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离婚后怎么样放弃探视权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26 07:00:29 477 人看过

一、民法典中离婚后怎么样放弃探视权

《民法典》中没有关于离婚后怎么样放弃探视权的规定,但有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该探视权属于法定权利,也属于法定义务,任何人不得侵犯,权利人也无法自行放弃,必须依法履行。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八条

对于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或者组织,可以由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是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二、民法典离婚后探视权包括祖父母吗

离婚后探视权不包括祖父母。可以行使探视权的主体是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三、民法典中离婚后子女抚养怎么样执行

离婚后子女抚养可由双方协商决定由一方抚养或者共同抚养。如果协商失败的话,2周岁以下的孩子归母亲抚养,八周岁以上的孩子尊重孩子真实意愿,二到八周岁的看夫妻双方谁的生活环境更适合小孩成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n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n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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