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最终解释权条款无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1 21:34:12 277 人看过

一些商家为了招徕消费者、扩大自己的市场份额,往往主动对消费者作出打折让利的承诺,如发送优惠券、返券和赠券等。在推出促销承诺的同时,一些商家念念不忘增加一条“商家享有最终解释权”的条款。在消费者与商家就最终解释权条款产生纠纷时,人民法院如何看待最终解释权条款的法律效力已成为消费纠纷案件裁判中的难点问题。为构建和谐的消费环境,有必要对于商家解释权条款进行严肃的学术探讨。

一、商家最终解释权条款的产生根源

近年来,商家最终解释权条款的产生和蔓延并非偶然,而是有着一系列的社会与经济根源。首先,最终解释权条款源于竞争日益激烈、但竞争秩序并不规范的市场环境。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健全,我国当前不少消费产业(包括旅游、零售、餐饮等行业)等已经开始步入微利产业,以蚕食消费者利益为代价的暴利行业日益减少。鹬蚌相争,渔翁得利。这对消费者来说本是一件好事。但由于我国1993年《反不正当竞争法》不能完全适应当前企业竞争的新形势和新问题,加之该法的实施状况并不尽如人意,致使企业之间的不正当竞争手段盛行。为了推行不正当竞争手段,有些商家不惜超越自身的财力负担能力,对广大消费者信誓旦旦地大肆承诺降价让利。既然降价让利是商家吸引消费者的不正当竞争手段,商家对于这些承诺往往没有能力履行。可见,商家最终解释权条款是商家不正当竞争手段派生出来的一个附带现象而已。因此,遏制最终解释权条款有助于恢复公平竞争秩序,竞争秩序的康复也有助于遏制最终解释权条款的蔓延。

其次,最终解释权条款源于商家对消费者社会责任感的缺失。从理论上说,惨烈的市场竞争未必一定催生最终解释权条款。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治健全、商业信用评价体系成熟、失信制裁机制有效、商业伦理获得商家自觉践守的情况下,即使市场竞争再激烈,也不必然出现最终解释权条款。问题在于,由于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尚不健全,失信制裁机制和诚信褒奖机制均不成熟,不少商家尚未把自觉践行对消费者的社会责任作为自觉自愿的经营方略,而是把误导和欺诈消费者视为经营之能事。商家的如意算盘是,先通过促销广告,承诺消费者获利之大、商家让利之巨,进而刺激广大消费者省钱或者沾便宜的消费心理,诱导消费者非理性的消费活动,扩大商家的销售额。然后,商家再通过事后“最终解释权”的行使,虚化甚或否定自己在消费者购买之前所作的承诺。这样,商家既可吸引到消费者,又无需承担自己承诺的义务。由此可见,商家将促销承诺与最终解释权一起推出的时候就潜藏着失信毁约的动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9日 15:3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承诺相关文章
  • 消费中谁有最终解释权
    商品促销广告作为商家推销自己商品的重要手段,在市场交易中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其内容必须真实、健康,措辞也应注意严谨、准确。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条和第24条的规定,对于商品促销广告中牵涉消费者利益的宣传条文,消费者享有知情权,商家有义务将其具体内容讲述清楚,尽量不让消费者产生误解。但是,一方面,我国语言文字本身存在着复杂性、多义性、模糊性和不确定性等特点,对同一词语、同一句话往往可以作多种解释;另一方面,现时商家举办的商品促销活动,涉及的商品品种多、操作流程细,媒体广告在有限的字数内不可能一一说明,要求商品促销广告的宣传内容在表述上只能有一种清楚明白、不会产生歧义的理解过于苛刻,从而使对其内容进行解释不可避免。由于“最终解释”的根本目的在于,使商品促销广告中不明确、不具体、存在漏洞或歧义的内容归于明确、具体、完善和清晰,使当事人间的纠纷得以合理解决。实践中,商家与消费者协商解决争议时
    2023-05-01
    322人看过
  • 2021年最终解释权是什么?
