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错误的认定及赔偿标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2 20:32:07 165 人看过

一、财产保全错误的认定及赔偿标准

申请财产保全错误的赔偿在性质上属于侵权责任。

判断申请财产保全是否错误,不仅要看申请人的诉讼请求是否得到支持,还要看起是否存在过意或重大过失。判断申请保全人是否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要根据其诉讼请求及所依据的事实理由等考察其提起的诉讼是否合理,或者结合申请保全的标的额、对象及方式等考察其申请财产保全是否适当。

二、财产保全错误情形是什么

(一)当事人申请错误的情形。

申请人申请财产保全错误造成损失的情形主要有:

1、申请人对被申请人的资金、实物、账户等申请了保全措施,影响了被申请人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使其在利润上遭受损失。

2、由于财产保全,扣押、查封了被申请人的一些财物或产品等,使被申请人无法履行与他人的合同,而导致承担违约责任遭受损失。

3、申请人申请对一项特定物进行了财产保全,使被申请人无法从事特定活动而造成损失。

4、申请人故意或过失申请对案外人的财产进行保全,造成了案外人的财产损失。

5、因为错误的申请财产保全,致使被申请人在商业信誉、企业形象上遭受损失。6、被申请人损失还包括申请人未在法定期间内起诉、起诉后又撤诉、申请保全后又主动申请撤销保全的也不能免除损害赔偿责任。

另外,有些情形下造成的损失不能作为申请错误造成的,当然也就不能由申请人来承担责任。比方说,申请人的申请没有问题,但是法院在实际执行的过程中超出了申请范围或者方法不当,造成了被申请人的损失;即使不进行财产的保全也必然会出现的损失;虽然是财产保全申请错误,但被申请人完全可以采取措施避免的损失等等。

(二)法院进行财产保全错误或保全不当造成损失的情形。

法院的原因造成财产保全损失的情形主要有:

1、错误保全了案外人的财产。

2、保全财产超出了申请保全方诉讼请求的数额。

3、申请方未提供或未完全提供担保而做出财产保全裁定。

4、对被保全财物保管不当。

5、扣押有关财产权证照时未通知有关部门造成损失。

6、被保全财产在保全过程中被处理而未采取相应措施造成损失。

7、保全相关财产后未及时通知财产权利人造成损失。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之前或在诉讼中,为了防止将来做出的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于执行,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依职权,对有关财产所采取的具有强制性的安全防范措施。其具有如下特点:

