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范围有哪些限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6 20:52:06 320 人看过

债权转让又称“债权让与”,是指在不改变合同内容的合同转让,债权人通过债权转让第三人订立合同将债权的全部或部分转移于第三人。债权全部让与第三人,第三人取代原债权人成为原合同关系的新的债权人,原合同债权人因合同转让而丧失合同债权人权利,债权部分让与第三人,第三人成为合同债权人加入到原合同关系之中,成为新的债权人,合同中的债权关系由一人变数人或由数人变更多人。新加入合同的债权人与原债权人共同分享债权,并共享连带债权。

债权转让本质上是一种交易活动。从鼓励交易、活跃市场的角度出发,只要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道德,均应允许其自由转让。但是,国家从保护社会公共利益、维护交易秩序、兼顾各方利益出发,对债权转让的范围也相应作出了一定的限制。主要包括:

1、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权利,不能转让。即,按照权利、义务的特殊性质,只能在特定的当事人之间形成,只应在特定的当事人之间存在的,如果权利人将此类权利转让给第三人,将会使合同的内容发生变更,使转让后的合同内容与转让前的合同内容难以保持内在的一致性,使当事人订立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因此,对此类债权,法律规定不能移转。(比如:根据信任关系而发生的债权、以选定的债权或者债务人为基础发生的合同权利和单独的从权利等)。

2、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不能转让。根据合同自由原则,当事人可以在订立合同时或订立合同后,约定禁止任何一方转让合同权利,只要此约定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和社会公共道德,就应当产生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全面履约,无权进行债权转让;

3、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合同自由原则,是一个普遍的法律原则,但是,合同自由仍然要受到法律的限制,如果法律有规定限制转让时(比如,被司法机关依法限制处分的权利,存在于合伙经营组织的权利,等),当事人应当服从法律的规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3日 14:0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债权转让相关文章
  • 债权人转让债权需要注意哪些限制?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1、债权性质不得转让;2、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3、依法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非金钱债权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金钱债权的,不得对抗第三人。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债权转让的条件有些什么债权转让的条件如下:1、合同有效,债权的有效存在是债权转让的根本前提;2、债权是可让与的债权;3、不可转让的债权包括根据性质不得转让的债权,属于权利债权,根据合同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依法不得转让的债权;4、达成转让协议,债权转让是一种处分行为,必须符合民事行为的有效条件,转让应通知债务人,合同权利的转让是否以债务人的同意为要件;5、遵守法定程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
    2023-07-15
    148人看过
  • 转让债权有什么限制
    债权转让的限制规定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主体方面的限制。债权人不论性质如何,形式怎样,都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处置债权。第二、客体方面的限制。合同的客体可以是物,也可以是行为,还可以是智力成果。但合同债权的客体主要是行为,即债务人应为的特定行为。行为分许多种,有的行为可以被取代或代替,像没有技术含量和没有特定要求的行为;有的行为不能被代替或被取代,像与行为人的信誉、技能、能力密切相关行为,这类行为如果由别人代为行使,必定影响合同目的。第三、内容方面的限制。根据合同自由原则,当事人可以在订立合同时或订立合同后特别约定,禁止任何一方转让合同权利,只要此约定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和社会公共道德,就能产生法律效力。任何一方违反约定而转让合同权利,将构成违约行为。因此,合同内容有特别约定不得转让的合同权利,不得转让。第四、形式方面的限制。依照法律规定应由国家批准的合同,债权人在转让权利时,必须经过原批准
    2023-03-05
    257人看过
  • 债权转让规则有哪些?——对债权转让的限制条件进行探讨
    债权转让的限制条件如下:1、主体方面的限制,债权人不论性质如何,形式怎样,都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处置债权;2、客体方面的限制,合同的客体可以是物,也可以是行为,还可以是智力成果,但合同债权的客体主要是行为,即债务人应为的特定行为;3、内容方面的限制,根据合同自由原则,当事人可以在订立合同时或订立合同后特别约定,禁止任何一方转让合同权利,只要此约定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和社会公共道德,就能产生法律效力,任何一方违反约定而转让合同权利,将构成违约行为,因此,合同内容有特别约定不得转让的合同权利,不得转让;4、形式方面的限制,依照法律规定应由国家批准的合同,债权人在转让权利时,必须经过原批准机关批准,原批准机关对债权的转让不予批准的,转让无效。合同可否约定限制债权转让可以。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2023-07-07
    144人看过
  • 什么是债权转让?转让债权需要满足哪些限制条件?
