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遭刁难诉精神损失物业当庭道歉法院驳回起诉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0 21:14:42 202 人看过

家住北京市丰台左安门附近的许小姐,在办理车位退费事宜时,遭到小区物业公司职员刘萌(化名)的刁难,为此将物业公司及刘萌告上法院,要求二者赔礼道歉并赔偿其精神损失费2000元。近日,在物业公司当庭表示道歉的基础上,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判决驳回了许小姐的诉讼请求。

2008年3月3日上午10点多,许小姐到其住宅小区的物业公司办理停车管理费退费事宜。物业公司的财务人员刘萌为其开具发票后,许小姐发现发票有误,双方因此发生纠纷。刘萌在从许小姐处取回发票时,其指甲将许小姐的左手腕划伤。许小姐当日到北京某医院就诊,诊断为:“右手掌、左手腕软组织损伤”。同日,北京某检验鉴定所对许小姐所受伤情出具“人体轻微伤伤检意见书”,鉴定许小姐的损伤程度为“不构成轻微伤”。

许小姐称:刘萌在代表物业公司行使职责时,对其百般刁难,发生争执并使其身体受到伤害。当日,其曾拨打110报警,在派出所民警处理纠纷过程中,刘萌所属物业公司的负责人始终没有出面表态,而刘萌也拒绝向其赔礼道歉。许小姐认为:作为物业管理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全心全意为业主服务,事件发生后,其要求刘萌赔礼道歉是合理合法的,但其的合理要求却遭到了刘萌的无理拒绝;而物业公司作为刘萌的所属单位也始终没有指派负责人就该事件向其道歉。因此,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许小姐向法院提起了诉讼。

开庭审理时,物业公司辩称:许小姐所说遭到百般刁难不成立,许小姐到被告处办理退存车手续时,被告单位职工刘萌无意碰了原告手一下。被告单位向许小姐当庭表示歉意,说声对不起,但这个事件不是恶意的,因此被告单位不同意许小姐关于精神损失费2000元的请求。事件的发生给许小姐造成不愉快,诉讼费被告单位同意负担,因为许小姐是业主,被告单位是服务单位,通过这个事件,被告公司在今后的工作中会注意提高意识,构建和谐社会。

刘萌辩称:许小姐所述与事实不符。根据司法解释,此事未造成许小姐精神损害和严重后果,被告不同意支付其精神损失费。另外,被告是职务行为,因此许小姐起诉刘萌没有依据,据此不同意许小姐的主张。

法院审理后认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以及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致人损害的,由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民事责任。本案中,因物业公司的财务人员刘萌给业主许小姐开具的发票有误,二人发生纠纷,刘萌将许小姐手部划伤。鉴于刘萌系物业公司的工作人员,故物业公司对刘萌在行使职务过程中,造成许小姐手部受伤的损害,应承担民事责任。庭审中,物业公司当庭向许小姐做出道歉,许小姐亦表示接受。现许小姐要求刘萌向其当面赔礼道歉,依据不足,法院不予支持。因刘萌的侵权行为,未造成严重后果,现许小姐要求物业公司、刘萌赔偿精神损失费的主张,依据不足,法院不予支持。

