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继祥、张爱党抢夺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1 08:30:59 70 人看过

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刑事裁定书

(2003)佛刑终字第493号

原公诉机关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检察院。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张爱党,男,1969年8月25日出生于广东省英德市,汉族,初中文化,农民,住英德市望埠镇望河村王屋组(自报)。因涉嫌犯抢夺罪于2003年3月24日被刑事拘留,同年4月19日被逮捕。现押于佛山市看守所。

辩护人潘英智,广东英都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审被告人黄继祥,别名黄远坤,男,1980年3月28日出生于广东省英德市,汉族,初中文化,农民,住英德市水边镇六九村老屋组(自报)。因涉嫌犯抢夺罪于2003年3月24日被刑事拘留,同年4月19日被逮捕。现押于佛山市看守所。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审理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人黄继祥、张爱党犯抢夺罪一案,于2003年8月12日作出(2003)佛禅法刑初字第180号刑事判决。原审被告人张爱党不服,提出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经过阅卷,讯问被告人,认为事实清楚,决定不开庭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原审判决认定,被告人张爱党、黄继祥密谋抢夺后,于2002年12月至2003年3月,在佛山市禅城区内,由黄继祥驾驶粤A/GT060号摩托车载张爱党,乘人不备,抢夺行人手挎的或驾驶员放在摩托车车头或踏板上的手提包。两被告人共实施抢夺14次,抢夺所得财物共价值22287.1元,赃款、赃物二人均分。具体如下:

1、2002年12月10日20时许,在文庆桥东江渔港对面马路,抢夺曾仪玲的人民币900元及证件等物。

2、同月23日17时许,在文庆桥上,抢夺杨旺洁的人民币350元、摩托罗拉T189型手机1部(价值330元)及证件等物。

3、同月27日23时许,在城门头路中国银行附近,抢夺范燕文的人民币4000元、诺基亚8210型手机1部(价值558元)及证件等物。

4、同月28日13时许,在普君西路39号店铺前,抢夺明长华的人民币100元、摩托罗拉V998型手机1部(价值710元)及证件等物。

5、2003年1月3日21时许,在兆祥路彩票销售店前,抢夺米钻冰的人民币170元及证件等物。

6、同月4日15时许,在普君北路75号侨晶花园门口,抢夺何毅薇的人民币1900元及证件等物。

7、同月18日22时许,在福宁路君宁大厦前,抢夺张妙仪的人民币1000元、港币600元、康佳7899型手机1部(价值650元)及证件等物。

8、同月19日22时许,在卫国路市第二人民医院对面,抢夺窦春莲的人民币130元、诺基亚8315型手机1部(价值998元)及证件等物。

9、同月26日14时许,在文庆桥上,抢夺杨好财的人民币270元、诺基亚3310型手机1部(价值480元)及证件等物。

10、同年2月8日11时许,在锦华东路东方广场工地对面,抢夺石亚莉的人民币50元、摩托罗拉V998型手机1部(价值761元)及证件等物。

11、同年3月7日14时许,在文庆桥上,抢夺黄婉杰的人民币1300元及证件等物。

12、同月10日22时许,在文庆桥上,抢夺梁焕婵的人民币5080元、摩托罗拉V998型手机1部(价值379元)及证件等物。

13、同月22日12时许,在文庆桥上,抢夺陈梅仙的人民币800元、摩托罗拉T191型手机1部(价值513.6元)、黄金戒指1枚(价值257.5元)及证件等物。

14、同日14时许,在卫国路与卫宁路交叉处,抢夺余国海内有存折和证件等物的公文包1个,被巡警追至朝安路抓获。

破案后,缴获被害人陈梅仙、余国海被抢的款物,已发还给被害人。

上述事实,有检察机关提交,并经法庭质证、认证的下列证据予以证明:1、被害人曾仪玲、杨旺洁、范燕文、明长华、米钻冰、何毅薇、张妙仪、窦春莲、杨好财、石亚莉、黄婉杰、梁焕婵、陈梅仙、余国海的陈述,反映被一辆摩托车上的两名男子抢夺手提包的情况;2、佛山市禅城区价格认证中心出具的《扣押、追缴、没收物品估价鉴定结论书》;3、缴获的部分赃款、赃物;4、公安机关出具的关于抓获被告人张爱党、黄继祥的经过的证明材料;5、两被告人的供述和辨认作案现场的笔录、照片。