    1、必须有有效存在的债权,且债权转让不改变债权的内容。2、被让与的债权须具有可让与性。3、让与人与受让人须就债权的转让达成协议,并且不得违反法律的有关规定。4、债权的让与须通知债务人。债权转让的限制条件为,有下列情形的债权不得转让:1.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2.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3.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债权转让的条件有哪些1、必须是合法有效的债权且不得违背社会公共利益。债权的有效存在是债权转让的前提。以无效的债权转让他人,或者以已经消灭的债权转让他人,是转让的标的不能。这种限制性规定的意义在于防止受让人、国家、集体利益受损。2、转让不得改变债权的主要内容。债权作为法锁的观念虽已消失,但债权转让只是主体上的变更,如果存在债的主要内容变更,则发生新的合同关系,而不属于转让性质。债的内容变更包括种类、数量、标的物品质规格、债的性质、期限、履行地和履行方式、结算方式、违约责任等等方面。债的
    2023-07-18
    282人看过
  • 非限制性债权的范围
    非限制性债权是指责任主体无权根据海商法有关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的规定限制其赔偿责任的海事赔偿请求。包括:1).对救助款项或者共同海损分摊的请求。2).中华人民共和国参加的国际核能损害责任限制公约规定的核能损害的赔偿请求。3).中华人民共和国参加的国际油污损害责任公约规定的油污损害的赔偿请求。4).核动力船舶造成的核能损害的赔偿请求。5).船舶所有人或者救助人的受雇人提出的赔偿请求,根据调整劳务合同的法律,船舶所有人或者救助人对该类赔偿责任请求无权限制赔偿责任,或者该项法律作出了高于海商法规定的赔偿限额的规定。
    2023-04-30
    265人看过
  •  董事限制范围有哪些
    根据提供的素材,我们可以得知,如果一个人出现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而被判处刑罚、担任破产清算公司、企业董事、厂长、经理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并承担个人责任的、个人所承担的大量债务到期未清偿的情况之一,则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如果出现以下情况之一,则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而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不满五年的,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不满五年的不能任职;(三)担任破产清算公司、企业董事、厂长、经理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成之日起不满三年的不能任职;(四)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
    2023-10-08
    333人看过
  • 合同中债权债务转让有什么范围
    转让合同债权债务的规定有:转让债务要获得债权人的同意;而转让债权只需要通知债务人,否则转让行为不发生法律效力。并且转让的债权债务须是合法有效存在的、可进行转让的债权债务。一、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区别是什么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区别如下:1、含义不同。债权人是在债权债务关系中要求债务人偿还债务的当事人,债务人未按照约定偿还债务的当事人;2、涉及债权债务转让的要求不同。债务人转让债务需债权人同意,债权人转让债权只需通知债务人。债权人是债的主体之一,债的主体包括双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是指有权请求对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必须是特定的。债权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债务人是指有义务向对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人。债的主体包括双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必须是特定的。债务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二、个体户死亡债权债务
    2023-03-20
    101人看过
  • 债权人之间权利转让的限制方式有哪些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以下限制条件:(一)不得根据债权性质转让(二)不得按当事人约定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当事人承诺非金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可以撤销吗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务人接到债权人权利转让的通知后,权利转让就生效,随之会引起合同权利和义务关系的一系列变化。原债权人被新的债权人替代,或者新债权人的加入使原债权人已不能完全享有原债权。债权人一旦发出转让权利的通知,就意味着合同的权利已归受让人所有或者和受让人分享,债权人不得再对转让的权利进行处置,因此,原债权人无权撤销转让权利的通知。《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