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7日 18:2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精神损失相关文章
  • 物业贬损业委会成员被判道歉
    因不满小区业主委员会4名成员对其业务的干涉,一家物业管理公司以投放信函的方式贬损他们的名誉,4人随之提起诉讼,要求公司赔礼道歉及赔偿精神损害费1万元。近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终审判决,认定被告物业管理公司的行为构成名誉侵权,应以书面形式在小区范围内向4人公开赔礼道歉。原告黄某等4人分别担任小区业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等职,并代表全体业主对小区物业管理公司的日常工作进行监督。4人在履行职务的过程中,引起了物业管理公司的不满。该物业管理公司在服务合同期满1个月前,对4人进行了报复。物业管理公司向业主信箱投放了“致小区全体业主的一封信”。信中认为4人有假公济私、滥用职权的行为。名誉遭到毁坏后,4人以证据来证明这种指责是无中生有,并提起诉讼。他们在起诉书中称:物业管理公司的行为严重破坏了小区的和谐、安定,丑化及损害了他们的人格和名誉,并对他们的精神状态造成极大损害。而物业管理公司在应
    2023-06-10
    477人看过
  •  业主不按时交物业费,恐遭法律起诉
    这段内容讲述了物业服务公司对于业主欠费的处理方式。如果业主在约定的缴费时间过后仍未缴纳费用,他们可以选择起诉或者继续不采取行动。在业主欠管理费期间,会产生滞金,这也算作物业公司的收入。物业起诉业主欠管理费的诉讼有效期为三年,如果业主欠管理费时间为5年,法院只会支持最近三年的诉讼请求。因此,物业公司通常会在三年内起诉。这取决于物业服务公司,如果业主在约定的缴费时间过后仍未缴纳费用,他们可以起诉,也可以选择继续不采取行动。在业主欠管理费期间是会产生滞金,也算物业公司地收入的。物业起诉业主欠管理费的诉讼有效期为三年,也就是说如果业主欠管理费时间为5年的话法院只会支持最近三年的诉讼请求,所以物业公司都会在三年内起诉的。3. 【法律问题】业主欠管理费会产生哪些法律后果?诉讼有效期是多久?业主欠管理费会产生一系列法律后果,包括罚款、诉讼时效以及法律强制执行。如果业主欠缴管理费,物业管理公司可以采取以下
    2023-08-18
    404人看过
  • 业主毁约不卖败诉上诉二审法院仍驳回
    前段时间本律师撰文报道黄先生曾小姐诉朱小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案例,该案中业主朱小姐单方面毁约不卖,并且拒不同意黄先生赔偿定金的要求。黄先生无奈起诉到龙岗区人民法院,要求朱小姐按照房价20%赔偿违约金。龙岗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调整了违约金标准,按照定金3万元的两倍判决朱小姐赔偿黄先生违约金6万元。朱小姐不服,上诉至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朱小姐上诉,维持原判。律师意见:该房产买卖合同由于约定了违约金,使得业主违约的成本较大。在有违约金条款的情况下,朱小姐实际上应该与黄先生和解并双倍退还定金。而朱小姐开始不同意和解,导致黄先生起诉,最终被判决赔偿六万元,损失更大。
    2023-06-13
    179人看过
  • 业主家中遭水泡财物损失物业赔
    经相关部门认定,事故原因在于物业管理公司管理不当。双方对于大部分财产损失赔偿达成一致意见,并履行完毕,但对于李某收藏的字画,双方分歧很大。庭审中,物业公司辩称,字画损失与他们没有因果关系,是李某未尽到妥善保管义务。北京市昌平区法院审理后认为,因物业管理公司管理不当造成李某家中受水浸泡,物业管理公司与李某所受损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应承担赔偿责任。经鉴定,李某收藏的字画价值为10余万元。据此,法院判令被告物业公司赔偿李某损失。
    2023-06-10
    227人看过
  • 小区水泵24小时吵人业主起诉讨要精神损失费
    因购买的房屋紧临小区的水泵房,严先生一家昼夜24小时被水泵产生的噪声困扰,为此,他将开发商告上法院,要求停止侵权并赔偿1万元精神损失费。今天上午,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小区水泵扰民案。原告严先生称,2005年1月24日他购买了朝阳区安定路国典华园的一套住房,今年3月与父母共同搬进新居。这原本是件高兴事儿,可入住后却发现生活与水泵声时刻伴随在一起。由于严先生购买的房屋是一层,房屋的正下方就是小区水泵房,水泵24小时产生噪音。于是原先生委托北京市朝阳区环境保护监测站对室内噪音予以监测,监测结果为夜间41分贝,而国家夜间的噪音标准为35分贝,超出6分贝。由于家中有老人且身体虚弱,噪音污染严重的影响了原告一家人的正常生活。庭审中,开发商表示,2005年8月12日就已经取得了该房屋的验收备案表,当时国家对住宅的噪音没有要求,该楼是符合国家的验收标准的。对严先生提交的监测结果,开发商表
    2023-06-10
    185人看过
  • 业主起诉物业防火失责
    晨报讯今年春节期间,丰台三环新城小区居民燃放烟花爆竹,引燃业主冯女士家空调室外机。火灾中,冯女士家所有电器全部报废,房间装修彻底损坏。冯女士将物业公司告到法院索赔。昨天记者获悉,丰台法院已受理此案。冯女士称,2009年1月26日凌晨,她家的空调室外机被小区居民燃放的烟花爆竹引燃,房屋发生火灾。冯女士家所有电器因高温炙烤超过一个小时而全部报废,五个房间全部装修彻底损坏,衣柜内的服装及床上用品都被熏成黑色,总计损失超过15万元。冯女士认为,她与物业公司签订了物业服务合同,物业公司应根据该合同对小区进行物业管理。物业公司虽然在小区内张贴了禁止燃放烟花的告示,但未尽到管理义务,消火栓没有按要求放在自动档上,处于关闭状态,水压不够导致火情不能被及时控制,造成损失扩大。故诉至法院请求物业公司赔偿经济损失2万元。被告小区物业公司表示,冯女士家空调室外机引燃发生火灾的原因是其空调隔断间内存有杂物,该公司在
    2023-06-10
    175人看过
  • 驳回起诉驳回起诉
    驳回起诉是指法院对于原告的起诉不符合我国法律的规定,而驳回其起诉。具体表现为被告不明确,没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一、欠多少钱才能起诉不管欠多少钱,只要符合起诉条件,就可以起诉。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原告是与此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的管辖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不予受理;原告不服裁决的,可以上诉。二、民事诉讼原告资格包括哪些民事诉讼原告资格包括如下: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有明确被告;3、有具体诉讼请
    2023-06-26
    235人看过
  • 物业起诉拖欠物业费业主获法院支持
    家住开发区某小区的王先生因没缴纳物业费,被物业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补缴费用并承担滞纳金。王先生则以一直未收到催缴通知,双方并不存在合同关系,且对方部分诉求已过时效为由进行抗辩。经审理,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日前作出终审判决,部分支持了原告物业公司的诉讼请求。原告天津某物业管理公司与本市某开发商签订《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开发商委托物业公司对被告王先生所在的小区实施物业管理。开发商与物业公司签订合同约定:“物业收费标准为住宅每平方米1.6元,滞纳金为万分之三。”被告王先生系该小区业主,房屋建筑面积为190余平方米,2005年7月至2008年6月之前一直未缴纳物业管理服务费。自2005年6月起,物业公司每半年就以LED显示屏的形式发布公告催要物业费。因王先生一直未按时缴纳,近日,物业起诉要求王先生一次性缴纳拖欠三年的物业费11340元,滞纳金3674元。庭审中,王先生以与原告无合同关系,原告主张