(1)申请人总是原告或者即将处于原告地位的利害关系人。

(2)申请保全的时间只能是在起诉前或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做出判决之前。

(3)财产保全的范围只能是限于当事人请求的范围或与案件有关的财物,而且申请人要对自己申请保全的范围负责,不得超出自己的权利范围。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8日 04:3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财产保全相关文章
  • 财产保全错误如何进行索赔
    财产保全措施,是指人民法院在案件受理前或诉讼过程中,对利害关系人或者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所采取的一种强制性措施。财产保全制度是民事诉讼的重要制度之一,对于保证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的顺利执行,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具有重要作用。民事诉讼法中设立了财产保全制度,其主要方式有查封、扣押、冻结、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保全措施。然而,法律在保障权益时是公平的。为了保障被申请人的权益,防止权利人滥用财产保全制度损害被保全人的合法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五条规定,财产保全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损失。但在司法实践中,怎样认定和把握“财产保全申请有错误”?如何正确认定“因财产保全遭受的损失”?以及具体损害赔偿程序及赔偿范围等一系列的问题。调整司法程序中财产保全的法律主要是《民事诉讼法》,纵观其中关于财产保全的规定,我们不难发现,关于财
    2023-06-14
    452人看过
  • 诉讼财产保全申请有错误需具体判定标准
    “申请有错误”作为财产保全损害赔偿成立的条件之一,申请人是否承担责任,错误判定成为责任认定的关键。有学者对实践中财产保全申请错误的类型进行梳理并提出了以下五种类型:(1)申请人不具有保全请求权而申请保全;(2)不存在保全的必要性;(3)采取保全措施的对象错误;(4)采取保全措施的财产价值远高于其请求;(5)所申请采取的保全措施发生错误。从这五种错误类型来看,尽管“申请有错误”成为被申请人遭受财产损失的原因,但不能直接判定申请人承担责任。首先,诉讼保全制度是临时性司法强制措施,以保障诉讼当事人私法上的权利实现为目的。尽管诉讼产生了因申请而导致的损害,而诉讼财产保全申请本身是法律规定的诉讼权利的行使,而且申请人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做出的,难以判断诉讼保全申请行为的违法性,不能直接认定是申请人的责任;若已确定申请人主观有过错,依据过错责任原则,已说明其行为的违法性,可判定其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023-03-31
    69人看过
  • 什么是财产保全错误
    法律综合知识
    财产保全错误是指申请人错误申请财产保全给被申请人或其他受害人造成的财产损害的情况。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保全所遭受的损失。人民法院对于可能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作出保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2024-05-17
    355人看过
  • 如何确定财产保全及先予执行程序错误
    受诉人民法院院长或者上级人民法院发现采取财产保全或者先予执行措施确有错误的,应当按照审判监督程序立即纠正。因申请错误造成被申请人损失的,由申请人予以赔偿;因人民法院依职权采取保全措施错误造成损失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赔偿。先予执行错误如何纠正?首先,民事再审程序是人民法院对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再一次进行审理的程序。再审程序包括再审程序的启动和再审程序的审理。就民事诉讼而言,具有审判监督权的机关是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其发现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确有错误,只能通过人民法院决定再审。再审程序是后续程序,它可以改变原来生效的裁判。而诉讼中的财产保全裁定的效力一般应维持到生效的法律文书执行终结时止。其次,执行程序同样是民事诉讼中的法定程序,民事强制执行是法院的一项重要职能,是国家司法权的体现。执行程序既然是人民法院审判权的必然延伸,当然是审判监督的范围、也必须接受监督,法律规定的裁定,并
    2023-07-27
    358人看过
  • 误诊中过错的认定及赔偿范围的确定
    案例一:1995年10月初,原告张某因病在被告某三级甲等医院进行检查,同月19日,被告诊断原告患有“低度恶性血管免疫母细胞性T细胞淋巴瘤”(以下简称为淋巴瘤),预计中期存活期为30个月,随后即进行了第一次化疗。从1995年10月24日至1997年7月14日,原告先后9次在被告处进行了时间不等的化疗。1999年10月9日,原告因左颈淋巴结肿大再次住院治疗,被告主治医生经全面辅助检查及活检,结论是不支持诊断,建议转上海会诊。出院诊断是“左颈部淋巴结显著反映性增生”,对淋巴瘤表示怀疑。同年10月29日,经上海医科大学肿瘤医院会诊考虑为“淋巴组织不典型增生,建议密切随访,如临床不能除外肿病,必要时重取活检,以最后除淋巴病之可能”。审理中,因双方对责任争执不一,经原告申请,法院委托北京肿瘤医院病理室对某医院的病理片进行了病理诊断,诊断结论为“淋巴结反映性增生,部分细胞增生较活跃,建议密切随访”。原告
    2023-04-21
    416人看过
  • 诉前申请财产保全错误赔偿损失纠纷
