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共有财产的管理和处分的案例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2 19:21:36 450 人看过

一、关于共有财产的管理和处分的案例

案情介绍:甲乙丙三人合伙开了一个小超市,三人约定:甲出资3.5万元购买一辆面包车负责日常进货和送货,乙和丙各出2万元现金做流动资金,乙负责经营,丙管账目。由于在运货途中发生紧急情况,甲只得将货物寄存在他人仓库,产生了1万元的管理费,甲先垫付,随后要求乙丙一起承担费用。但是,三人对此意见不一,那么共有财产的管理费用该如何承担呢?

民法典明确规定了共有财产共管、管理费用共担的基本规则。本案中,甲乙丙三人按照份额出资,对超市的财产享有所有权。甲进货途中产生的管理费,属于共有财产产生的合理费用。因三人没有提前约定,那么就应该按照出资份额共同承担。

从司法实践来看,为避免财产共有人之间产生矛盾和纠纷,可从三个方面予以重视:一是要注意尽早就共有财产的相关管理事宜和债务承担方式进行协商和约定,不要等到真正要处分财产再协商;二是要清楚共有人之间是共同共有还是按份共有,按份共有的还要明确各共有人之间的具体比例;三是尽量采用书面形式进行明确,尤其是涉及财产价值较大时,需要各方签章确认。

二、民法典关于共有财产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九条规定,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共同享有所有权。

第三百零一条规定,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百零二条规定,共有人对共有物的管理费用以及其他负担,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按照其份额负担,共同共有人共同负担。

第三百零八条规定,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三、合伙债务的承担方式是怎样的

1、普通合伙人合伙企业债务的承担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这就赋予了普通合伙企业具有人合性,因此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应以合伙企业财产承担责任为前提,即只有在合伙企业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合伙企业债务时,才由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有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的承担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因为从“资合”性的特点出发,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承担责任。这有利于合伙企业进行融资,避免投资者因担心承担补充无限连带责任而对合伙企业望而却步。

