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为城中村与棚户区,两者有什么区别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30 09:31:08 144 人看过

1生活水平大不同:

城中村:由于已经处于都市化地区,实际地价已很高昂,为了尽可能提高房地收入,当地户籍居民建造的出租屋往往是高度密集的简易楼,楼高多层,而其密集程度则被人称为“亲嘴楼”。

棚户区:城乡接合部,尤其是远郊区,由于实际地价低,当地户籍居民投资少,出租屋更为简陋,楼房很少,常常就是棚户,由此在一些大城市的“城乡接合部”往往形成一条“棚户地带”。同为租户,与“城中村”的租户相比,这里的“外地”租户居住条件更差。

2土地性质大不同:

其实城中村和棚户区最大的不同还在于两者本身的土地性质的不同,城中村属于城市中的农村,其土地性质本身是属于集体土地的!而棚户区一般为国有土地。

因此同为改造,城中村改造棚户区改造的最大区别就在于,城中村改造的土地很多是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所以叫做“乡产权”,又叫“小产权”。这种房子对于城中村本身的居民是无伤大雅的,但是对于外来购买居民则是大忌,因为没有产权,无法卖出和转让,就变得十分不靠谱。

但是棚户区改造则与之不同,因为棚户区本身的土地性质就属于国有土地,在此进行的改造其房子产权一般即为大产权,国家会发放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国土房管局也将会给予备案。外来居民购买棚户区改造的房子也不用担心产权问题,可以领到大红本,日后房子也可以进行买卖和转让。

注:

城中村——从狭义上说,是指农村村落在城市化进程中,由于全部或大部分耕地被征用,农民转为居民后仍在原村落居住而演变成的居民区,亦称为“都市里的村庄”。从广义上说,是指在城市高速发展的进程中,滞后于时代发展步伐、游离于现代城市管理之外、生活水平低下的居民区。

