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推妇女权益保障条例“经期请假不扣钱”被删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5 18:43:24 422 人看过

《成都市妇女权益保障条例》第17条

任何单位不得因为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劳动保护降低工资标准或者减少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与女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应当包含对女职工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保护的特殊劳动保护条款,并约定女职工的岗位、劳动报酬、劳动安全和卫生等内容。

成都市人大常委会昨日召开新闻通气会宣布,《成都市妇女权益保障条例》全文将于今日正式公告公布,并将于明年3月8日起施行。成都商报记者注意到,早前舆论关注的经期请假不得扣薪规定在《条例》中已被删除。

阅读延伸:劳动保护

条例

不减薪从四期变三期

成都商报记者昨日获得的《条例》第17条表述为:任何单位不得因为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劳动保护降低工资标准或者减少劳动报酬。而今年6月24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二十四次会议通过的版本,经期与孕期、产期、哺乳期都同在不减薪的范围之列。

解读当初妇女的确有这个诉求,我们也曾经在调研的时候(向企业)反映过,但不少企业表示承受不了,操作起来比较难。市妇联副调研员向群昨日向成都商报记者解释称,孕期、产期、哺乳期是国家明确规定的假期,而经期不属于这种正规假,因此也不会强制要求企业在合同中注明经期请假不扣钱。

合同

不涉及具体经期保护方式

不过记者也注意到,《条例》第17条同时规定,用人单位与女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应当包含对女职工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保护的特殊劳动保护条款,并约定女职工的岗位、劳动报酬、劳动安全和卫生等内容。这或将成为女职工维权的法律依据,而市总工会和市妇联计划在《条例》正式施行后,据此更新现有的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

解读成都商报记者从市总工会和市妇联获悉,修订集体合同虽会体现《条例》立法精神,但预计只会做原则性表述,不会涉及到具体的经期保护方式。市总工会女工部部长卢焰透露,集体合同的功能是给用工单位提供参考和指导,不宜做强制规定。因此,经期究竟该怎么保护,将在用工方和职工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约定。即便约定享受假期,应该也是针对某一特定群体的女工,而且要有医疗证明。像办公室白领一般不符合(经期假范畴),卢焰说,这是给真正需要的人,而不是一种福利。集体合同修改后的变化和影响也应该不会太大。

