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能不能占有质押物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7 08:41:44 233 人看过

质押人才有资格占有质押物。

占有质押是指质权人对于财物或者权利仅有占有权,不能对其使用收益。尤其是对于消耗物,如果质权人对其进行使用或者收益的话,容易导致标的物价值的减少,所以不能设定收益质权。

现代各国民法上规定的质权多属占有质权。因为质权是以质权人取得对债务人或者第三人财产之占有为发生要件,并以占有的保持为存续要件。换言之,若不移转质物于质权人占有便无所谓质权之设定;同理,若质权人丧失了对质物的占有,质权便归于消灭。

一、股权质权质权人的权利

1、优先受偿权

质权人可就出质股权的价值优先受偿。这是质权人最重要的权利。这种优先受偿权主要体现在:第一,质权人就出质股权之价值优先于出质人的其他债权人受清偿。第二,质权人就出质股权优先于后位的质权人优先受清偿。从理论上讲,质权以交付占有为设立要件,这就排除了出质人再就质物设立质权的可能性,但依外国的立法例,质物的移转占有,不以现实交付为限,而允许简易交付、指示交付,这些变相占有做法,使得在同一质物上设定两个以上质权成为可能。

2、物上代位权。

因出质股权灭失或其他原因而得有赔偿金或代替物时,质权及于该赔偿金或代替物。如日本《民法典》规定,质权人对债务人因其质物的出卖、租赁、灭失或者毁损而它受的金钱或其他物,也可行使质权。日本《商法》第208条规定,“股份的销除、合并、分割、转换或收买时,以原股份为标的的质权,破在于因销除、合并、分割、转换或收买,股东应得的金钱或股份上。”

中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条【担保物权的物上代位性及代位物的提存】担保期间,担保财产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担保物权人可以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优先受偿。被担保债权的履行期限未届满的,也可以提存该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

3、质权保全权。

质权保全权,又被称为预行拍卖质物权。是指因质物有败坏之虞,或其价值有明显减少的可能,足以害及质权人的权利时,质权人得预行处分质物,以所得价金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代充质物。对股权质权,因股权价值的不稳定性,使股权价值易受市场行情和公司经营状况的影响而发生较大变化,尤其对股票,此倾向更甚。所以股权质权人所享有的质权保全权,对确保其债权的安全极为重要。

二、抵押权与质权的主要区别

(一)担保标标的不同

质权提供担保标的有动产和权利;抵押权提供担保标的有不动产、不动产用益物权及动产。

(二)成立要件不同

质权以质物转移占有为必要,质物的占有移转,既是质权的公示方法,也是其成立要件。抵押权的成立,一般须经登记才成立,不需要登记的是签订抵押合同,不需要抵押物的移转占有。

(三)担保的机制不同

质权,除有优先受偿的效力外,尚具有对标的物或其权利凭证法人占有、留置效力,由质权人直接控制标的物,从而造成出质人的心理压迫,以促使债务如期归还。这种留置效力为抵押权所不具备。抵押权为非占有性担保物权,以优先受偿效力来发挥担保作用。

(四)实行方式不同

质权人于债权期限届满或约定事由发生而未受清偿时,因其已经事先占有标的物,可不经司法程序而径直参照市场价变卖质押财产或者其他方式处分质押财产并就其变价价值受偿。出质人如果认为变价不公,可另行通过诉讼解决。

抵押权人行使其抵押权时,在达不成协议时一般需要通过申请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并就其价款优先受偿,而不能强行夺取抵押财产并变卖。