    从法律角度来讲,“‘最终解释权’是一个涵盖多领域的比较复杂的概念,包括司法最终解释权、学术最终解释权、行政最终解释权以及民间最终解释权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的《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明确经营者不得以“最终解释权”为借口,侵害消费者的权利。所以,最终解释权就是一个包涵多领域的复杂的司法、学术等的解释一个问题的权利。对于“最终解释权”条款的分析,建议在格式条款单行法中将其明确规定为不平等格式条款不具备法律效力,并由其提供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合同之所以需要解释,是因为语言文字有多义性。合同所使用的文字词句可能有不同的含义,不经解释不能判明其真实意思。当事人法律知识欠缺也往往造成合同中的用词不当。还可能有当事人出于不正当目的,故意使用不适当的文字词句,掩盖其真实意思。因此,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往往需要先对合同的内容进行解释。在诉讼中,虽然当事人双方往往提出各自不同的解释意见。但当事人的
    2023-07-12
    149人看过
  •  商场最终解释权范围及依据是什么?
    在本中,尽管有最终解释权这一条款,但其并不具有法律效力。这是因为该声明属于商场制定的格式条款。一方面商场将最终解释权予以保留,导致了获奖的不确定性,一旦出现纠纷,兑奖的实现完全取决于最终解释,商场始终占据着主导地位,消费者只能任其宰割。在本商场,尽管有“最终解释权”这一条款,但其并不具有法律效力。这是因为该声明属于商场制定的格式条款。一方面商场将最终解释权予以保留,导致了获奖的不确定性,一旦出现纠纷,兑奖的实现完全取决于最终解释,商场始终占据着主导地位,消费者只能任其“宰割”;另一方面商场具有最终解释权,等于说明商场既是行为的当事人,又是出现纠纷时的裁决人,一旦出现危及自身利益的情况,其公正与否可想而知。 商 场 最 终 解 释 权 与 “ 最 终 解 释 权 ” 条 款 的 关 系根据素材0中的《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经营者与消费者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时,经营者不得在格式条款中排
    2023-09-18
    191人看过
  • 去处罚最终解释权属于谁?
    写最终解释权归经营者所有,是违法的。经营者保留最终解释权的规定,属于排除或者限制消费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该条规定无效,不具有法律效力。最终解释权归本店所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处以违法所得额三倍以下,但最高不超过三万元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最终解释权3从法律角度来讲,“‘最终解释权’是一个涵盖多领域的比较复杂的概念,包括司法最终解释权、学术最终解释权、行政最终解释权以及民间最终解释权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的《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明确经营者不得以“最终解释权”为借口,侵害消费者的权利。所以,最终解释权就是一个包涵多领域的复杂的司法、学术等的解释一个问题的权利。对于“最终解释权”条款的分析,建议在格式条款单行法中将其明确规定为不平等格式条款不具备法律效力,并由其提供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023-07-09
    187人看过
  • 从《消法》细解经营者“最终解释权”
    每逢节日祝福,经营者精心设计的各项优惠活动也如雨后春笋站立大街小巷。然而,消费心切的莘莘学子及家长们并没有注意商品宣传广告上的那小小标识或声明——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XXX公司(商场)所有,最终酿造成有苦难言。法谚有云:任何人不得成为自己案件的法官,诚然,商业经营者又有最终解释权么?首先,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营者义务分析,解释应当是商业经营者在从事商业经营活动中所尽的一种义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章第19条明文规定: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服务质量的真实信息,不得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具体而言:一是经营者在出售商品时应主动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服务质量的信息,如明码标价,工作人员健康证明等;二是经营者所提供的信息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行业标准提供信息,没有规定的应当服务于社会公众,如《产品质量法》规定商品包装应标有生产地,生产日期,有效期限等;三经营者所提供的信息应当是真实可靠,无论是商
    2023-06-07
    101人看过
  • 最高院解释婚姻无效的条件是什么?
