侦查阶段关于警察的告知义务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5 14:10:27 391 人看过

比如在加拿大,警察必须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保持沉默,有权请律师。没有律师的,必须告知有法律援助律师,并且必须告知当地法律援助律师的免费电话。在美国,根据米兰达规则,警察也承担上述告知义务,但警察没有为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的义务。

在一些国家和地区,警察有义务通知法律援助律师前来会见犯罪嫌疑人,这段时间不计入拘留期限。但如果律师在规定时间内未到场,则警察可以开始讯问。为了保障警察告知的落实,一些国家和地区还制作警察告知卡片,上面写有告知事项,由警察向犯罪嫌疑人宣读,并且让犯罪嫌疑人签署一份接受了这样告知的书面文件。

在大部分国家,犯罪嫌疑人都享有沉默权,且警察应告知犯罪嫌疑人享有这一权利。警察未告知或犯罪嫌疑人声称非自愿的供述,都可能被法官排除,是否进行告知以及供述是否自愿要由警察来证明。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1日 04:1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援助相关文章
  • 审查批捕属于侦查阶段吗
    批捕后就不是侦查阶段了,已经属于案件侦查终结阶段,是可以直接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的,但是如果证据不足的情况,检察院会退回到公安局进行补充侦查,所以批捕之后还可能是补充侦查阶段。《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一、正在批捕的批捕是什么意思批捕一般就是被批准逮捕。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
    2023-06-28
    491人看过
  • 有关侦查阶段律师的职能
    律师的权利义务
    从法学理论上讲,任何一项法律制度都是由一系列法律关系构成的体系,侦查阶段律师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制度也是如此。法律关系指的是受法律调整的社会关系参加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才制成侦查阶段律师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制度的法律关系,就是侦察机关、犯罪嫌疑人、律师参与侦查阶段律师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的相关活动时,彼此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他们彼此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九六《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刑事诉讼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规定》、公安部《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和《关于律师在侦查阶段参与刑事诉讼活动的规定》作了明确规定,从而构成了侦查阶段律师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制度的完整体系。(一)侦察机关与犯罪嫌疑人之间的法律关系侦察机关与犯罪嫌疑人之间的法律关系是指侦察机关与犯罪嫌疑人就侦查阶段聘请律师提供法律帮助
    2023-04-25
    311人看过
  • 有关侦查阶段时限问题
    侦查阶段时限规定:1、拘留,拘留期限为3-7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延长至30日。2、逮捕,逮捕的期限不得超过2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1个月。下列案件在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1)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2)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3)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4)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3、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4、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侦查羁押期
    2023-04-25
    439人看过
  • 侦查阶段的搜查手续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09条至第113条对享有搜查权的人员、搜查的对象、地点以及程序作了明确的规定:(1)享有搜查权的人员是侦查人员,即经合法授权或批准依法对刑事案件执行侦查、预审等任务的侦查人员,包括公安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侦查人员以及人民检察院自行侦查案件的侦查人员;(2)搜查的对象为犯罪嫌疑人以及可能隐藏罪犯或者证据的人;(3)搜查的地点包括上述人的身体、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的地点;(4)搜查的程序有四:一是出示搜查证。在一般情况下,进行搜查必须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除非在执行逮捕、拘留时遇紧急情况,才可以无证进行搜查;二是要求被搜查人或其家属、邻居或其他见证人在场;三是只能由女工作人员搜查妇女的身体;四是搜查的情况应当写成笔录,笔录应由侦查人员和被搜查人员或他的家属、邻居或其他见证人共同签名或者盖章。如果拒绝签名盖章,应当在笔录上注明符合上述规定的搜查,即为合法搜查。推荐阅读:刑事侦查
    2023-06-11
    470人看过
  • 侦查机关的侦查阶段侦查机关(公安机关、检察院反贪局)在这个阶段的职责就是收集证据来证明犯罪的成立。
    期限要求:从犯罪嫌疑人逮捕起算侦查期限2个月。一般案件都可以在这个期限内侦查结束。如果在这个期限内不能完成侦查,根据的相关规定,在具备延长条件和办理相关手续后还可以再延长三次期限,第一次可以延长1个月,第二次可以延长2个月,第三次可以延长2个月。侦查机关从一个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开始侦查到侦查阶段结束,最长办案时间是8月零7天。一、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侦查机关在收集证据后,要把案件的材料移交检察院。检察院在这个阶段要审查案件的事实是否清楚,定性是否准确,证据是否充分,是否符合起诉条件。期限要求:一个月,可以延长半个月,一般的案件在一个半月的期限内可以审查完毕。如果检察院在审查中认为案件存在问题,可以提出补充侦查。补充侦查仅限两次,每次一个月。每次补充侦查后重新计算期限。检察院审查起诉最长期限六个半月。二、法院的审判阶段检察院认为案件符合起诉条件,要把案件移交法院审判。法院在这个阶段的职责就是
    2023-03-23
    192人看过
  • 【关于义务】履行告知义务