原审判决认定被告人张爱党、黄继祥的行为均已构成抢夺罪,抢夺数额巨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一款第(三)、(四)项之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人张爱党犯抢夺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六千元。二、被告人黄继祥犯抢夺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五千元。

被告人张爱党上诉及其辩护人辩护称,张爱党只参与了2003年3月22日的两次抢夺作案,没有参与其余12次抢夺犯罪。

经审理查明,原审判决认定上诉人张爱党、原审被告人黄继祥犯抢夺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本院予以确认。

原判认定上诉人张爱党、原审被告人黄继祥共同实施抢夺作案14次的事实,黄继祥在侦查和一审阶段均供认不讳,张爱党在侦查阶段也曾经供认在案,二人还指认了作案现场,二人的供述相互吻合,并且与被害人的陈述相互印证,足以认定。上诉人张爱党及其辩护人认为张爱党只参与了抢夺被害人陈梅仙、余国海的财物,没有参与其它12次抢夺作案的上诉理由和辩护意见不成立,不予采纳。

本院认为,上诉人张爱党、原审被告人黄继祥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乘人不备,公然夺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均已构成抢夺罪,抢夺数额巨大。原审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九条第(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审判长万选才

审判员奉芳

代理审判员蔡慕云

二○○三年十月二十四日

书记员何敏玲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扩展阅读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12日 16:3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有期徒刑相关文章
  • 黄茂雄抢夺案
    有期徒刑
    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2003)佛刑终字第397号原公诉机关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检察院。上诉人(原审被告人)黄茂雄,男,25岁,出生地广东省龙川县,汉族,初中文化,无业,住龙川县铁场镇铁场新街142号(以上个人情况是被告人自报)。2003年1月22日因本案被羁押,同月24日被刑事拘留,同年3月1日被逮捕。现押于佛山市看守所。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审理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人黄茂雄犯抢夺罪一案,于2003年6月12日作出(2003)佛禅法刑初字第99号刑事判决。原审被告人黄茂雄不服,提出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经过阅卷,讯问被告人,认为本案事实清楚,决定不开庭审理。现已审理终结。原审判决认定,2003年1月22日18时许,被告人黄茂雄伙同一男青年驾驶一辆牌号为粤A-M6203的摩托车,在佛山市澜石镇沙岗管理区永利坚陶瓷市场H座后的道路上,乘李爱平不备之机,抢去其内有人民
    2023-06-11
    429人看过
  • 张洪、萧吉军、谭未祥抢劫案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08)朝刑初字第00040号公诉机关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张洪,男,1980年11月12日生,汉族,出生地重庆市潼南市,小学文化,重庆市潼南县普莲村农民,住该村9组117号;曾因吸毒行为于2004年9月30日被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强制戒毒六个月;现因涉嫌抢劫于2007年6月16日被羁押,当日被刑事拘留,7月20日被逮捕;现羁押在北京市朝阳区看守所。被告人萧吉军,男,1978年8月1日生,汉族,出生地四川省三台县,小学文化,四川省三台县前锋镇五根松村农民,住该村6组22号;曾因犯抢劫罪于2002年11月13日被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判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2006年10月7日刑满释放;现因涉嫌抢劫于2007年6月20日被羁押,次日被刑事拘留,7月20日被逮捕;现羁押在北京市朝阳区看守所。被告人谭未祥,男,1982年9月12日生,
    2023-06-11
    114人看过
  • 张志威抢夺案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2005)穗中法刑二终字第536号原公诉机关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检察院。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张志威(自称),别名冯威,男,19岁,汉族,出生于湖南省沅江市,文化程度小学,住原籍。因涉嫌犯抢夺罪于2005年2月4日被羁押,同月5日被刑事拘留,3月10日被逮捕。现押于广州市海珠区看守所。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审理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人张志威犯抢夺罪一案,于2005年6月9日作出(2005)海刑初字第618号刑事判决。原审被告人张志威不服,提出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经过阅卷,认为本案事实清楚,决定不开庭审理。现已审理终结原审判决认定,被告人张志威于2005年2月4日18时许,窜到本市海珠区昌岗中路的橡胶新村车站附近,乘被害人司徒贤娟打电话不备之机,抢得被害人的NEC牌N710型无线移动电话1部(价值人民币1530元)。得手后,被告人张志威在逃离现场
    2023-06-11
    206人看过
  • 张振涛抢夺案
    有期徒刑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2004)穗中法刑二终字第522号原公诉机关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检察院。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张振涛,男,22岁,出生地黑龙江省巴彦县,汉族,小学文化,住黑龙江省巴彦县(均自报)。因涉嫌犯抢夺罪于2004年5月2日被羁押,同年5月26日被逮捕。现被押于广州市越秀区看守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审理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人张振涛犯抢夺罪一案,于2004年8月9日作出(2004)越法刑初字第762号刑事判决。原审被告人张振涛不服,提出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经过阅卷,认为本案事实清楚,决定不开庭审理。现已审理终结。原审判决认定:2004年5月2日下午2时许,被告人张振涛在本市中山五路与教育路交界的地铁站出入口附近,乘行经该处的被害人叶碧霞不备,将其佩戴的1条黄金项链扯断并夺走一段项链。得手后,被告人张振涛在携赃逃跑时,为闻讯而至的公安