    2023-08-05
    312人看过
  • 债权不能转让的法律限制情形有哪些
    (一)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要求这种约定须在转让之前订立,否则,该约定无效。且该约定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如果债权人违反双方禁止转让的约定,将债权转让给善意第三人,善意第三人可取得该债权。(二)依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债权这类债权要么与债权人的人身有不可分割的关系,要么基于债权人与债务人间的信任关系产生,如扶养请求权、雇主对于雇员、委托人对于代理人的债权、不作为债权等。对这类债权转让,应按无效处理。需注意的是,一般认为,由性质上不得转让的债权所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可以转让。(三)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国家以法律禁止转让的,违反禁止性规定的,合同当然无效。在我国禁止转让债权多以行政规章形式出现,如下列资产不得对外公开转让:1、债务人或担保人为国家机关的不良债权;2、经国务院批准列入全国企业政策性关闭破产计划的国有企业债权;3、国防、军工等涉及国家安全和敏感信息的债权以及其他限制转让的债权一、不能
    2023-03-02
    74人看过
  • 先诉抗辩权的限制范围有哪些
    一、先诉抗辩权的限制范围有哪些先诉抗辩权的限制范围如下:1.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2.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3.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先诉抗辩权的。先诉抗辩权是保证人的一项权利,因而既可以行使,也可以抛弃。抛弃可分为预先抛弃和事后抛弃。二、先诉抗辩权与诉讼时效抗辩权的区别1.产生的方式不一样。先诉抗辩权是一个天然的抗辩权,而诉讼时效期间经过后的效果是义务人抗辩权。2.适用场合不一样。先诉抗辩权只适用于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诉讼时效,在我国适用于债权请求权和继承请求权。3.先诉抗辩权是一时性的,先履行者只要履行了其义务,那后履行者则不能再依此进行抗辩。而诉讼时效是永久性的,一旦诉讼时效经过,那就丧失了胜诉权。4.适用时间不一样。先诉抗辩权中是合同履行中,而诉讼时效抗辩则要在时效经过后才能适用。三、先诉抗辩权行使条件是什么规定先诉抗辩
    2023-11-01
    183人看过
  • 股权转让的条件有哪些法律对股权转让有哪些限制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一、股东会可以通过哪些表决方式对股权转让发表意见股东会对股权转让的表决方式: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
    2023-03-30
    471人看过
  • 债权转让的前提条件有哪些限制条件又有哪些
    在实施债权转让行为之前,需要满足以下几个必备条件:首先,已有的债权必须具备有效性,这里意味债权的成立和效力不容置疑,同时,债权转让的过程中不得改变其原有内容。其次,作为被转让的债权,必须是能够进行转让的债权类型,这种可转让性的确认将在后面详细说明。此外,债权的出让方和获得方必须就债权转移事宜达成一致协议,并且,这项协议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最后,为了使该债权的所有方知晓这一变更情况,债权的让渡方还需要向债务人发出明确的通知。然而,在债权转移的过程中也会存在诸多的限制因素。具体来说,可能包含以下几类:首先,依据合同的性质决定了并非所有的债权都能进行转让,如涉及人身权的合同便无法作出此种变更。其次,若当事人双方已经事先作了约定不能进行债权转让,那么上述变更亦属无效。最后,按照相关的法律条文规定,某些特定类型的债权也是禁止转让的。《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
    2024-07-22
    423人看过
  • 限制股权转让的情形有哪些
    股权转让限制的情形:一、依法律的股权转让限制,即各国法律对股权转让明文设置的条件限制。二、依章程的股权转让限制,是指通过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设置的条件,依章程的股权转让限制,多是依照法律的许可来进行。三、依合同的股权转让限制。有哪些情形股权转让无效导致公司股权转让无效的情形有:1、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的限制性条款不能与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相抵触的。公司章程的限制性条款不能禁止股东转让股权。如果有这种规定则因违反股权自由转让的基本原则,剥夺了股东的基本权利,应属无效。2、违反公司法规定,在公司章程没有对股权转让进行规定时,股权转让应适用公司法第72条之规定。如果股东违反其规定转让股权,应被认定为无效。3、违反特别规定,根据《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国有股权转让是需主管部门审批的。批准机关一般为国资委或当地政府。如国有股转让没有经过批准,也会被认定为股权转让无效。公司股东转让股权