    2023-06-10
    67人看过
  • 业主因堵路被行政拘留10天起诉警方遭驳回
    因供暖问题没有解决,李某在与其他业主堵路示威后,被警方行政拘留10日,李某将西安雁塔警方起诉请求撤销处罚。昨日媒体从雁塔法院获悉,李某的诉讼请求被驳回。去年11月17日下午,雁塔区公园南路某小区部分业主因供暖问题未解决,封堵公园南路延伸段的道路示威,民警赶到现场进行劝解无果,堵路时间长达数小时之久,严重影响公园南路延伸段的道路交通,滞留车辆达数千辆,李某当日也参与了堵路。公安雁塔分局经调查,认为李某的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同年11月29日对其作出行政拘留10日的行政处罚,该处罚已执行完毕。李某认为,自己只是到现场进行劝阻,未参与堵路,不服该行政处罚决定,去年12月26日向雁塔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该行政处罚决定并附带赔偿经济损失。雁塔法院经审理认为,法律赋予了公民诸多合法维权的途径,也要求任何公民必须采用合法手段维护自身权益。采取堵路方式维权的行为,既损害他人利益,妨碍公共交通
    2023-06-06
    117人看过
  • 有没有物业起诉业主到法院的
    物业公司没有签订物业合同,但事实上提供了物业服务的,在业主损害其权益时,也可以起诉,只是首先做好准备起诉。1、调查取证。首先要由一个或几个人做好拍照、录像工作,在拍照和录像过程中,一定要将物业公司的名称或人员等相关的内容拍进或录入。有时为了证明物业公司的连续违约,拍照和录像要连续进行几天的时间。2、向律师了解有关法律关系。可以向律师事务所去咨询相关法律关系,得到一个准确的认识。3、要留出一定的时间。取证、诉讼需要大量时间,而且很繁琐,要做好心理及时间准备。然后写好民事诉状,拟定好诉讼请求,列好相关证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一、物业合同是专属管辖吗(一)物业纠纷适用专属管辖符合民
    2023-03-31
    335人看过
  • 本案应当驳回诉讼请求不应当驳回起诉
    〔案情〕2007年2月17日下午,高某和同伴王甲、王乙三人在市区祁山路李某开设的零售花炮经营点买了一盒五枚礼花炮,当天晚上,高某面部及上肢被严重烧伤,送往市中心医院抢救治疗,住院32天,支出医疗费12978元。2007年3月22日经法医鉴定,高某所受伤构成五级伤残,继续治疗费约18800-22800元。高某认为将其炸伤的礼花炮是在李某处购买的光明烟花厂的产品,光明烟花厂是生产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此于2007年7月3日将光明烟花厂诉至法院,要求光明烟花厂赔偿其各项经济损失230000余元,并由其同伴王甲、王乙出庭为其作证,但二证人称是在2007年2月16日下午购买的礼花炮。庭审中,经当庭测量高某提供的同类型的礼花炮引线为47厘米(点燃后15-20秒长空后开始爆炸)、弹孔内径为10公分、弹粗30厘米、弹筒高49厘米(外高)、筒内高46厘米,盒内注明剩余3个礼花炮,筒上、盖上均有燃放说明,盒
    2023-06-07
    146人看过
  • 一封告业主书被告侵权法院不支持物业道歉请求
    高先生与谢先生是本市一小区业主委员会主任和委员,为考虑是否继续由现物业公司担任小区物业管理职责问题,高先生、谢先生写了封“告业主书”在小区业主中散播。物业公司以高先生与谢先生作为小区的业主委员会成员,为达到更换物业公司的目的,捏造事实,诽谤自己,侵害名誉权,起诉至虹口区法院,要求高先生与谢先生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日前,虹口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对物业公司要求高先生和谢先生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的请求不予支持。去年11月,为考虑是否继续由原告担任小区物业管理职责问题,小区业主委员会部分成员和部分业主代表召开会议,决定更换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同时,会议决定草拟“告业主书”。嗣后,“告业主书”在小区业主中散播。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对“告业主书”中的一些观点不满,认为“告业主书”中的一些说法是诽谤自己,侵害了自己的名誉权,要求两被告赔礼道歉。被告高先生与谢先生称,“告业主书”是业主委员会讨
    2023-06-10
    303人看过
  • 业主封过道物业公司能起诉吗
    可以。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小区无业委会的,业主与物业公司产生民事纠纷的,业主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物业,起诉时要提交起诉书。物业公司与业主的关系是合同关系,业主聘请物业公司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等,在合同中规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如果发生纠纷,是可以通过法律渠道来解决的。在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时,业主有权拒绝支付物业管理费用,并有权提出赔偿请求。业主可以自行管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也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对建设单位聘请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业主有权依法更换。一、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产生的原因1、业主对物业管理公司的所提供的服务不满意。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物业管理专业服务的需求量迅速增加,从而对服务质量的要求也在相应提高。实践中,许多业主都反映物业管理公司对于小区环境的管理没有达到其
    2023-06-29
    138人看过
  • 告开发商遭驳回法院认定业委会无权代表业主
    北京市第一起业主委员会起诉开发商的诉讼昨天出了结果———海淀法院认定业主委员会无权代表业主提起商品房预售合同诉讼,以静源居小区业主委员会不具备原告主体资格为由裁定驳回其起诉。海淀区静源居小区系中房集团华北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商品房住宅小区,2003年投入使用。业主入住后发现,静源居小区内的房屋普遍存在墙体薄、隔音差等问题,同时没有兑现售房时承诺的绿地面积和社区配套设施。业主遂委托静源居小区业主委员会代表业主向被告中房集团华北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提起广告欺诈和合同违约诉讼。法院认为,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业主委员会作为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有权代表业主维护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但不得做出与物业管理无关的决定和从事与物业管理无关的活动。因此,静源居小区业主委员会不具备原告的主体资格,故裁定驳回了其起诉。一、怎样确认物业服务合同无效有下列情形的,可以确认物业服务合同无
    2023-06-26
    371人看过
换一批
#损害赔偿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精神损失是指因为他人的错误行为或过失而遭受到精神上的伤害时,他有权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精神损失赔偿责任。这种赔偿是针对精神上的痛苦、悲伤、焦虑、精神恐惧等非物质性损失的一种补偿。精神损失要求在法律上的确立是为了保护个人...... 更多>