    如实告知义务是指在订立保险合同之时,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必须要将保险标的中的重要事项如实告知保险人,并确保保险人能够全面、准确地掌握这些重要事项,只有这样才能够让保险人正确的认识并评估危险状况,继而决定是否承保或者在何种条件下承保。对于《保险法》中的如实告知义务来说,其既可以被看成是一种制度,也可以被看成是一种通知、说明义务。履行告知义务的内容包括在保险法律关系中,投保人和保险人都应当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根据《保险法》的规定,两者的告知义务范围有:1.投保人告知的范围,包括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承保和确定费率的重要事实。具体合同各有不同,如人身保险中被保险人的年龄、性别、健康状况、既往病史、家族遗传史等均是重要事实,财产保险中保险标的的价值、品质、风险状况等就是重要事实。所以重要事实的认定是投保人告知范围的关键。2.保险人告知范围有两方面:(1)在保险合同订立时要主动向投保人说明保险合同条款内
    2023-07-22
    309人看过
  • 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在哪个司法机关处理?
    一、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在哪个司法机关处理?侦查阶段由公安机关进行,审查起诉阶段在检察机关进行,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般刑事案件大致要经过3个阶段,即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和审判阶段(人民法院)。一般情况下整个刑事诉讼过程需要四、五个月的时间,如果案情复杂的可能时间会长一点,有的可达一年多。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五十八条人民法院向人民检察院调取需要调查核实的证据材料,或者根据辩护人、被告人的申请,向人民检察院调取在侦查、审查起诉中收集的有关被告人无罪和罪轻的证据材料,应当通知人民检察院在收到调取证据材料决定书后三日内移交。第一百五十九条合议庭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被告人可能有自首、立功等法定量刑情节,而起诉和移送的证据材料中没有这方面的证据材料的,应当建议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第一百六十条合议庭认为本案事实
    2023-06-04
    409人看过
  • 补充侦查属于审查起诉阶段吗?
    一、补充侦查属于审查起诉阶段吗?不仅在审查起诉阶段可以补充侦查,在司法判决阶段也可以,补充侦查是为案件的处理提供足够的证据资料,在原有侦查工作的基础上,对原有侦查工作的不足或薄弱部分重新进行侦查。中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认为需要补充侦查的,可自行侦查,也可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法庭审理阶段被告人提出新的立功线索时,人民法院可以建议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审查有关理由,并做出是否补充侦查的决定。二、《刑事诉讼法》补充侦查第九十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第一百七十条: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依照本法和监察法的有关规
    2023-06-04
    468人看过
  • 侦查阶段与辩护有关系吗
    侦查阶段与辩护没有关系,在侦查阶段,最常见的强制措施就是拘留。对于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的犯罪分子,侦查机关有权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决定拘留。采取拘留措施之后,侦查机关必须及时通知犯罪嫌疑人家属,在二十四小时之内将犯罪嫌疑人送往看守所。而接下来到决定进行逮捕的期间,是辩护律师进行辩护的黄金期间。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最长期限为37天,但是并非任何案件批准逮捕的期限为37天,有可能期限更短。而在这个期限内,尤其是对于案件的定性,罪与非罪的问题,可以充分地和批准逮捕的检察官进行沟通,尽最大可能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另外,在侦查阶段辩护律师最重要的一个作用就是会见犯罪嫌疑人。《刑事诉讼法》规定,在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家属只有委托律师才能会见犯罪嫌疑人。通过会见犯罪嫌疑人,辩护律师不仅能够了解案件情况,对案件的定性问题作出初步的判断;而且,能够缓解家属着急、
    2023-02-22
    251人看过
  • 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享有的权利和义务
    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享有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公安机关对案件进行侦查期间,犯罪嫌疑人有如下诉讼权利和义务:1、不通晓当地通用的语言文字时有权要求配备翻译人员,有权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2、对于公安机关及其侦查人员侵犯其诉讼权利和人身侮辱的行为,有权提出申诉或者控告。3、对于侦查人员、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权申请他们回避:(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对于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可以申请复议一次。4、自接受第一次讯问或者被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经济困难或者有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5、在接受传唤、拘传、讯问时,有权要
    2023-03-05
    434人看过
  • 侦查阶段的补充说明
    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补充侦查,是指公安机关及当地的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在原来的基础上对案件部分情况进行深入调查、补充相关证据。案件送到当地的检察院审查起诉时,要重新返回公安机关进行的才可以算为补充侦查。补充侦查可以分为两类:审查起诉阶段和法庭审理阶段的补充侦查。侦查阶段律师会见工作内容是什么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
    2023-07-01
    90人看过
  • 刑诉侦查阶段被告的权利是哪些