(五)二者同时设立在一个标的物上的优先效力不同

先设立的登记的抵押权优于后设立的质权;可不予登记的抵押权不得对抗在后设立的质权;先设立的质权优于后设立的登记的抵押权或未设登记的抵押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2日 20:5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质押相关文章
  • 能否约定质押物孳息归质权人所有吗
    依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质权人有权收取质押财产的孳息,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所以质押物产生的孳息本身是归质权人所有的,但双方可以约定归其他人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三十条质权人有权收取质押财产的孳息,但是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三十一条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擅自使用、处分质押财产,造成出质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三十二条质权人负有妥善保管质押财产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质权人的行为可能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出质人可以请求质权人将质押财产提存,或者请求提前清偿债务并返还质押财产。
    2023-06-15
    109人看过
  • 法人独资项目能不能质押
    法人独资项目可以以股权质押吗。由于个人独资企业没有股权,无法办理股权质押。个人独资企业的财产不独立,投资者对企业承担无限责任。根据《股份质押登记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质押并办理质押登记的,适用本办法。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除外。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者是企业财产的所有者。可以处分企业财产,其财产转移行为有效。但如有变更,应办理变更登记。在此基础上,本文对法人独资项目是否可以股权质押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梳理。所以答案是否定的,因为独资企业没有股权,企业的项目不能质押。如果您对此有更多疑问,律师事务所将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服务。
    2023-05-02
    373人看过
  • 质权人能不能直接处分质押财产
    质押物不能由质权人直接处置。债务人未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当事人约定实现质权的,质权人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押财产折价,也可以优先拍卖或者出售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擅自使用,处分质押财产,给出质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股权质权人能否直接取得股权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与出质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质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的,只能依法就质押财产优先受偿。股权质押是权利质权的一种。以企业出资人的股权为标的的质押。在中国,能作为股权质押的仅为股份公司股东的股票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股份。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以证券登记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
    2023-08-18
    474人看过
  • 质押条款能不能取代质押合同
    质押条款不能取代质押合同。出质人和质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质押合同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双方基于主债务合同就质物担保事项达成的书面担保合同,自双方签订时生效,质押条款是质押合同中的内容之一。一、质押权生效要件是怎样的质押权生效要件:1、以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将权利凭证交付给质权人,质押合同自权利凭证交付之日起生效;2、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质押的,出质人和质权人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并向证券登记机关办理质押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3、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可以依法转让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其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质押的规定相关规定:1、以无记名股票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订立质押合同或者背书记载质押字样。质押合同自股票交付之日起生效。未经背书质押的无记名股票
    2023-06-28
    350人看过
  • 个人股权质押能贷多少
    一、个人股权质押能贷多少股权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质押贷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失赔偿金以及质物保管和处分的费用。股权质押折贷比例根据股权发行公司经营情况、每股净资产值及行业性质等因素,由贷款人与借款人、出质人协商确定,最高质押贷款额度不得超过股权票面额的75%。二、企业股权质押贷款资格要想办理此项贷款,申请贷款的企业需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2、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经营业绩良好;3、作为质物的股权业经企业所在省份证券登记中心登记托管;4、《贷款通则》要求的其他条件。三、个人申请贷款资格2、具有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3、作为质物的股权业经企业所在省份证券登记中心登记托管;4、《贷款通则》要求的其他条件。四、个人股权质押贷款流程1、借款人提出股权质押贷款申请,并提交所需的贷款资料。2、股权质押贷款的借款人和贷款人双方应以书面形式签订“贷款合同”,出质人和贷款人双方应以书面形式订立
    2023-06-01
    157人看过
  • 个人借款能质押股票吗
    在中国境内有固定住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均可申请个人质押贷款。股票是可以进行质押的,股票质押贷款,是指证券公司以自营的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券和上市公司可转换债券作质押,从商业银行获得资金的一种贷款方式。股票质押率由贷款人依据被质押的股票质量及借款人的财务和资信状况与借款人商定,但股票质押率最高不能超过60%。一、质押贷款和抵押贷款的区别1、概念不同:抵押,就是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法律规定的可做抵押的财产的占有,成都小额贷款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就抵押物卖得价金优先受偿。质押,就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就该动产卖得价金优先受偿。2、特点不同:两种贷款方式在抵、质押物上有所区别。所谓抵押贷款,是指抵押物归借款人所有,不交给银行保管,借款人可以使用。一般抵押
    2023-03-08
    429人看过
  • 质押人能不能承担连带责任
    质押人承担的一般不是连带责任。如果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质押人承担的是以质押财产折价,或者将拍卖、变卖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交付给出质人的责任。一、到期债权是否可以出质到期债权可以出质,满足债权质押的条件即可。1、质押人与质权人订立书面的质押合同,约定质押的债权性质、债务人名称、具体金额、到期时间等内容。2、权利质权的设定应当公示,即以一定的方式将权利质权存在的事实表现于外部而使他人可能知晓,以防止第三人受不知的不利后果。3、质押人应当向其质押的债权的债务人发出通知书,通知第三债务人该债权已质押的事实,并且明确质权人有保全质押债权的权力。二、设定普通债权质押的条件是什么设定普通债权质押的条件是:1、质押人与质权人签订书面质押合同,约定质押的债权性质、债务人名称、具体金额、到期时间等;2、公布权利质权的设定,以一定方式向外界展示权利质权存在的事实,使他人知道
