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户与业主权利是否是一致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4 11:10:08 499 人看过

租户和业主的权利是不一样的。因为业主是房屋的所有权人,租户只是房屋的实际使用人,其法律地位是不同的,业主和租户享有的权利也会有所不同。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条的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一、业主委员会的权利和义务

业主委员会,是指由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代表组成,代表业主的利益,向社会各方反映业主意愿和要求,并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管理运作的一个民间性组织。业委会的权力基础是其对物业的所有权,它代表该物业的全体业主,对该物业有关的一切重大事项拥有决定权。

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2-3年,可连选连任。业主委员会委员由业主担任,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在业主委员会委员中推选产生。一般说来,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委员会,根据物业管理区域规模大小,由5-15人组成。如北京新规定:凡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入住率超过50%,或首户入住已满2年的新建居住小区,均可组建业主委员会。

二、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及程序是什么

(一)提出申请

(二)成立筹备小组

街道办事处收到申请后,作出书面批复意见,指导小区(大厦)成立业主委员会筹备小组(以下简称筹备小组)。

(三)筹备小组开展筹备工作

(四)召开大会选举委员筹备小组

完成以上工作后,将业主候选人名单及简历表、《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业主委员会章程》、《业主公约》送达街道办事处,并提出召开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的书面申请,同时做好会务筹备工作,包括落实场地,组织人员印制选票,设备投票猜箱,通知所有投票权人,知会街道办事处、派出所、开发公司、物业公司等有关人员。

筹备小组根据议程召开大会:收集、登记选票;审议并表决通过《业主委员会章程》及《业主公约》;公开唱票、点票,宣读选举结果,产生业主委员会委员。

会后筹备小组将大会签到表、选举结果统计表予以公布。

(五)申请登记业主委员会

自产生之日起15日内,持下列文件向所在区或县级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备案登记手续;

1、业主委员会登记申请表;

2、街道办事处核准证明;

3、业主委员会选票;

4、业主代表选票;

5、业主授权委托书;

6、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签到表;

7、业主委员会章程;

8、业主公约;