    一、最高院解释婚姻无效的条件是什么?最高院解释婚姻无效的条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第一千零五十四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二、婚姻无效的法律后果是什么?无效婚姻的法律后果有无效婚姻或可撤销婚姻的溯及力的问题、当事人是否具有夫妻关系和当事人之间的财产关系。(一)无效婚姻或可撤销婚姻的溯及力的问题在司法实践,许多法学界学者认为自始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的法律后果应当有
    2023-04-13
    272人看过
  • "最终解释权"让消费者伤不起
    原标题:最终解释权让消费者伤不起律师:消费要较真中秋小长假是商家各种促销活动的黄金期,也正是在假期期间,消费纠纷也多了起来,但是商家往往以所谓的最终解释权为借口,让消费者吃巴亏。什么是最终解释权,它到底有没有法律效力?去年中秋节期间办的游泳计次卡,这几天让小孙烦恼不已。小孙:花了1200块钱办了60次,上个星期突然打电话过来说,你的卡还有一个月到期了,里面还有50次,不游就浪费了,当时我觉得很纳闷,因为办卡的时候没有一个人跟我说过有效期。小孙找到游泳馆,但对方声称自己拥有最终解释权,让小孙要么在1个月内游完50次,要么再花200元买10次延长两个月,这让小孙感到不公平。小孙:对我们消费者当然很不公平,然后就单方面听他们的解释,我不能接受。在一些格式合同中,商家为了逃避责任,往往通过最终解释权来设定对自己有利的条款,同时限制了消费者的权利、增加了消费者的风险。但这种做法,国家工商总局早在20
    2023-06-07
    101人看过
  • 公司宣传最终解释权写在哪里
    一、公司宣传最终解释权写在哪里公司宣传最终解释权写在哪里就要看公司对待客户的真诚度了。绝对真诚就放封面的显眼位置,否则可以放封底的下面。二、违反广告法发布虚假广告会受到什么处罚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两年内有三次以上违法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广告费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三、虚假广告的表现形式有哪些(一)夸大失实的广告:一般是经营者对自己生产、销售的产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来源等情况,或对所提供的劳务、技术服务的质量规模、技术标准、价
    2023-06-07
    80人看过
  • "法律中"最终解释权"的归属问题
    格式条款形式的最终解释权条款无效。《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八条,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因此,依据该条规定,若在一份格式合同中,对其中的格式条款(除最终解释权之外的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但按照最终解释权条款的要求,最终解释权人有权根据自己的理解进行解释,实际上多基于自身的利益需要进行解释。这显然排除了上述条款赋予给格式条款接受方获得有利解释的法定权利,免除了格式条款提供方的风险和责任,是与法律规定格格不入的。如此,该种最终解释权条款应当被认定为无效。最终解释权3从法律角度来讲,“‘最终解释权’是一个涵盖多领域的比较复杂的概念,包括司法最终解释权、学术最终解释权、行政最终解释权以及民间最终解释权等。”国家
    2023-08-13
    260人看过
  • 本店拥有最终解释权是否合法?