棚户区——棚户区是指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平房密度大、使用年限久、房屋质量差、人均建筑面积小、基础设施配套不齐全、交通不便利、治安和消防隐患大、环境卫生脏、乱、差的区域。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31日 06:4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城中村改造相关文章
  • 域名与商标两者有何区别
    域名又被人们称作“电子商标”,但域名与传统商标注册又有区别:一、使用范围传统商标的种类和构成有很多种,并且一个商标可以运用到其注册的不同产品中,并且允许同时使用;但域名在整个互联网上都是唯一的。二、地域性传统商标在A国注册得到法律保护并不意味着它在B国也同样受发了保护,必须在B国重新申请注册才能得到该注册商标专用权,这是由工业产权的地域性决定的;但是域名并没有这样的限制,由于互联网是全球化的,不受地域的限制,网络全球化,所以也要求域名必须具有唯一性,这两个性质是相辅相成的。三、相似性侵权界定传统商标在申请注册时,要求不允许与现有商标拥有相同或相似的文字、图案和组合;但域名对文字相似性没有限制。如果规定近似域名不得注册,从经济学角度是没有效益的,并且域名由计算机系统识别,计算机对非常相似的域名也可以精确地区分开来,绝不会出现混淆情况。(又是唯一性的功劳)四、联合保护措施企业的主商标可以通过注
    2023-04-22
    179人看过
  • 定金与订金两者有什么区别
    定金是由合同当事人约定的,但只有当事人关于定金的约定,而无定金的实际交付,定金担保并不能成立,只有合同当事人将定金实际交付给对方,定金才能成立。一、订金合同都有哪些特征?定金合同有下列特征:定金是实践合同,自当事人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合同具有从属性,定金是对主债权的担保;以及定金具有双倍返还的效力,即收取定金的依法违约时,需要双倍返还定金给交付定金的一方。《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二、定金应符合哪些规定到目前为止,涉及到定金的法律规定有下:《民法典》、《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司法解释》。1、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
    2023-03-29
    53人看过
  • 欠条与借条,两者有什么区别
    首先,关于欠条与借条两者之间本质上的差异,我们需要明确指出,其形成的背景与原因不尽相同。借款行为的发生通常基于借贷关系;反观之,欠款则可能源于贸易、租赁协议、或者利率等多种复杂因素。其次,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对于未注明归还期限的借款,债主有权随时向借款人提出还款要求,且诉讼时效从债务方明确表示不愿偿还当日起开始计算,但最长不能超过二十年。至于在提及了还款期限的借款中,诉讼时效则由还款到期日直接起算。换句话说,只要在借条或欠条中注明了还款期限,那么这两种文书的诉讼时效将会是完全相同的;若无此项明示,两者的区别将得以体现。《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
    2024-08-01
    241人看过
  • 城区棚户区改造如何补偿?
    一、城区棚户区改造如何补偿?1、城区棚户区改造可能采取的补偿方式包括货币补偿、或者房屋产权调换。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2、拆迁补偿需要做到合理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在补偿价格上,由于每个拆迁项目都有其特殊性,选用拆迁政策的同时往往会带来二个具体问题。一是补偿的价格标准远远低于实际交易价格或群众的心理承受力;二是补偿的标准大大高于群众的心理要求。二、棚户区改造回迁时出现纠纷怎么办?1、棚户区改造回迁时出现纠纷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一般说来,在拆迁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解决:(1)由于城市建设规划不是具体的行政行为,具有不可诉性,所以
    2023-04-19
    389人看过
  • 棚户区改造和城中村改造一样吗,城中村改造流程
    一、棚户区改造和城中村改造一样吗棚户区改造和城中村改造是不一样的,棚户区改造,是指对城镇危旧住房、环境条件差、房屋质量不合格等,进行的征收拆迁。而城中村改造,是指对因城市的发展、而逐渐被纳入城市管理体制内,或是被城市包围、而形成的房屋,进行的征收拆迁。二者因性质的不同,拆迁补偿也有所差异。二、城中村改造流程城中村改造流程如下:1.申请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提出城中村改造项目申请。2.立项由市规划局会同市发改委、国土局、土地储备中心初步审查,符合条件的,报市政府批准后由市发改委下达项目立项批复。3.审批城中村改造项目控制性详细规划由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会同市规划局组织编制,报市规委会审定。4.制定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制订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并实行三榜公示,由市建委会同市财政局、审计局、国土局、房地产局、规划局、公安局、监察局等部门予以复核确认。5.建设由村集体自行建设或者委托开发商代办及合作建
    2023-06-21
    269人看过
  • 城镇棚户区拆迁有什么补偿
    一、城镇棚户区拆迁有什么补偿?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如下:补偿的价格不得低于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二、房屋征收补偿分配的原则有哪些?房屋征收补偿分配的原则包括坚持土地补偿费主要用于被征地农户的原则、民主议定原则和合法性原则、平等原则等。1、坚持土地补偿费主要用于被征地农户的原则。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侵占被征地农户依法享有的土地补偿费,不得
    2024-01-18
    189人看过
  • 民间借贷中借条与欠条两者有什么区别
    一、是否确定以民间借贷的案由而审判有所不同借条本身就能说明当事人之间因借贷法律关系而产生债权债务关系,借条本身就是引起债权债务关系的基础法律事实。欠条本身仅能表明当事人之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但仅凭欠条本身无法明确是何基础法律关系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借贷、交通事故、故意伤害等都能在当事人之间因为金钱债权债务关系而产生欠条凭证,但欠条凭证却无法直接对应借贷关系。在诉讼中,债权人据此提起诉讼,而债务人或担保人对基础法律关系的效力和履行事实提出抗辩并有证据证明纠纷确因其他法律关系引起的,原则上按照基础法律关系审理。借条原则上应以民间借贷的案由而审判。但欠条却不一定,要以基础法律关系而定。二、未约定还款期限时,借条与欠条诉讼时效起算不同1、出借人依据未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提起诉讼,从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在未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中,债务人归还债权人的借款的时间尚未确定,
    2023-06-01
    473人看过
  • 何为借条和欠条两者的定义与区别
