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保险合同效力恢复以及解除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8 14:46:33 337 人看过

一、保险合同效力恢复。由于人身保险合同中分期支付保险费的合同多是长期合同,投保人可能会因种种原因没有按照约定期限,甚至在本法规定的六十日的宽限期内仍未支付保险费。在这种情况下,该合同往往已经持续了一定期间,投保人已缴纳了一定的保险费,如果不给投保人任何挽回的余地,对投保人来说不够公平。因此本法前条规定,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投保人超过规定期限六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的,合同效力中止。合同效力中止,是指合同效力暂时中止,待满足一定条件后,合同效力恢复。本条就是对合同效力恢复的规定。

对合同效力恢复条件的规定是:

1.保险人与投保人协商并达成协议。保险合同是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订立的协议,投保人未按照规定期限支付当期保险费,是一种违约行为。本法对这种行为只是规定了合同效力的中止,至于保险合同是否能恢复效力,还需要合同双方协商。因此,本条规定合同效力恢复的条件之一是保险人与投保人协商并达成协议。

2.投保人补交保险费。即保险人与投保人就恢复合同效力达成协议后,投保人还必须要补交保险费,这是投保人继续履行保险合同义务的实际表现。如果投保人不补交保险费,保险合同不能恢复效力。本条关于合同效力恢复的规定,对投保人与保险人都有好处。

二、保险合同解除。为了防止保险人与投保人对合同效力恢复问题的协商久拖不决,使保险合同效力处于不确定状态,本条规定,自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二年内双方未达成协议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即本条规定的合同效力恢复的最长期限是自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二年,在二年内双方就合同效力恢复问题未达成协议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人身保险尤其是长期寿险,兼有储蓄和投资的作用。寿险中的保险费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危险保险费,一是储蓄保险费。危险保险费是根据每年的危险保险金额计算出来的自然保险费。储蓄保险费则是投保人的储金,是用于积存起来作为责任准备金的。作为责任准备金的这部分保险费就是保险单的现金价值,它相当于投保人放在保险人处的储蓄存款,最后会以保险金的形式给付受益人。在人身保险合同解除后,合同效力虽然不存在了,但是在投保人长期支付保险费基础上积累起来的现金价值却不因此而消失,保险人不能将它据为己有,应当退还投保人。所以本条规定,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投保人未交足二年保险费的,保险人应当在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对未交足二年保险费的,由于保险费支付时间不长,保险单上积存的保险价值不多,所以本条规定保险人在扣除手续费后将保险费退还投保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8日 02:5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保险合同相关文章
  • 合同解除的效力及合同解除法定事由
    一、合同解除的效力合同解除后的法律效力如下:1.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2.合同解除不影响当事人请求赔偿损失的权利。3.合同解除不影响合同中有关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4.如果合同解除具有溯及力,就要发生恢复原状的后果;如果合同解除并无溯及力,则解除前的债权债务关系维持原状不变。二、合同解除的法定事由合同解除的法定事由:1.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可克服的现象,包括某些自然现象,如地震、台风等;也包括某些社会现象,如战争等。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该合同应该消灭。2.拒绝履行(预期违约),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拒绝履行,又称为毁约,是指债务人能够履行却不法地对债权人表示不履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债务人拒绝履行的行为又称为预期违约。所谓预期违约,又称为先期违约。3.迟延履行
    2023-06-20
    237人看过
  • 如何恢复解除劳动合同
    解除劳动合同
    1、如何恢复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解除后,员工可以选择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司法实践中,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解除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后,劳动者可以要求经济补偿或者赔偿,或者要求用人单位撤销解除劳动合同的违法决定,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恢复履行原劳动合同。第二,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据是什么?从时间上看,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一般如下:1。劳动者因履行国家规定的其他义务而招用或者离职的,应当中止或者部分中止劳动合同。根据《兵役法》第五十六条和《复员义务兵安置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原则上,入伍前是用人单位正式职工的,将回到原单位工作岗位。2。劳动者因人身自由受到依法限制,不能履行劳动合同义务的,可以中止或者部分中止劳动合同。根据《关于实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八条规定,劳动者涉嫌违法,被有关部门审查、拘留、逮捕的,用人单位在自由期间受劳动合同限制,可以暂停履行劳动合同。在临时中止履行劳动合同期间,用人
