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死刑上诉案件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是否应为其指定辩护人问题的批复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1 15:21:53 210 人看过

1997/11/20

法释(1997)7号

全文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关于第二审死刑案件是否需要全部指定辩护人的请示》(赣法刑一请字〔199

7〕2号)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第三款关于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

院应当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的规定,也应当适用于第二审死刑案件。

即第一审人民法院已判处死刑的被告人提出上诉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

为其指定辩护人。

此复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2日 21:3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辩护人相关文章
  • 人民法院应该怎么保障死刑被告人的辩护权?
    关于死刑案件侦查阶段的司法解释,可以参见《关于充分保障律师依法履行辩护职责确保死刑案件办理质量的若干规定》。二、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通过法律援助机构指定律师为其提供辩护。被告人拒绝指定的律师为其辩护,有正当理由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被告人可以另行委托辩护人;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为其另行指定辩护人;被告人无正当理由再次拒绝指定的律师为其辩护的,人民法院应当不予准许并记录在案。
    2023-06-11
    169人看过
  • 被告人委托辩护人的,辩护人应当出庭
    一般程序的需要;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被告人委托辩护人的,辩护人可以不出庭,但应当在开庭审判前将书面辩护意见送交人民法院。被告人、自诉人要求证人出庭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一、律师委托律师能否委托辩护的律师委托辩护的律师可以做的有:1、辩护人有权根据事实和法律,独立进行辩护;2、会见通信权;3、调查取证权;4、提出辩护意见权;5、在案件的审判阶段,辩护人有权至迟在开庭3日以前接到人民法院的出庭通知书;6、参加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权;7、经被告人同意,提出上诉的权利;8、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辩护人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二、审判阶段刑事案件律师代理权限规定在审判阶段刑事案件律师有以下代理权限:第一种情况,担任公诉案件一审辩护人。人民检察院将案件起诉至人民法院后,律师可以接受被告人或其亲友的委托,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1、律师接受委托后,审查该案是否属于受案
    2023-04-04
    320人看过
  • 最高人民法院指定辩护意见中有几种辩护制度?
    一、最高人民法院指定辩护意见中有几种辩护制度?刑事诉讼法中的指定辩护制度分为“可以指定”与“应当指定”两种,本题中所涉及的“应当指定辩护人“的情形是指《刑事诉讼法解释》第36条规定的情形,即“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为其指定辩护人:盲、聋、哑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开庭审理时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可能被判处死刑的人。”指定辩护是当刑事案件进入审判阶段,在遇有法定情形时,人民法院指定辩护人为被告人进行的辩护。我国刑事诉讼中的指定辩护只适用于刑事案件的审判阶段,人民法院指定的辩护人,只能是依法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因此指定辩护又称刑事法律援助,适用于以下情形:1.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2.被告人是盲、聋、哑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指定承担法律援
    2023-06-03
    326人看过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2003年12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02次会议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已于2003年12月23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02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1月7日起施行。二○○四年一月二日==================================================================根据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02次会议决定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作如下修改:一、删去第二条第二款。二、第三条修改为:"已在报刊
    2023-04-26
    161人看过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台湾的合法继承人其继承权应否受到保护问题的批复
    【发布日期】1984-7-30【实施日期】1984-7-30【发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文号】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你院一九八四年四月二十四日关于袁惠等四人诉袁行健继承一案的请示收悉。我们意见:一、袁行濂及袁行毅的五个子女均属合法继承人,他们虽然均在台湾,其合法继承权仍应受到保护。根据党和国家的对台政策,从祖国统一大业的需要出发,在审理上应予以方便。二、袁行濂既与原、被告均有信件来往,并明确提出继承房产的意见,法院可以通过原、被告代为传递讼诉文书。对袁行毅的五个子女如能通过袁行濂得知他们下落,亦应照此办理。三、袁行毅的五个子女,如经努力查询,仍然联系不上,可以保留他们的应继承份额,请房管部门代管。四、本案按请示所述情况,不宜中止审理,亦不宜动员原告撤诉。此复。附: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请示最高人民法院:我市东城区人民法院一九八三年四月二十二日受理东民字第366号袁惠等四人诉袁行健继承案。被继承人袁
    2023-06-10
    192人看过
  •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事
    沪高法民[2003]39号上海市第一、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民二庭,各区、县人民法院民一庭、民三庭:为了更好的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事业单位人事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司法解释,准确把握审理此类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我们在与有关方面积极沪高法民—[2003]39号上海市第一、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民二庭,各区、县人民法院民一庭、民三庭:为了更好的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事业单位人事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司法解释,准确把握审理此类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我们在与有关方面积极沟通的基础上,对审理案件中可能遇到的一些问题作出初步的解答,供审理此类案件时参考。在实践中如果有什么问题,请及时向我们反馈。一、人事争议案件如何适用法律?答:在审理人事争议案件中,要认识到体制转变是需要一个过程的,要准确把握人事争议与一般劳动争议之间的差别,不能简单地将两者等同处理。在具体
    2023-06-09
    269人看过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十六条理解的答复
    【颁布机构】最高人民法院【发文号】法函[2003]46号【颁布时间】2003.09.09【实施时间】2003.09.09【效力属性】有效【效力说明】【正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十六条理解的答复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你部2002年12月15日对我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第五十六条执行中的有关问题征求意见的函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一、《规定》第五十六条不适用于纳入国家计划调整的企业破产案件,该类企业破产案件适用国务院国发[1994]59号《关于在若干城市试行国有企业破产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国发(1997)10号《关于在若干城市试行国有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的有关规定。在根据相关规定向破产企业职工发放安置费、经济补偿金后,不再就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予以补偿。二、《规定》第五十六条中“依法或者依