    1993年4月5日,广东省英德市五金矿产进出口公司(下称英德五矿公司)与山东烟台开发区石化经贸总公司(下称烟台公司)订立工矿产品订货合同。合同约定:英德五矿公司向烟台公司购买水泥10500吨,单价为黄埔港靠岸船板交货价每吨432元;交货地点和方式为山东岚山港码头、平舱后依理货单办理货款交接手续;卸货时间按该船到达目的港报到后,凭港务局有关依据计算,七天内卸完,超期一天按每天25000元计收滞期费;由船方造成的责任和自然灾害造成的责任除外。1993年4月8日,烟台公司与大连碧海船务公司(下称碧海公司)以传真的方式签订一份运输合同。合同约定:烟台公司租用碧海公司的碧海一号轮从岚山港装载10500吨水泥运往黄埔港;装货时间为144小时,卸货时间为168小时,两港合并使用;装卸时间从船舶抵达港口锚地起,至卸完最后一码货止,因天气和船方原因影响的装卸时间应扣除;滞期费每天25000元,不足一天按小时
    2023-06-08
    340人看过
  • 错误申请财产保全被判赔偿四万余元
    近日,浙江省某某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财产保全引发的侵权责任纠纷案。因为被告错误的财产保全申请,致使原告1589000元款项被冻结6个多月,法院依法判令被告赔偿4.5万元。2013年10月17日,某某县某镇政府向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原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提出对苏某的仲裁申请,并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要求立即冻结苏某的银行存款248万元或查封扣押其同等价值的财产。2013年10月21日,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将财产保全申请提交某某法院。某某法院作出财产保全裁定,对苏某的1589000元采取了保全措施。后经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审理,认为苏某不构成违约,今年4月3日,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驳回镇政府的所有仲裁请求。苏某的1589000元款项从2013年10月28日起被冻结6个多月。法院审理认为,镇政府的错误保全给原告造成了损失,遂判决被告镇政府赔偿苏某损失
    2023-06-06
    184人看过
  • 解除财产保全财产保全错误如何补救
    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人民法院根据利害关系人或者当事人的申请而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如果由于申请人的错误而导致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而遭受损失的,应当由申请人负责赔偿。法院什么情况下解除财产保全根据法律规定,有以下情况时,可以解除财产保全:1、诉前申请财产保全的,在保全措施采取后,利害关系人15日内未起诉的;2、被申请人向依有关规定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3、申请人在财产保全期间撤回申请,人民法院同意其撤回申请的;4、被申请人申请复议,法院据此作出新裁定,撤消原财产保全裁定的;5、被申请人依法履行了人民法院判决的义务;6、对被申请人的财产予以冻结、查封或者扣押是有期限的,一般情况下,一次冻结的有效期为6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如果期限届满,而人民法院有没有裁定继续采取保全措施的,原保全措施自动解除。相
    2023-07-28
    341人看过
  •  认定股票保全失误的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千零一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当事人有向法院申请保全措施的诉讼权利。然而,申请有错误时,申请人需赔偿被申请人因保全而遭受的损失。判断申请人的申请是否有错误,需审查申请人是否有通过保全损害被申请人合法权益的过错,保全对象是否属于权属有争议的标的物,被申请人是否有损失,是否考虑判决的执行等因素,不应简单地根据判决支持的请求金额与保全财产金额的差异来判断申请人是否有错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千零一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向法院申请保全措施是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五条规定: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保全而遭受的损失。判断申请人的申请是否有错误,应当结合具体情况,审查申请人是否有通过保全损害被申请人合法权益的过错,保全对象是否属于权属有争议的标的物,被申请人是否有损失,是否考虑判决的执行等因素,不应简单地根据判决支持的请求金额与保全财
    2023-08-27
    359人看过
  • 不动产查封错误赔偿标准
    一、不动产查封错误赔偿标准具体标准需要根据当事人的损失情况判断,如果法院是依当事人申请进行的保全,错误查封给他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由申请的当事人赔偿;如果法院依职权查封的,错误查封造成他人损失的,则由法院赔偿,这属于司法赔偿,国家赔偿的范围。赔偿的范围是直接的经济损失。查封错误可以向法院提出异议,写明理由和事实,出示证明材料,要求法院解封。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二、什么情况下可以查封1、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
    2022-01-12
    320人看过
  • 诉讼保全错误怎么赔偿
    直接赔偿被申请人因保全所遭受的损失。第一百零五条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保全所遭受的损失。为了更好理解,以一个案例为例:近日,xx法院民二庭审结一起当事人因申请诉讼保全有误而赔偿对方经济损失的案件,法院判决诉讼保全申请人赔偿被保全人经济损失18万余元。2013年6月4日,xx公司与xx公司签订买卖合同,约定xxx公司向xx公司采购EVA膜。2013年12月16日,xx公司因EVA膜有质量问题向xx中院提起诉讼,要求xx公司赔偿损失,同时向法院申请了财产保全。同年12月20日,xx中院作出民事裁定书,裁定冻结xx公司银行存款4000万元或查封、扣押其等值财产,实际冻结了xx公司在两个银行帐帐户内的存款133万余元。2014年4月21日,xx中院分别将xx公司在上述银行帐户内款项259万余元扣划至xx中院帐户。2014年9月5日,由于案件中涉及的质量问题无法作出鉴定,xx中院依法
