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种情况是在简单共犯即在共同实行犯罪的场合:一人使犯罪既遂的,共犯整体既遂,由全体共犯人承担既遂的罪责。对其他共犯人不需要考虑未完成罪的问题,只是考虑作用大小区分主犯、从犯的问题。如果整个共同犯罪归于未遂的,全体共同犯罪人也都成立犯罪未遂。如果全体共犯人一致中止犯罪的,自然所有的共同犯罪人都成立犯罪中止。
第二种情况是在复杂共同犯罪的场合,因为除实行犯之外,还存在着教唆犯或者帮助犯,通常整个共同犯罪的进程从属于实行犯的进程。如果实行犯实行犯罪既遂的,教唆犯或者帮助犯也就按既遂犯处理;如果实行犯实行未遂的,教唆犯或者帮助犯也是未遂犯,适用未遂犯的规定处罚。
第三种情况是部分共犯人中止。这种情况较为复杂。具体认定应把握两大原则:一是必须具有有效性。缺乏有效性不能单独成立中上。这个有效性包括有效地阻止犯罪结果发生;或者有效地消除自己先前行为对犯罪所起的作用。帮助犯想单独成立中止,必须有效地撤回自己的帮助;教唆犯想独立成立犯罪中止,必须有效消除被教唆人的犯罪故意;实行犯只要本人自动中止犯罪、放弃犯罪,通常就具有有效性,单位成立犯罪中止;在共同实行的场合,其中有部分共同犯罪人要成立犯罪中止的,必须有效地阻止其他犯罪人把犯罪实行到既遂。二是部分共犯中止行为的效力,只及于中止者本人,不及于其他的共同犯罪人。
-
犯罪未完成形态与犯罪中止的关系是什么?
58人看过
-
犯罪构成与犯罪概念又是相互联系的。
379人看过
-
什么是共犯,形态是什么?
491人看过
-
研究犯罪形态与犯罪阶段的定义与联系
194人看过
-
故意犯罪形态与故意犯罪阶段之间的关系是怎样的?
290人看过
-
承继共犯与片面共犯是什么关系
474人看过
犯罪形态是指犯罪成立后,在一定的行为发展阶段或者特定的时间、空间内的状态。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犯罪形态包括预备、实行、完成和未遂四个阶段。 预备阶段是犯罪行为的开始,尚未着手实施犯罪行为;实行阶段是犯罪行为的具体实施过程;完成阶段是犯罪行为... 更多>
-
什么是犯罪动机犯罪动机与犯罪的区别是什么与犯罪的相互关系是什么广东在线咨询 2022-02-12所谓犯罪动机就是指刺激、促使犯罪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内心起因或思想活动,它回答犯罪人基于何种心理原因实施犯罪行为,形成动机的条件有二:一是内在条件,即需要、欲望;二是外在条件,即诱因、刺激。因此,动机的概念可以概括为:动机是指推动人行动的内在力量,它是引起和维持个体行为、并将此行为导向某一目标的愿望和意念。一般说来,犯罪动机可能出现以下几种不同的结局:⑴依照既定的犯罪动机,实施犯罪,顺利达到犯罪目的。
-
吸收犯与牵连犯之间相互关系贵州在线咨询 2023-01-12吸收犯与牵连犯区别如下: (1)吸收犯,是指数个犯罪行为被其中一个犯罪行为吸收,仅成立吸收行为一个罪名的情况。 (2)牵连犯应是指犯罪人以实施一个犯罪为目的,而其犯罪方法或结果行为触犯其他罪名的犯罪。 (3)吸收犯两罪之间存在着必然的关系,牵连犯两罪之间则不是必然的关系。
-
犯罪未遂形态与犯罪预备形态中止形态既遂状态有什么区别河南在线咨询 2022-10-10犯罪既遂、犯罪预备、犯罪中止和犯罪未遂,统称为犯罪的停止形态。犯罪既遂是指某种犯罪行为实施完毕、某种危害后果已经发生、完全符合某个罪名的犯罪构成等(具体到每个罪名,其既遂标准是不一样的);犯罪预备,是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等行为,之所以犯罪行为在这个阶段停止,是基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使得犯罪过程不能继续向前发展。如果是行为人自动放弃犯罪,那么构成犯罪中止;犯罪中止,不管是在预备阶段还是在
-
犯罪形态指犯罪行为的形态么山东在线咨询 2022-10-07犯罪形态是指故意犯罪在其发生、发展和完成的过程中的各个阶段,因主客观原因而停止下来的各种犯罪形态。从阶段到形态理论上措辞的变化。犯罪形态分类(1)犯罪的完成形态——犯罪既遂。犯罪的未完成形态(2)犯罪的未完成形态,包括犯罪预备、犯罪未遂和犯罪中止。
-
法律上在犯罪形态犯罪未遂与犯罪中止的相关理论有哪些?安徽在线咨询 2022-08-04在刑法理论上,犯罪未遂、犯罪中止作为犯罪的未完成形态,它们并不具备刑法分则所规定的某一犯罪构成的客观要件,因而刑法总则对这些犯罪形态的成立要件作出了专门的规定,使之运用于司法实践中,对行为进行正确地定性和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