可转移性:
(1)根据不可转移债务的性质;
(2)当事人同意不可转移债务的,按照合同自由原则,债务当然不可转移。但当事人事后变更协议或者在对方承担债务时同意的,视为债务已经转移;
(3)根据法律规定,不可转移的债务;
2、有效的债务承担合同债务承担合同是以债务转移为目的的合同。除合同的一般有效要求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1)债务人与第三人签订债务承担合同的,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主体因免责而发生变化,可能会增加债权实现的风险。因此,债务人与第三人签订债务承担合同的,该合同为有效合同,债权人同意后方可产生债务承担效力;
(2)债权人与第三人签订债务承担合同的,不得违反债务人明示或者可推测的意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三条当事人约定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不符合约定的,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二、代理商和经销商的区别是什么?
代理商和经销商的区别是:
1、代理双方是代理关系,经销双方是买卖关系;
2、代理以委托人即厂家的名义销售,签订销售合同,经销商以自己的名义销售;
3、代理收入为佣金收入,经销商收入为商品销售差价收入;
4、在法律关系方面,代理行为是指委托人的行为。代理人与第三人在授权范围内的民事行为的法律后果属于委托人,经销商与用户之间的民事行为的法律后果由其自行承担。代理只在买卖双方之间发挥媒介作用,形成交易,赚取佣金。经销是指对经营的商品有产权的独立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三、解除买卖合同是否能要求赔偿房屋差价
解除买卖合同能要求赔偿房屋差价,具体如下:
1、解除买卖合同能要求赔偿房屋差价;
2、由于卖方违约拒绝履行转让义务,房屋买卖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买方有权终止买卖合同,给买方造成损失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赔偿损失,损失类型包括积极损失和消极损失;
3、房屋买卖合同终止造成的消极损失表现为当事人未能通过履行合同获得的原始利益而获得的利益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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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合同中,如果出现建筑阴阳合同该如何认定其合同效力陕西在线咨询 2022-06-23阴阳合同主要有以下三种情况: 第 一、依法应招投标的工程,以是否通过招投标来判断阴阳合同; 第 二、地方政府对工程合同有备案或审批规定的,以是否经过备案或审查来判断阴阳合同; 第三,不属上述两种情况,当事人先后签订了两份内容不一的合同。因此如何认定建筑阴阳合同的效力,要看属于这三种情况的哪一种而定。 第一,如果这个合同是必须招标而没有招标的,出现了阴阳合同,以经过招投标的为准。 第二,合同按照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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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阴阳合同纠纷怎么立案(建设工程阴阳合同)香港在线咨询 2023-10-251、对发包方主要应了解两方面内容: ①主体资格,即建设相关手续是否齐全。例:建设用地是否已经批准?是否列入投资计划?规划、设计是否得到批准?是否进行了招标等。 ②履约能力即资金问题。施工所需资金是否已经落实或可能落实等。 2、对承包方主要了解的内容有: ①资质情况;②施工能力;③社会信誉;④财务情况 承包方的二级公司和工程处不能对外签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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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设合同中的阴阳合同原则和效力陕西在线咨询 2022-06-14无论是“阴合同”,还是“阳合同”,都应以违背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为由,认定当事人之间所签订的相关合同为无效。这两份实质内容不同的合同在同一天签订且难以确定先后顺序,该种情形下,也无外乎,在合同签订之前双方就已经达成合同实质性内容的“默契”或者签订之后就合同实质性内容进行调整。虽然形式上是同时签订,但绝大部分情况是双方有事先的“默契”,一般应归结为“阴合同”签订在中标之前的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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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老法律规定如何认定建设工程的合同效力广东在线咨询 2022-06-25《民法典》规定建设工程合同效力符合法定有效条件是有效的,法定有效条件有:当事人是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人;建设工程合同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建设工程合同形式符合法律相关要求;法定其他有效条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