    2023-04-27
    99人看过
  • 申请保全错误如何赔偿
    可以直接要求申请人赔偿损失,或者向法院提出要求申请人赔偿损失的请求。诉前财产保全错误,本质上属于一种普通民事侵权行为,申请人应当承担过错责任。认定财产保全申请是否有错误,关键看申请人是否尽到了合理注意义务。只要申请人基于现有事实和证据提出诉讼请求,并确实尽到了一个普通人的合理注意义务,即使法院判决最终没有支持其诉讼请求或仅支持其部分诉讼请求,也不能认定财产保全申请有错误。只有申请人在申请财产保全时是出于故意或者存在重大过失,且其诉讼请求与法院最终的生效判决产生了不合理的偏差,该差额诉讼请求范围内的财产保全申请才属于存在错误。由此给被申请人造成损害的,申请人才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合同如何申请保全合同中的当事人要申请保全的,可以填写申请书,提交财产保全的材料以及有关证据,向法院申请。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
    2023-07-22
    427人看过
  • 财产保全错误是什么意思
    一、财产保全错误是什么意思(一)财产保全错误是指申请人错误申请财产保全给被申请人或其他受害人造成的财产损害的情况。(二)财产保全是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而作出裁定并执行的,所以财产保全是否错误一方面要看法院的保全裁定及其执行是否合法,另外一方面要看当事人的申请是否合乎法律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同时,法律亦在其它方面作出了规定,如诉前保全、证据保全等。《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五条规定:“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保全所遭受的损失。”二、财产保全规定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财产保全,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可能因被告人或其他人的行为导致将来发
    2023-06-06
    296人看过
  • 财产保全错误造成损失的救济
    (一)由于申请人申请财产保全有错误,所造成被申请人损失的,申请人应当负责赔偿。只有这样,才能既保证申请人通过财产保全制度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又限制申请人滥用财产保全侵害被申请人合法权益。(二)申请人申请财产保全正当,但造成了损失,应当由败诉方承担。这是因为保全申请的合法与否是建立在诉讼请求成立与否的基础上的。申请人如果胜诉,意味着其诉讼请求成立,保全申请也是合法的,因而损失责任应当由被申请人自行负担。相反,如果申请人败诉,则应由申请人承担损失的赔偿责任。当然,对于难以区分胜负或以调解方式结案的则应按公平原则协商由双方当事人合理分担。(三)法院主动采取保全措施错误所造成的损失应当由法院承担。如果主动裁定财产保全没有错误但是也造成了损失就同上面所说的由败诉方来承担。另外,法院裁定的财产保全如果在执行过程中发生保全不当而造成损失则法院不可免除相应的赔偿责任。一、财产保全费用法条有哪些根据《民事诉讼
    2023-03-27
    66人看过
换一批
#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 人民法院在决定采取保全措施前,可告知申请人提供担保,拒绝提供担保... 更多>

    #财产保全
    相关咨询
    • 财产保全错误损害赔偿如何认定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6-11
      因申请人财产保全错误,造成被申请人损害的,由申请人承担赔偿的责任,一般以申请人提供的担保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一条,诉前财产保全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
    • 财产保全错误赔偿的司法解释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1-13
      保全申请有错误的,可以直接要求申请人赔偿损失,或者向法院提出要求申请人赔偿损失的请求。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 财产保全的错误赔偿是怎么回事?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7-05
      保全申请有错误的,可以直接要求申请人赔偿损失,或者向法院提出要求申请人赔偿损失的请求。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 错误的损害赔偿能否计入财产保全中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9-17
      因申请人财产保全错误,造成被申请人损害的,由申请人承担赔偿的责任,一般以申请人提供的担保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一条,诉前财产保全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
    • 错误的诉前财产保全怎么保全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1-09
      被申请人对于申请人所申请的错误的诉前财产保全,可以向其要求赔偿损失,并可以向人民法院要求解除财产保全。《民事诉讼法》规定,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保全所遭受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