    2023-06-11
    387人看过
  • 黄合钦抢夺案
    有期徒刑
    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2006)佛刑二终字第241号原公诉机关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检察院。上诉人(原审被告人)黄合钦(又名黄合欣),男,1982年6月6日出生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德保县,壮族,文化程度初中,农民,住德保县龙光乡山甲村伦屯33号,2005年10月24日因本案被羁押,同月25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1月18日被逮捕,现押于佛山市南海区看守所。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审理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黄合钦犯抢夺罪一案,于2006年5月25日作出(2006)南刑初字第888号刑事判决。被告人黄合钦不服,提出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经过阅卷,认为本案事实清楚,决定不开庭审理。现已审理终结。原审判决认定:2005年10月24日中午12时许,“阿来”(在逃)驾驶一辆男装摩托车搭载被告人黄合钦窜至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华翠南路与桂平西路红绿灯交汇处时,适逢被害人李树豪乘坐的一辆银灰色小轿车在
    2023-06-11
    462人看过
  • 黄晓明抢夺案
    有期徒刑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2007)穗中法刑二终字第179号原公诉机关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检察院。上诉人(原审被告人)黄晓明,男,1987年8月25日出生,现年19岁,汉族,安徽省合肥市人,文化程度初中,农民,住合肥市包河区大圩乡慈云村第五村民组16号。因涉嫌犯抢夺罪于2006年10月16日被羁押,同日被刑事拘留,同月27日被逮捕。现被羁押于广州市荔湾区看守所。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审理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人黄晓明犯抢夺罪一案,于2007年1月16日作出(2006)荔法刑初字第99号刑事判决。原审被告人黄晓明不服,提出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经过阅卷和审核证据,认为本案事实清楚,决定不开庭审理。现已审理终结。原判认定:2006年10月16日11时许,被告人黄晓明在本市芳村茶滘市场内,乘在该市场购物的被害人钟燕霞不备,抢夺其戴在脖子上的18K金镶玉吊坠
    2023-06-11
    459人看过
  • 张仁飞抢夺案
    有期徒刑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2006)穗中法刑二终字第365号原公诉机关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检察院。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张仁飞(自报),男,现年21岁,汉族,出生地贵州省兴义市,文化程度大专,农民,住兴义市。因涉嫌抢夺于2005年11月24日被羁押,次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2月20日被逮捕。现被押于广州市白云区看守所。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审理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人张仁飞犯抢夺罪一案,于2006年3月16日作出(2006)云刑初字第557号刑事判决。原审被告人张仁飞不服,提出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经过阅卷,认为事实清楚,决定不开庭审理。现已审理终结。原审判决认定:2005年11月24日下午5时许,被告人张仁飞在本市广园中路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北门附近,趁何雪梅不备,抢得何价值人民币952元的三科E728型无线移动电话机1台。张仁飞在逃离现场时,被群
    2023-04-22
    481人看过
  • 张俊新抢夺案
    有期徒刑
    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06)门刑初字第00214号公诉机关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张俊新,男,36岁(1967年3月13日出生),汉族,出生地北京市,初中文化,无业,住北京市门头沟区城子中街9院1号;1982年9月因打架被行政拘留十五日,1984年8月因犯流氓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1996年8月因犯非法拘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1999年11月因吸毒被行政拘留十五日,后被强制戒毒三个月,2002年4月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罚金人民币二千元,2004年5月因吸毒被劳动教养一年九个月,2006年10月因吸毒被行政拘留十五日;因涉嫌犯抢夺罪于2006年10月12日被羁押,同年10月19日被逮捕;现羁押在北京市门头沟区看守所。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检察院以京门检刑诉字[2006]第206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张俊新犯抢夺罪,于2006年11月22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
    2023-06-11
    340人看过
  • 黄世全、聂巍抢夺案
    公诉机关江西省崇义县人民检察院。被告人黄世全,化名彭光荣,男,1986年8月28日出生于江西省大余县,汉族,初中文化,农民,家住大余县南安镇东山村菜园里4号。曾因盗窃于2002年7月31日被赣州市公安局收容教养1年6个月。现因涉嫌抢夺罪于2008年9月11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0月14日被逮捕,现羁押于崇义县看守所。被告人聂巍,男,1990年9月10日出生于江西省大余县,汉族,初中文化,学生,家住大余县南安镇石桥下波箕石路21号。因涉嫌抢夺罪于2008年9月14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0月14日被逮捕,现羁押于崇义县看守所。辩护人肖剑鸣,江西江崇律师事务所律师。江西省崇义县人民检察院以崇检刑诉(2009)03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黄世全、聂巍犯抢夺罪,于2009年1月12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适用“被告人认罪案件”审理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崇义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指派代理检察
