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国土资源局等有关部门决定谁负责征地。投资公司和区拆迁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区拆迁管理办公室)按照区征地拆迁领导小组的时限与用地单位进行对接,完成项目审批、建设用地审批、土地使用权出让等工作,规划和其他程序。由国土资源局牵头办理集体土地征用和土地利用指标审批等相关手续;*投资公司负责按项目办理拆迁公告或房屋拆迁许可证。根据市规划局确定的项目规划红线,区市容局、街道办对项目涉及的土地逐户拍照,并制作完整的每户未扰动影像资料;区市容局对违法建设户进行核查并根据市反违章领导小组确认的地形图和政府办公厅文件确定其区域。规划分局负责参与重点建设项目被拆迁地块的违法建设界定,配合办理被拆迁项目的规划审批文件。
2。测量和复查。**投资公司应按程序确定进场测量的拆迁公司,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被拆迁土地的测绘工作。2。区拆迁管理办公室牵头组织项目拆迁调查动员会,确定调查完成时间。3。街道办事处根据进场时间要求组织安排人员支持配合。拆迁公司的。拆迁公司的调查依据的是公示要求的三种清单,即混合、砖、木、简易三类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户口根据户口簿、结婚证、出生证办理。公安分局负责为征地提供户籍资料。区拆迁管理办公室派出街道负责人作为调查复核负责人,对拆迁公司同一调查复核主体进行跟踪复核。评审面不低于30%,并承担通过市政策指导小组抽查的责任。区市容局、规划分局依法对违法建筑进行认定,及时将依法拆除的违法建筑材料提供给**投资公司和街道办事处参考,违法建筑绝不纳入赔偿范围。土地分局、街道办事处组织进场测量土地,并对地面附属设施进行标识。区拆迁管理办公室对拆迁公司的测量数据进行随机复核,在拆迁小区内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发现问题责令整改,并对拆迁公司的工作质量进行评价。区市容局24小时巡查,违法建设时打电话,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投资公司估算项目资金,按要求对原调查表进行统计,汇总调查情况,逐户将影像资料报送市领导小组审查和跟踪审查答复。根据市政府有关政策,区拆迁管理办公室结合工程地块测绘的实际情况,与区建设投资和项目拆迁地块街道办事处研究,制定项目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经区政府批准后报市领导小组审批。国土资源局邀请市土地调查大队和建设单位进场测量土地面积,确定土地类型和附着物。调查结果在三份名单中公示,并报市证照确认组确认。第一份名单由村(社区)现场公示;第二份名单由辖区街道办事处公示;第三份名单由区征地拆迁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大江晚报》公示。宣传的主要内容有:1。被拆迁房屋的基本情况、企业产权证(含其他权属证明)、房屋位置、结构、建筑年限、面积等房屋情况。被拆迁人的土地所有权性质、房屋拆迁用地类型;姓名、户籍、家庭人口、家庭成员与计划生育的关系;(四)被拆迁人是“双贫困”家庭还是生活困难群体;(五)其他需要公示的内容。
违法建设经区市容局长签字后予以公示。项目拆迁方案正式批复后,由区拆迁管理办公室组织区、街、村(社区)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拆迁公司项目经理及人员进场培训。区拆迁管理办公室组织协助市政策领导小组进场,按规定比例对被拆迁房屋进行抽查。
3。**投资公司现场编制并公布安置小区平面规划效果图、户型图、选房图,严格落实现场选房,谁先交房,谁先选房,街道、村(社区)确定现场办公地点。4。街道办事处组织拆迁公司同时公布征地通知书、拆迁通知书和拆迁方案,并向被拆迁户发函,将拆迁方案发给所有被拆迁户。项目用地单位与国土资源分局签订征地协议,并在3个工作日内支付征地款;国土资源分局与村(社区)签订征地协议,并支付相应款项。6。区拆迁办配合组织动员搬迁会,确定搬迁时间。项目所在街道办事处按程序确定拆迁公司,**投资公司负责与确定的拆迁公司签订拆迁委托协议。委托拆迁公司负责拆迁项目的搬迁,必须按照拆迁通知单的期限完成搬迁;拆迁公司进场调查地形、房屋结构,制定拆迁方案,并报街道安置机构审批,并报区拆迁管理办公室备案;街道办对拆迁公司进行全过程监管,严格控制履约保证金和拆迁安全保证金,根据实际情况奖优罚劣工作效果。区拆迁管理办公室受到严格的监督,根据市政府第*号命令。国土资源局与街道征地拆迁机构挨家挨户工作,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发放征地补偿款。根据土地拆迁补偿方案,拆迁公司与被拆迁人签订拆迁补偿协议,严格执行违法建设零补偿。街道办事处负责对签订的协议书进行审核;被拆迁人现场搬送选房时,由拆迁公司出具封门单,街道办事处将批准协议户的房屋拆迁交给拆迁公司立即实施,区拆迁办现场监督拆迁安全。区政策指导组按协议数的30%完成被拆迁土地协议的抽查和审核,并配合市政策指导组完成一定比例的抽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对违法违规人员移交有关部门查处,直至依法查处。拆迁公司负责申报材料,土地分局和街道办事处跟踪征收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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