    2023-06-23
    117人看过
  • 抵押物被出售债权人能不能行使抵押物权
    案情:2003年1月3日,吉安县万福镇周某打算开办一餐馆,可手中资金不足,于是他便找到邻居王某,要王某借款二万元。王某同意,但同时提出,要一信得过的人担保。于是,双方找来同村人李某,要其为借款进行担保,李某即以自己的一辆客车(中巴)作抵押,周某、王某遂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合同约定:王某借款二万元予周某,期限8个月月息2.0%,到期不还款,王某可变卖客车偿还借款。当时,李某也以担保人的身份在合同上署了名。周某经营餐馆近7个月,由于经营不善倒闭。李某见借款期限将至,怕周某还不起借款要变卖客车,于同年8月12日将客车卖给(办理了过户手续)外村温某,李某得卖车款1.4万元。9月4日王某得知其此况,向李某提出其客车买卖无效,要求李某将客车追回,李某以已办理过户手续为由予以回绝。王某遂诉至法院,要求判令被告李某的汽车买卖行为无效,汽车应由王某处置(变卖受偿)。对本案的处理有两种不同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
    2023-03-21
    324人看过
  • 抵押物能不能直接过户给抵押权人?
    抵押财产不能直接过户给抵押权人,否则有可能构成流押条款,流押条款是无效的。抵押权的实现需要对抵押财产进行清算通过优先受偿权的方式得以实现。抵押是非常重要的一种债务担保方式,以抵押的方式为债务提供担保的,一般是需要办事抵押登记的,抵押合同也是在登记之日起生效的。抵押登记是指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债务担保时,将可以抵押的财产抵押给债权人,并且到相应的机构办理登记的债务担保方式,而不同的抵押财产,登记的机关是不一样的。债权人与债务人办理抵押登记的时候,要提交贷款的主合同、抵押合同、抵押物所有权证明、使用权证明等的材料。一、民间借贷抵押物怎么判?1、首先要看民间借贷中抵押合同是否成立,如果抵押权不成立,则会驳回关于抵押的诉讼请求。如果抵押权成立,则判抵押权人优先受偿。2、民间借贷案件中,贷款人是提供借款的人,是抵押权人,其对抵押物只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不享有处分权,不能处分抵押物。3、民间借贷案件中贷
    2023-04-12
    161人看过
  • 质押物能否产生孳息
    会产生孳息,质押物所产生的孳息,其所有权仍然归出质人所有,但是质权人有收取孳息的权利,除非质押合同另有约定的,则按约定处理。质押权人收取孳息后,应先用孳息冲抵收取孳息的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三十条质权人有权收取质押财产的孳息,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孳息的主要作用在民法典中,产生孳息的物或权利称原物,而孳息分为天然孳息与法定孳息。天然孳息是指按照物质的自然生长规律而产生的果实与动物的出产物,法定孳息是指因法律关系而得到的利息、租金及其他收益。该法律关系,既可因法律行为而产生,如根据租赁合同而产生的租金,也可因法律规定而产生,如迟延履行的情况下,根据违约责任产生的对迟延利息的请求权。区分原物与孳息意义在于确定孳息归属于何人所有。依据民法典的上述规定,对于天然孳息的收取权原则归原物的所有人。但是,如果存在用益物权人,那么因用益物权本身就是对他
    2023-06-14
    270人看过
  • 设备到底能不能质押
    设备可以质押。经当事人书面协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可以将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抵押,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实现抵押权时的动产优先受偿。因此,生产设备是可以抵押的。一、质押的种类质押可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一)动产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二)权利质押:一般是将权利凭证交付质押人的担保。可以质押的权利包括:1、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2、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3、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担保。4、依法可以质押的其他权利。二、质押权和抵押权的区别(一)质押属于担保物权中的一种。抵押与质押最大的区别就是抵押不转移抵押物,而质押必须转移占有质押物,否则就不是质押而是抵押。第二个大区别就是,质押无法质押不动产(如房
    2023-03-03
    233人看过
  • 质押物被盗后能否寻求质权人的赔偿?
    出质人窃回质押财产并向质权人索赔的行为,兼具盗窃与诈骗性质。窃回质押财产,数额较大的,构成盗窃罪,一般应以质押财产的价值认定为盗窃数额;以质押财物失窃为由向质权人索赔,数额较大的,又构成诈骗罪。出质人窃回质押财产并向质权人索赔的行为,成立盗窃罪与诈骗罪的牵连犯,应从一重处。质押物灭失质权人承担责任吗依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对于质押物的灭失,如果是由于质权人保管不善有相应过错而导致的,则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果质押物是由于不可抗力等事由灭失,质权人对此无过错的,则无需承担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八条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与出质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质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的,只能依法就质押财产优先受偿。第四百三十二条质权人负有妥善保管质押财产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四百三十六条债务人履行债务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2023-07-04
    240人看过
  • 同一质物上还能设立质押吗
    一、同一质物上还能设立质押吗当事人将质押财产出质给一方后,又出质给另一方的,构成重复质押。根据一物一权的原则,同一标的物之上,不能同时存在两个以上内容相同的质权。据此,一方质权依法设立在先,且对质物进行了排他性地持续占有,故另一方对该质押财产的质权不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三十四条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转质,造成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二、质押物是否可以自行变卖以动产出质为债务担保的,债务人不还款时,质权人不能自行变卖质押物,应该与质押人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向法院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三十六条债务人履行债务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质权人应当返还质押财产。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质权人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押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质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
    2023-05-06
    95人看过
  • 资产抵押后股权能不能质押
    资产抵押后可以质押股权资产抵押后可以质押股权。抵押的固定资产属于以股权质押的公司。在这种情况下,将固定资产抵押给银行是企业的经济行为,将全部股权质押给银行是企业股东的经济行为,法律并不禁止。此外,银行将审查两个不同申请人的贷款。因此,两者之间不存在冲突,也不存在违法的情况。可以看出,抵押和质押是两种有明显区别的经济行为。抵押往往涉及不动产抵押,而质押往往涉及权力质押。两者之间没有冲突。同一公司可以同时抵押和质押。如果现实中存在抵押、质押问题,建议及时咨询律师解决。律师协会还为律师提供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参加法律咨询。
    2023-05-08
    279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质押
    词条