    一、何为借条和欠条两者的定义与区别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欠条通常是民事主体应付但欠付他人资金或物品时,书写的凭证性文书。欠条和借条的区别如下:1.含义不同。借条证明借款关系,欠条证明欠款关系;2.产生的原因不同。借款形成的原因是特定的借款事实;欠条形成的原因很多,任何能以金钱为给付内容的债都能产生欠条;3.诉讼时效不同。对于没有还款期限的借条,出借人可以随时向借款人请求还款,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之时开始计算,借条的效力最长可达20年。而没有履行期限的欠条是对双方以往经济往来的一种结算,权利人应当在欠条出具之日起三年内向人民法院主张权利;4.债权人的举证责任和诉讼风险不同;5.含义及其相应法律关系不同,借条一般反映为法律上的借款合同关系,借条则是借款合同的凭证;而欠条则是往往是当事人之间的一个结算,是一种比较纯粹的债权债务关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
    2024-01-10
    240人看过
  • 借款合同与借据两者有什么区别
    借款合同和借据的法律意义是不同的,借款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订立的合同,一般由双方各持一份;并且不能当然地证明借贷关系已经成立;但是根据习惯,借据通常是在借款交付后,债务人向债权人出具的一份凭证,证明借款已经支付。如果发生纠纷进入诉讼,二者在诉讼中的证明力也不同。借款合同只能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合同关系,并不能证明合同已经生效,借款已经交付等,但是借据是可以证明借款已经交付的。一、债权人的举证责任是什么?民间借贷发生纠纷后,首先应当确认借款关系是否成立以及借款合同是否有效。没有书面合同的,当事人对是否存在借款关系发生争议时,主张存在借款关系的一方当事人负有举证证明责任。能够证明借款关系存在的,按照民间借贷案件进行审理。根据《证据规则》第5条规定:在合同纠纷案件中,主张合同关系成立并生效的一方当事人对合同订立和生效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主张合同关系变更、解除、终止、撤销的一方当事人对引起合同关系变动的事
    2023-04-12
    266人看过
  • 诈骗与集资诈骗两者有什么区别
    诈骗罪与集资诈骗罪的区别有以下几点:1.侵害的对象不同。集资诈骗罪侵害的对象一方面是社会上不特定的公众的资金,而诈骗罪侵害的对象往往是特定人的财物或财产性利益;另一方面,集资诈骗罪侵害的对象仅限于资金,而诈骗罪侵害的对象不限于资金,还可以是资金以外的财物或财产性利益。2.诈骗的方式不同。集资诈骗罪由非法集资行为和诈骗行为符合而成,即只能是以非法集资的方式进行诈骗;而诈骗罪只能是以集资诈骗、贷款诈骗、票据诈骗、金融凭证诈骗、信用证诈骗、信用卡诈骗、有价证券诈骗、保险诈骗和合同诈骗以外的其他方式实施。3.法定最高刑不同。集资诈骗罪的法定最高刑是死刑,而诈骗罪的法定最高刑是无期徒刑。一、什么算非法集资罪非法集资并不是一个独立的罪名,《刑法》上的非法集资是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非法集资是指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一)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二)犯罪主观方
    2023-03-11
    383人看过
  • 公租房与廉租房两者有什么区别
    公租房与廉租房两者一般有以下的5个区别:1、定义不同;2、对象不同。廉租房的申请对象主要是针对本市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公租房的申请对象不受区域和户籍限制;3、表现形式不同。公租房是政府出资建房,低租金租给租户。廉租房一般有两种表现形式;4、收入限制标准不同;5、交纳的租金不同;6、其他区别。一、保障房有房产证吗?保障房不一定有房产证。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所提供的限定标准、限定价格或租金的住房,一般由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政策性租赁住房、定向安置房等构成。经济适用房和两限房是有房本的,并且是有70年的产权,而公租房和廉租房是没有的。二、公共租赁房的申请条件是哪些公共租赁房申请条件:公共租赁房即之前所说的政策性租赁房。供应对象确定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包括已通过经济适用房、限价房资格审核,尚在轮候的家庭以及其他住房困难家庭,还有刚毕业的大学生和外来务工人员。但公租
    2023-04-11
    137人看过
  • 棚户区改造与商品房开发有哪些区别
    (一)如果被拆迁人选择补偿方式,则被补偿的总金额等于被拆迁房屋的评估金额加上棚户区改造房屋拆迁价格+补贴金额+面积补贴金额+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棚户区改造被拆迁房屋的评估金额泛指被拆迁房屋的评估单价乘以被拆迁房屋的建筑面积。(二)若被拆迁人选择第二种棚户区房屋改造拆迁房屋回迁安置的,则被拆迁房屋的建筑面积以标准户型安置,实行拆一还一不找差价;若被安置的拆迁面积大于被改造的房屋面积则要增加相应的多余面积金额,超过标准户型建筑的,按照该项目的商品房销售价格结算相应金额。(三)无户籍房是否也有棚户区改造拆迁补偿标准?无户籍房产是指之前那些违规建造或自由自有住房建造的统称,因为没有房产证,本应该不予补偿;但是依照1990年4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颁布以前自建自住的独立房屋,其权利人具有拆迁区域的正式户口又无其它住处的,可对其棚户区改造房屋拆迁给予一定补偿,具体补偿金额由评估机构
    2023-03-19
    322人看过
  • 房改房如何转为商品房,两者有什么区别
    一、房改房如何转为商品房,两者有什么区别房改房是不能转为商品房。房改房不同于商品房,在交易前,弄清房改房产权,不是所有房改房都可以买卖,如保密单位等。已取得产权证、出售、抵押,按标准价或成本价付清房款,交换、赠与,按成本价付清房款、已交纳应分摊共有建筑面积价款、缴纳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1%的房改房是可以和商品房一样买卖。二、购买房改房需要注意什么1、了解房改房产权是否可靠。购房者必须了解房改房产权是否可靠,并了解房主是否补足了相应的公摊和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费用。同时到房屋管理部门核查产权证的真实有效性,确认原单位是否同意出让,因为大部分房改房原单位都有优先回购权。2、确认房改房的面积和房龄。在房产证上面核实房改房的建筑面积、实际使用面积和房龄,并明确房产的土地使用年限和是否已补公摊费用。3、清楚房改房背景与周边环境。购房者需要从侧面了解房改房是否有债权纠纷,比如是否抵押给银行,是否拖欠物业
    2023-06-16
    225人看过
  • 棚户区改造、城中村改造,在补偿上的原则:
    对棚户区改造、城中村改造的补偿安置条件,不能低于一般情况下征收拆迁的补偿安置。总体上,要做到公平补偿,保障被征收人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一)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要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对被征收房屋的评估价格,不应低于征收决定作出时的、同地段相同条件商品房的市场价格,而安置房购买价格,不应高于相同时点的商品房市场价格。(二)集体土地上房屋的征收补偿:因棚户区、城中村,一般是为位于城市规划区内,所以,原则上应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进行补偿。(三)各地区,如存在着,已出台有更利于被征迁人的优惠补偿、安置政策,则仍然应继续执行。城市房屋拆迁过渡期为多久城市房屋拆迁过渡期为多久要看合同约定,一般是一年以上,二年以下,因为要看回迁房的建设周期。如果超过了期限,拆迁方会按照超期时间,另外给你临时安置费。过渡期限是拆迁安置协议的重要内容,对于拆迁人和被拆除房屋使用人都有着重要意义,所以必须
    2023-08-17
    360人看过
换一批
#房屋买卖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城中村改造是指将管理无序、布局结构混乱、水电通讯杂乱、环境卫生差、基础设施缺失等会影响城市整体面貌的旧城区进行改造,从而推进城市化进程、改善人居环境等。涉及到民心工程、德政工程和千秋工程等,给城中村打造一个文明、生态、和谐、宜居的环境。... 更多>

