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是否存在差价?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4-30 16:02:36 330 人看过

如果当事人选择以房换房的,需要补差价,如果选择货币补偿的,不需要补差价。

明确按等价交换的原则进行结算,实质上是结算被拆除房屋的市场评估价与调换房屋市场价的差价,多退少补。

先由拆迁人被拆迁人按其房屋的评估价进行补偿,再由被拆迁人按市场价购买拆迁人提供的产权调换房屋。

房屋产权调换差价计算方式有:

1、房屋产权调换首先是由拆迁人对被拆迁人按其房屋的评估价进行补偿,再由被拆迁人按市场价购买拆迁人提供的产权调换房屋。

2、产权调换的面积按照所拆房屋的建筑面积计算。城市房屋拆迁补偿中产权调换房屋差价的结算依据是被拆迁房屋的评估价与产权调换房屋的市场价的差价。

3、对于实行房屋产权调换补偿方式的,产权调换的差价等于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值减去所调换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值。

4、拆迁补偿实行货币补偿、产权调换、货币补偿与产权调换相结合的方式。需要注意的是拆除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不作产权调换,由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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