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劳动争议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3 09:13:57 200 人看过

1993年8月27日,原告与被告签订了一份为期6年零4个月的劳动合同,并经远安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鉴证生效,原告被安排在被告餐饮部工作。同年9月,被告与香港某公司合资组建宜昌蓝翔歌舞娱乐大世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翔公司),该公司于1994年6月经核准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1995年4月,被告与香港某公司协商,将被告餐饮部撤销,餐饮部原16名职工成建制转入蓝翔公司。经报远安县人民政府批准,远安县人民政府同意上述意见,同时要求被告与蓝翔公司要做好有关衔接工作。此后,包括原告在内的16名原餐饮部职工即到蓝翔公司上班并领取报酬。为理顺劳动关系,被告于1995年12月11日召集转入蓝翔公司的8名合同制职工,要求变更原劳动合同,提出这些职工在蓝翔公司工作期间,保留原在宾馆的编制及档案,不影响正常的晋级、提干、续订合同;劳动保险、住房补贴、医药费由蓝翔公司承担。原告对变更原劳动合同未发表任何意见,未在劳动合同变更协议上签字,其余7名职工均在同月与被告达成前述内容的劳动合同变更协议,并经远安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鉴证。同月30日,被告与蓝翔公司进一步达成协议,蓝翔公司承认并接纳从被告处转入的16名职工和原餐饮部资产,承认其中8名合同制职工的劳动合同变更协议,不再另行签订其他合同。以后原告与被告就签订劳动合同变更协议始终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原告要求安排在被告客房部工作。1996年2月26日,被告通知原告要解除双方原签订的劳动合同,并征求了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意见。后被告单位的工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远安县工会、县劳动局均从中调解,双方不能达成协议。1996年6月10日,被告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举行会议,同意被告解除与原告的劳动合同。同年7月10日,被告正式作出《关于解除任红霞同志劳动合同的决定》。原告对此不服,向远安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该委裁决被告对原告下发的《关于解除任红霞同志劳动合同的决定》有效,原告的其他请求不予支持。原告不服此裁决,诉至远安县人民法院,称:被告解除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缺乏法律依据,要求维持原劳动合同,并希望能被安排在宾馆客房部工作。

被告辩称:原告成为其合同制职工后,一直在餐饮部工作。后被告与他方组建蓝翔公司,根据需要撤销了原餐饮部,原餐饮部的16名职工成建制转入蓝翔公司。这样,原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需要更原劳动合同的相关条款。但原告对被告提出的变更合同的意见置之不理,被告依法定程序解除与原告签订的原劳动合同,符合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原告要求被安排在宾馆客房部工作,被告不能接受。请求法院维持其决定。

审判

远安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被告签订的劳动合同有效。原告成为被告的合同制职工后,一直在被告餐饮部工作。在合同履行期间,被告与他方组建合资企业,经合法程序将原餐饮部的职工成建制转入合资企业,原告亦实际到该企业工作并领取酬金。原、被告签订的原劳动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被告为理顺劳动关系,要求与原告签订变更劳动合同协议,符合法律规定。原告拒绝签订变更劳动合同协议,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被告多次与原告协商未果,经合法程序解除与原告的劳动合同并无不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之规定,该院于1997年4月13日作出判决:

驳回原告任红霞的诉讼请求。

任红霞不服一审判决,向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称:远安宾馆提出变更原劳动合同本身就不合法。合同的变更,只能是合同中约定的权利义务的变更,而不能变更合同的主体。而且,被告将其转入蓝翔公司,要求与其签订变更劳动合同协议时,蓝翔公司并无人来参加此协议的签订。其拒绝签订变更劳动合同协议,根本不影响原劳动合同的继续履行。其与被告发生本次劳动争议之前及期间,双方另因劳动工资问题发生过两次争议,其向远安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均以被告败诉而告终,被告解除与其的劳动合同,纯属报复。至于所谓的变更劳动合同协议,是被告设下的陷阱,其理当拒签。请求二审法院依法保护其合法权益。

被告远安宾馆坚持一审答辩意见,同意一审判决。

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原、被告签订的劳动合同有效。在合同履行期间,因客观情况发生变化,被告提出变更原劳动合同,符合法律规定。而且被告与蓝翔公司就转入后的职工如何安排,各项待遇由何方负责已达成协议,原告拒绝签订变更劳动合同协议,导致原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在多次协商无果的情况下,被告解除与原告的劳动合同,符合劳动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况。原告称合同的变更不能变更主体的说法不能成立。从本案情况看,事实上原告的编制还保留在远安宾馆,双方的劳动关系还是存在,只是在客观情况发生变化后,需要对原劳动合同有关条款作相应的变更,同时被告须在蓝翔公司就转入后的职工如何安置要达成协议,被告已经进行了妥善安置,任红霞没有理由拒签变更劳动合同协议。至于原告所称被告设置陷阱对其报复,无据证实,故原告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被告解除与原告签订的劳动合同有理。但依照劳动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被告应按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八条的规定,给予原告一定的经济补偿,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和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该院于1997年6月9日判决:

一、撤销远安县人民法院一审民事判决;

二、维持远安宾馆1996年7月10日作出的《关于解除任红霞同志劳动合同的决定》。

三、远安宾馆按任红霞1996年7月10日以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给付其4个月的经济补偿金,限本判决生效之日起3日内付清。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4日 19:0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解除劳动合同相关文章
  • 仲裁劳动争议后,能否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争议仲裁是仲裁某个劳动争议事项,并不影响劳动者和单位劳动合同的履行。请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不会解除。劳动争议仲裁是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对劳动争议在事实上作出判断、在权利义务上作出裁决的一种法律制度。劳动仲裁后公司注销了怎么办原公司在注销前会进行债权债务的清算,劳动者和债权人要在规定的时间内申报债权,如果老板资不抵债的话那么原公司就不是注销而是破产了,要进行不同的程序,实行清算。但如果劳动者和债权人在规定时间内未申报债权的,过了这个期限变成普通债权,不能强制执行了。或者可以通过工商局查明注销后其债权债务的处理或者直接查清投资人或股东;自己私下协商解决。《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法》第三条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事实,遵循合法、公正、及时、着重调解的原则,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
    2023-07-11
    470人看过
  • 劳动合同解除争议打一场劳动仲裁多长时间
    劳动合同解除争议打一场劳动仲裁需要45天。《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一、申请劳动仲裁需要准备哪些材料?1、劳动争议仲裁申诉书(提交正本一份,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内容包括:(1)职工当事人的姓名、职业、住址和工作单位、联系电话;企业的名称、地址和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联系电话;(2)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3)证据、证人的姓名和住址。2、申诉人及被诉人的身份证明文件;(1)申诉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2)被诉人法人注册登记资料原件(此资料可到
    2023-04-04
    249人看过
  • 劳动合同解除协议范本(劳动局正规解除劳动合同范本)
    为进一步加强司法实务调研与学术研究工作,着力培养一批专家型、学者型卓越法官,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建设,8月12日,禅城法院举办第六期“卓越工程”案例论坛。当天,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副院长吴福慈及相关工作人员共8人作为嘉宾出席。随着社会和经济的不断发展,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以及有偿解除劳动合同等方面的争议日渐成为劳动争议纠纷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张槎法庭法官黎逸菲以《涉解除劳动关系纠纷相关法律问题及裁判思路的探讨》为题作分享,分别以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主张解除劳动关系等情形作为着力点,剖析同类型案件的裁判思路。会上,祖庙法庭庭长许祝华、执行局副局长白东亚、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副院长吴福慈等人分别就论坛所述案件的裁判思路、法律延伸、裁审对接等方面进行评析交流,为更好地统一裁审裁量标准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最后,张槎法庭庭长彭宜现对本期论坛进行总结。祖
    2023-06-04
    495人看过
  • 劳动备案劳动合同解除流程
    一、劳动备案劳动合同解除流程1、解除劳动合同的提出:公司及员工均有权提出解除劳动合同;2、达成一致: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一致意见;3、工作交接:用人部门安排员工依照相关规定办理工作交接;4、结算薪资和经济补偿:在员工办理完毕工作交接后,财务科应当结算并支付该员工的薪资;如是公司方提出解除合同,还应当结算并支付该员工的经济补偿;5、劳动合同解除:完成上述流程后,劳动合同按双方约定解除;6、出具离职证明: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人力资源科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7、备案:对解除的劳动合同的文本原稿及原电子档案进行备案,至少保存二年备查。二、解聘备案规定与就业备案相对应,用人单位与职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后,用人单位应于15日内持相关材料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备案手续,移交职工档案,核定失业保险待遇,简称“解聘备案”。解聘备案是用人单位的应尽
    2023-05-10
    218人看过
  • 因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发生争议应如何处理
    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以采取以下四种方式和程序解决其争议:一、协商解决。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就争议事项进行商量,使双方消除矛盾,找出解决争议的方法。当然,协商解决并不是解决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只是国家对当事人自行解决劳动争议这种方式予以认可。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并有权申请调解或仲裁。二、企业调解。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企业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应自觉履行(此协议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如果从当事人申请之日起未达成协议,则视为调解不成。当事人可以在规定的期限60至90天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另外,当事人不愿调解或调解达成协议后反悔的,也可直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三、劳动争议一般由所在行政区域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当发生争议的单位与职工不在同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地区时,由职工当事人工资关系所在地的劳动
    2023-06-14
    418人看过
  • 劳动合同解除与终止的区别劳动争议有何区别
    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作为劳动关系消灭的两种情形,从法律效果上来看,其结果都是导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法律关系归于消灭,具有一定相同性,但劳动合同解除与终止毕竟是两种使劳动关系归于消灭的不同方式,二者在成就条件、程序、法律后果等诸多方面存在很大差异,并直接导致劳动者在遇到这两种情形时的权利义务关系的差别,采取维权手段的差别。因此,有必要对二者进行简单的比较,使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明确知道,在劳动合同解除与终止两种情形中双方权利义务的不同,以便双方更好地解决因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而引起的劳动争议纠纷。劳动合同解除与劳动合同终止存在以下不同之处:一、劳动合同解除与终止是否由当事人作出意思表示不同劳动合同解除是指在劳动合同订立后,劳动合同期限届满之前,因出现法定的情形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情形,一方单方通知或双方协商提前终止劳动关系的法律行为。作为一种法律行为,劳动合同解除一定会涉及到用人单位或劳动者
    2023-04-13
    304人看过
  • 解除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
    解除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维权。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一、公司欠工资可以起诉法人代表吗公司拖欠工资,搜集好用工证据,参考《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以公司为被告,向劳动局监察部门投诉处理或提请仲裁维权。具体流程参考如下:《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条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
    2023-03-31
    297人看过
  • 劳动合同解除争议的定义是什么