    最终解释权归本店所有不合法。属于无效的格式条款。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如下:具有法律规定的无效情形;2、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3、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我国法律保障消费者的权益,上述说法属于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说法。离婚所有财产归一方所有合法吗根据法律规定,即使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无需行使撤销权。若一方所负债务为个人债务的,债权人有权行使撤销权。也就是说,如果所欠债务是共同债务,即使约定了归一方所有,债务人可以向任何一方或者双方主张债权;如果所欠债务是一方个人债务,而该方又将财产归另一方所有,这种情况下,债务人可以请求撤销离婚协议或者判决书。这一规定主张是为了防止恶意逃避债务,损害债权人的合法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
    2023-07-02
    147人看过
  • 解释权归商家所有违法吗
    一、解释权归商家所有违法吗1、写最终解释权归经营者所有,是违法的。2、经营者保留最终解释权的规定,属于排除或者限制消费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该条规定无效,不具有法律效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格式条款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并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予以说明。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二、什么是最终解释权从法律角度来讲,最终解释权是一个涵盖多
    2023-06-19
    305人看过
  •  究竟哪一方具有最终解释权?法律角度解析
    最终解释权条款在某些情况下可以赋予格式条款拥有者权利进行解释,但这可能导致滥用和免除提供者的责任。因此,许多国家已经禁止或限制了最终解释权条款的使用。根据法律规定,对于格式条款,拥有最终解释权的是违反该条款的一方。但按照最终解释权条款的要求,最终解释权人有权根据自己的理解进行解释,实际上多基于自身的利益需要进行解释,免除了格式条款提供方的风险和责任,所以格式条款形式的最终解释权条款无效。最终解释权原则的法律依据是什么?最终解释权原则的法律依据可以在多个国际条约和国内法律中找到。在《联合国宪章》中,第二十四条规定了国际法的原则,其中包括了最终解释权原则。该原则表明,国际法院的判决是终局性的,当事国必须履行国际法院的判决,否则国际法院可以采取强制措施执行判决。在国内法律方面,我国《立法法》第七十二条也明确规定了最终解释权原则。该条规定,法律的最终解释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这一规定为
    2023-11-10
    473人看过
  • 合同条款无法履行的解释
    合同条款无法履行的情形是法定的,包括合同标的已灭失、已被第三人善意取得、已被政府征收或已被法院执行三种。而几种情形都有一个共同点,即合同失去意义,必须消灭,即使作出继续履行合同的判决,也不可能得到有效执行。因此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并且不需要进行赔偿。约定不明确的合同条款如何履行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第五百一十一条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四)履行期
    2023-07-01
    170人看过
  • 提供格式条款的商家需要向消费者解释吗
    格式条款又称为标准条款,是指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如保险合同、拍卖成交确认书等,都是格式合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有提示、说明的义务,应当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并按照对方的要求予以说明。什么是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1、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2、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格式条款】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
    2023-08-09
    56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承诺
    词条

    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接受要约的全部条件以缔结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 (2)承诺须向要约人作出; (3)承诺的内容须与要约保持一致; (4)承诺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内作出。... 更多>

    #承诺
    相关咨询
    • 最终解释权归商家合法吗?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6-09
      “最终解释权”归商家是否合法,要看情况。如果是关于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内容的最终解释权,是不合法的,该格式条款无效。
    • 商场最终解释权是有诉讼权的吗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27
      依据法律条款,商场所做“本商场有最终解释权”的声明并不具有法律效力。r1、商场的声明是一种格式条款。所谓格式条款是指当事人为重复使用而预先制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商场的声明,具备了该构成要件。r2、该声明无效。《合同法》第40条规定:“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r3、《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按通常
    • 本协议最终的解释权
      山东在线咨询 2023-10-05
      1.从法律角度来讲,“‘最终解释权’是一个涵盖多领域的比较复杂的概念,包括司法最终解释权、学术最终解释权、行政最终解释权以及民间最终解释权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的《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明确经营者不得以“最终解释权”为借口,侵害消费者的权利。商家在商品促销广告中所附的“最终解释权”条款,违背了公平原则,违反了合同法的强制性规定,是无效条款,商家的“最终解释权”条款并不能免除其应当承担的
    • 对最终解释权的处罚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0-27
      按合同约定处理。如果商家的最终解释显示公平,可到法院起诉解决纠纷。
    • 格式合同的最终解释权条款的用意是什么?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3-29
      “最终解释权”的界定 从文学角度看,“最终解释权”一词的字面意思很简单:“最终”是指最后、末了,再没有回旋余地。“解释”是指说明含义、原因、理由等。“最终解释权”就是,最后的说明含义、原因、理由的权力。但从法律角度来讲,“‘最终解释权’是一个涵盖多领域的比较复杂的概念,包括司法最终解释权、学术最终解释权、行政最终解释权以及民间最终解释权等。”目前,我国有关法律并没有对本文所提到的对商品促销广告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