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护期间我能被移交司法管辖权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7 09:45:29 103 人看过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十五条当事人在答辩期满后不答辩的,第一审开庭前,人民法院发现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裁定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审理。什么是管辖权转移

管辖权转移是指当地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发现自己没有管辖权。为保证案件的审理,根据法律有关规定,将案件移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移送管辖权的实质是移送案件,而不是移送案件的管辖权。这是对管辖权错误的纠正措施。管辖权转移通常发生在同级人民法院之间,但不排除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的管辖权转移。移交管辖权的条件:

(1)被起诉法院已依法受理案件

(2)被上诉法院对案件无管辖权,或者其他有管辖权的法院先立案

(3)被告法院认为受理案件移交的法院有管辖权

2。管辖权转移的例外情况:

(1)如果无管辖权的法院对案件进行了实质性审判,且当事人未对管辖权提出异议,则无需将案件转移到管辖权,受理案件的法院应当继续审理

(2)两个以上法院有管辖权的诉讼,先立案的法院不得将案件移送其他有管辖权的法院

(3)根据恒定管辖权原则,法院的管辖权不受住所变更的影响,当事人起诉后的惯常居住地和行政区域

注:管辖权只能转移一次

第四条管辖权转移程序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6条:“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被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被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被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自行移送。“因此,转移管辖权的适用应符合下列条件:

(I)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未获受理的案件经审理不属于本院管辖,不存在管辖权转移问题的,应当通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受理本案的人民法院对本案无管辖权。只有依法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才有权行使审判权。因此,无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无权审理案件。(3)受理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依法有管辖权。这是移送法院的要求,即不得随意移送,只能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在满足上述三个条件的同时,我们还必须正确理解本条规定的“不再自行移送”的含义,从而正确理解和适用转让管辖权。所谓不再自行移送,是指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对移送案件的裁定,对受理移送的人民法院具有约束力。也就是说,被移交案件的法院必须接受,不得以任何理由自行移交。被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依法没有管辖权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这一规定不仅可以避免法院之间相互推诿或争夺管辖权,而且可以防止诉讼延误,及时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意见》的规定,案件受理后,被起诉人民法院的管辖权不受当事人住所、惯常居住地变更的影响。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不得以行政区域变更为由,将案件移送变更后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判决后的上诉案件和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起审判的案件,由原审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重审或者上级人民法院裁定再审的,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再审或者再审。在实践中,无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对本案进行了实质性审理,当事人未对管辖权提出异议的,可以视为当事人放弃了异议权,或者不需要移送管辖,受理案件的法院可以继续审理