    #精神损失
    相关咨询
    • 业主故意刁难物业,不这么办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0-31
      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缴纳,同时加收违约金。
    • 精神抚慰金驳回起诉怎么写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7-27
      原告:许XX,男,19XX年10月26日出生,汉族,在家务农,中专文化,家住xx省xx县xx镇xx坝28号,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联系电话:137xxxxxxxx, 民事上诉状范文。被告:王xx,男,苗族,经商,家住xx街x号x栋x单元401室,联系电话:手机158xxxxxxxx。 诉讼请求 一、请求法院依法判决被告还清所欠债务共计壹万柒千柒佰元整。 二、在多次讨要债
    • 精神损失费要先到法院写起诉书吗?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0-06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
    • 主张精神损害赔偿超过法定标准,法院会驳回吗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2-02
      发生侵权纠纷时,如果侵权人对受害人造成了严重的精神损害的,受害人有权主张精神损害赔偿,但是由于精神损害难以确定,因此可能发生受害人主张的精神损害赔偿金额过高的情况,如果主张精神损害赔偿超过法定标准,法院会驳回其诉讼请求还是降低赔偿金额呢?
    • 物业起诉业主的法院传票到开庭多长时间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7-21
      1、收到法院的传票和应诉通知书之后应该按照时间和地址去开庭应诉,否则视为您放弃了您的权利,法院还是会缺席判决的。 2、如果物业公司在提供物业服务过程中存在过错和不足,你可以利用举证时间积极的收集证据进行抗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