9、其他相关资料。

(六)核准批复

区或县级市房地产行政部门经审核,给予业主委员会书面批复意见。业主委员会凭批文到公安部门办理刻制公章手续,并将公章式样报区或县级市房地产行政部门及街道办事处备案。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0日 23:1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业主相关文章
  • 业主是否提供租户优待?
    租客享有部分业主权利。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因物业的承租人、借用人或者其他物业使用人实施违反物业服务合同,以及法律、法规或者管理规约的行为引起的物业服务纠纷,人民法院应当参照关于业主的规定处理。承租人对房屋享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但不享有占有和处分的权利。承租人按期缴纳物业管理费也就意味着其也是物业公司的服务对象,承租人有权行使业主的权利,可以直接与物业服务公司对物业服务的有关事项进行商讨。物业费租户交还是业主交一、物业费租户交还是业主交1、这个费用多数是由租户来交,但也可能是房东来交,具体要看双方在合同中是怎样约定的。倘若在租房合同中,有明确约定谁交物业费,则按约定执行,若合同无明确约定,建议在租房签订合同签,仔细问清楚房东,以免日后发生纠纷。2、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物业管理事项、服务质量
    2023-07-11
    125人看过
  • 租赁户交了屋管费是不是亨受业主权利
    一、租赁户交了屋管费是不是亨受业主权利租赁户交了物管费享受部分业主权利。租赁户对房屋享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按期缴纳物业管理费的租赁户属于物业公司的服务对象之一,有权行使业主的部分权利。《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第二百四十一条所有权人有权在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上设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人、担保物权人行使权利,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第二百七十一条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第二百七十三条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二、租房户是不是享受业主权利租房户享受部分业主权利。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承租人对房屋享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但不享有占有和处分的权利。承租人按期缴纳物业管理费也就意味着其也是
    2024-02-06
    336人看过
  • 补充协议的主题是否与主合同的主题一致
    补充协议的标的应当与主合同的标的一致。如果补充协议的主体发生变化,根据相应的合同,则权利义务主体发生变化,这是一个新的协议。新协议可能具有法律效力,但与原合同无关。补充协议是对原合同的补充或者变更。一般应明确约定,补充协议的条款与原合同不一致或有冲突的,以补充协议为准。但是,原合同明确约定不得变更的,补充协议条款的变更不具有法律效力。上面是相关的答案。通常,补充协议是在主合同的基础上增加的。如果此时补充协议主体发生变化,主合同相应的权利义务也会发生变化。如果您有其他法律问题,可以向律师咨询。
    2023-05-02
    137人看过
  • 业主有什么权利,租户享有和业主同样的权利和义务吗
    一、业主有什么权利1、依法享有所拥有物业的各项权利;2、依法合理使用房屋建筑共用设施、共同部位和本物业内公用设施和公共场所(地)的权利;3、有权按有关规定进行室内装饰装修;4、有权自己或聘请他人对物业自用部位的各种管道、电线、水箱以及其他设施进行合法修缮,但法规政策规定必须由专业部门或机构施工的除外;5、有权根据房屋建筑共同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的状况,建议物业管理公司及时组织修缮;6、有权参加业主大会,并拥有对本物业。重大管理决策的表决权;7、有权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向业主管理委员会、物业管理公司提出质询,并得到答复;8、有权要求业主管理委员会和物业管理公司按照规定的期限定期公布物业管理收支账目;9、有权对物业管理工作提出建议、意见或批评10、有权向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进行投诉或提出意见与建议;11、有权要求房屋建设毗连部位的其他维修责任人承担维修养护责任,对方不维
    2023-06-16
    75人看过
  • 民法典未确定租户可否行使业主权利
    租户可以行使部分业主的权利。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承租人有权使用和处分房屋,但不享有权占有和处分。承租人按期缴纳物业管理费,意味着也是物业公司的服务对象。承租人有权行使业主权利,可以直接与物业服务公司讨论物业服务的相关事宜。人民法院应当参照业主或者其他物业使用人违反物业服务合同,以及法律、法规或者管理规约引发的物业服务纠纷,人民法院应当参照业主的规定处理。民法典的业主权利有哪些?业主权利如下:专有部分的所有权对于建筑物内专有部分的住宅、经营性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共有权业主的共有权包括区分所有建筑物共有部分的共有权以及建筑区划内配套建设的公共场所、场地、设施的共有权;共有道路、车位的共有权;建筑物区划内配套建设的车位、车库的法定用役权。这种共有权包括使用权、收益分配权、危险和妨害的排除请求权。共同管理权共同管理权是维护共有部位和共有物物理性能以及保证配套设施运行的权利。根据我国《
    2023-08-08
    184人看过
  • 个人营业执照是否需要与承租人一致
    个体工商户申请营业执照,应当提供营业场所的合法证明。如果是租赁的,租赁合同的承租人一般是个体工商户。第六条个体工商户的登记事项包括:(一)经营者的名称、住所;(二)组成形式;(三)经营范围;(四)经营场所。个体工商户使用名称的,作为登记事项。第七种经营者的名称和住所,是指公民姓名的详细地址和登记住所作为个人企业名称登记的地点。第八条组成形式,包括个体工商户和家族工商户。第十条营业场所是指个体工商户营业场所的详细地址。
    2023-05-07
    59人看过
  • 专利权与专利所有权是否一样?
    一、专利权与专利所有权是否一样?专利权与专利所有权是一样的,都是指专利人所拥有的相关权利。专利权和所有权是有区别的;专利权是知识产权,所有权是财产权。(一)、专利权1、含义:专利权,也称为:专利,是发明的人,也称为发明者,或者创造者,在一定的期限内,对该发明具有一定的独占权利,以及对该发明的实施权利。他其实是知识权中的一种。2、性质:专利权主要由3个性质:排他性,时间性,和地域性。排他性:也就是独占的一种性质,或者专有的一种性质,专利人对其拥有绝对的占有权,其他人未经允许,不得使用,也不得占有,否则就会构成侵权行为,权利人完全可以对侵权人追究法律责任,要求其停止侵权,甚至可以要求进行赔偿。所以,权利人应该具备法律意识,一旦发现被侵权,应该主动积极去解决。时间性:就是说专利受法律保护的期限,这个不是无期的,超过这个时间,就不在给于保护,任何人都可以使用。地域性:任何一项专利,都是需要根据一定
    2024-01-08
    309人看过
  • 物业是否有权利干涉业主的财产?