    2023-06-09
    486人看过
  • 自诉案件被告人辩护可以委托他人辩护吗?
    自诉案件被告人辩护可以委托他人辩护吗?可委托辩护人。1、律师可以接受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委托,担任其诉讼代理人。接受委托前,应审查案件是否符合法定自诉案件范围和立案条件。委托手续参照本规范第十三条的规定办理。2、代理律师应帮助自诉人分析案情,确定被告人和管辖法院,调查、了解有关事实和证据,代写刑事起诉状。起诉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自诉人、被告人的姓名、年龄、民族、籍贯、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工作单位、住址等自然情况;(二)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包括犯罪时间、地点、手段、危害后果等;(三)被告人行为所触犯的罪名;(四)具体的诉讼请求;(五)致送人民法院的名称和具状时间;(六)证人的姓名、住址;(七)证据的名称、件数、来源等。被告人是二人以上的,应按被告人的人数提供起诉状的副本。3、自诉人同时要求民事赔偿的,代理律师可协助其制作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写明被告人犯罪行为所造成的损害,具体的赔
    2023-04-20
    496人看过
  • 法院应为未成年人指定辩护人
    律师同志:我是一个农民,家庭贫困。因为平时要耕种农田及自己知识水平不高,没有管教好年仅15周岁的儿子。2007年8月底,我接到某人民法院的开庭传票,我儿子因定于9月中旬开庭。由于我对法律知识一窍不通,完全帮不上儿子。作为父亲,我很想帮助儿子,但又没钱聘请律师为其辩护。请问:像这种情况,法律规定有什么救济途径吗?读者:穆先生穆先生:根据你所反映的情况来看,由于你儿子在开庭审理时属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人民法院应当为其指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6条规定:被告人没有人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为其人:(一)盲、聋、哑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二)开庭审理时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三)可能被判处的人。本案中,你儿子年仅15周岁,在开庭审理其涉嫌抢劫罪时属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且你及你儿子也没有委托辩护人。依据上述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为你儿子指定辩护人,而人民法院指
    2023-06-11
    261人看过
  •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办理死刑复核案件听取辩护律师意见的办法》
    该办法中明确,辩护律师可以联系最高人民法院查询立案信息和查阅、摘抄、复制案卷材料;辩护律师要求当面反映意见的,案件承办法官应当及时安排。《办法》还同时公布了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审判庭的联系电话和通信地址。据了解,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办法》是对上述法律规定的进一步细化,有利于保障辩护律师依法行使辩护权,有利于确保死刑复核案件质量,是死刑核准制度的又一次重要完善。最高人民法院刑一庭有关负责人就《办法》回答了记者的提问。1、请介绍一下《办法》的制定过程。对最高人民法院死刑复核工作来说,辩护律师是确保案件质量、防范冤假错案的重要力量,最高人民法院一直非常重视保障律师依法行使辩护权。早在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就对办理死刑复核案件听取辩护律师意见等事项的内部操作流程作了规范。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在充分考虑律师界意见的基础上,对
    2023-06-11
    261人看过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当事人撤诉后再次起诉人民法院能否受理问题的批复
    【发布日期】1990-3-10【实施日期】1990-3-10【发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文号】法(民)复[1990]3号上海市高级人民政府:你院(89)沪高民他字第5号关于张珠英诉彭绍安债务纠纷案件撤诉后能否再立案受理的请示报告收悉。本案原告张珠英于一九八六年十二月向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彭绍安归还欠款。审理中,原告“暂因证据不足”申请撤诉,该院裁定准予撤诉,一九八七年二月,原告提供证人再次起诉,要求被告还款。经研究,我们同意你院审判委员会的意见。即原告张珠英以暂因证据不足为由申请撤诉,在第一审人民法院裁定准许其撤诉后,张珠英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又提出新的证据再行起诉,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2023-06-10
    72人看过
  • 辩护人是否有权签收法律文书最高人民法院
    一、财产纠纷请律师还能委托辩护人吗辩护人只是在刑事诉讼当中被告人律师的一种说法,也就是如果不是刑事诉讼,那么就不存在辩护人。财产纠纷属于民事纠纷,只有代理律师,没有辩护人。二、辩护人的主要责任刑事诉讼法第35条规定: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律师法第31条也规定:律师担任刑事辩护人的,应当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由此可见,辩护人的责任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只能依据事实和法律进行辩护,不得捏造事实和歪曲法律。辩护人在刑事诉讼中必须始终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这一基本原则,在任何情况都不得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编造口供、串供、伪造、毁灭证据或者威胁、引诱证人提供不实证据。2、
    2023-04-30
    116人看过
  • 被告人有权拒绝辩护人辩护或重新指定委托
    对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由人民法院为他指定辩护人的,如果被告人坚决拒绝人民法院为他指定的辩护人为他辩护,坚持自己行使辩护权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并应当记录在案。如果被告人是属于聋、盲、哑人或者间歇性精神病人和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开庭审理时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可能被判处死刑的人,人民法院为他指定了辩护人,而被告人有正当理由拒绝人民法院为他指定的辩护人为自己辩护的,人民法院应当允许,但被告人需另行委托其他辩护人,或者人民法院重新为其指定其他辩护人。委托辩护人为自己进行辩护是被告人在诉讼中的一项权利。辩护人接受委托,在审判中为被告人依法进行辩护,是辩护人的一项义务。被告人认为辩护人的辩护对自己不利或者是违背了自己的意愿的,有权拒绝辩护人的辩护,由自己进行辩护。或者被告人认为自己有罪,完全认可公诉人的指控,没有让辩护人辩护的必要,也可以中途拒绝辩护人继续为自己辩护。如果被告人认为辩
    2023-04-22
    235人看过
  • 最高人民法院对劳动部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几个问题的函的答复
    函函法关院院几关答院劳件劳》民最民于的理于人审动法部劳动对动议问理于个劳动部:你部劳力函字<1988>1号《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几个问题的函》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一、下列劳动争议案件,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决定不服,在收到仲裁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试行)》第八十一条规定的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1.国务院《国营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暂行规定》第二条、第三十条和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劳动争议案件;2.国务院《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的劳动争议案件;3.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应由人民法院审理的劳动争议案件。二、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决定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仍应以争议的双方为诉讼当事人,不应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列为被告或者第三人。在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中也不应含有撤销或者维持仲裁决定的内容。三、劳动争议当事
    2023-06-07
    379人看过
换一批
#辩护与代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辩护人
    词条