    劳动合同解除,是指在劳动合同有效成立以后,当解除的条件具备时,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劳动合同向将来消灭的行为。劳动合同的解除方式可分为协议解除和单方解除。协议解除,即劳动合同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而解除。单方解除即享有单方解除权的当事人以单方意思表示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部《关于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6条规定: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尚未全部履行以前,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劳动合同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提前消灭劳动关系的法律行为。劳动合同的解除分为协商解除、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三种;解除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从订立到履行过程中可以预见的中间环节,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是维护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正当权益的重要保证。一、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的区别是什么?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说明企业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可以有两种方法,一种是:解除劳动合同,另一种是:终止劳动合同,解除方法不同,相应的程序与补偿金也是
    2023-03-16
    120人看过
  • 孕妇没有劳动合同有争议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
    怀孕期间劳动者违法的,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不予赔偿。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给劳动者。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孕妇没有劳动合同被辞退怎么维权孕妇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可以跟用人单位协商调解,主张双倍工资,违法辞退的,还可以主张双倍经济补偿金。这种情况,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也可以要求支付补偿金。劳动者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主张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如果单位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劳动者可以主张继续履行合同,如果不主张继续履行,可以要求单位支付赔偿金。但是,前述请求权的基础都是劳动者可以证明其与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如果无法证明存在事实上的劳动
    2023-08-06
    68人看过
  • [劳动争议]劳动争议案件应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法院优先管辖
    [劳动争议]劳动争议案件应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法院优先管辖接连遇到两个劳动争议案件诉讼管辖方面的问题,法院的处理截然不同,结局都对我方当事人不利,当事人因此对代理律师意见很大,真应了法官一句话,律师糗死人。案例一:张某通过上海某劳务派遣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公司)派遣到某外国公司深圳办事处(以下简称深圳办)任职电脑工程师,由深圳某劳务派遣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公司)代为张某办理社会保险。2008年底深圳办拟关闭,但该办负责人却未能妥善处理好员工清退补偿事宜,引起包括张某在内的多位员工不满,后张某委托本律师以深圳办、深圳公司、上海公司分别为第一、二、三被申请人向深圳市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提出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加班费、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等多项请求,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支持张某大部分请求。张某对裁决基本满意,接到裁决书后考虑了一周,反复征求代理人的意见,后因担心深圳办
    2023-04-22
    339人看过
  • 无效劳动合同争议――劳动合同无效
    案由申诉人:朱某,男,29岁,某木器加工厂业务员。被诉人:某木器加工厂。法定代表人:唐某,男,51岁,某木器加工厂厂长。1995年10月20日,朱某对其被开除不服,诉至某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认为与被诉人签订的劳动合同为无效合同,要求撤销对其的开除决定,并支付所扣发的两个月工资及其加班费,退还押金和报销医疗费,并加付25%的经济赔偿费用。厂方认为,他们与朱某所订立的劳动合同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实施前订立的,而且合同所约定的条款朱某均认可,并在合同书上签了字,因此,必须全面履行。调查过程经调查核实:某木器加工厂是在当地工商机构注册登记的私营企业。1994年9月19日,朱某与厂方签订了劳动合同。该合同复写了两份,内容共八条(现全文抄写如下,括号中文字为笔者加注):第一条:合同期限三年,到1995年9月18日止。(无起始时间)第二条:实行每周六天,每天八小时工作制。(违反《劳动法》第三十
    2023-04-22
    353人看过
  • 达不成变更劳动合同协议时解除劳动合同
    1993年8月27日,原告与被告签订了一份为期6年零4个月的劳动合同,并经远安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鉴证生效,原告被安排在被告餐饮部工作。同年9月,被告与香港某公司合资组建宜昌蓝翔歌舞娱乐大世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翔公司),该公司于1994年6月经核准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1995年4月,被告与香港某公司协商,将被告餐饮部撤销,餐饮部原16名职工成建制转入蓝翔公司。经报远安县人民政府批准,远安县人民政府同意上述意见,同时要求被告与蓝翔公司要做好有关衔接工作。此后,包括原告在内的16名原餐饮部职工即到蓝翔公司上班并领取报酬。为理顺劳动关系,被告于1995年12月11日召集转入蓝翔公司的8名合同制职工,要求变更原劳动合同,提出这些职工在蓝翔公司工作期间,保留原在宾馆的编制及档案,不影响正常的晋级、提干、续订合同;劳动保险、住房补贴、医药费由蓝翔公司承担。原告对变更原劳动合同未发表任何意见,未在
    2023-06-08
    311人看过
  • 网上解除劳动备案合同
    是不可以在网上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当事人双方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解除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当事人双方对依法成立、尚未履行的劳动合同条款所作的修改或增减。一、个人怎么解除劳动合同个人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是可以马上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解除是指劳动合同有效成立以后,当具备一定条件时,因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而使合同关系消灭的法律行为。二、解除劳动合同是不是辞退解除劳动合同不一定就是辞退。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尚未全部履行以前,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劳动合同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提前消灭劳动
    2023-03-26
    389人看过
  • 服务态度差被解除劳动合同引发争议
    王女士是新华航空公司的一名乘务长,因服务态度差被旅客投诉,新华航空公司以其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为由欲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王女士日前则将航空公司诉至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要求支付其经济补偿金并办理相关手续。顺义法院已受理该案。原告王女士诉称,2003年8月1日原告到被告中国新华航空公司上班,职务为乘务长。2009年7月,被告以原告在工作中失职,造成其在航空运输服务质量工作会议中遭到投诉为由让原告暂停原工作岗位,每天到办公室进行检讨,并称只有认真检讨才能重返原岗位。原告为了早日重返岗位,多次进行了书面检讨,但被告每次都说原告的检讨不够深刻。最后,原告在被告要求下违心的在其准备好的谈话记录上签了字,并按被告要求的方式写了检讨。被告谈话记录所记载的事实及原告检讨中所描述的事实与客观事实是不符的,是被告用欺骗的手段强迫原告签字的。原告始终认为自己的工作虽然有些地方不符合要求,但远未达到严重违反被告规章
    2023-06-07
    203人看过
换一批
#辞退解雇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劳动者可以通过下列方式终止劳动合同:与用人单位协商终止劳动合同;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试用期内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 如果单位未缴纳社保,没有签订合同,可以随时辞职。... 更多>