    2023-06-11
    287人看过
  • 黄金项链招人爱飞车抢夺领刑罚
    6月15日,广西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抢夺案,一审以犯抢夺罪判处周国(化名)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七千元。2010年11月4日13时许,周国在贵港市港北区凤凰一街大西园粉店吃粉时,发现旁边的关某脖子上戴着一条较粗的黄金项链,即起贪念并伺机作案。当周国见关某与李某吃完粉后即坐上李某驾驶的桂R32XXX号皮卡车准备离开,便趁关某正摇下该车副驾驶座旁的车窗不备之机,将关某脖子上的黄金项链抢走。得手后,周国往贵港市公交卫生所方向逃跑,逃至贵港市港北区凤凰二街和建设中路路口一福利彩票店门口时被群众李某等人人赃俱获。经鉴定,被抢的黄金项链重16.2克价值人民币5799元、黄金吊坠重5.52克价值人民币1976元。案发后,公安机关已将上述被抢项链及吊坠发还给关某。
    2023-06-11
    360人看过
  • 黄某某、张某某抢劫案
    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07)西少刑初字第59号公诉机关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黄某某,男,1991年12月21日出生于江西省南昌市。法定代理人黄某某、史某某,系被告人黄某某的父母亲。指定辩护人王春玲,江西朗秋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人张某某,男,1992年9月7日出生于江西省南昌市。法定代理人张某、熊某,系被告人张某某的父母亲。指定辩护人涂建华,江西心远律师事务所律师。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检察院以西检刑诉字(2007)第354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黄某某、张某某犯抢劫罪,于2007年7月19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因被告人黄某某、张某某系未成年人,故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杜娟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黄某某及其法定代理人黄某某、史某某、指定辩护人王春玲,被告人张某某及其法定代理人张某、熊某、指定辩护人涂建华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公诉机关
    2023-06-11
    137人看过
  • 张江成抢夺一案
    有期徒刑
    公诉机关渑池县人民检察院。被告人张江成(又名张小成),男,1975年9月30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农民,住灵宝市函谷关镇西寨村三角村3组。因涉嫌抢夺于2008年10月15日被渑池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因涉嫌抢劫于2008年10月29日经渑池县人民检察院批准,10月30日被依法逮捕。现押于义马市看守所。辩护人董福振,河南晨风律师事务所律师。渑池县人民检察院以渑检刑诉(2008)220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张江成犯抢劫罪,于2008年12月23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渑池县人民检察院指派代检察员武亮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张江成及其辩护人董福振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渑池县人民检察院指控:2008年10月15日15时许,被告人张江成在渑池县人民医院对面南边人行道上将范群红装有8300元现金和手机、存折等物品的包抢走,被害人范群红紧追不舍,途中张江成两次将抢得的钱扔在
    2023-06-11
    312人看过
  • 刘胜荣、黄生抢夺案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2006)穗中法刑二终字第594号原公诉机关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检察院。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刘胜荣,绰号“小龙”,男,1985年10月出生,汉族,河南省平顶山市人,住平顶山市宝丰县(以上均为自报)。因涉嫌犯抢夺罪于2006年2月27日被羁押,次日被刑事拘留,同年3月29日被逮捕。现被羁押于广州市荔湾区看守所。原审被告人黄生,曾用名黄森,男,1985年10月8日出生于江西省兴国县,汉族,文化程度初中,住兴国县鼎龙乡田溪村大长组20号。2005年11月因犯抢夺罪被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2006年2月23日刑满释放。因涉嫌犯抢夺罪于2006年2月27日被羁押,次日被刑事拘留,同年3月29日被逮捕。现被羁押于广州市荔湾区看守所。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审理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刘胜荣、黄生犯抢夺罪一案,于2006年7月
    2023-06-11
    439人看过
  • 唐浩泉、黄勇抢夺案
    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2006)佛刑二终字第234号原公诉机关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检察院。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唐浩泉,又名唐四毛,男,1968年5月10日出生于湖南省衡阳县渣江镇,汉族,初中文化,无业,住衡阳县渣江镇山塘村山塘组3-4号。1996年2月因犯盗窃罪被判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2002年1月8日刑满释放。2005年10月17日因涉嫌犯抢夺罪被羁押,次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1月22日被逮捕。现在押于佛山市看守所。原审被告人黄勇,男,1974年11月9日出生于湖南省郴州市,汉族,小学文化,无业,住郴州市人民西路22号(自报)。2005年10月17日因涉嫌犯抢夺罪被羁押,次日被送强制戒毒,同年12月30日被逮捕。现在押于佛山市看守所。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审理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人唐浩泉、黄勇犯抢夺罪一案,于2006年5月15日作出(2006)佛禅法刑初字第371号刑
    2023-06-11
    495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有期徒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人的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国适用面最广的刑罚方法。 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最高减刑数额为原判刑期的一半。判刑十五年,最多减刑七年六个月。... 更多>