    辩护人指的是接受被告人委托或者经由人民法院指定,来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通过行使辩护权来维护其合法权益的人。辩护人可以是律师,或者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工作单位推荐的人,也可以是其亲友、监护人。但如果是指定辩护的只能是律师。... 更多>

    #辩护人
    相关咨询
    • 对哪些没有委托辩护人人的被告人民法院可以为其指定辩护人?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6-12
      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为其指定辩护人:(1)符合当地政府规定的经济困难标准的;(2)本人确无经济来源,其家庭经济状况无法查明的;(3)本人确无经济来源,其家属经多次劝说仍不愿为其承担辩护律师费用的;(4)共同犯罪案件中,其他被告人已委托辩护人的;(5)具有外国国籍的;(6)案件有重大社会影响的;(7)人民法院认为起诉意见和移送的案件证据材料可能影响正确定罪量刑的。
    • 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而具有哪些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为其指定辩护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2-28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为其指定辩护人:(一)盲、聋、哑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二)开庭审理时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三)可能被判处死刑的人。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为其指定辩护人:(一)符合当地政府规定的经济困难标准的;(二)本人确无经济来源,其家庭经济状况无法查明的
    • 被告人拒绝接受指定辩护的,人民法院是否应当准许其辩护人为其辩护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5-06
      被告人坚持自己行使辩护权,拒绝人民法院指定的辩护人为其辩护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并记录在案;但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开庭审理时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可能被判处死刑的人的,拒绝人民法院指定的辩护人为其辩护,有正当理由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但是需另行委托辩护人,或者人民法院应当为其另行指定辩护人。 前面说的是相关的规定,司法实践中,法院对于可能被判处死刑的人都一定会为其指定律师作
    • 外国籍被告人没有辩护人,人民法院必须为其指定辩护人吗?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6-12
      根据刑诉解释规定,外国籍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为其指定辩护人。被告人拒绝辩护人为其辩护的,应当由其提出书面声明,或者将其口头声明记录在卷后,人民法院予以准许。因此,外国籍被告没有辩护人,人民法院不是必须为其指定辩护人,而是可以指定,也可以不指定。
    • 人民法院在什么情况下应当为被告人指定辩护人或者指定辩护人进行辩护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4-28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我国辩护制度中的辩护种类有三种:自行辩护,委托辩护和指定辩护。而辩护制度一般是针对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而言的。前两种情况就不必赘言了,在此主要解释一下指定辩护。指定辩护是指在刑事案件的审判阶段遇有法定情形时,人民法院指定辩护人为被告人进行辩护。人民法院应当为被告人指定辩护人的法定情形是指:1盲聋哑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2开庭审判时不满18周岁的;3可能被判处死刑的人。也就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