同步播报

成都开始规划家暴庇护场所

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是《条例》中另一个舆论关注的焦点。根据第35条的规定,市、县级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设立或者指定家庭暴力庇护场所,为遭受家暴要求庇护的妇女提供临时住处。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有关负责人介绍,成都市已经开始着手规划庇护场所的建设问题。目前,民政部门现有的救助站中已开辟有妇女维权保护中心,以供妇女躲避家暴之用。根据法规的授权,政府也可在条件成熟时建设独立的家暴庇护场所。(成都商报记者郑锐)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1日 21:2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家庭暴力相关文章
  • 《成都市妇女权益保障条例》提请省人大审议:加强女职工“四期”特殊保护
    任何单位不得因为女职工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劳动保护降低工资标准或者减少劳动报酬。27日,在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上,成都市首部保护女性权益法规——《成都市妇女权益保障条例》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条例》对妇女健康保障权益、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等作了详细规定。《条例》第十七条指出,用人单位与女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应当包含对女职工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保护的特殊劳动保护条款,并约定女职工的岗位、劳动报酬、劳动安全和卫生等内容。同时第二十六条规定,从事容易引起流产、早产、畸胎的特殊岗位作业的女职工,怀孕前可以与单位协商调换至对怀孕无影响的岗位。女职工怀孕后或者哺乳期后或者哺乳期不适应原工作岗位的,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调整工作岗位或者改善相应的工作条件,用人单位应当给予照顾。《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至少每两年组织本单位的女职工进行一次妇科病、乳腺病的筛查。有条件的单位可
    2023-06-04
    134人看过
  • 哺乳期妇女权益保障法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在哺乳期用人单位不得依照劳动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职工有过错时,用人单位仍然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哺乳期职工有过错时,用人单位仍然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哺乳期女职工如何解除合同女职工在哺乳期,合同到期后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四项,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二、哺乳期的妇女在职可以享受怎么样的福利1、用人单位对于女职工不得以其结婚、怀孕、生育、哺乳为由降低其工资待遇。2、如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也不能终止劳动合同,必须延续到哺乳期满方可终止合同。3、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
    2023-02-26
    491人看过
  • 妇女权益保障法释义是什么
    网友提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释义是什么?律师解答:法条内容:第十七条学校应当根据女性青少年的特点,在教育、管理、设施等方面采取措施,保障女性青少年身心健康发展。释义内容:【释义】本条是关于学校应当保障女性青少年身心健康发展的规定。要实现男女实质意义上的平等,不仅需要有权利的无差异对待,还需要有权利的区别性对待,体现了差异性的平等才是真正的平等。本条是对女性特殊保护的规定,从女性生理和心理上的特点出发,才能更好地维护女性的教育权。由于女性青少年的生理和心理在青春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与男性青少年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因此,学校在对女性青少年实施教育、管理时,应当采取适当的措施,对于青春期给女性青少年带来的生理和心理上的变化给予正确的引导,使她们获得正确的认识,并对女性青少年予以特殊的保护,从而使她们的身心得到健康发展。我国现行的有关教育的规范文件中已有不少关于学校在教育、管理、设施等方面
    2023-04-29
    314人看过
  • 切实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在审理原告林某(女)与被告罗某这对80后的年轻夫妻离婚案件时,法官查明双方是经他人介绍相识不到一个月便登记结婚,感情基础薄弱的夫妻。婚后不久,原告生育男孩小浩浩,还未能好好享受新婚甜蜜的夫妻俩就为家庭琐事时常争吵。在小孩未满岁时,原告因与被告产生矛盾,赌气而独自回到娘家居住生活,此后夫妻俩互不往来。期间,原告因为牵挂儿子,曾多次回被告家里,希望能看一看儿子,但均被被告家人拒绝,就连春节前给儿子买的新衣服,也未能让儿子穿上。元宵节刚过,原告林某向法院起诉,要求与被告离婚,判决小孩跟随原告生活,并由被告一次性补偿原告2万元。当时,原告已有半年未与儿子相见。每次提到小孩,林某都是泪流满面。同为人母的女法官将此景看在眼里,急在心里,记在心头。无论案件的处理结果如何,法官明白:此案的关键是要让原告见到日思夜想的儿子。为此,法官与被告多次电话沟通,劝导被告要从有利于小孩的身心健康成长的角度考虑问题,积
    2023-04-24
    423人看过
  • 如何保障已婚妇女的土地权益
    法院认为,原告小英嫁到某村七组,但她的户籍没有搬出母亲家。七组经群众代表协商,决定将现有土地按现有人口(减去外出死亡女童人数,再加上婚生人数)分配到户,并确定了原承包地的土地分配方案;2015年8月,七组群众代表讨论形成“七组土地溢出讨论方案”,原告小英未参与分配。洪泽县妇联对原告小英反映的结婚后土地权益得不到保护的问题进行了解释。”据了解,她结婚后户籍没有迁出,所以她负责用地,“2015年10月10日,小英坡家村委会出具了一份证明,证明小英的户籍没有迁入,法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妇女在承包期内结婚,在新居未取得承包地的,用人单位不得收回原承包地。作为七组成员,原告小英虽然嫁到了外村,但在一个村仍有七个户籍。原告小英在妻子家中没有拿到土地和补偿费。因此,原告小英对一个村庄的七组土地享有权利。七组制定的“七组征地分会场讨论方案”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2023-05-08
    440人看过
  • 如何保障妇女的婚假权利
    妇女权益受到损害,可以根据国家有关法律保护自己的权利。婚假是大多数女性必不可少的假期需求。然而,许多女雇员因婚假而被解雇或扣除工资。以下是有关女性婚假权益的相关法律规定的总结,希望能对您在女性应休婚假时,即员工享受婚假期间,如何保障女性在扣薪情况下的权益有所帮助,单位不得扣减工资,按员工出勤处理,员工因自身原因不休婚假的,不得向单位要求补偿或事后补偿;如果单位不批准职工休婚假,现行法律没有明确用人单位应承担的责任,但职工提交休假申请表等材料后,可以自行休假。如果单位扣减员工的工资,员工可以仲裁,要求企业在婚假期间支付正常工资,这是普遍支持的
    2023-05-07
    142人看过
换一批
#婚姻纠纷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家庭暴力是一种违法行为,当发生家庭暴力行为时,受害人及其亲属应当及时向有关机构反映情况。 对家庭成员实施家暴行为,受害方或亲属可以直接向公安机关报案,警方应当到现场进行调查,根据其受害者的受伤情况,及时将受害者送至医院治疗;对于实施家暴者,... 更多>

    #家庭暴力
    相关咨询
    • 包头市妇女权益保障条例5条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0-02
      市和旗县区人民政府应当为妇女权益保障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并随经济社会发展和财政收入的增长相应增加。提倡和鼓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及个人为妇女权益保障工作提供资助或者开展公益活动。妇女权益保障工作经费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
    • 包头市妇女权益保障条例49条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9-28
      经济困难需要法律援助或者司法救助的妇女,当地法律援助机构或者人民法院应当给予帮助,依法为其提供法律援助或者司法救助。
    • 市妇女权益保障条例第十二条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9-19
      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中的女职工代表、委员比例应当与本企业女职工所占的比例相适应。
    • 妇女权益保障法哪条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1-09
      1、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实行男女平等是国家的基本国策。国家保护妇女依法享有的特殊权益。禁止歧视、虐待、遗弃、残害妇女。 2、法律依据;《妇女权益保障法》 第二条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实行男女平等是国家的基本国策。国家采取必要措施,逐步完善保障妇女权益的各项制度,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的歧视
    • 包头市妇女权益保障条例都有哪些内容?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9-27
      各级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对严重侵害妇女权益的行为,可以向有关部门发出督促执行书,有关部门应当在十五个工作日内依法处理并作出答复;逾期不作出处理也不答复的,可以建议有关部门对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