    一般情况下物业人员是不会收走楼道里的东西,因为楼道里东西属于业主的,没有人可以侵犯业主的权利。不过物业公司人员提醒好多遍之后业主还没有拿走楼道里的东西,那物业公司也可以将楼道里东西拿走,并且也会提前告知业主。业主选举物业公司可以弃权吗业主在首次业主大会会议上的投票权,根据业主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住宅套数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应当就业主大会的议事方式、表决程序、业主投票权确定办法、业主委员会的组成和委员任期等事项作出约定。第一次业主大会投票权由地方政府制定,以后业主大会投票权由业主大会自行约定。的第一次业主大会投票权可参照京房地物字[1997]第485号文:“产权人投票实行住宅房屋每一单元房一票;非住宅房屋每3000平方米一票,不足3000平方米的,每一产权证一票。”和京国土房管物[2002]316号文:“在已确定物业管理区域的,原开发建设单位在住宅尚
    2023-07-05
    214人看过
  • 户籍是否能够与当地户籍一致?
    不一样。户籍:是指我国居民户口簿登记所在地,一般是指出生时其父母户口登记地方,通常是家庭户口簿上的户口所在地。户口:一般出生地和生活地未改变,户口未变迁的,户口所在地应该和户籍所在地一样,但由于就业,搬迁,升学等事宜居民不在原出生地生活居住时会形成居住地址,这个时候为了方便,人们把户口迁移到新的常住地址,并办理了新的户口本,这个时候新的户口本所在的地址就是户口所在地。户籍是户口所在地吗户籍是指“登记居民住户的册籍”,所谓册籍,通俗的叫法就是“户口登记簿”,或者“户口本”。从古到今,我国的户籍都是由政府部门设计制订的,因此,户籍也是个法定名称。户籍是居民户口的法律凭证,没有履行户口登记的,就不能认定为有户口。户口与户籍没有本质的区别,所以,人们常常把户口与户籍当作同等意义的词来使用。《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
    2023-08-05
    166人看过
  • 租房与业主享受权益一样吗
    一、租房与业主享受权益一样吗租房与业主享受权益是不一样的。因为业主是房屋的所有权人,租户只是房屋的实际使用人,其法律地位是不同的,业主和租户享有的权利也会有所不同。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条的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二、租房纠纷找哪个部门解决如果出现了房屋租赁纠纷,可以通过调解、仲裁和诉讼三种方式解决,解决方式的不同所对应的相关部门也不同。1.租房纠纷协商解决。房屋租赁当事人因租赁房屋发生纠纷的,应当协商解决,可以寻求一位无利害关系的人在场作为见证人。2.租房纠纷协商不成的,请求调解。租房纠纷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居民自治组织或者是居委会请求调解,也可以找房管所相关工作人
    2023-04-30
    436人看过
  • 业主有权利要求给租户关水吗
    一、业主有权利要求给租户关水吗业主是没有权利要求给租户关水的业主给租户停水是不合法。法律规定,水、电、气的提供与使用是业主与水、电、气的供应商之间形成的一种法律关系,而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则是物业服务的法律关系,业主单方面不可以给租户停水。因此,业主给租户停水是不合法。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对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制止,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在接到物业服务企业的报告后,应当依法对违法行为予以制止或者依法处理。二、小区空置房要交物业费吗1、国家对于空置房物业费有明确的规定,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2、交纳物业费
    2023-06-04
    321人看过
  • 业主是否有权利查看物业合同?
    业主有权利查看物业合同。物业合同具体是指物业服务人与业主委员会签订的约定物业服务人在物业服务区域内,为业主提供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养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管理维护等物业服务,业主支付物业费的合同。一、物业服务合同可以采用口头形式吗物业服务合同是指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委员会订立的,规定由物业服务企业提供对房屋及其配套设备、设施和相关场地进行专业化维修、养护、管理以及维护相关区域内环境卫生和公共秩序,由业主支付报酬的服务合同。我国民法规定,物业服务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二、《民法典》对于物业服务合同的规定第九百三十七条物业服务合同是物业服务人在物业服务区域内,为业主提供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养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管理维护等物业服务,业主支付物业费的合同。物业服务人包括物业服务企业和其他管理人。第九百三十八条物业服务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服务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的标准和收取办法、维修资
    2023-03-08
    270人看过
  • 儿子是否有权利管理户主的财产?
    可以,但是是有前提条件的。户主信息是不可随意变更的,如果想要更改,必须要符合以下条件才可以去所在地派出所进行申请更改户主信息。如果原户主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原户主户口迁出的,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发生转移等情况下可以更换户主。迁户口户主可以不去吗?怎样弄?不可以。正常情况下,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因结婚、离婚、父母子女互相并户、购房迁居三类原因提出的移居申请,集体户户内成员因单位变动的,应当及时办理市内移居,移入时因居住在自有合法房产内,要求在该址落户的,而该址内已落有他人户口的(指房产转让等情形),应当给予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二条房地产抵押时,应当向县级以上
    2023-07-07
    196人看过
  • 合同签订主体是否与履行主体不一致
    1、合同签订主体和实际履行主体合同签订主体和实际履行主体的描述属于企业法务的合同管理部分。合同签订情况:重点是真实描述合同签订时间、签订主体、合同名称、合同号。合同履行的描述:比较复杂,重点是解释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每一个含义,有必要按照时间顺序做出描述,并通常制作进度图,并随时跟进,提醒合同的履行情况,以免造成违约因企业的疏忽而错过了履行期限。如果这些内容没有统一的格式,应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和上述内容自行编写。一般而言,缔约方和实际履约方是相同的,但也有例外。合同中约定的某些权利或义务指向第三人。第三,合同的法律约束力应当是法律赋予当事人的强制力,即当事人违反合同内容的,将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包括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合同的本质是当事人自由意志的结合。只要不违反法律、道德和公共秩序,人人享有完全的契约自由,这就是著名的契约自由原则。根据合同自由原则,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自由决定是否订立合同
    2023-05-02
    209人看过
换一批
#小区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业主
    词条