    #有期徒刑
    相关咨询
    • XX内抢夺黄金首饰案,如何认定?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20
      上海豫园商城金店内抢夺黄金首饰案被告人石某于2011年1月1日傍晚6点半左右,以购买黄金饰品的名义,在上海豫园商城内的老庙黄金店内,挑选饰品时,趁营业员不备,抢走了一条足金项链和一条足金手链。经鉴定,价值共计49396。50元。抢夺罪如何认定一审法院以抢夺罪判处石某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3万元,责令他退赔违法所得。一审宣判后,石某提起上诉。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石某以非法占有
    • 抢夺罪立案初期多长时间,抢夺几天立案,抢夺案件终
      福建在线咨询 2021-11-24
      抢劫罪的立案时间一般为三天。我国法律规定,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明显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对于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内送达控告人。
    • 抢劫罪和抢夺案的区别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6-29
      1明确抢夺罪与抢劫罪在法律规定上的区别,是准确认定两种犯罪的基础。根据刑法的规定,两罪具有以下三个区别:(1)行为方式不同。抢夺罪限于乘人不备或者公然夺取财物而抢劫罪表现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劫取财物,或者抢夺过程中被发现为抗拒抓捕等而当场使用暴力、胁迫,以及携带凶器抢夺和在聚众“打砸抢”中抢走或砸毁财物;(2)主体的年龄要求不同。抢夺罪的主体要求是已满16周岁。而抢劫罪只要年满14周
    • 抢夺案有机会吗?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27
      符合如下如下情形,可以申请取保候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
    • 如何定刑抢夺案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7-05
      《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