    2023-05-02
    235人看过
  • 在合同中如何恢复合同效力
    保险合同效力恢复的条件:1、当事人协商一致;2、投保人补交保险费。根据《保险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合同效力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中止的,经保险人与投保人协商并达成协议,在投保人补交保险费后,合同效力恢复。但是,自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满二年双方未达成协议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保险人依照前款规定解除合同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民法典中合同效力认定错误二审如何处理合同纠纷向法院起诉后,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的,如果一审认定合同效力有错误的,二审时,法院的判决是改判、撤销或者变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二审裁判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三)原判决
    2023-07-27
    102人看过
  • 合同效力分析及解除规定
    合同的无效与合同解除的区别:一、从发生原因上看,合同无效是指合同根本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合同有效的条件,合同关系不应该成立;而合同解除是指消灭已经有效成立的合同。二、对于无效合同、特别是故意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道德的合同来讲,应该当然无效,即使当事人不主张无效,有关国家机关也应主动干预;而合同的解除主要适用合同自由原则,即使是符合法律规定的解除条件,当事人不行使解除权,国家也不必干涉。三、无效合同的确认权归仲裁机关和人民法院,宣告合同无效是国家行为;而合同解除则往往由双方当事人自己决定。四、在法律后果上,合同因当事人故意违法而导致无效的,应追缴当事人所获得的非法财产;而合同解除则不存在追缴财产问题。合同无效和合同未生效的区别是什么一)认定前提不同1)认定合同未生效的前提是合同已经依法成立,其效力只是由于某种原因尚未发生。譬如,当事人约定的合同生效条件尚未成就,再如依法经过批准才生效的合同而未经批
    2023-07-08
    253人看过
  • 在人身保险合同中,保险公司有中止、恢复和解除合同的权利吗?
    有,但是应当具备严格的限制条件:1、关于中止合同和恢复合同效力的权利。投保人在宽限期(一般为60天)后仍不缴纳保险费的,保险人可行使中止合同的权利。待其同意继续缴费并补齐合同中止前及中止期间的保险费极其利息后,可根据被保险人是否符合投保条件来决定是否恢复保险合同的效力。2、关于解除保险合同的权利。一是当投保人申报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保险人可以解除保险合同(但自合同成立起超过两年的除外)。解除合同时,对未交足两年保险费的,应在扣除手续费后向投保人退还保险费;二是当合同效力中止两年内双方仍末达成协议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
    2023-06-09
    281人看过
  • 民法典对口头解除合同的规定及其效力
    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口头解除合同。我国法律并未强制规定解除合同需要作出书面表达。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民法典违约金规定有效吗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五条民事法律行为可
    2023-07-06
    326人看过
  • 合同单方解除的效力以及单方面解除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一、合同单方解除的效力合同单方解除的效力有以下几方面:1.民法典对当事人行使解除权的期限也作了规定。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2.当事人主张解除合同,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3.当事人一方认为合同解除条件成就时,合同并不当然解除,该当事人可以不与对方协商,通过通知方式解除合同,将解除合同的主张通知对方当事人,通知到达对方当事人时该合同解除。因此通知应作为解除合同的生效要件。4.对方当事人可以对合同解除提出异议。异议包括实体和程序两个方面。二、单方面解除合同的情形有哪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单方解除合同:因不可抗力无法达到合同目的,合同没有不可抗力就可以解除,合同的目的必须是不可抗力导致
    2023-06-28
    184人看过
  • 保险合同解除后的效力问题,投保人要求解除保险合同时如何退还保险费
