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理标志标志的商标名称属于集体商标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7 11:31:00 147 人看过

地理标志属于集体商标。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集体商标,是指以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地理标志是指标示某商品来源于某地区,由该地区的自然因素或者人文因素所决定的标志。且前述的地理标志可以作为集体商标申请注册。

一、商标要具备哪些条件和内涵

商标构成的条件如下:

第一,应当具备法定的构成要素。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来的可视性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视觉不能感知的音响、气味等商标不能在我国注册;

第二,商标应当具有显著特征。商标的显著特征可以通过两种途径获得:一是标志本身固有的显著性特征,如立意新颖、设计独特的商标;二是通过使用获得显著特征。

二、证明商标有哪些主要特点

证明商标的特征如下:1、证明商标有原产地证明商标和品质证明商标两种类型;2、证明商标应是由某个具有检测和监督能力的组织注册和控制,由注册人以外的其他人使用,注册人自己不能使用该注册的证明商标;3、证明商标不是表示商品或服务来源于某个经营者,而是用以证明商品或服务本身出自某原产地,或具有某种特定品质的标志;等等。

三、怎样申请证明商标

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

首先,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用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

其次,申请证明商标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对其商品或者服务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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