    业主是指房屋所有权人,按其拥有的物业所有权状况,又可分为独立所有权人和区分所有权人。区分所有权人是指数人区分一幅土地上同一建筑物而各有其专有部分,并就其共用部分按其应有部分有所有权者;独立所有权人是指某土地上的建筑物仅属于某一业主。... 更多>

    #业主
    相关咨询
    • 业主与租户的权利是否相同?如何解决这一问题?
      北京在线咨询 2024-12-30
      租户和业主在某些方面拥有不同的权利。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租户是物业的实际使用人,而业主则是物业的所有权人,即物业的所有者。 其次,房屋租赁人并非业主。 最后,《民法典》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 承租方是否有业主权利,承租方有业主权利吗
      贵州在线咨询 2021-11-29
      承租人享有部分业主权利。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因承租人、借用人或者其他物业使用人违反物业服务合同,以及法律、法规或者管理规约而引发的物业服务纠纷,人民法院应当参照本解释关于业主的规定处理。
    • 小区是否有业主有权利强制租户住?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3-21
      小区租户享有部分业主权利。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承租人对房屋享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但不享有占有和处分的权利。承租人按期缴纳物业管理费也就意味着其也是物业公司的服务对象,承租人有权行使业主的部分权利,可以直接与物业服务公司对物业服务的有关事项进行商讨。 因物业的承租人、借用人或者其他物业使用人实施违反物业服务合同,以及法律、法规或者管理规约的行为引起的物业服务纠纷,人民法院应当参照关于业主的规定
    • 租赁户交了屋管费是否亨受业主权利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5-26
      租赁户享受业主的部分权利。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承租人对房屋享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但不享有占有和处分的权利。承租人按期缴纳物业管理费也就意味着其也是物业公司的服务对象,承租人有权行使业主的部分权利,可以直接与物业服务公司对物业服务的有关事项进行商讨。
    • 租客真的能利用租户的业主权利吗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1-11
      1、租户能行使业主的部分权利。租户可以通过租赁的方式暂时的获得房屋的使用权,依法享有对共有部分的使用权、收益权,享受物业服务的权利,获得行政机关协助的权利。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二百四十条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第二百四十一条所有权人有权在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上设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人、担保物权人行使权利,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