    一、保险合同解除后的效力问题保险合同解除后的效力问题包括以下方面:1.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保险人不退还保险费;2.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因欺诈行为而被解除保险合同的,保险人不退还保险费;3.投保人要求解除保险合同的,保险责任开始后,保险人收取的自合同生效至合同解除期间的保险费不予退还。二、投保人要求解除保险合同时如何退还保险费投保人要求解除保险合同时应采用两种不同的方式退还保险费:1.保险责任开始前,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应当向保险人支付手续费,保险人应当退还保险费。这是因为保险责任开始前,保险人还没有开始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若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保险人应当将已经收取的保险费全部退还给投保人。但是,投保人应该向保险人支付必要的手续费。2.保险责任开始后,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保险人可以收取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期间的保险费,剩余部分退还投保人。这是因为在保险责任开
    2023-05-06
    285人看过
  • 合同解除恢复原状规定是什么
    合同解除恢复原状规定是如果是因为对方存在的过错想要合同解除的话,是可以请求回复原状的。合同解除后对恢复原状还是依不当得利返如何确定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分析。如果合同的解除具有溯及力,那么当事人享有所有权中恢复原状的请求权,此请求权基础在于物权所有权,效力优先于普通债权,当出现受领人的财产不足以清偿数个并存的债权时,给付人最容易得到给付物的返还;如果合同不具有溯及力,那么一方当事人则发生不当得利返还的义务,不当得利的返还,则是以受领人的现存利益为限,而且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只是普通债权,在违约方的财产不足以清偿数个并存的债权时,守约方可能实际上得不到给付的全部返还。同时,在双方当事人都有所给付时,只是两种给付的数量差额的返还,而不是两种给付各自全部的返还。大陆法系国家的学者对合同解除后溯及力问题,区分了继续性合同与非继续性合同。非继续性合同是指一次给付便使合同内容实现的,如买卖、赠与、承揽等合同。
    2023-02-26
    115人看过
  • 第十七条【交强险合同解除的效力及保费清退原则】
    交强险条例解释:第十七条【交强险合同解除的效力及保费清退原则】第十七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解除前,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合同承担保险责任。合同解除时,保险公司可以收取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的保险费,剩余部分的保险费退还投保人。【详解】本条规定了合同解除的效力及保费清退原则。本条第1款规定了在合同解除时保险责任的划分。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中,为保证合同关系的稳定,法律对投保人和保险公司解除强制保险合同的权利都作出了严格的限制。除非符合《条例》规定的解除条件,投保人和保险公司才有权解除合同。而《条例》规定的法定解除情形主要有:1、因投保人未如实告知重要事项,并且投保人在收到保险公司的书面通知后5日内没有纠正的,保险公司可以解除;2、被保险机动车辆被依法注销登记后,投保人可以要求保险公司解除合同;3、被保险机动车办理停驶手续的,投保人有权解除合同;4、被保险机动车经
    2023-05-05
    84人看过
  • 保险合同解除的注意事项及解除手续
    一、保险合同解除的注意事项保险合同解除的注意事项如下:1.解除的对象必须是有效成立的保险合同。2.解除必须具备解除条件。保险合同解除的条件可以由当事人约定,也可以由法律直接规定,前者称为约定解除,后者称为法定解除。3.解除须有解除行为。保险合同的解除行为有两种,其一是合同双方当事人经协商达成协议;其二是享有解除权的一方当事人为解除的意思表示。4.解除的效果是消灭合同关系。保险合同因解除而消灭有两种情况,一种是保险合同溯及既往地消灭;另一种是保险合同的消灭仅向将来发生。二、保险合同的解除手续保险合同的解除手续如下:直接联系保险公司解除,或保险公司直接告知投保人解除合同即可。在保险合同中,投保人可以随时解除保险合同,解除的方式是以书面形式通知保险公司。但保险合同约定不得解除,且保险合同性质上不能解除的除外。《民法典》规定,除本法另有规定或者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以解除合同
    2023-05-06
    239人看过
  • 工伤恢复后多久能解除劳动合同
    工伤恢复后多久能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决定:1、职员若是由于工作意外受伤,经过救治即使出院之后也不能胜任工作岗位,此时在受工伤一年后可以辞退该职员;2、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具体如下:1、用人单位违法解除了劳动合同,劳动者有继续履行合同的要求;2、单位需要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工伤伤残鉴定后还能做工伤恢复治疗吗?工伤鉴定后还可以做工伤康复治疗。认定为工伤后,根据职工伤情应当及时的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的申请。若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2023-08-11
    383人看过
  • 保险合同效力终止有什么条件?保险合同效力终止后能复效吗?