3、特殊的普通合伙中合伙人承对合伙债务的承担

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是以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的专业服务机构,其执业的专业性及高风险性导致特殊责任的产生。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及合伙企业的其他债务,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人承担清偿责任后,可以追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4日 19:3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共有相关文章
  • 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如何处理?
    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处理方式:如果其他共有人(三分之二以上)在合理期限内,追认该行为的,处分行为发生法律效力。如果其他共有人(三分之二以上)明确表示不追认,或在合理期限内未作表示的,处分无效,可以追回共有财产,但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夫妻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行为是否有效夫妻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行为无效,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私自将夫妻财产处分的,属于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严重侵犯了一方的财产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2023-07-25
    68人看过
  • 共有财产的无权处分怎样处理
    对于未经其他共有人的同意而私卖共有物可以根据不同的情况做不同的分析。对于以全体共有人的名义但未经其他共有人的同意出卖共有物的,可以作无权代理处理;而对于一个或者一些共有人未经其他共有人的同意出卖共有物,但不以共有人的名义的情形,则可以作为无权处分。夫妻共有财产的范围在无约定或约定无效、约定不明确的情况下,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赠或赠与合同中明确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
    2023-07-24
    303人看过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财产共有人立遗嘱处分自己的财产部分有效处分他人的财产部分无效的批复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86)粤法民字第16号请示报告收悉。关于刘坚诉冯仲勤房屋继承一案,经研究,我们基本同意你院审判委员会讨论的第一种意见。双方讼争的房屋,原系冯奇生及女儿冯湛清、女婿刘卓三人所共有。冯奇生于一九四九年病故前,经女儿冯湛清同意,用遗嘱处分属于自己和冯湛清的财产是有效的。但是,在未取得产权共有人刘卓的同意下,遗嘱也处分了刘卓的那一份财产,因此,该遗嘱所涉及刘卓财产部分则是无效的。在刘卓的权利受到侵害期间,讼争房屋进行了社会主义改造,致使刘卓无法主张权利。现讼争房屋发还,属于刘卓的那份房产应归其法定继承人刘坚等依法继承。
    2023-06-11
    383人看过
  • 关于加强财产保险共保业务管理的通知
    文号:保监发〔2006〕31号标题:关于加强财产保险共保业务管理的通知颁布日期:2006年3月24日实施日期:2006年3月24日终止日期:类别:颁布单位: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内容:关于加强财产保险共保业务管理的通知保监发〔2006〕31号各财产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各保监局:目前,财产保险公司在经营共保业务时,存在着一些不规范的行为,使大量风险留在分支机构层面,总公司不能准确掌握整体风险累积情况,无法合理安排再保险,影响了公司经营的稳定性;同时,也加大了再保险公司的累积风险,妨碍了再保险市场的健康发展。为进一步规范共保行为,防范和化解因不规范共保行为造成的风险累积,促进财产保险市场又快又好地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规范的共保业务应符合以下要求:(一)被保险人同意由多个保险人进行共保;(二)共保人共同签发保单,或由主承保人签发保单,同时附共保协议;(三)主承保人向其他共保人收取的
    2023-04-23
    498人看过
  • 关于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的质疑
    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是存在的,存在即合理。破产分配方案,是指对破产企业的财产全部清理、变价之后,管理人应当根据对破产企业的清算结果编制破产财产明细表、资产负债表,并提出破产分配方案,经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报请人民法院裁定后执行。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参加破产财产分配的债权人名称或者姓名、住所;参加破产财产分配的债权额;可供分配的破产财产数额;破产财产分配的顺序、比例及数额;实施破产财产分配的方法。债权人会议通过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后,由管理人将该方案提请人民法院裁定认可。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由管理人执行。对于附生效条件或者解除条件的债权,管理人应当将其分配额提存。在最后分配公告日,生效条件未成就或者解除条件成就的财产,应当分配给其他债权人;在最后分配公告日,生效条件成就或者解除条件末成就的财产,应当交付给债权人。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包括哪些内容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可供破产分配
    2023-07-20
    349人看过
  • 再婚财产归属的相关案例分析
    再婚财产属于个人财产。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以下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人身伤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赔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只确定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再婚财产通常是指再婚前夫妻一方取得的财产。对一方婚前所有财产,属于法定夫妻个人财产,原则上不需要分配,属于谁就归谁。前妻的孩子可以继承父亲再婚财产吗一、前妻的孩子可以继承父亲再婚财产吗1、前妻的孩子可以继承父亲再婚财产。父母与子女有相互继承的权利,除非出现丧失继承权的法定情形。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
    2023-07-07
    60人看过
  • 解除同居关系的财产分割案例
    案情介绍:日前,门头沟法院审结一起解除同居关系引发的财产分割纠纷的案件,判决将财产清单所载商品按二分之一的比例进行分割。霍某(男)在与崔某(女)同居期间领取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经营一家食品摊位。后来两人发生矛盾并自行解除了同居关系,但就经营期间购置货物的分割没有达成一致。后来,霍某起诉到法院,要求与崔某平均分割货物。崔某认为,商店是个人投资经营,货物也是自己在独立经营期间所购进的,与霍某无关。法院经审理查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记载霍某为摊位的合法经营者,两人同居期间共同经营该商店。根据最高法院关于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两人在共同经营期间陆续购进的商品属于共同财产。现双方已解除同居关系,应对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依法分割。法院认为,霍某要求与崔某平均分割
    2023-04-26
    495人看过
  • 如何处理财产分割中的家庭共有财产
    财产分割涉及家庭共有财产只能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一般是由夫妻双方协商决定,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一、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如何分割?夫妻财产离婚的分割,主要分割法定夫妻的共同财产。离婚财产分割方式如下:1、协议分割;2、判决分割。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
    2023-03-29
    349人看过
  • 关于财产继承分配比例是怎样的
    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等。这是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的一般原则,即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该平均分配遗产。这里的“一般”是指法律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2、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特殊情况”主要是指:(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给予照顾。继承人只有同时具备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的情形时,才能在遗产分配时中给予照顾,而且一旦具备了这两个条件就应当给予照顾。(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不是应该多分,不具有强制性。(3)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该不分或少分,这是民法典中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的重要体现。3、继承人符合下列条件的,应不分或少分遗产:(1)继承人有扶养能力和条件;(2)不尽扶养义务;(3)继承人协商
    2023-03-03
    77人看过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条例
    第九条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第二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的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斗殴的;(二)追逐、拦截他人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治安管理处罚法诽谤他人处罚的相关规定1、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
    2023-08-04
    436人看过
  • 遗嘱中的共有财产管理
    财产共有人立遗嘱处分共有财产的行为,其中对于共有财产中属于自己的财产份额的处分行为有效;对于共有财产其余部分的处分行为属于效力待定行为,如事后取得了财产的所有权或者得到了其他共有人的追让则该部分遗嘱处分有效,否则无效。共有财产受损,共有人如何分配保险赔偿?既然孙某对保险车辆享有完全的保险利益,因此保险公司应该全额赔付。为了防止被保险人通过赔偿而得到的额外利益,保险法还规定了损失补偿原则,即,有损失有赔偿,损失多少赔偿多少。同时根据民法的公平原则,孙某的家人在获得保险公司的保险赔款后,无权全部占为已有,而应与共有人王某按各自对共有财产享有的份额分配保险赔款。当然赵某为孙某垫付的保险费,也有权要求孙某的家人及王某按财产份额合理分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
    2023-07-15
    300人看过
  • 离婚时属于共同共有的财产怎么处理
    一、离婚时属于共同共有的财产怎么处理离婚时属于共同共有的财产的处理首先是由夫妻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分割。《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二、离婚怎样分割共有房产婚姻存续期间居住的房屋属于一方所有,另一方以离婚后无房居住为由,要求暂住的,依法律规定是可以的,但一般不超过两年。无房一方租房居住经济上确有困难的,享有房屋产权的一方可给予一次性经济帮助。根据《民法典》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夫妻双方离婚时对共有的房屋的分割应按照如下办法进行:1.离婚时,夫妻的共有房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并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2.夫妻共有的房产,原则上应均等分割
    2023-05-06
    158人看过
  • 关于破产财产的分配和破产终结
    新司法解释对于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的内容作了详细规定。破产财产的分配后领取,未加改动的规定是对于债权人未在指定期限内领取的分配财产,清算足可以提存该财产或其价款。新规定补充的是,对于清算组发出催领通知书,最迟两个月后,债权人仍未领取的,清算组应当对该部分财产进行追加分配。另外,此部分比较有新意的内容有“多次分配”、“债权分配”和“追加分配”。“多次分配”指财产分配可一次分配,也可多次分配(包括中间分配、最终分配和追加分配)。“债权分配”,相对于金钱分配、实物分配的说法,是指对于属破产财产但未及时变现的债权,可进行债权分配,债权人凭债权分配书向有关债务人要求履行,并可向法院申请强制履行。“追加分配”,是指对于破产最终分配后,对于新出现的可以用来分配的破产财产,进行的追加的分配。旧有规定是,对于新出现的可供分配的财产,若财产较少,则收归债务人的上级主管部门;新司法解释第98条对于此种情形作了明确
    2023-08-17
    262人看过
  • 按份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处分
    一、按份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处分按份共有人处分共有财产的,是需要经过对方同意的,但是如果事先说好了或者特殊情况的除外。并且,处置共有财产的要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才可以。《民法典》第二百九十八条【按份共有】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按照其份额享有所有权。第二百九十九条【共同共有】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共同享有所有权。第三百条【共有人对共有物的管理权】共有人按照约定管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各共有人都有管理的权利和义务。第三百零一条【共有物的处分、重大修缮和性质、用途变更】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三百零二条【共有物管理费用的分担】共有人对共有物的管理费用以及其他负担,有约定的
    2023-06-08
    304人看过
换一批
#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物权 知识导航
    展开
    #共有
    词条