    #城中村改造
    相关咨询
    • 棚户区和城中村拆迁有什么区别? ? ?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1-20
      1、城中村拆迁和棚户区拆迁的区别是土地性质不同,补偿标准不同。城中村属于城市中的农村,其土地性质本身是属于集体土地的!而棚户区一般为国有土地。 2、因此同为改造,城中村改造和棚户区改造的最大区别就在于,城中村改造的土地很多是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所以叫做“乡产权”,又叫“小产权”。这种房子对于城中村本身的居民是
    • 城市棚户区和城中村的区别
      河北在线咨询 2021-04-07
      2013年《国务院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指出“在加快推进集中成片城市棚户区改造的基础上,各地区要逐步将其他棚户区、城中村改造,统一纳入城市棚户区改造范围,稳步、有序推进。”城中村改造虽然纳入了城市棚户区改造范围,却有所不同。 棚户区基本是城市历史遗留的结构简陋、环境拥挤脏乱的破旧简易房屋聚集区。基本都是国有土地,住户为城市居民。
    • 城中村和棚户区二次拆迁有何区别?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1-28
      1、前者为惠民利民工程,后者为商业行为; 2、前者居民一般是就地安置须回迁,后者可以异安置或自行解决住房; 3、前者为政府主导并实施操作,后者为政府引导或准予; 4、对于物权处理上,前者是以房易附带(互易中超过部分)补偿,后者是高业化的交易与征收。 5、棚户区改是指政府为了改善棚户区内居民的居住、生活条件,由政府实施并予以开发商一定的惠顾政策,为居民重置重建的惠民工程。对于房屋的产权人进行以房易房
    • 棚户区拆迁与城中村拆迁补偿都有哪些区别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1-10
      1、前者为惠民利民工程,后者为商业行为; 2、前者居民一般是就地安置须回迁,后者可以异安置或自行解决住房; 3、前者为政府主导并实施操作,后者为政府引导或准予; 4、对于物权处理上,前者是以房易附带(互易中超过部分)补偿,后者是高业化的交易与征收。 5、棚户区改是指政府为了改善棚户区内居民的居住、生活条件,由政府实施并予以开发商一定的惠顾政策,为居民重置重建的惠民工程。对于房屋的产权人进行以房易房
    • 棚户区改造与棚户区改造的区别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0-24
      棚户区改造棚户区改造是我国政府为改造城镇危旧住房、改善困难家庭住房条件而推出的一项民心工程。住房城乡建设部统计显示,我国在过去几年进行了大规模的棚户区改造,约改造5000万平方米棚户区,近100万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条件得到了改善。2005年开始,我国在东北三省实施振兴战略中相继开展了大规模的棚户区改造工程。这是新中国建国以来东北最为庞大的安居工程,计划利用3至5年时间,让200多万居民全部迁入新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