    一、保险合同效力终止有哪些条件保险合同的终止是指保险合同生效后,基于某种原因而发生效力中止。长期人身保险具有投资和储蓄功能,投保人可以分期交付保险费。在投保人交付第一期保险费以后,如未能按期交付后续保费,且逾期达到一定期间,即可导致保险合同效力的中止。我国保险法第58条规定:合同约定分期支付保险费,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险费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超过规定的期限60日未付当期保险费的,合同效力中止,或者由保险人按照约定条件减少保险金额。由此规定可见,保险合同的中止应满足以下条件:(一)投保人逾期未交保险费的期间已超过60日,即投保人在保险合同约定的缴费日后经过60日仍未缴纳保险费,或者在保险合同约定的缴费宽限期届满后经过60日仍未缴纳保险费;(二)投保人逾期未交付保险费,即投保人在支付首期保险费后,未能在合同约定的缴纳保险费的日期或缴费宽限期向保险人缴纳保险费;(三)保险合同没有约定其他补救
    2023-03-17
    120人看过
  • 保险公司解除保险合同引纠纷解除合同是否可以
    一般情况下无法进行解除除非是对方出现违约。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保险合同除了具有一般合同的双务有偿性质以及诺-成合同的特征外,还具有如下法律特征:(1)保险合同是不要式合同。(2)保险合同是附合合同。(3)保险合同是射幸合同。《保险法》第十条规定:“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保险合同的当事人是投保人和保险人;保险合同的内容是保险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2]保险合同属于民商合同的一种,其设立、变更或终止时具有保险内容的民事法律关系。因此,保险合同不仅适用保险法,也适用民法典和民法典等。有效订立即意味着订立的保险合同对双方当事人产生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严格履行保险合同,否则除法定例外以外,必须承担
    2023-03-11
    405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保险合同的当事人是投保人和保险人;保险合同的内容是保险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承担赔偿或... 更多>

    #保险合同
    相关咨询
    • 合XX效力的中止及恢复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0-25
      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解决,可详细咨询帮您解答问题。
    • 协助投保人恢复保险合同效力是怎样的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7-12
      一、服务内容 自保险合同效力中止后的两年内,投保人交齐欠交的保费及利息后经我公司同意,恢复其保险合同效力(以下简称“复效”)。 二、申请人 投保人 三、申请时间 保险合同效力中止后的两年内 四、应备文件 《保全作业申请书》、保险合同原件、投保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如委托他人办理)。 五、注意事项 1、投保人、被保险人必须在申请书上签字同意(若为未成年人,则由其法定监护人签字);同时
    • 保险合同中止的该怎么恢复法律效力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3-07
      根据《保险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保险合同中的保险费采用分期支付的,投保人按时交纳首期保险费后,未在规定期限内交纳已到期的部分保费的,保险合同不会因为投保人暂时逾期未交费用而失去法律效力,而是合同效力中止。 此时,保险人会给投保人一定的缴费宽限期,允许投保人在这段期间补交已到期的保费,使合同效力恢复,并对此期间投保人发生的保险事故负责理赔,原保险合同继续有效。 因此,只要投保人在宽限期内
    • 什么时候可以恢复合同效力?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8-19
      复效就是保险合同因未交保费而效力终止,因重新补交保费而恢复保险效力因复效是不限次数的,最近一次的复效亦称为最后一次复效。
    • 保险公司保单失效解除合同可以申请复效吗?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7-27
      保单有两年内可以申请复效的规定,但失效的保单还是会给客户造成很大损失的:(一)保单失效而未完成复效手续的期间,保险公司是不承担保险责任的;保单复效后,在180天内因为疾病出现的索赔不赔。(二)保单复效后,两年内自杀的不予理赔。(三)部分客户申请复效时还要重新体检,健康状况必须符合相关条件;体检不合格的人,不可以申请复效,只能中止合同。(四)保单申请复效时,客户必须一次性补交保险失效期间所欠的保费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