    共有,是指某项财产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权利主体共同享有同一所有权,换言之,是指多个权利主体对一物共同享有所有权。按照一物一权主义,一物之上不得存在多个所有权,数人不得对同一物各自享有完整的所有权。 但一个所有权可以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享有。各... 更多>

    #共有
    相关咨询
    • 离婚案件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案例中财产分割标准有哪些?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6-30
      关于离婚案件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案例中财产分割标准具体有一下: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3)已登记结婚
    • 关于共有财产分割案件的起诉书怎么写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0-09
      起诉书中应记明原、被告以及证人姓名、住址、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诉讼诉求及理由;证据及其来源等。律师事务所一般备有格式诉状,可以请律师代写,这样可以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
    • 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划分标准和分割的说明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4-17
      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包括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一切收入,包括: 1.夫妻双方或一方的劳动收入,如工资、奖金、稿酬、其他形式的劳动报酬等。 2.夫妻双方或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受赠或受遗赠所得财产。 3.夫妻双方或一方的其他合法收入。 在确定夫妻共同财产范围时,也要注意下述问题: 1.夫妻的婚前财产和双方约定为个人所有的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的范围。 2.复员、转业军人的医疗费归本人所有。如
    • 离婚案关于财产另案处理有时间限制的嘛?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7-26
      《婚姻法》: 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
    • 民法中关于老公和死者的共有财产怎样划分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7-16
      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十二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