    2023-07-23
    407人看过
  • 债权转让的范围是怎样的
    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规则,债权人能够将合同的权益全部或者局部转让给第三人,但是,并非一切的合同权益都能够转让,包括以下限制性标准:依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依照当事人商定不得转让;按照法律规则不得转让。1、依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情形这种债权是指依据合同权益的性质只能在特定的当事人之间发作才干完成合同目的的权益,假如转让给第三人,将会使合同的内容发作变卦。通常,有两种:①具有个人属性、人身信任关系而必需由特定人受领的债权,例如因代培、雇佣、演出合同等产生的债权;②以特定的债权人为根底设定的合同权益,例如收取复利系银行特有的债权权益;③从权益,例如因担保而产生的权益,从权益不得与主权益相别离而单独转让。2、依照当事人商定不得转让情形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能够对权益的转让作出特别的商定,制止债权人将权益转让给第三人。这种商定只需是当事人真实意义的表示,同时不违背法律制止性规则,那么对当事人就有法
    2023-04-17
    425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权转让也叫债权让与,是指债权人通过协议将其享有的债权全部或者部分地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 债权转让是债的关系主体变更的一种形式,它是在不改变债的内容的情况下,通过协议将债的关系中的债权人进行变更。... 更多>

    #债权转让
    相关咨询
    • 债权转让有什么限制?债权转让范围有哪些?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1-20
      1.《民法典》债权转让的条件的限制包括: 第一、主体方面的限制。债权人不论性质如何,形式怎样,都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处置债权。 第二、客体方面的限制。合同的客体可以是物,也可以是行为,还可以是智力成果。但合同债权的客体主要是行为,即债务人应为的特定行为。行为分许多种,有的行为可以被取代或代替,像没有技术含量和没有特定要求的行为;有的行为不能被代替或被取代,像与行为人的信誉、技能、能力密切相关行为,这
    • 债权转让可以限制范围吗?
      云南在线咨询 2023-11-25
      法律分析 转让债权具有限制。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的债权不能被转让;按照当事人的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不能被转让;以及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不能被转让。如果当事人转让上述债权的,转让行为无效。
    • 债权转让有哪些条件债权转让范围
      陕西在线咨询 2021-11-30
      必须是合法有效的债权,不得违背社会公共利益。债权的有效存在是债权转让的前提。必须是合法有效的债权,不得违背社会公共利益。债权的有效存在是债权转让的前提。这一限制性规定的意义在于防止受让人、国家和集体利益受到损害。在司法实践中,有人为了逃避法律制裁而转让债权。例如,某甲单位与某乙单位违反国家金融法规,达成企业间借款协议,某甲单位向某乙单位借款20万元,借款期限2年,收取高额年息 某甲收取一年利息后,
    • 关于法律:债权转让债权的转让范围有哪些
      山东在线咨询 2021-10-31
      债权转让的法定条件如下: 1、合法有效的债权不得违背社会公共利益。债权的有效存在是债权转让的前提。以无效债权转让他人,或者以已经消灭的债权转让他人,是转让的目标。这一限制性规定的意义在于防止受让人、国家和集体利益受到损害。 二、转让不得改变债权的主要内容。虽然债权作为法锁的概念已经消失,但债权转让只是主体上的化。如果债务的主要内容发生变化,就会出现新的合同关系,而不是转让性质。 债务内容的变化包括
    • 转继承范围限制有哪些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1-12
      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遗产分割之前,因为一种缘故尚未实际取得遗产而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应继承份额转由他的法定继承人继承。 转继承的适用条件如下: 1、继承人于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前死亡。 2、继承人未丧失继承权,也未放弃继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