如果读者需要法律帮助,请前往卢巴。com进行法律咨询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9日 00:1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保证相关文章
  • 在我国移送管辖也没有管辖权吗
    1.前提不同,移送管辖的情况下,最先受理案件的法院没有管辖权,而管辖权转移是将有管辖权的案件交给没有管辖权的法院;2.客体对象不同,移送管辖移送的是具体案件,而管辖权转移是转移具体案件和管辖权;3.是否需要上级批准,移送管辖不需要经过上级法院批准,只要人民法院发展对受理的案件没有管辖权,就应当移送到有管辖权的法院,但受移送的法院认为被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就应当报请上级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而管辖权转移,只要上级人民法院确有必要将本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交下级法院审理的,就应当报请其上级人民法院批准;4.适用范围不同,移送管辖适用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而管辖权转移只适用于级别管辖;5.移动方向不同,移送管辖在平级法院间发生,特殊情况下发生在上下级法院之间,而管辖权转移发生在上下级法院之间;6.程序后果不同,移送管辖发生错误,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而管辖权转移发生错误则会被
    2023-02-15
    116人看过
  • 移交司法管辖的案件
    法律综合知识
    案件移送管辖移送管辖是指人民法院受理民事案件后,发现自己没有管辖权,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理。被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自行移送,而不是管辖权的转移。这是对管辖权错误的纠正措施。管辖权的转移通常发生在同级人民法院之间,但不排除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的申请。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6条:“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被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被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被移送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其管辖权依照规定报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自行转移。“(一)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未受理的案件经审理不属于人民法院管辖,不存在管辖权转移问题的,应当通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二)受理本案的人民法院对本案没有管辖权。只有依法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才有权行使审判权。因此,无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无权审理案件。(3)受理
    2023-05-07
    214人看过
  • 移交管辖权和审判期限
    法律综合知识
    管辖权转移的时间第127条,“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答复期限内提出。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人民法院应当予以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成立的,裁定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不成立的,裁决驳回。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未对诉讼作出回应和答复的,视为被起诉的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管辖和专属管辖权规定的除外。当事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在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移送管辖权的上诉期限为十日。移送管辖权是指人民法院受理民事案件后,认定自己没有管辖权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理。被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自行移送。实质上,移送管辖是案件的移送,而不是管辖权的转移。这是对管辖权错误的纠正措施。管辖权的移交通常发生在同级人民法院之间,但不排除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的申请。
    2023-05-07
    366人看过
  • 在我国管辖移送裁定未送达被告能移送吗
    1、据《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送达诉讼文书必须有送达回证,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日期,签名或者盖章。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2、第八十五条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受送达人的同住成年家属,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负责收件的人,诉讼代理人或者代收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日期为送达日期。3、第八十六条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
    2023-02-13
    396人看过
  • 二审法院移交管辖权
    第二审法院原则上不移交管辖权,但违反《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的等级管辖权和专属管辖权,当事人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对管辖权有异议的除外,它应在提交答复时提出。人民法院应当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进行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成立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除违反层级管辖权和专属管辖权的规定外因此,原则上,第二审期间不得对管辖权提出异议,但如果因层级管辖权和专属管辖权提出异议,例外情况是管辖权移交是指当地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认定其对该案件没有管辖权。为保证案件的审理,当地人民法院依照法律有关规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移送管辖权的实质是移送案件,而不是移送案件的管辖权。这是对管辖权错误的纠正措施。下级人民法院和上级人民法院之间的管辖权转移通常不符合下列条件:。未获受理的案件经审理不属于本院管辖,不存在管辖
    2023-05-07
    381人看过
  • 移交司法管辖权后的财产保全
    管辖权转移后的财产保全因当事人对管辖权的异议或法院依职权将案件移交其他法院管辖,如果原受理案件的法院已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法院受理案件后,符合解除财产保全条件的,应当如何办理解除财产保全手续,已成为审判实践中的一个难题
    2023-05-07
    164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证
    词条

    保证是合同双方当事人以外的第三方向合同关系中的债权方保证合同关系中的债务方全部或部分履行合同债务的担保方式。保证人在被担保的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时,承担连带赔偿的责任。... 更多>

    #保证
    相关咨询
    • 答辩期间可以移送管辖吗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7-10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三十五条当事人在答辩期间届满后未应诉答辩,人民法院在一审开庭前,发现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裁定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 管辖权异议答辩状能够延期吗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5-30
      如果提交答辩状期间提交了管辖权异议,答辩状可以提交也可以不提交;答辩状提交与否不影响案件的审理;提交答辩状不是必须的,可以当庭答辩。 1、管辖权异议,是指当事人认为受诉法院或受诉法院向其移送案件的法院对案件无管辖权时,而向受诉法院或受移送案件的法院提出的不服管辖的意见或主张。 2、答辩状是被告(人)、被反诉人、被上诉人、被申请(诉)人起诉状、反诉状、上诉状、再审申请(诉)书的内容,在法定期限内根据
    • 管辖权移送和管辖权转移
      香港在线咨询 2021-12-01
      民事诉讼法关于移送管辖的规定是第三十六条: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法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移送人民法院认为移送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自行移送。关于管辖权转移的规定是第三十八条:上级人民法院有权审理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确需将本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提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应当报上级人民法院批准。下级人民法院管
    • 管辖权异议后能答辩吗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7-21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在民事诉讼中,被告的管辖权异议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七条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
    • 职权移送管辖能上诉吗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5-15
      法院依职权主动作出的移送管辖裁定,因法院所作裁定并无当事人关于管辖权之意思介入; 故此时应赋予当事人救济权,当事人有权向受移送法院而非移送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但不能直接就法院裁定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