    质押,是债务人向债权人移转某些特定财产的占有,并由债权人掌握这些财产,用作债务人履行约定的支付款、或者履行事先约定好责任的担保。当债务人履行完责任时,债权人须将质押的财产如数归还。当债务人拒绝履行其责任时,债权人有权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将债... 更多>

    #质押
    相关咨询
    • 质押权人能不能主张和质押物转让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9-28
      不能。质权人负有妥善保管质押财产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擅自使用、处分质押财产,造成出质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质权人的行为可能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出质人可以请求质权人将质押财产提存,或者请求提前清偿债务并返还质押财产。 【相关延伸】 问:出质人可以要求质权人行使质权吗? 答:出质人可以请求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
    • 股权质押能不能个人进行?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6-07
      股权质押是否可以给个人要看公司章程有没有限制。没有限制的,可以质押给个人。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七条规定,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第四百四十三条规定,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 质押物能变卖吗?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6-29
      质权人不可以自行变卖质物。 1、债务人履行债务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质权人应当返还质押财产。 2、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质权人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押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3、质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风险提示:质权的及时行使的注意事项: 1、出质人可以请求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及时行使质权;质权
    • 不能作为质物质押贷款的股票有哪些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2-04
      用于质押贷款的股票应业绩优良、流通股本规模适度、流动性较好。贷款人不得接受以下几种股票作为质物: (一)上一年度亏损的上市公司股票; (二)前六个月内股票价格的波动幅度(最高价/最低价)超过200%的股票; (三)可流通股股份过度集中的股票; (四)证券交易所停牌或除牌的股票; (五)证券交易所特别处理的股票; (六)证券公司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以上的,该证券公司不得以该种股票质押;但
    • 暂时扣押物品能不能构成侵占罪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6-23
      暂时扣押物品是不是属于侵占,要根据具体的情况进行判断,一般不会构成。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条,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