    #解除劳动合同
    相关咨询
    • 劳动合同纠纷解除劳动争议赔偿标准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6-07
      员工与公司签订了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可是合同还没有到期,公司就要求员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关系,那么劳动法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的标准如下; 1,若公司确定是因业务调整的原因,不能继续雇佣你,可以按照年度月平均工资*10+代通金(1个月)给补偿金你。 2,若公司不是因业务调整的原因,不能继续雇佣你,而是以此为借口,就是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 具体法律规定如下: 第五
    • 劳动关系确立,解除劳动合同是劳动争议还是劳动仲裁
      重庆在线咨询 2021-10-23
      确认劳动关系是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从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5天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受理,认为不符合通知申请人的受理条件的,应书面通知申请人不受理,说明理由。对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逾期未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答辩书后,必须在5天内将答辩书的复印件送达申请人
    • 怎么解除合同处理劳动者解除合同争议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7-24
      1、由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和解。这里的用人单位包括用人单位设立的工会或者用人单位设立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2、由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所在街道或者政府部门指定的调解机构,例如街道下属的司法所或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调解。 3、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 因工伤解除劳动合同争议处理方式有哪些,解除劳动合同争议如何处理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3-02
      因解除劳动合同和工伤赔偿产生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双方在解除时可以协商处理上述事宜;若协商不成,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权益。申请时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2份);证据清单和相应证据材料(2份);身份证复印件(1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
    • 劳动争议和劳动者在单位解除合同的方式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9-02
      处理的合议方式,即当事人双方通过自己协商或者在特定机构干预下协商,互相妥协或单方妥协,从而达成解决劳动争议的协议,因而又称为妥协方式或协议方式。其具体形式主要表现为:①和解。即当事人双方自行协商,达成解决劳动争议的协议。②调解。即在第三人主持下,通过说服、劝导,使劳动争议在当事人双方互谅互让的基础上得到解决。③调停。即当事人双方在第三人的居中调和下,按照第三人提出的调停方案,达成解决劳动争议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