    刑诉侦查阶段嫌疑人的权利范围如下:(1)了解自己涉嫌何种罪名,并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材料和意见,辩解自己无罪和罪轻的权利;(2)拒绝回答与本案无关的问题的权利;(3)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4)对侦查人员侵犯公民诉讼权利和人身权利的行为提出控告的权利;(5)亲笔书写供词和对笔录进行阅读、听读、提出补充、修改意见的权利;(6)知道用作证据的鉴定结论和申请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的权利。一、孕妇的刑事权利有哪些现实生活中,孕妇犯罪被逮捕的例子还是有很多,但是,孕妇本身却不知道自己享有的刑事权利有哪些?针对这个问题,我做以下简要分析。1、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2、获得辩护的权利以及其他的诉讼权利;3、控告的权利;4、获得国家赔偿的权利;5、被无罪推定的权利;6、申请回避的权利;7、自行辩护和委托辩护人的权利;8、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的权利;9、获得法律援助的权利;10、
    2023-03-31
    340人看过
  • 公安补充侦查阶段是检察院管的吗
    公安补充侦查阶段是检察院管,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需要补充核实的,应当退回监察机关补充调查,必要时可以自行补充侦查。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依照本法和监察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需要补充核实的,应当退回监察机关补充调查,必要时可以自行补充侦查。对于监察机关移送起诉的已采取留置措施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对犯罪嫌疑人先行拘留,留置措施自动解除。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拘留后的十日以内作出是否逮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决定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人民检察院决定采取强制措施的期间不计入审查起诉期限。检察院审查起诉中决定自行侦查的,应当在审查起诉期限内侦查完毕。对于检察院自行侦查终结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的,不能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检察院对于在审查起诉期间改变管辖的,改变管辖前后退回补充侦查的次数总共不得超过2次。第
    2023-06-14
    80人看过
  • 检察阶段和审查起诉阶段任务是什么
    一、检察阶段和审查起诉阶段的任务是什么?凡需要提起公诉的案件,一律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在侦查活动与审查活动相分离并相对独立的情况下,审查起诉在公诉程序中是一个重要的环节。我国刑事诉讼法十分重视这一环节,对审查起诉的内容、方法、时限等,都做了具体规定。由检察人员认为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而延期审理的,检察机关应当在一个月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这就是说,由检察人员提出延期审理的案件,在延期审理前人民法院对该案的审理归于消灭。人民检察院在法律规定的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恢复审理之日起,人民法院审判该案的期限应重新计算,即在一个月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二、法院审判程序是怎样的?法院在收到并审查检察院移送起诉的案件后,除涉及国家秘密或个人隐私的案件,一般会公开开庭审理。法庭审理后,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
    2023-02-19
    74人看过
换一批
#律师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法律援助
    相关咨询
    • 侦查阶段的意义(1) 侦查阶段
      重庆在线咨询 2021-03-03
      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开始刑事拘留),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 处于侦查阶段,取保被告知侦查阶段会不会被法院给判刑的?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7-13
      暂时不会,但是检察院保留起诉的权利。也就是说,保释之后如果再有犯罪行为,会再次起诉,法院受理之后,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量刑。 1、保释其实就是刑事诉讼中的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是指行为人通过提供保证金或者保证人的方式,保证不干扰刑事诉讼。 2、取保候审,仅仅是变更了强制措施而已。如果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将有可能予以逮捕。至于其最终结果是否需要坐牢,由法院审理后作出判决。取保候审,完全
    • 关于侦查羁押阶段的规定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6-10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视具体情况而有着不同的期限规定: 其一,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两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其二,下列案件在上述规定的二个月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级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1)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2)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3)流窜作案的重大复
    • 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告知书的意义是什么?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2-27
      审查起诉告知书即通知犯罪嫌疑人案件已经移送到检察院,检察院将对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进行审查,依法决定是否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不起诉或者撤销案件的诉讼活动。
    • 公安机关侦查阶段的侦查期限
      湖北在线咨询 2023-10-16
      公安立案后的侦查期限为: 1、侦查羁押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二个月; 2、案情复杂的,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3、属于重大复杂案件的,可以延长二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